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我的祖国 -- 抱朴仙人
对于这个现状的基础,我还是了解的。水木上有个帖子如下:
标 题: 三、拆迁百相
发信站: 水木社区 (Mon Nov 8 17:32:47 2010), 站内
某乡整体拆迁,全乡表决通过了,不是100%同意也能通过的,然后实施拆迁,书记负责。20000多人,30个亿加一套新房,户均拿到30万现金。先走的多拿钱,后走的少拿钱。然后就有几个没签字的不走了,A市后来也没办法,于是马路中间多了一套无人居住的房子。
B市给乡里、开发单位压力,开发单位采取了非法手段,于是B市政府背黑锅了。
C市开发单位直接趁人出门把房子推了,是政府以治安问题把开发单位头关了半个月,C市还是背了黑锅。
D市开发商赔钱给最后走的人高价补偿,迁走了,结果之前走的不满意了,尤其一些没工作的,天天来政府闹,归责还是拆迁款不给够,D市后来再搞拆迁,没人走了。
E市开发商给民工和材料商说,我就这么多钱,谁能动迁了他家我给谁,没人动迁就都给他们了,于是出现了血案,民工跑了钱也没拿、公安介入,找不到人,只好拖着。
F市开发商给了流氓钱,于是流氓顺利完成拆迁,于是开发商养成和流氓合作习惯。
G市直接发展开发区,旧城不投钱,市政破烂不堪。
我只能说这种状况,比较复杂,没有简单的对和错,有道理或没道理。从两个方面来看更容易理解这种矛盾:
单拆迁的项目本身:被拆迁方变着法子坐地要价,肯定是不合理的,甚至会给人过分的感觉(您的例子涉及基层在拆迁款上的严重腐败,这个应该是拆迁案例的个例,所以我仅针对更普遍的拆迁百态而言)。因为他们相当于狮子大开口漫天要价,客观上说这类现象也阻碍经济发展,包括阻碍当地的经济发展。
但是不单看拆迁项目,而是看过去和未来,他们的做法又无可厚非。就过去来说,可以说被拆迁方从总体而言属于中国改革开放30年中受惠最少最后的群体,社会对他们有没有亏欠?我想至少对其中多数人都是有的,他们即便看上去很自私很贪婪,但至少在我们这个时代里这一点不应该被指责,尤其是被比他们更富的人指责。从未来来说,有一部分的被拆迁方是要失地入城的,他们并非主动入城,那么对于入城后的生计,主动拆迁方总要负责吧?说补个多少年收入什么的不见得就是合适的吧?这造成的今天暴发户+明天的社会问题隐患,很严重吧?
但这个过去和未来,又主要与直接的拆迁项目中的拆迁方关系不大,至少直接关系不大,因为对于项目中的拆迁方,肯定觉得给钱,给个差不多的钱就仁至义尽了。那要说看历史和看未来,拆迁问题,是整个社会过去欠他们的,和社会应该对他们将来应该有的一些责任,不是拿钱一次性补一下就把旧债新责一笔勾销拉倒的——何况这样补,谁也不知道合适的价格是多少。
所以这个现状,不是一个纯经济学问题,不能用市场方式的思路去解决。不知道为什么我联想起小时候农村开办的扫盲班和夜校什么。实际上这个拆迁百态,我并不知道如何解决,但只能说模糊的感觉是:这不是资本主义方式所能解决的,或者说资本主义方式解决的话那就是目前的这些现状,用钱+暴力对付一切问题。更“社会主义”的方式?除了对待军工类研发单位的员工,这个社会好像已经没有这个能力了。
当然,这样并不算是一个合适的回答,我也得好好想一想,现在这个帖子,仅作为一个模糊的感觉先答复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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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很赞很清楚,不知是否有更合适路径? 33 hhjing 字2666 2011-01-23 05:24:13
🙂在想怎么回复你比较合适 30 葡萄 字0 2011-01-24 16:53:13
🙂给葡萄兄补充一个案例。 1 一苇而立 字452 2011-02-09 04:26:36
🙂这类事情并不特殊,虽然说百分比不知道,但常见是肯定的
🙂我不妨来约束下我说的问题 18 葡萄 字0 2011-01-25 01:42:18
🙂这三个问题,我倒是大体有一些想法 118 hhjing 字2368 2011-01-25 02:23:45
🙂中国练内需有个重大的隐忧 2 联储主席 字200 2011-01-27 19:41:10
🙂未来三十年发展的主要难点在公共服务 5 也要崛起 字506 2011-01-25 07:3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