主题:【原创】揭穿一个流传已久的谎话帖,关于美国持枪自由 -- zhang11
很久以前,在一个帖子中看到关于美国允许个人持有枪支的原因,帖子作者说,美国允许个人拥有枪支是为了让人民有反抗暴政的权利。当时,我看得热血沸腾,对美国保护人民的权利深有感触。
但是,这个却是个谎言。我由于研究的原因,查阅了关于美国对于枪支持有的很多资料,发现在诸多涉及到枪支持有的诉讼判决,比如 ‘1975年华盛顿特区枪支管制条例。’该法禁止居民拥有手枪,并要求有许可证的枪支得拆解并以扳机锁上锁。2007年3月9日,美国巡回上诉法院裁定该华盛顿特区手枪禁令违宪。[1](欲了解该案更多资讯,请见:帕克诉哥伦比亚特区)’ 还有克林顿在民主党执政期间的诸多禁枪法案,在布什共和党执政期间也以‘违宪’理由予以推翻。
那么,美国对于禁枪的判决都是以宪法作为依据,进行判决的。那么美国宪法条目对于枪支持有的理由,和其意义是不是像我们所知道的,为了人民反抗的权利呢?完全不是。
The Second Amendment (Amendment II) to the United States Constitution - 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是美国宪法关于保护公民拥有枪支权利的意义的阐述。美国公民可以拥有枪支,理由是:
‘A well regulated militia, being necessary to the security of a free state, the right of the people to keep and bear arms, shall not be infringed.’[2]
‘纪律严明的民兵是保障自由州的安全所必需的,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可侵犯。’
文中只提到了维护州安全,没有任何字眼提到关于‘暴政’和反抗。所以,美国宪法规定,枪支持有是对于州的安全的保证,并不是所谓的为了人民的权利。
本文只是为了探究真相,还原美国宪法的真实条款。
注 1 ^ (英文)Federal Appeals Court Strikes Down D.C. Handgun Ban.彭博资讯社(2007年3月9日).
注 2 ^ 8.0 8.1 8.2 8.3 8.4 8.5 8.6 8.7 8.8 8.9 (英文)司法委员会(Committee on Law and Justice)(2004年).“Executive Summary”,Firearms and Violence: A Critical Review.美国国家科学院(United States National Academy of Scien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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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揭穿一个流传已久的谎话帖,关于美国持枪自由
😉对于武器,学究式的讨论永远没有意义 3 酸酸 字775 2010-03-16 16:02:46
🙂没意思 胖的卡门 字224 2010-03-24 07:12:04
🙂有忍辱负重,有快意恩仇,还是多样的好 nevermind 字0 2010-03-22 03:35:45
🙂多说几句作为补充 1 frnkl 字553 2010-03-15 19:02:22
🙂A free state 不是美国 1 eraser 字338 2010-03-16 04:11:41
🙂花。不过free state 1 frnkl 字97 2010-03-16 08:31:13
🙂可以换一个思路 3 牛腰 字1288 2010-03-15 21:2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