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写给胖卡弟弟 -- 虎王2006
污染企业赔的钱,理应是给受损失的群众的,自来水厂却挪用了。环保局将其作为自己政绩,实际上他钱根本没有碰。淮委一向是只管意思到了,不管实际效果。水文站看似不该做相关的记录,但是实质上对淮河这种污染排放水量较大的河流,有一个专门的词好像叫做什么稀释比,污水水量往往占到自然产生的径流量的很大比例,如果不关注的话会忽略掉上游排污企业的一些情况。比如,在汛期或者在某个开闸放水的时段,头半截是污水,后半截是清水,或者头半截是清水,后半截是污水,这都可能出现的。你可能不曾亲眼目睹,我是看到过的。这种情况下如果记载了详细的水质信息,就可以过滤掉一些干扰因素,提取出水量的更确实详细的信息。
水利局作为水利工程的建设单位,理应考虑水质是否能用,因为水利工程是为了老百姓用的,引来水不能用,这叫什么事情。这是应有之义,你只是断章取义,根本没有考虑这里面的逻辑关系。你是在证明我的看法吗?
或许我的话有点冲了。但是如果当年那个水利工程真的批了的话,估计又会多成千上万的人因癌症而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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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缩 6 层
🙂送宝 田雨 字102 2012-04-21 11:51:55
🙂我们一般都经常会强调某个面。至少层次比较低的很多是这样 36 方解石 字2752 2012-04-20 11:57:31
🙂你举的例子明显是淮河水利委员会和环保局失职 2 xiaobailong 字387 2012-04-20 14:34:25
🙂你没有看明白。
🙂那么那段河道水质是否应该被污染呢? 1 xiaobailong 字1821 2012-04-21 10:20:43
🙂你去查下淮河流域有规划好的排污区??? 15 方解石 字2760 2012-04-22 05:51:27
🙂如果让你来处理,你怎么处理呢? 1 xiaobailong 字479 2012-04-23 13:55:11
🙂这个问题不跟你争了。 8 方解石 字1029 2012-04-23 22:3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