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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左传》人物事略09:楚熊虔——余必自取 -- 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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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09附:楚灵自取19/21

《昭十三年传》:

楚师还自徐,吴人败诸豫章,获其五帅。((p 1348)(10130205))(108)

我的粗译:

楚国的大军围攻了“徐”以后撤回,被吴人在豫章之上截击,部队溃败,五名主将都损失掉了。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获其五帅”曰:

即去年《传》之率师伐徐者,荡侯、潘子、司马督、嚣尹午、陵尹喜是也。

“楚”——“为郢”,推测位置为:东经112.18,北纬30.42(纪南城遗址)。

“徐”推测位置为:东经118.40,北纬33.35(泗洪县-半城镇,庄二十六年后)。

“吴”推测位置为:东经119.62,北纬31.84(葛城遗址,江苏最早西周至春秋城址。阖闾以前)。

“豫章”乃水名,综合考虑,当为淮水之与今东淝河交汇处以上部分,此处之“豫章”我推测当是在所谓“豫章之汭”,推测其位置为:东经116.74,北纬32.62(淮水与今东淝河交汇处)。

关于“豫章”和“豫章之汭”所在,我在前面有较系统地讨论,如有兴趣请移步《春秋左传注读后 补充与修正 豫章与淮 上》《春秋左传注读后 补充与修正 豫章与淮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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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十三年传》:

平王封陈、蔡,复迁邑,致群赂,施舍、宽民,宥罪、举职。召观从,王曰:“唯尔所欲。”对曰:“臣之先佐开卜。”乃使为卜尹。使枝如子躬聘于郑,且致犨、栎之田。事毕弗致。郑人请曰:“闻诸道路,将命寡君以犨、栎,敢请命。”对曰:“臣未闻命。”既复,王问犨、栎,降服而对,曰:“臣过失命,未之致也。”王执其手,曰:“子毋勤!姑归,不穀有事,其告子也。”((p 1348)(10130206))(109、108)

我的粗译:

平王(楚平王)重新封立了陈国和蔡国,让那些被楚灵王迁离原来城邑的族众都返回了原地,论功行赏,还普遍发放了赏赐,放宽了对“民”的管制,赦免了罪犯,提拔了有才能的人。

然后他召来了“观从”,这位“王”发话说:“唯尔所欲。(你想要什么都行。)”回答是:“臣之先佐开卜。(臣下的先人是辅助占卜的。)”他就任命“观从”当了卜尹。

派枝如子躬出访郑国,并委派他把犨、栎之田归还回去。但访问的礼仪都完成了,他也没什么动静。郑人坐不住了,就问:“闻诸道路,将命寡君以犨、栎,敢请命。(我们听到传言说,您是来让寡君接收犨和栎的,斗胆请您发令吧。)”他回答:“臣未闻命。(臣下没听说这个命令。)”等回到楚国复命,“王”(楚平王)就问他犨和栎的事,他马上脱去礼服回复说:“臣过失命,未之致也。(臣下犯了错误,没能执行主上的指令,没能把犨和栎还给他们。)”“王”立刻上前抓住他的手说:“毋勤!姑归,不穀有事,其告子也。(不必如此!您先回去,下回不穀要是有什么事,还会想着大人。)”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此处(召观从,王曰:“唯尔所欲。”)云:

观从劝子干杀弃疾,而弃疾召而用之,即宥罪举职之例。

杨伯峻先生注“臣之先佐开卜”曰:

《诗大雅绵》“爰契我龟”,毛《传》:“契,开也。”《周礼春官卜师》“掌开龟之四兆”,郑玄《注》:“开,开出其占书也,《书金縢》曰‘开籥见书’。”则开有二义,刻龟曰开,取阅卜占书亦曰开。佐谓为卜师之助手。

杨伯峻先生注“乃使为卜尹”曰:

《楚世家集解》引贾逵云,卜尹,即卜师,大夫官。

杨伯峻先生注“使枝如子躬聘于郑”曰:

《广韵》“枝”字注,枝如,复姓。

杨伯峻先生注“且致犨、栎之田”曰:

杜《注》:“犨、栎本郑邑,楚中取之。平王新立,故还以赂郑。”元年《传》云“楚-公子围使公子黑肱、伯州犁城犨、栎、郏”,杜《注》:“三邑本郑地”,则楚取三邑在鲁昭公即位前。

“事毕弗致”石蕴玉《读左卮言》云:“大夫出疆,苟利社稷,专之可也。”

杨伯峻先生注“降服而对”曰:

杜《注》:“降服,如今解冠也。谢违命。”然僖二十三年《传》云:“公子惧,降服而囚”,杜《注》谓“降服,去上服”,两《注》不同。此降服亦请罪之表示,当同去上服之义,非汉、晋之免冠也。

杨伯峻先生注“臣过失命”曰:

孔《疏》:“言臣罪过,漏失君命。”过与故为双声,古韵读亦近,疑此过犹言故意。

杨伯峻先生注“子毋勤!”曰:

王念孙云:“勤犹辱也。”说详王引之《述闻》。此辱指降服言。

杨伯峻先生注“姑归,不穀有事,其告子也。”曰:

其犹将也。杜《注》:“王善其有权,有事将复使之。”

“陈”推测位置为:东经114.88,北纬33.73(淮阳县城)。

“蔡”——“上蔡”推测位置为:东经114.25,北纬33.25(上蔡西南卢岗乡-翟村东二郎台周围。蔡国故城遗址,长方形城,东2490,西3187,南2700,北2113。西周至昭十三年(前529),蔡;昭十四年(前528)至战国,楚。昭十一年蔡灭,昭十三年复封于新蔡,哀元年因楚围请迁,哀二年迁于下蔡——州来)。

“蔡”——“新蔡”(杨注:蔡,国名,武王弟蔡叔度之后。此时都上蔡,今河南省-上蔡县西南附近有故蔡国城。故城长一〇四九〇米,略成南北长方形。平侯迁新蔡,今河南-新蔡县。昭侯迁州来,谓之下蔡,今安徽-凤台县。一九五五年五月曾在安徽-寿县发掘蔡侯墓,并出土有蔡侯钟、蔡侯盘及吴王光鑑等遗物(三种)。此地离凤台县极近,故蔡侯葬此。《史记》有《蔡世家》。宣公二十八年入春秋。春秋后二十一年,蔡侯-齊四年灭于楚。然据程恩泽《战国策地名考》及苏时学《爻山笔话》,战国时又复建国于今湖北-巴东县、建始县一带,更至楚宣王八年时,而蔡始亡。#《汉书地理志》“汝南郡-新蔡县”,班固自注:“蔡平公自蔡徙此,後二世徙下蔡。”王先谦《补注》引钱坫云“吴迁昭侯于州来,即下蔡也。”又引吴卓信云:“平侯徙此(新蔡),事不见《经》、《传》,惟见杜氏《释例》。”传世器有蔡子匜,杨树达先生谓为蔡平公所制,详《积微居金文说》卷六。#杜《注》:“吴乘舟从淮来,过蔡而舍之。”#蔡本都上蔡,今河南-上蔡县;后迁都新蔡,今河南-新蔡县;今则入吴,因吴师迁州来,今安徽-凤台县,亦曰下蔡。),推测位置为:东经114.99,北纬32.75(新蔡二高周围,有遗址,省保。昭十一年蔡灭,昭十三年复封于新蔡,哀元年因楚围请迁,哀二年迁于下蔡——州来)。又:如据陈伟先生,则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4.7,北纬32.6(先秦、汉晋-新蔡故城实应在北魏以后的新蔡县治以西、汝水南岸一带。——陈伟 《楚“东国”地理研究》 (p 022))。

“郑”推测位置为:东经113.71,北纬34.40(郑韩故城)。

“犨”推测位置为:东经113.15,北纬33.67(平顶山-鲁山-前城村与后城村处犨城故城)。

“栎”——“櫟”推测位置为:东经113.47,北纬34.16(栎——历,约等于禹县老城。只有战国遗址,近方形城,东1600,西1750,南1850,北1500。战国: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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