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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春秋左传注读后04断章取义 一 -- 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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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春秋左传注读后 补充与修正 三千年前的牛仔——附资料2

王国维《殷卜辞中所见先公先王考王亥》:

王亥

卜辞多记祭王亥事。《殷墟书契前编》有二事,曰“贞[ 上杳下火]于王亥”(卷一第四十九页),曰“贞之于王亥卌[,四十]牛辛亥用”(卷四第八页)(贤按:“之”字原文作■,乃祭名。旧释“之”字,误,下第二十八页一条同)。《后编》中又有七事:曰“贞于王亥求年”(卷上第一页)。曰“乙已卜□贞之于王亥十”(下阙,同上第十二页)。日“贞[ 上杳下火]于王亥”(同上第十九页)。曰“[ 上杳下火]于王亥”(同上第二十三页)。曰“癸卯□、贞、□□高祖王亥□□□”(同上第二十一页)。曰“甲辰卜、□贞来辛亥[ 上杳下火]于王亥卅牛十二月”(同上第二十三页)。曰“贞登王亥羊”(同上第二十六页)。曰“贞之于王亥,□三百牛”(同上第二十八页)。《龟甲兽骨文字》有一事,日“贞[ 上杳下火]于王亥五牛”(卷一第九页)。观其祭日用辛亥,其牲用五牛、三十牛、四十牛、乃至三百牛,乃祭礼之最隆者,必为商之先王先公无疑。案《史记殷本纪》及《三代世表》,商先祖中无王亥,惟云:“冥卒,子振立。振卒,子微立。”《索隐》:“振《系本》作核。”《汉书古今人表》作垓。然则《史记》之振,当为核或为垓字之譌也。《大荒东经》曰:“有困民国,句姓而食,有人曰王亥,两手操鸟,方食其头,王亥托于有易河伯仆牛,有易杀王亥,取仆牛。”郭璞注引《竹书》曰:“殷王子亥,宾于有易而淫焉,有易之君绵臣杀而放之。是故殷主甲微假师于河伯以伐有易,克之,遂杀其君绵臣也。”(此《竹书纪年》真本,郭氏隐括之如此)今本《竹书纪年》:“帝泄十二年,殷侯子亥宾于有易,有易杀而放之。”“十六年,殷侯微以河伯之师伐有易,杀其君绵臣。”是《山海经》之王亥。古本《纪年》作殷王子亥,今本作殷侯子亥。又前于上甲微者一世,则为殷之先祖冥之子微之父无疑。卜辞作王亥,正与《山海经》同。又祭王亥,皆以亥日,则亥乃其正字。《世本》作核,《古今人表》作核,皆其通假字。《史记》作振,则因与核或核二字形近而譌。夫《山海经》一书,其文不雅驯,其中人物,世亦以子虚乌有视之。《纪年》一书,亦非可尽信者,而王亥之名竟于卜辞见之,其事虽未必尽然,而其人则确非虚构。可知古代传说存于周秦之间者,非绝无根据也。

王亥之名及其事迹,非徒见于《山海经》、《竹书》,周秦间人著书多能道之。《吕览勿躬篇》“王氷作服牛”,案篆文氷作仌,与亥字相似,王仌亦王亥之譌。《世本作篇》“胲作服牛”(《初学记》卷二十九引。又《御览》八百九十九引《世本》,“胲作服牛”,鮌亦胲之譌。《路史》注引《世本》“胲为黄帝马医,常医龙”,疑引宋衷注。《御览》引宋注曰“胲,黄帝臣也,能驾牛”,又云“少昊时人,始驾牛”,皆汉人说,不足据。实则《作篇》之胲,即《帝系篇》之核也。),其证也。服牛者,即《大荒东经》之仆牛。古服仆同音。《楚辞天问》:“该秉季德,厥父是臧,胡终弊于有扈,牧夫牛羊。”又曰:“恒秉季德,焉得夫朴牛。”该即胲,有扈即有易(说见下),朴牛也即服牛,是《山海经》、《天问》、《吕览》、《世本》,皆以王亥为始作服牛之人。盖夏初奚仲作车,或尚以人挽之。至相土作乘马,王亥作服牛,而车之用益广。《管子轻重戊》云:“殷人之王,立帛牢,服牛马,以为民利,而天下化之。”盖古之有天下者,其先皆有大功德于天下:禹抑洪水,稷降嘉种,爰启夏、周,商之相土王亥,盖亦其俦。然则王亥祀典之隆,亦以其为制作之圣人,非徒以其为先祖。周秦间王亥之传说,胥由是起也。

卜辞言王亥者九,其二有祭日,皆以辛亥,与祭大乙用乙日,祭大甲用甲日同例。是王亥确为殷人以辰为名之始,犹上甲微之为以日为名之始也。然观殷人之名,即不用日辰者,亦取于时为多。自契以下,若昭明,若昌若,若冥,皆含朝莫明晦之意,而王恒之名亦取象于月弦。是以时为名或号者,乃殷俗也。夏后氏以日为名者,有孔甲,有履癸。要在王亥及上甲之后矣。

(王国维 《殷卜辞中所见先公先王考王亥》 中华书局 《观堂集林第二册卷九 史林一》 1959年 (p 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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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亨《周易古经今注第四篇 周易筮辞分类表一、记事之辞》

记事之辞,乃记载古代故事以指示休咎也。可分二类:

(一)采用古代故事者。今儒顾颉刚先生撰《周易卦爻辞中之故事》一文,列举五事,一曰王亥丧牛羊于有易。《大壮》六五云:“丧羊于易,无悔。”《旅》上九云:“鸟焚其巢,旅人先笑后号咷,丧牛于易,凶。”所言乃殷之先王亥客于有易之国,有易之君绵臣杀王亥而夺其牛羊之故事也。二曰高宗伐鬼方。《既济》九三云:“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未济》九四云:“震用伐鬼方,三年有赏于大国。”所言乃殷高宗伐鬼方之国,周人名震者助之,三年战胜鬼方之故事也。三曰帝乙归妹。《泰》六五云:“帝乙归妹,以祉,元吉。”《归妹》六五云:“帝乙归妹,其君之袂不如其娣之袂良。”所言乃殷帝乙嫁妹(妹乃少女之通称)于周文王之故事也。四曰箕子之明夷。《明夷》六五云:“箕子之明夷,利贞。”所言乃箕子之故事也。五曰康侯用锡马蕃庶。《晋》云:“康侯用锡马蕃庶,昼日三接。”所言乃周康叔封战胜敌人,献马于周王之故事也。顾氏所述,理明证确,为研究《周易》者辟一新路,进而寻求,《周易》中古代故事为数不少,综合观之,有其事甚明,其人可指者,如顾氏所举五事是也。有其事甚明,其人不可指者,如《解》上六云:“公用射隼于高墉之上,获之。”公为何人,无从知之,是也。有其事隐约可知,其人仿佛可指者,如《比》云:“不宁方来,凶。”似禹诛防风氏之事,是也。有其事隐约可知,其人不可指者,如《讼》九五云:“不克讼,归而逋,其邑人三百户无眚。”是也。

《周易》中所以采用古代故事者,盖筮辞之用途,在指示人以休咎,采用古代故事,亦指示人以休咎之一种方法,筮人可用古代故事之过程比附于占事者之前途,而论定其休咎。如筮得《旅》上九,则用王亥丧牛于易之故事,论定占事者之将有凶祸,筮得《既济》九三,则用高宗伐鬼方之故事,论定占事者之将以三年之久胜敌。其余以此推之。

采用古代故事以指示休咎,乃古今卜书筮书通用之一种方法。《左传僖公二十五年》:“秦伯师于河上,将纳王。狐偃言于晋侯曰:‘求诸侯莫如勤王,诸侯信之,且大义也,继文之业而信宣于诸侯,今为可矣。’使卜偃卜之,曰:‘吉。遇黄帝战于阪泉之兆。’公曰:‘吾不堪也。’对曰:‘周礼未改。今之王,古之帝也。’”考《大戴礼五帝德》篇:“黄帝教熊罴貔貅豹虎以与赤帝战于阪泉之野,三战然后得行其志。”《逸周书史记》篇:“昔阪泉氏用兵不已,诛战不休,并兼无亲,文无所立,智士寒心,徙居于独鹿,诸侯畔之,阪泉以亡。”据此,黄帝有战胜炎帝于阪泉之故事。古代卜书采用此古事以指示某种兆象之休咎,卜偃即以此故事论定晋文公纳王之必胜(周襄王时,王子带、颓叔、桃子等攻王,王出居于郑之氾邑),此古代卜书中有记事之辞之明证。扬雄仿《周易》而作《太玄》,《太玄》亦筮书之类(但无人以《太玄》占筮者)也,其中无记事之辞。焦延寿《易林》(此书似非焦氏原著),亦筮书也,则多有之。如《大畜》之《中孚》云:“武王不豫,周公祷谢,载璧秉珪,安宁如故。”此武王有疾,周公为之祈祷,武王之疾遂愈之故事(见《书金縢》篇)也。《讼》之《大有》云:“尹氏伯奇,父子生离,无罪被辜,长舌所为。”此尹吉甫信后妻之言,而逐孝子伯奇之故事(见《御览》九九三《羽族部》引曹植《令禽恶鸟论》)也。《比》之《家人》云:“懿公浅愚,不深受谋,无援失国,为狄所灭。”此卫懿公好鹤,国人不服,狄人进侵,遂灭卫杀懿公之故事(见《左传闵公二年》)也。《观》之《泰》云:“黄池之盟,吴、晋争强,句践为患,夷国不安。”此吴王夫差与晋君争盟于黄池,越王句践趁机侵吴之故事(见《左传哀公十三年》)也。此后世筮书中有记事之辞之明证。今世之牙牌神数亦多有此例,读者可按验也。

(二)记录当时筮事者。《周易琐语》所谓筮事之记录,此其一部分也。如《周易》中言“亨”(或享)与“元亨”、“小亨”者甚多,以余观之,皆记当时享祀之事(详后)。盖古人尚迷信,敬鬼神,重祭祀。祭祀必筮(或卜),得吉而后行之。祭祀之前,筮得某卦爻,既得吉矣;祭祀之后,事实果无不吉矣。筮人从而记录于当时所遇卦爻之下,即成为卦爻辞之文句。《周易》中之亨字(或享字),其来历盖皆如此。但记“亨”字者,亦或谓筮遇某卦某爻,可以举行享祀也。《周易》中所以有此类记事之辞者,乃筮人记录其经验以为来时之借鉴,以前占之果吉,证后占之必吉,以前事之有利,证后事之必利,其用意亦在于指示休咎也。

《周易》记事之辞,有时将一个故事重系于两卦。《坤》六三云:“含章可贞。”《姤》灸五云:“含章,有陨自天。”余谓“含章”当读为“ [左今右戈,或即矜]商”, [左今右戈,或即矜],克也。此当是武王克商之事,其例一也。《泰》六五、《归妹》六五皆记帝乙归妹之事,其例二也。《大壮》六五、《旅》上九皆记王亥丧牛羊于有易之事,其例三也。《既济》九三、《未济》九四皆记高宗伐鬼方之事,其例四也。有时将一个故事,依其过程,分系于一卦各爻。《睽》九四云:“睽孤遇元夫,交孚,厉,无咎。”上九云:“睽孤见豕负塗,载鬼一车,先张之弧,后说之弧,匪寇,婚媾。”所言为一故事甚明,其例一也。《益》六三云:“益之用凶事无咎,有孚,中行告公用圭。”六[**]四云:“中行告公从,利用为依迁国。”其辞相联,所言为一故事尤甚明,其例二也。《旅》六二云:“旅即次,怀其资,得童仆贞(贞下疑脱吉字)。”九三云:“旅焚其次,丧其童仆,贞厉。”上九云:“鸟焚其巢,旅人先笑后号咷,丧牛于易,凶。”上九所言为王亥故事,顾氏既已证明。考《楚辞天问》篇:“该秉季德,厥父是臧。胡终弊于有扈,牧夫牛羊?干协时舞,何以怀之?平胁曼肤,何以肥之?有扈牧竖,云何而逢?击床先出,其命何从?”先师王静安说“有扈为有易之误”(见《观堂集林殷先公先王考》),是也。王亥故事,莫可详晓;《天问》所云,不能尽知。然《周易》之“童仆”,即《天问》之“牧竖”,似无疑义。是《易》三爻所言为一故事,亦甚明,其例三也。无论其如何系法,皆在于借古代故事指示卦爻之休咎。

(《周易古经今注》 高亨 清华大学出版社 2010 《卷首》 ( p 040 ))

(桥按:一事分系于同一卦之不同爻辞,有一部分意当为六十四卦时代之遗存。后之编辑《周易》成书者,为适应四千零九十六卦时代之需要,需用更多爻辞。所以要为每一爻都准备单独的爻辞,这样共需四百五十条卦爻辞。而当时有一些卦还没有这么多卦爻辞,于是就将原有的卦辞分割而各系属不同的爻,遂造成此种现象。例如《乾》卦和《鸿渐》、《归妹》等都有这样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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