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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左传》人物事略22:仲遂——杀嫡立庶 -- 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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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22附:鲁文逆祀2/7

《文二年经》:

丁丑,作僖公主。((p 0517)(06020002))(052)

《文二年传》:

丁丑,作僖公主。书,不时也。((p 0521)(06020201))(052)

《文二年经》:

自十有二月不雨,至于秋七月。((p 0518)(06020005))(052)

八月丁卯,大事于大庙,跻僖公。((p 0518)(06020006))(052)

《文二年传》:

秋八月丁卯,大事于大庙,跻(jī)僖公,逆祀也。于是夏父弗忌为宗伯,尊僖公,且明见曰:“吾见新鬼大,故鬼小。先大后小,顺也。跻圣贤,明也。明、顺,礼也。”((p 0523)(06020501))(052)

君子以为失礼:“礼无不顺。祀,国之大事也,而逆之,可谓礼乎?子虽齊圣,不先父食久矣。故禹不先鲧,汤不先契,文、武不先不窋(zhú)。宋祖帝乙,郑祖厉王,犹上祖也。是以《鲁颂》曰:‘春秋匪解,享祀不忒,皇皇后帝,皇祖后稷。’君子曰‘礼’,谓其后稷亲而先帝也。?诗?曰:‘问我诸姑,遂及伯姊。’君子曰‘礼’,谓其姊亲而先姑也。”((p 0524)(06020502))(052)

仲尼曰:“臧文仲,其不仁者三,不知者三。下展禽,废六关,妾织蒲,三不仁也。作虚器,纵逆祀,祀爰居,三不知也。”((p 0525)(06020503))(052)

我的粗译:

前面在这年二月丁丑那天(杨注:丁丑,二十日。),为我们僖公立了牌位,《春秋经》上记载此事,是因为立牌位没在应在的时间内。

后来,到秋八月丁卯那天(杨注:丁卯,十三日。),又在大庙隆重举行祭祀,把僖公的牌位向前移,打乱了应有的祭祀顺序。当时是夏父弗忌为宗伯,他主张要尊僖公,还扬言:“吾见新鬼大,故鬼小。先大后小,顺也。跻圣贤,明也。明、顺,礼也。(我能看见新鬼大,故鬼小。先大后小,才是“顺”。把精明通达的鬼往前排,才是“明”。既“明”且“顺”,才合于“礼”。)”。

但贵族们都认为这么干是“失礼”的:“礼无不顺。祀,国之大事也,而逆之,可谓礼乎?子虽齊圣,不先父食久矣。故禹不先鲧,汤不先契,文、武不先不窋。宋祖帝乙,郑祖厉王,犹上祖也。是以《鲁颂》曰:‘春秋匪解,享祀不忒,皇皇后帝,皇祖后稷。’君子曰‘礼’,谓其后稷亲而先帝也。?诗?曰:‘问我诸姑,遂及伯姊。’君子曰‘礼’,谓其姊亲而先姑也。(“礼”,就不可能不“顺”。“祀”,是国之大事,却要“逆”着来,还能说是“礼”吗?儿子就算再英明,也一贯都是排在父亲后头接受祭祀的。因此,禹不会在鲧的头里,汤不会在契头里,我们文王和武王也不会在不窋头里。宋国祭祀祖先时先祭祀帝乙,郑国祭祀祖先时先祭祀厉王,都是要把祖先摆头里。所以《鲁颂》里说:“春秋都不忘,祭祀不耽误。伟大‘后’和‘帝’,祖先有后稷。”,贵族们认为这是“礼”,因为这里虽然后稷更亲近,但还是把“帝”放在了头里。?诗?里也说:“问候姑姑们,然后是大姐。”,贵族们认为这也是“礼”,是说这里虽然姐姐更亲近,但还是把姑姑们放在了头里。)”。

得知此事后仲尼(孔子,孔丘)评论说:“臧文仲(臧孙辰),其不仁者三,不知(智)者三。下展禽(柳下惠),废六关,妾织蒲,三不仁也。作虚器,纵逆祀,祀爰居,三不知(智)也。(臧文仲这个人,干了三件不仁的事,三件不知的事。贬黜展禽,废弃六关,自家的妾织蒲,是三件不仁的事。注重无意义的器物,放任扰乱祭祀顺序,祭祀爰居,是三件不知的事。)”。

一些补充:

当时还有一个背景,即上面那条《春秋经》所言从上年十有二月开始一直到本年秋七月鲁国都没有降水,不知此章《左传》作者认为这是什么征兆。

杨伯峻先生注“丁丑,作僖公主”曰:

主,死者之牌位。《通典?吉礼七》引许慎《五经异义》云:“主之制,正方,穿中央,达四方。天子长尺二寸,诸侯长一尺,皆刻谥于背。”《五经异义》又谓“唯天子诸侯有主,卿大夫无主”,恐不然。《礼记?檀弓下》谓“重,主道也。殷主缀重焉,周主重彻焉”,并非指天子、诸侯为说。《礼记?坊记》引孔丘之语云:“祭祀之有尸也,宗庙之有主也,示民有事也。以此坊民,民犹忘其亲。”坊民云云,则非指天子、诸侯可知。大夫有主,尤数见于传记。卫-孔悝反祏于西圃,见哀十六年《传》。大夫闻君之丧,摄主而往,见《公羊》昭十五年《传》。何休《公羊》文二年《传?注》引《士虞记》云:“桑主不文,吉主背刻而谥之。”《说文解字》祏字下,“一曰,大夫以石为主”。魏收《后魏书》,王怿云“馈食设主,见于逸礼”,并其证。

杨伯峻先生注“丁丑,作僖公主。书,不时也”曰:

僖三十三年《传》云“卒哭而袝,袝而作主”,则作主当于僖公葬后之第十四日。今过葬十月始作主,故三十三年《传》云“缓作主”,此《传》又云“书不时也”。

杨伯峻先生注“自十有二月不雨,至于秋七月”曰:

无《传》。僖三年《传》云:“春不雨,夏六月雨。自十月不雨至于五月,不曰旱,不为災也。”此亦不曰旱,依义例推之,似亦不为災。故杜《注》云:“周七月,今五月也,不雨足为災,不书旱,五谷犹有收。”

杨伯峻先生注“八月丁卯,大事于大庙,跻僖公”曰:

大事,吉禘也。大庙,周公之庙。余详《传?注》。

杨伯峻先生注“秋八月丁卯,大事于大庙,跻僖公,逆祀也”曰:

跻僖公者,享祀之位升僖公于闵公之上也。闵公与僖公为兄弟,《鲁世家》谓闵为兄,僖为弟;《汉书?五行志》则谓僖是闵之庶兄。无论谁为兄谁为弟,僖公入继闵公,依当时礼制,闵公固当在上。《鲁语上》记此事云:“夏父弗忌為宗,蒸,將躋僖公。宗有司曰:‘非昭穆也。’曰:‘我為宗伯,明者為昭,其次為穆,何常之有?’有司曰:‘夫宗廟之有昭穆也,以次世之長幼,而等胄之親疏也。夫祀,昭孝也。各致齊敬于其皇祖,昭孝之至也。故工、史書世,宗、祝書昭穆,猶恐其踰也。今將先明而後祖,自玄王以及主癸莫若湯,自稷以及王季,莫若文、武。商、周之蒸也,未嘗躋湯與文、武為踰也。魯未若商、周,而改其常,無乃不可乎?’弗聽,遂躋之。”据此,则跻僖公,不惟享祀之位次变,昭穆亦变。《周礼?春官?冢人》贾《疏》说此事云:“文二年秋八月,大事于大庙,跻僖公,谓以惠公当昭,隐公为穆;桓公为昭,庄公为穆;闵公为昭,僖公为穆。今升僖公于闵公之上,为昭,闵公为穆,故云逆祀也。”揆之《鲁语》宗有司之言,其义或然。而孔颖达本《疏》则谓“礼,父子异昭穆,兄弟昭穆同,僖、闵不得为父子,同为穆耳。当闵在僖上,今升僖先闵,故云逆祀。二公位次之逆,非昭穆乱也”云云,恐不合《鲁语》之义。后人于此,议论纷纭,要当以《鲁语》为断。曾廉谓“天子诸侯由旁支入继大统者,皆当定为昭穆,虽诸父诸祖父亦然。盖亲亲、尊尊之义两不相蒙,故服制天子绝旁期。无缘复叙亲属”云云,此语盖得古昭穆之真谛。详见《 [蠡瓜]庵集》卷七温矯、贺循、陈贞明、张璁诸论及《朱子九庙图论》七篇。

杨伯峻先生注“于是夏父弗忌为宗伯”曰:

于是,于此时也。夏父弗忌,《礼记?礼器》作“夏父弗綦”,忌、綦古音近,自可通假。《汉书?古今人表》作夏父不忌。《鲁语上》有宗人夏父展。韦《注》云:“弗忌,鲁大夫夏父展之后也。”宗伯,古代掌礼之官,亦即哀二十四年《传》之宗人,《鲁语》又省作宗。胡匡衷《仪礼?释官》谓鲁无宗伯,疑此“宗伯”为“宗人”之误字,然《鲁语上》亦云“我为宗伯”,则胡说未必然。

杨伯峻先生注“吾见新鬼大,故鬼小”曰:

新鬼,新死之鬼,指僖公;故鬼,其死已久之鬼,指闵公。

杨伯峻先生注“跻圣贤”曰:

盖以僖公为圣贤。齐召南《考证》云:“鲁人甚重僖公,《鲁颂》之文铺张扬厉,赞不容口,宜乎夏父弗忌之以为圣贤也。”——桥:虽《鲁颂》为赞僖公之辞,但之前未必无《鲁颂》,或僖公后改词,其风格承原辞而来。

杨伯峻先生注“君子以为失礼”曰:

孔《疏》:“《传》有评论,皆托之君子,此下尽‘先姑’以来,皆是一君子之辞耳。僖公薨后始作《鲁颂》,为《传》之时乃设此辞,非当时君子有此言也。”然按之《鲁语》,此实系宗有司之言,孔说未必然。

杨伯峻先生注“齊圣”曰:

齊圣,古人常用语,《诗?小雅?小宛》“人之齊圣”,文十八年《传》“齊圣温渊”可证。王引之《诗经述闻》云:“齊者,知虑之敏也。”则齊圣犹言聪明圣哲。俞樾《平议》谓“齊犹精明也,齊圣犹言明圣耳”,亦通。

杨伯峻先生注“不先父食久矣”曰:

子不先父食,盖譬喻语,犹言后立之君其合食之位不能在于其先立之君之上,以其下三证可以知之。杜《注》谓“臣继君犹子继父”,《传》无此义。

杨伯峻先生注“故禹不先鲧,汤不先契,文、武不先不窋”曰:

鲧为禹之父。契,汤十三世祖。韦昭《注??国语?周语上》及此杜《注》俱谓不窋为弃子,谯周(《史记?周本纪?索隐》引)及孔颖达(《诗?疏》)俱驳之,汪远孙《国语发正》、崔述《丰镐考信录》言之尤详,然古史渺茫,姑且置之。禹、汤以及文王、武王皆所谓“子虽齊圣”者,其合食之位固不能在其父与先祖之上。

杨伯峻先生注“宋祖帝乙,郑祖厉王,犹上祖也”曰:

宋以帝乙为祖,郑以厉王为祖。帝乙,微子父;厉王,郑桓公父。宋始封于微子,郑始封于桓公,然而合食之时,微子犹不能先于帝乙,桓公犹不能先于厉王。始封之君犹且尊尚其父祖,故云“犹上祖也”。上同尚。杜《注》解犹字云:“二国不以帝乙、厉王不肖而犹尊尚之。”厉王可云不肖,而帝乙,据《尚书?多士》“自成汤至于帝乙,罔不明德恤祀”,则帝乙未必不肖,杜?注?难从。

杨伯峻先生注“春秋匪解,享祀不忒”曰:

解读为懈,懈怠也。忒,差误也。春秋犹言四时。谓四时之祭祀无有懈怠差忒也。

杨伯峻先生注“皇皇后帝,皇祖后稷”曰:

皇皇后帝,谓天也。皇皇,叠字形容词,襄七年《传》:“夫郊祀后稷,以祈农事也。”此盖言郊祀,祭上帝与后稷。

以上那两句《鲁颂》出自《诗?鲁颂?閟宫?四章》:“周公之孙,庄公之子。龙旂承祀。六辔耳耳。春秋匪解,享祀不忒。皇皇后帝,皇祖后稷,享以骍牺,是饗是宜。降福既多,周公皇祖,亦其福女。”(《诗经今注》 高亨 注 (p 517))。

其下的另外两句《诗》出自《诗?邶风?泉水?二章》:“出宿于泲,饮饯于祢。女子有行,远父母兄弟。问我诸姑,遂及伯姊。”(《诗经今注》 高亨 注 (p 055))。

杨伯峻先生于“谓其姊亲而先姑也”之后注云:

定八年《经》云:“从祀先公。”《传》云:“冬十月,顺祀先公而祈焉。辛卯,禘于僖公。”则此年所改僖昭闵穆之祀,至定八年又改回为闵昭僖穆矣。君子此论或由此而发。

杨伯峻先生注“下展禽”曰:

展禽,柳下惠也。《论语?卫灵公》云:“臧文仲其窃位者与,知柳下惠之贤而不与立也。”下展禽者,使展禽屈居于下位也。

杨伯峻先生注“废六关”曰:

废六关有两解:杜《注》云:“塞关、阳关之属凡六,关所以禁绝末游,而废之”,则以废为废弃。此一解也。然《孔子家语》“废”作“置”,王肃《注》云:“六关,关名,鲁本无此关,文仲置之以税行者,故为不仁”,则以废为置立。此又一解。两义正相反。惠栋《补注》、洪亮吉《诂》均主后说,或近是。

杨伯峻先生注“妾织蒲”曰:

妾织蒲席贩卖,言其与民争利。《史记?循吏?公仪休传》云:“见其家织布好,而疾出其家妇,燔其机,云‘欲令农士工女安所雠其货乎’”,其事与此相反,而观点相同,于此亦可见古人之观念。

杨伯峻先生注“作虚器”曰:

作,《家语》作“设”。虚器指臧文仲私蓄大蔡之龟,作室以居之之事。《论语?公冶长》云“臧文仲居蔡,山节藻棁,何如其知也”,即指此事。襄二十三年《传》载臧武仲纳大蔡,亦即居蔡之蔡,则蔡龟为臧氏私家世守之物。

杨伯峻先生注“纵逆祀”曰:

纵容夏父弗忌之主张也。《礼记?礼器》云:“孔子曰:‘臧文仲安知礼?夏父弗綦逆祀而弗止也。’”盖臧文仲自庄公立于鲁之朝廷,历闵公、僖公以至文公,已为四朝老臣,其言行足以左右当时,虽此时执政者为公子遂,为季孙行父,但文仲不据当时之礼以止之,斯孔丘所以独责之欤?

杨伯峻先生注“祀爰居”曰:

爰居,海鸟之名,《尔雅?释鸟》郭璞《注》云:“汉元帝时,瑯琊有大鸟如马驹,时人谓之爰居。”《释文》引樊光云:“似凤凰。”《庄子?至乐篇?释文》引司马彪云:“爰居,举头高八尺。”《鲁语上》“海鳥曰爰居,止于鲁東門之外三日,臧文仲使國人祭之。展禽曰:‘今海鳥至,己不知而祀之,以為國典,難以為仁且知矣’”云云,即此事也。

“鲁”推测位置为:东经117.00,北纬35.60(曲阜鲁国故城)。

“宋”——“商丘”推测位置为:东经115.60,北纬34.38(宋国,商丘-老南关。有遗址,西3050,南1100以上,北1400。东周)。

“郑”推测位置为:东经113.71,北纬34.40(郑韩故城)。

桥案:这一段关于牌位排位的争执,恐怕反映了鲁国的桓族(除继任鲁国国君及其子孙外鲁桓公的其他子孙)与庄族(除继任鲁国国君及其子孙外鲁庄公的其他子孙)之间的政治斗争。三桓都属于桓族,而仲遂则属于庄族。

通宝推:老老狐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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