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整理】矛盾在激化. -- jings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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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搞不懂,“有法必依”这个东西都喊了几十年了,一直没有特别受过重视,地位从来没比它另外三个兄弟来得高。怎么换了一个带着“正义”的名字以后,它就忽然变得神圣不可侵犯,地位甚至超越法律的终极目的了?
如果放掉了1000个坏人,但是避免一个好人被冤枉,我认为这个代价是值得的。
在法律层面,人只有有罪或无罪,哪有好坏之分呢?只要证据确凿,罪犯就应该依法制裁才是。无罪的人被冤枉,一般是因为草率武断的处理证据。因此执法过程中的谨慎更应该用于调查取证,而不是给法官随意轻判,任意解读法律的自由。
具体到李昌奎案,就连二审是否符合程序,也是颇多质疑的。如果只因已定案成了既成事实,旁人就要尊重明显量刑不当的判决,不能干涉法官对法律的错误解读,这恰恰是对法律不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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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程序里哪来的正义? 12 加东 字106 2011-07-19 12:00:50
🙂我们国家现在的制度就是有死刑,应死不死,法官本身就是在 天煞穆珏 字13 2011-07-19 06:33:40
🙂这都什么跟什么啊。。。 4 金瞎子 字52 2011-07-18 21:37:10
🙂有个好名字真的很重要啊
🙂努力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2 查查 字91 2011-07-18 22:02:18
🙂他们要的是对法官尊重 2 非真 字14 2011-07-17 22:35:09
🙂此事跟程序正义不搭杠 8 迅哥 字128 2011-07-17 21:42:23
🙂举得例子只是想说,程序正义、民主都是有局限性的,不是 11 从北苑到太古 字268 2011-07-17 21:3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