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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这个国家会好吗:中国崛起的经济学分析 -- 冉重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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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说说在下自己的理解吧

依在下看来,马克思并未具体地指出社会主义经济应当怎么运行、如何替换掉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只是提出了一些原则性的东西和推论,比如社会主义革命只能在主要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同时举行。而实际情况是,后人(列宁、毛泽东等)只能在依据其理论基础和本国的实际情况,作出推广、变通、创新和实践,并成功夺取了政权,但接下来社会主义具体究竟该怎么搞,就只能自己琢磨了。很不幸的是,以前苏联和新中国前三十年为代表的社会主义实践都遭受了不同程度的失败。而分析其失败原因,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兄台提出的“社会主义应该怎么淘汰落后产能”的问题,也就是“社会主义如何促进生产发展”的问题,也就是“社会主义如何比资本主义更好的符合劳动价值规律”的问题,也就是“有没有某种社会主义经济运行方式可以取代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更高效更公平地实现社会劳动按比例分配、劳动成果按比例分配”的问题,归根到底,还是社会主义具体究竟该怎么搞的问题。

在这个问题上,鉴于那时的资本主义正是方兴未艾,马克思能看出其内在的根本矛盾,已经是殊为不易了,毕竟马克思不是《基地》里的谢顿,也不是《三国演义》里的诸葛亮,不能指望他老人家把什么都给算出来,后人照着谢顿小屋或锦囊妙计里的指示照办就行了。现在我们拥有的,除了他老人家的理论,还有两个国家实践的经验和教训,但究竟应该这么搞,能不能搞成,似乎又回到了一百年前的起点,一切依然得靠后人琢磨,并没有现成的答案。

社会主义具体究竟该怎么搞,下面是在下对这个问题的一点粗浅思考。基于历史的沉痛教训,任何用某种理论去指导社会运行的企图最终都可能导致灾难性的结果,社会主义理论也好,自由主义理论也罢,都是这样,前苏联已经从正反两方面证明了这一点。所以在下不敢说是在“回答”上面的问题,而仅仅是一点抛砖引玉的想法而已。

社会主义下,价值的“交换”是必须存在的,只不过不是通过货币作为媒介,而是直接交换平均必要劳动时间。大致的情形是这样的,货品上标记的不是价格,而是平均必要劳动时间,比如一块毛巾为0.1小时,某工人拿出0.1小时的“钱”买下这块毛巾。要实现这一步,必须是在社会大生产部门,需要一定的信息化条件,而且货品具备同质性,比如钢铁、电力、煤炭等。这里计算的平均必要劳动时间不是平均主义大锅饭,也不是指令生产,下面详细解释。

“平均”是全行业的平均,比如全社会共产电10000亿度,总共包含必要工时100亿小时(如何得出必要工时的后面会说),则每度电合0.01“小时钱”。甲电厂属于中流水平,发电1亿度得到0.01亿“小时钱”;乙电厂和甲电厂完全相同,由于技术革新,在不增加人员和燃料消耗的情况下发电1.2亿度,于是得到0.012亿“小时钱”的总收入;丙电厂管理不善、技术落后,同样的人员设备和消耗只发电0.8亿度,于是只能得到0.008亿“小时钱”。其中还需要扣除折旧、原料等费用,剩下的用于分配和扩大再生产。长此以往甲电厂维持生产,乙电厂增容、扩产,丙电厂减产、关闭,乙电厂还可能吞并丙电厂。劳动生产率高的工厂“获利”更大,由此可以实现淘汰落后产能,推动技术进步。

“必要”是通过社会交换实现的,仍然用上面的例子,也就是电厂把电“卖”给钢厂、铝厂、居民等等,得到的“小时钱”总数,被社会承认和接受了的部分,才是必要劳动时间。这样,就不会出现超出社会需要、一味盲目生产的情况。例如,社会总需求是10000亿度电,电厂实际发电12000亿度,那么,是不是就能得到2000×0.01=120亿“小时钱”呢,不是的,多出的2000亿度是无效劳动,对不起,不算数,购电者实际仍然支付10000×0.01=100亿“小时钱”,工厂只能自己承担额外多发电的成本,来年自然知道少发点电了。这促使工厂按照社会需要生产,而不会出现计划经济下政府统购统销、工厂那种埋头生产不管实际需求的情况,符合社会需要的行业、工厂可以达到更多的“小时钱”,于是可以扩大再生产,而不符合的也会“亏损”、被淘汰,以此实现合理的“社会劳动按比例分配”。

什么叫“按比例”?社会主义的按比例,就是按照社会实际需要的比例分配生产力,“小时钱”流向社会需要的行业,促进该行业的发展。对比之下,资本主义下的按比例,是按资本获得利润的比例分配生产力,资本自动流向高利润的行业,而不一定是社会需要的行业,这种流动有时会促进生产发展,比如流向IC行业,有时也会妨碍生产,比如流向金融业。二者相比,社会主义的按比例好于资本主义的按比例。

还有“合理扣除”的问题,需要扣除机器、厂房的折旧等,社会还需要提留一部分用于国防、公共服务,还必须扣除养老基金、医疗保险等费用等等,不必要的消耗和浪费不能扣。

最后,关于工人的工资,工厂得到“小时钱”后,按照“等劳分配”的原则分给工人,要看实际的劳动成果包含多少平均必要劳动小时,成果多少得到多少,而不是简单的看劳动了多少小时,磨洋工的小时数是无效的。至于管理者和技术人员的工资,在总额中分配,具体怎么分这里暂不讨论。这样一来,劳动者得到的不是货币工资,而是“小时钱”计算的劳动成果,就免除了剩余价值的剥削。在这个过程中,劳动者付出劳动,得到以平均必要劳动时间计算的报酬,于是个别劳动直接转化为社会必要劳动,而不是迂回曲折地通过商品和货币的交换来实现,脱离市场实现劳动价值规律,劳者得其值,比资本主义更好地实现“劳动成果按比例分配”,没有了剩余价值的剥削,也就没有了社会总需求小于总供给的矛盾,也就没有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经济可以更平稳地发展。

这个“按比例”,是按劳动者的劳动成果的比例来分配,等量劳动换取等量报酬,是“等劳分配”,比资本主义“按劳分配”更公平。资本主义的比例分配是这样的,第一个比例是资本家和劳动者按照剩余价值和劳动力再生必要条件的比例分配,劳动者只能得到满足基本生存和生育的工资,而资本家获得其余全部,然后劳动者内部在进行“按劳分配”,多劳多得、少劳少得,表现为计时工资、计件工资等等,这种“按劳分配”不是社会主义,“等劳分配”才是。两种“按比例”分配相比,社会主义的不但更公正,而且不养懒汉、保持供需平衡、不产生危机,可以更好促进生产发展。

关键词(Tags): #劳动价值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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