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米国交通上的让位法规 -- eraser
朋友转来帖子,介绍米国交通法规中的新条例——让位法规(Move-Over Laws)。让位法规比较新,直到2000年后,米国绝大多数州才陆续通过立法。以2009年为例,新泽西、马萨诸塞、康涅狄格、罗得岛、尼布拉斯加诸州将之立法。目前,除纽约州、马里兰州、夏威夷州和华盛顿特区外,其他各州都将让位原则写入法律。看此趋势,米国全境实行让位法规的日子也不遥远。调查显示,71 %的米国人并不知晓让位原则已然写入法律。原先,让位原则只是安全驾驶的建议,立法之后就带有强制性了。今天,小E借坡下驴,顺势给河友们宣传一下。
此法规的目的是保护公路上警察和紧急救护、施工人员的安全。据统计,1999年至2009年间,公路执勤期间,遭遇车祸而丧生的警察人数达到164。目前实行此法规的各州,对违法的处罚不一,罚款在$40-$500不等,有的州甚至会判处监禁30-90天,并外加社区服务、扣分和吊销驾照等。
让位法规的细则,可以用一句话概括:“珍惜生命,远离警车。”具体说来,就是如果警车闪灯,停在路旁或开罚单或搜查期间,后续通过车辆必须换至远离执勤车辆的车道。如果车多而无法换道,必须以低于限速20英里以下的时速通过警车执勤区域(限速65mph,减至45mph以下;限速25mph,减至5mph以下)。请河友们观图,有图有真相:
手边有个例子。2009年,新泽西州将让位法则立法,罚款最高可达$500,但州内很多居民并不知道。最近,一位网友的儿子就吃了张罚单。当时,两辆警车停在高速的紧急停车道,乌央乌央闪着灯,正在给路边的倒霉小车开罚单。小哥没换至左道,稍稍减了些速就通过了(肯定没减到限速的20mph以下)。一辆警车迅速跟上,闪灯截停,胖警察曰:“… 知道让位法规吗?”小哥说:“没听说过。”胖警一咧嘴:“没关系,这是新法规。给你开张罚单,你就知道了。”最后,罚单加其他费用共$754,驾照扣3分,还必须出庭见法官。
上文给河友们提个醒,知法是为了不犯法,身无罚单,步履轻盈。米国最近经济萎靡,警察们正憋着劲为自个儿广开财源呢。咱不能让他得逞,您说不是吗?
让位法规宣传网页:
http://www.moveoveramerica.com/
附录:
本贴较短,附送礼包。
未名空间的网友贴出了《傻瓜版汽车维修》英文书第二版,作者Deanna Sclar。下载链接如下,与希望初级DIY的河友们共享:
http://www.megaupload.com/?d=MGIKZTIA
闹腾土鳖扛铁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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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米国交通上的让位法规
🙂晕啊,我之前还以为是美国人民素质高呢 小匪盗 字22 2010-09-06 15:11:27
🙂还好国内没有这一套 woohoww 字52 2010-09-02 21:56:07
🙂71 %不知道??? 15 七月群山 字470 2010-06-07 10:29:49
🙂没看到这个帖之前,我也是71%之一。 铁手 字42 2010-09-02 21:59:52
🙂你这是刚跑完一趟? 1 闲看蚂蚁上树 字68 2010-06-09 16:38:59
🙂七哥你终于回来了 踢细胞 字0 2010-06-08 05:42:38
🙂花。让位法规的宣传网页列出的调查显示: 1 eraser 字242 2010-06-07 11: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