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 徐纯和事件与母女在派出所“发飙” -- 孟词宗
如果这个执法是以防止事态激化,防止损失继续发生为目的,我们才可以来讨论,警察的行为到底是不是符合这个执法的定义。不是这样吗?
如果你认同这个标准,那么我们回过头来看徐案的本身。徐案的起始是徐阻拦旅客进入车站,第一次警察控制徐的行为时,旅客己经正常通行了,这次执法是成功的。这点不知你是不是认同。
在这个成功的执法之后,直到最后开枪打死徐,我们先不考虑警察的行为是不是违反了规定,我们先假定警察的行为是不违法规定的执法,那么这个执法达到了防止事态激化的目的吗?显然没有,所以,即使警察是要执法,那么他的执法也是一个完全没达到目的的执法,不但没平息矛盾,反而激化的矛盾,扩大了损失。当然,做事成功与否有非常多的原因,但不管如何,这次执法目的没达成,反而激化了矛盾,并且造成了严重后果,不但导致当事一方死亡,还因为在车站这种人群密集的地方开枪,严重威胁到了周围群众的安全。也就是说,这是一次非常失败的执法。这样的说法,我想你应该认同吧。
如果是一次非常失败的执法,那么接下来,我们是不是应该分析一下这次失败的执法起因是如何,这是不是应有之义,而不是为又击毙了一个“暴徒”欢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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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推理能力堪忧啊 2 懒厨 字1828 2015-05-18 19:37:40
🙂还在狡辩 3 yaho138 字469 2015-05-18 19:45:21
🙂【商榷】我认为你对执法的定义确实比另一个人精确一些 1 alphaboy 字2161 2015-05-19 08:09:28
🙂认同执法的标准才有进一步讨论的空间
🙂千言万语一句话,如果你是这个警察,你会怎么做? cgangcm 字80 2015-05-19 21:45:38
🙂那应该去找检票员及其背后的人的麻烦了 alphaboy 字2747 2015-05-19 10:35:53
🙂我并不认为第一次执法算是激化矛盾 yaho138 字921 2015-05-19 12:04:30
🙂警员说他放开徐的时候,徐说你拦着我,我捅死你! alphaboy 字2448 2015-05-19 15:4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