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讨论】忙总的“插队说”是不对的,诸位不说俺来说 -- 皖江吴郎
首先,讨论的问题出发点为:道德的判定基础是行为。通常意义上行为不端的情况被道德所斥。
基于此,我提出,行为不端本身具有可理解的方面,不应绝对被道德所抛弃。在这里,咱们都把插队作为行为不端的一个代表动作,而我举了插队的一个特例。
而你的回帖中,承认这种特例的正当性,并且认为其应当赞扬,属于美德。也就是说,在特殊情况下,行为不端是被道德所容忍的,甚至道德本身会宣扬某些非常规行为的。
而我的逻辑是:既然在具有特殊前提时,行为不端是可以被道德所容忍的,那么m总的态度就应该是没有问题的。因为目前的讨论中提到的各种实际问题,都不可避免地具有自身的相对特殊性,比如对破产企业的管理者,m总认为就应当依照丛林法则抛弃;对女工失足事件,m总却更多的是宽容。m总自身态度对错不说,但这种态度的基本逻辑没有问题。一言以蔽之,m总的文章始终,至少在表面上,真实的反应了他自己的理性。
再来说m总的话。事实上m总口中的插队还不是普通意义上的插队。一般我们说的插队行为,正如在公共绿地停车一样,实际上是普遍损害了公共利益来满足个人私利的行为。而m总口中的插队,对公共利益的损害并不明显。插队的人实际上只是插了一个位子,而那个位子本身就是留给人插的。插队怎么了?这个位子本身就是明码标价的!所谓的插队,一方面自身也比排队的人有多付出的地方,另一方面对公共利益也没有明显的损害。m总自己的对所说的插队的解释是:
这个不妨碍别人利益是怎么解释的?我试着举个例子,可能不对。
假定有一群小学文化的女工,单位有一个选拔深造的机会,选择权在单身汉A身上,A又绝对不会让这个捞好处的机会浪费,这时有人插队---这个人损害了谁的利益?
那么从根本上来说,道德应当追究的根源在A,因为他从头就没安好心,把位子留出来拍卖。至于那个插了队的人,她只不过是把自己填到空位上而已。
这里有个假设,A是单身汉。如果,A本身有家庭,那么插队的人损害了A的配偶的利益。因为从根源上说,插队行为被道德所谴责的深层原因,是增加了A哺育后代和染病的风险,相应就增加了A的家庭的风险。这自然是损害了A的家庭的利益。由于A本身在一定程度上还扮演着受益者,所以绝对被损害的就是A的配偶了。当然,也有时A的配偶已经习惯了。。。
那么,插队人的行为能否受到道德的宽容?屁股决定脑袋。我的生活从来也没有落魄到那个地步,所以我不能理解她的行为,因此我不知道这种行为能否被宽容。也就是说,可能不被宽容,也可能是道德所鼓励的。
多说一句,尝闻古代大饥荒时,常有卖儿卖女。卖儿多为奴,卖女则可能为娼。大家对这种行为咋看?我古书读的少,请教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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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我自己对道德的看法,不一定正确,贴出来供大家拍砖。
道德是维系人类社会秩序的没有警卫的指示线,他指示了社会的普遍行为准则。
道德有几个特点:1.道德只是一个指示的标志,不存在警卫。自身没有任何法定的约束力。
2.道德的标准是随社会环境、社会视觉角度等因素变化而变化的。不同的社会,不同的人看同一个问题都会有不同的道德标准。49年建国后还有些地方沿用着兄弟共妻的传统,从当地当时的角度看,不能说他们是违反道德的。
3.道德只是根线,单纯靠它来维护社会要天下大乱的。哪怕天下每个人都是圣人,仅仅依靠道德也会带来末日。
4.社会中不能缺少道德。否则整个社会都茫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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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属于大家比较一致地放弃反对孕妇插队权利的情况 7 皖江吴郎 字446 2011-04-27 23:05:22
🙂一致放弃?那是不是超出道德的范畴了? 1 超级拖拉机 字292 2011-04-27 23:34:21
🙂你跟俺学的不是同一中文吗?打回去,重新看帖。 皖江吴郎 字0 2011-04-28 00:36:23
🙂我觉得这楼歪了,那就歪到家!
🙂关键你设定了单身汉A品质低下就是要拍卖的,当然逻辑正确 白浪滔天 字248 2011-04-28 11:17:24
🙂结合法律原则吧 超级拖拉机 字718 2011-04-28 15:50:19
🙂在国内出门办事 2 leqian 字185 2011-04-27 22:25:14
🙂所以说做真君子很难,多半要做伪君子的(程度差异或许很大) 4 皖江吴郎 字386 2011-04-27 22:4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