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小建议,希望监察在判断违规时应尽量考虑避嫌 -- 妖猫dr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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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申请做了一期监察,这一期没有申请,主要是感觉作为监察对西河的帮助似乎并没有作为一个写点东西的人对西河的帮助大。相反,监察的河友和判决者双重身份容易引起更多的冲突和争议,对自己行事也有些困扰,我会避免参与到要判罚的争论中去的,即便如此,判罚中还是有些时候带有了倾向。
当然,困扰问题似乎不存在于现在的一些监察身上,我发现大家不但喜欢将自己的判罚和判罚过程公开化,还出现了自己加入争议,举报违规再自己判罚的问题,我觉得这样是无法尽量保持一颗尽量公平的态度去做每一次判罚的,是不是会有监察权力不当运用的风险?
因此我建议规定参与争论的监察对相关投诉回避,更应该禁止监察将权力或者判断带入讨论中,在某人回帖下面贴上判罚或者叫嚣重典血洗之类的。
关键词(Tags): #版务(说了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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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建议,希望监察在判断违规时应尽量考虑避嫌
🙂赞同,我倾向于监察如果成为举报人和被举报人中的任一方 1 逐水而行 字24 2011-10-10 03:02:53
🙂应当建立和完善监察避嫌的机制。 说了就走 字437 2011-09-28 10:13:18
🙂监察是该有个平和的心态,所以大家以后投票时 1 不远攸高 字36 2011-09-27 20:56:55
🙂附议 奔波儿 字0 2011-09-27 12:23:40
🙂赞同。。。 刹那芳华 字0 2011-09-27 09:16:38
🙂我做监察后,都很少回帖了。 1 上古神兵 字0 2011-09-26 22:0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