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最近发现一篇老文章,论述极为精彩 -- fri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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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法即正当性,习俗即合法性。
正当性关涉信念伦理,合法性则关乎责任伦理。
至于康德,你所谓的自然法与习俗法的混合,我以为是康德对法国大革命的回应。
把儒家归于这一类,我觉得有点牵强,自古以来都是外儒内法。法家这个嘛近乎道家,悬设自然理性。儒家循礼。儒法两家有斗争,也有互补的关系。单说儒家不大妥,得拉个兄弟。
通宝推:崇山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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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文版的看不懂 烤面包的胖大叔 字572 2012-08-15 10:07:47
🙂是的,没错。 1 fride 字370 2012-08-15 10:15:34
🙂哈贝马斯的喊话,就是岳不群向左冷禅喊话 16 烤面包的胖大叔 字2268 2012-08-15 10:46:02
🙂这个……韦伯似乎已经进行区分了吧
🙂自然法是否定习俗法的当然正当性的。 葡萄 字0 2012-08-14 12:49:32
🙂施特劳斯就是用自然正当来反对历史主义 2 fride 字369 2012-08-14 12:53:32
🙂我之前是接受了一种对韦伯的流俗理解,所以没怎么重视他 1 fride 字727 2012-08-14 12:35:31
🙂嚯,这是个大题目 4 烤面包的胖大叔 字742 2012-08-14 13:0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