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故意杀人自首后怎么判? -- 大井故事
昨晚看了大家的新回复,这里总体归纳下个人的看法。
律师这个行业就是不合适中华民族的文明文化。
这里不管是法律还是律师都涉及到一个为谁服务的问题。
法律应该是为维护社会秩序而服务。而律师呢,其实律师更像个服务业者,只对当事人提供点对点的服务。也就是说律师职业对社会舆论也好、大众道德也好、社会秩序也好,在行使律师职业权力的时候不负有任何责任问题。
这点很重要,因为这点是律师这个职业存在的基本,这个基础就是只把点对点的服务作为公平公正的借口,也就是在主观意识中更强调的是个体。
这点也成为了,大众在很多时候谴责律师某些行为时,这些律师给自己的辩护词。
但关键是与其他社会服务业者的不同,律师的工作实质却总是涉身在社会舆论、大众道德和社会秩序之中的。
所以,律师这个职业应该取消,然后去探索一种全新的为当事人辩护制度和规则,以及职业。
上面说到了中华民族的文明文化,这就不能不提到海洋文明与陆地文明的那些差异。在这个差异的存在下,一个文明中起到维护社会发展进步的那些优点不等于这个优点就能给另一个文明带来同样的发展和进步。
甚至当这个所谓优点被另一个文明采用的时候,最终的结局对这个文明的社会制度和秩序有着毁灭性的打击。
最后如果想讨论文明可移步这里
http://www.talkcc.com/article/3310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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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杀人自首后怎么判? 14 大井故事 字1616 2011-03-23 16:50:24
🙂不强调法律的制定标准而把目光聚拢在法律执行的公正与否上, 1 大井故事 字616 2014-06-01 05:55:46
🙂总体归纳一下
🙂【欢迎辩论】到底什么是法盲? 1 大井故事 字1393 2011-03-27 22:14:48
🙂大井故事兄老实说 汉晋春秋 字44 2011-04-06 17:18:18
🙂说实话我开始没太看明白... 3 芥末熊 字2751 2011-03-28 23:15:01
🙂别的还不太好说,但这一点大错特错 11 bigwolf 字1484 2011-03-28 03:45:24
🙂你这种特殊案例我早已想到了 大井故事 字708 2011-03-28 05: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