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讨论】房地产感想:市场与权力博弈导致的波浪起伏 -- wqnsih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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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的法律是房客有“居住权”,房东不能随便驱赶房客,即使是在房客有拖欠房租的行为时。那么这时房东的利益不是受到侵害了吗?这点用保证金和保证人制度来补充,你拖欠房租的时候,你有大约相当半年的房租的保证金在房东那儿;在你交不出房租的时候,房东还可以找你在租房子时候为你作保的保证人替你支付房租。两者都不行了怎么办,这种情况很罕见,所以老冰现在还不知道怎么办。链接出处
老冰说的这种情况和俺 上文提的保证金作用是类似的,就是房客在其保证金上可以支付或者起保证人可以支付其房租的情况下,房东不会赶人,但是如果保证金用完或者保证人无法替房客支付房租的情况下,老冰并没有肯定房客仍然可以照住不误。。。
关于村长这段关于南非的话,更多是指无赖房客死活不搬走,虽然法律上房东可以赶走房客,但是程序复杂,只好被无赖房客拖着。
无赖房客哪都有,是特例而不是常态;房东不是不想赶人,而是无赖房客太无赖。
俺说的就是说德语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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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国家就算租约期满, 也不能随便赶人... abadcafe 字0 2010-04-25 20:11:59
🙂这都是哪个国家这么好? atene 字316 2010-04-26 08:06:30
🙂河里的两位重量级河友介绍过日本和南非的情况 abadcafe 字97 2010-04-26 08:30:24
🙂你再仔细看看
🙂你也再仔细看看. abadcafe 字708 2010-04-26 23:36:56
🙂碰上Mietnomade,神仙也要褪层皮啊 双鱼双鱼 字118 2010-04-26 15:12:08
🙂有些国家而已。至少在美国,租约期满加租、赶人都是正常。 shuangcheng 字0 2010-04-25 21:09:11
🙂我们实际上做到这点并不难,保护租房人的利益,建立相应的 5 wqnsihs 字274 2010-04-25 07:3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