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整理】东莞挺住,东莞不哭,今夜我们都是嫖客 -- las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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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法律事先告诉大家,婚外性行为有违法风险,就符合法治精神。无论为钱而性还是为情而性,弱势的一方为什么没有权利要求对方负责?你不想负责你可以禁欲啊!
婚姻相当于一个长期契约,一般来说婚内无强奸,所以你说的情况不是常态。当然,特例不是没有,如果能否定婚姻状态,是可能判定强奸的——比如婚姻本身是强迫的,那么就可能被认定无效——如果婚姻无效那么“婚内性行为”也就会认定为强奸,这样的案例也是有的。此外,婚姻破裂,离婚前的分居期间,也可能认定强奸罪,如果你和你的老婆分居了:上床有风险,做爱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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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不符合立法精神的 缪斯奥洛奇 字0 2014-02-09 22:58:52
🙂嫖娼是违背女性主管意愿的性行为,自然可以视为强奸。 ST中国实话 字70 2014-02-09 23:04:08
🙂金钱可以算作麻药,那么感情可不可以? 4 狒狒cs 字326 2014-02-12 01:48:19
🙂你的想法还停留在人治社会,法治讲的是事先说清楚
🙂楼上这个逻辑太强大了。我快要无语了。 3 友来有趣 字357 2014-02-11 21:10:29
🙂如果你们的交易是公平的当然没问题,如果不公平就是犯罪 ST中国实话 字352 2014-02-11 22:23:08
🙂双方自愿的交易当然是公平的。 1 友来有趣 字650 2014-02-12 05:20:53
🙂公平交易跟违法没有必然关系 mailsina 字286 2014-02-12 11: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