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印度的一点点前进 -- 车雨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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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网站的目的与纪检部门一样,主要是监督受贿方,比如政府官员。
虽然都是匿名公示,但行贿方公示的理由明显好过受贿方。比如:
1、网上举报可以隐去行贿人姓名及身份,但举报内容通常包括受贿人实名,否则不能成立。
2、有行贿方因为没达到目的而心理不平衡,从而举报受贿方的情况。相反的情况-收了人家的钱然后举报别人行贿-则极少见。
3、受贿比行贿的法律代价高昂。
所以我猜,如建立“我受贿啦”这样一个网站,它将会门庭冷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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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搞笑的理论。 大井故事 字0 2011-06-12 07:08:23
🙂拿这个来说明印度的开放性似说服力不够 2 无所事事 字384 2011-06-11 20:24:30
🙂国内到底没创新精神,应该搞个"我受贿了","我索贿了" 代码ABC 字0 2011-06-13 04:48:41
🙂“我行贿啦”似乎比“我受贿啦”更科学
🙂呵呵,网站要热闹就必须轰动 代码ABC 字214 2011-06-13 10:44:37
🙂嘿嘿,不是想象力不够,这些网站开不长 2 心文连博 字134 2011-06-11 21:05:22
🙂中国的纪检、监察、检察机关覆盖全国的网上举报平台发来贺电 9 Alarm 字62 2011-06-11 20:50:01
🙂各个体制都有优缺点,没两把刷子也混不到现在 联储主席 字74 2011-06-10 06:1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