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迟来的真相:南京彭宇案当事人松口 -- 爱吃苹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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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宇案的关键在于王浩的宣判词突破了人们的道德底线,把救助行为当做罪证。
如果被告是见义勇为做好事,更符合实际的做法应是抓住撞倒原告的人,而不仅仅是好心相扶;如果被告是做好事,根据社会情理,在原告的家人到达后,其完全可以在言明事实经过并让原告的家人将原告送往医院,然后自行离开,但被告未作此等选择,其行为显然与情理相悖。
可谓是诛心之论。
事后来看,彭宇案的细节是可以技术讨论的,或许有商榷的余地。但是按照王浩的判决思路,即使没有彭宇案,也会有“张宇案”或“王宇案”。所以社会关心的重点,绝不是关于“共同分担”是否公平的大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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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被撞”不是这样理解的 1 往前走 字1214 2012-06-20 22:26:56
🙂原、被告双方均不具有过错,双方是否都买了保险? PBS 字274 2012-06-25 02:13:03
🙂并不是在车上发生的事 往前走 字458 2012-06-25 09:24:20
🙂我觉得你对彭宇案的理解有偏差
🙂请留意我的原话是 往前走 字328 2012-06-25 16:35:12
🙂我们之间的分歧在于对于过错的理解 唐家山 字1209 2012-06-20 22:56:38
🙂两个行人之间 1 往前走 字2547 2012-06-21 15:13:31
🙂你被砍了能否被认定为斗殴? 2 cgangcm 字80 2012-06-21 18:2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