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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我来发个系列,说说社保的问题 -- puma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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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有几个建议

1. 提高统筹水平,改省级统筹为国家统筹,消除地域的不公平,并且由发达地区补贴落后地区。

不同意。建议国家、省、县按一定比例,如4:3:3统筹。

40%国家统筹,保证一个最基本的公平。剩下的30%+30%,平衡地区差异。毕竟发达地区,基本生活成本更高。

2. 医保:除了设最低限,还应该有最高限,每年调整。

比方最低限是2000元,每年低于2000元就不给报销。这个是合理的。

另外,还应该根据年龄,设一个最高限。比方70岁以上,每年最高10万元,超过就不报销了。

我在医院里看到,有些老干部,退休工资很高。得脑血栓瘫在床上,在医院里一住3、4年,每年几十万的住院费。

家属雇一个护工,每个月只要2500元,自己半年都不去一趟医院。老人活着的唯一目的,就是可以让家属吃退休工资跟护工费之间的差额。代价是几十万医疗资源的浪费。

3. 医保:权利跟义务要挂钩

你要尽义务,才能享受完全的权利。

比方医保每年5万-10万这一段,基本权利是只报销50%。你有献血记录,加5-10%;死后火化,再加10%;同意死后捐献器官,比方心脏、肾、角膜等等,一个器官加10%;同意捐献尸体供解剖,加20%。

最多给你加到100%。如果捐的更多,可以适当考虑把报销最高额度在提高20%,比如从10万提高到12万。

医学院学生有更多的尸体用于解剖,就可以得到更好的训练,减少医疗的事故。医院有更多的器官,就可以帮助更多的病人。

某些人,腻腻歪歪,因为宗教或迷信理由,不能火化,不能捐献遗体,这个不能,那个不能的,那么对不起了,不尽义务,也得不到完全的权利。

通宝推:辣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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