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 徐纯和事件与母女在派出所“发飙” -- 孟词宗
就是以控制事态的严重性为目的来采取行动。而不是单纯看采取暴力行为的时间段是否在上班时间。
但是,你也退让一步,就说你没有用另一个案子去论证本案中的徐某抢警械有理,是合理反抗暴政的意思就行了。
其实,你都要和另一个人反复进行死较真钻牛角尖,带有争吵性的辩论……
【不以寻找双方都认可的共识来进行辩论,以逼迫对方承认他自身的观点完全错误,打击对方的心理自我认同感来进行辩论……】
然后又希望中国警察一定能长期保持建国初期骂不还口,打不还手,退一步海阔天空的民事调解员的形象……不太可能啊……工资水平差不多的情况下没人愿意做这种受气包的工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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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还不如进一步发展生产力普及山寨版电击枪和谷歌眼镜可行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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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了其它网友上传的一个视频,警员拿长棍出来的时候,那人砸了自助取票机几下,于是警员才继续拿棍子打他的,逐渐演变成厮打。要说此案警员拿长棍打死者时,完全为了打人而打人似乎不太合适。
不过当地警局似乎也没培训过拿长棍击打对方的大臂肌肉群以后要起到什么目的?如果对方是持械的,这种击打肯定是为了促使对方丢掉武器。从死者抢走长棍后反过来打警员的手可以看到这个设计目的。
但对方没持械的时候,击打对方大臂肌肉群让对方感到疼痛,似乎胡椒喷雾器一样,也做不到击倒对方令对方迅速投降服软的效果,反而令对方被激怒了。特别是对方酗酒了更加容易失控。
打头一下子打晕对方……这个有可能打出脑震荡来,警员培训过程不可能这么教吧?不打出后遗症的打头或颈部大动脉让人被打晕,那是武林高手,好像不太可能啊?
难道这个案子里,警员应该任由对方多打几下自助取票机消消气,才是正确处理方案?训练的时候可能没这么教过。
或者在更早的时候上手铐?但是不知道随时携带手铐是否警员条例规定的?然后在车站堵门这种情况是否可以当众给对方上手铐……而不引发新的投诉?
或者给对方上了手铐以后,是不是就要写报告说对方引发骚乱所以才上手铐的,以后对方是否就要在当地的警务系统里留下案底了,甚至拘留2天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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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还真是不知道如何才能有效地控制一个酒鬼的折腾,还有发现对方喝醉了酒因为别的原因被拒绝上车,然后在堵门时,立即上手铐当众铐起来是否能当做标准流程推广?(也许和胡椒喷雾一样也会激怒对方?因为对方可能觉得当众上手铐是被羞辱了……那对方还是会反抗,演变成厮打等等。)
即使把警务人员的执法目标改成控制事态,而不是单纯使用暴力打压对手,同样问题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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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了一下,对醉酒者只能用较为舒适的拘束带和警绳,不能用手铐,否则违规。
http://www.mps.gov.cn/n16/n1282/n3493/n3823/n442421/34867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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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缩 24 层
🙂你先想想自己的逻辑吧 yaho138 字657 2015-05-18 10:49:38
😥你的推理能力堪忧啊 2 懒厨 字1828 2015-05-18 19:37:40
🙂还在狡辩 3 yaho138 字469 2015-05-18 19:45:21
🙂【商榷】我认为你对执法的定义确实比另一个人精确一些
🙂认同执法的标准才有进一步讨论的空间 yaho138 字968 2015-05-19 10:06:51
🙂千言万语一句话,如果你是这个警察,你会怎么做? cgangcm 字80 2015-05-19 21:45:38
🙂那应该去找检票员及其背后的人的麻烦了 alphaboy 字2747 2015-05-19 10:35:53
🙂我并不认为第一次执法算是激化矛盾 yaho138 字921 2015-05-19 12: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