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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左传》人物事略22:仲遂——杀嫡立庶 -- 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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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22:仲遂——杀嫡立庶

仲遂是《春秋经》和《左传》中对他的称呼最复杂的人,他名“遂”,字“仲遂”,因他直系后裔家族的“氏”是“仲”,所以他又被后人追称为“仲遂”,与他的字“仲遂”含义不同。另外,当时人还会单以他的行第“仲”称呼他,相当于我们今天叫人“老二”,可似乎他们只这么称呼过了五十岁的人,所谓“五十以伯仲”,则单称“仲”有尊敬的意思,这又和我们今天叫人“老二”的含义不尽相同。

同时,由于仲遂住在鲁国东门附近,而且是那个“乡”(鄉)及其部队的长官,负责那个方向(鄉)的防务,所以号称“东门遂”。后人还会在他的行第之前加上他的谥号,称他为“襄仲”或者“东门襄仲”。当然,当时人还会尊称他为“公子遂”,这也是《春秋经》中对他的正式称呼。

仲遂(公子遂)是鲁庄公的儿子、是鲁僖公同母所生的二弟。鲁僖公有女儿季姬,公元前六*四六年(鲁僖公十四年,周襄王七年,齐桓公四十年)已嫁于鄫子,且既称季姬,就是从某一方面论的小女儿,则我估计鲁僖公当生于公元前六七六年(鲁庄公十八年,周惠王元年,齐桓公十年),即位时(公元前六六〇年,鲁闵公二年,周惠王十七年)十六岁。仲遂我估计比鲁僖公小五岁,生于公元前六七一年(鲁庄公二十三年,周惠王六年,齐桓公十五年)。

公元前六*四四年(鲁僖公十六年,周襄王九年,齐桓公四十二年),仲遂(公子遂)二十四岁时,鲁国执政的卿季友(公子友)和另一位卿叔孙戴伯(公孙兹)去世。下一年,公元前六*四三年(鲁僖公十七年,周襄王十年,齐桓公四十三年),齐桓公也去世了。

我推测仲遂就是在季友死后才当上卿的,由于他是僖公的亲弟弟,当的还是首位的卿,但决策者应该为僖公。季友和齐桓公死后,鲁国的对外政策发生了多次大转向,先是背离齐国转向宋国,又转向楚国,最后因为城濮之战不得不再转向晋国,就又和齐国一头了。

到公元前六二七年(鲁僖公三十三年,周襄王二十六年,晋襄公元年,齐昭公六年,楚成王四十五年),鲁僖公去世,他和声姜的儿子鲁文公继位。随后,因为有争执,僖公的牌位迟迟未能就位,就位后又挪了一次位,到了闵公之上,多年后,又被挪了回去。我猜测,这一场牌位之争背后其实是仲遂(公子遂)和其他卿的权位之争,以及成风和声姜的婆媳之争。在这场争执中,仲遂输了。得利的主要是孟穆伯(公孙敖)。

孟穆伯(公孙敖)是在公元前六*四五年(鲁僖公十五年,周襄王八年,齐桓公四十一年)进入卿的行列的,比仲遂(公子遂)资格老,况且他是公孙,家族的成立时间早,势力也就大。另外,他是那个“不去”就“鲁难未已”的公子庆父的儿子,也很能折腾。

随后,仲遂去齐国为鲁文公订了个齐国老婆。到公元前六二三年(鲁文公四年,周襄王三十年,晋襄公五年,齐昭公十年,楚穆王三年),鲁文公把齐国的姜氏(出姜)娶进门,冬天,她婆婆的婆婆成风就去世了。

三年后,公元前六二〇年(鲁文公七年,周襄王三十三年,晋灵公元年,楚穆王六年,齐昭公十三年),因为从莒国娶的大老婆死了,孟穆伯(公孙敖)要求莒国给自己再发一个老婆过来,但莒人说那会儿我们已经给了你一群老婆了,其中大老婆戴己的妹妹声己还给你生了儿子,你就把她扶正吧。但孟穆伯觉得莒国美女多,不甘心,就声称要给仲遂(公子遂)定亲,订下了一位莒国女子。

这年冬天,孟穆伯(公孙敖)出访莒国,在重申两国盟约的同时,说是要替仲遂(公子遂)接亲,然后他发现这位女子果然美丽,于是就自己娶了。

不过泥人也有土性子,仲遂(公子遂)急了,要求带人攻打孟家,但叔牙的孙子叔仲惠伯(叔彭生)不让鲁文公批准,而由鲁文公出面调停,让孟穆伯把那位女子退回去,让仲、孟二人“复为兄弟如初”,由此,仲遂又拿回了在朝廷上的主动权。孟穆伯不甘心,第二年,借着出使周王室的机会,带着送给周王室的礼品,“私奔”去了莒国,后来就死在了外头。

又过了八年,公元前六〇九年(鲁文公十八年,周匡王四年,晋灵公十二年,楚庄王五年,齐昭公四年),鲁文公去世,仲遂(公子遂)事先征得齐人同意,杀掉本当继位的从齐国嫁来的鲁文公夫人出姜的两个儿子,然后把“私事”自己的文公妃子敬嬴的儿子推上了位,就是后来的鲁宣公。而出姜只好“大归齐国,将行,哭而过市,曰:“天乎!仲为不道,杀嫡立庶。”,市人皆哭,鲁人谓之哀姜。政变过程中,仲遂还把反对他的卿叔仲惠伯(叔彭生)“杀而埋之马矢之中”。

于是仲遂(公子遂)把持朝政,叔孙庄叔(叔孙得臣)和季文子(季孙行父)也都是卿。第二年,仲遂就去齐国为鲁宣公迎来了一位夫人,就是后来的穆姜。而鲁国国君的女儿叔姬则被齐国的世卿高固强行娶了去。

又一个八年后,到公元前六〇一年(鲁宣公八年,周定王六年,晋成公六年,楚庄王十三年,齐惠公八年),仲遂在外地忽然去世(三年前叔孙得臣已经去世),七天后,鲁宣公的母亲敬嬴也去世了。

仲遂(公子遂)死后,他儿子子家(公孙归父)接替他当上了卿,不过卿的首席换成了季文子(季孙行父)。

鲁宣公一开始曾任用自己的亲弟弟叔肸,但叔肸去世了,于是改而任用子家(公孙归父)。公元前五九一年(鲁宣公十八年,周定王十六年,晋景公九年,楚庄王二十三年,齐顷公八年),鲁宣公和子家一起谋划,想要把三桓——季文子(季孙行父)家、叔孙庄叔(叔孙得臣)家、孟献子(仲孙蔑)家——这三个家族除掉。子家先去了晋国,谋求得到晋人的支持。可是在家的鲁宣公忽然去世,季文子先下手为强,驱逐了子家的家族,子家只好逃往齐国。仲遂(公子遂)还有另一个儿子仲婴齐,是“仲”家的别支,现在小宗变大宗,婴齐继承卿位,延续了这个“仲”家在鲁国的香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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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春秋经》和《左传》中的相关段落及我的粗略翻译和一些补充说明(046展喜犒师1节、052鲁文逆祀7节、053敖死归葬2节):

通宝推:mezhan,老老狐狸,迷途笨狼,
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22附:展喜犒师1/1

《僖二十五年经》:

冬十有二月癸亥,公会卫子、莒庆盟于洮。((p 0430)(05250007))(046)

《僖二十五年传》:

卫人平莒于我,十二月,盟于洮,修卫文公之好,且及莒平也。((p 0436)(05250501))(046)

《僖二十六年经》:

二十有六年春王正月,己未,公会莒子、卫-宁速盟于向。((p 0437)(05260001))(046)

《僖二十六年传》:

二十六年春王正月,公会莒兹?[不/十pī]公、宁庄子盟于向,寻洮之盟也。((p 0438)(05260101))(046)

《僖二十六年经》:

齐人侵我西鄙,公追齐师,至酅,弗及。((p 0437)(05260002))(046)

《僖二十六年传》:

齐师侵我西鄙,讨是二盟也。((p 0439)(05260201))(046)

《僖二十六年经》:

夏,齐人伐我北鄙。((p 0437)(05260003))(046)

卫人伐齐。((p 0438)(05260004))(046)

《僖二十六年传》:

夏,齐孝公伐我北鄙。卫人伐齐,洮之盟故也。((p 0439)(05260301))(046)

公使展喜犒师,使受命于展禽。齐侯未入竟,展喜从之,曰:“寡君闻君亲举玉趾,将辱于敝邑,使下臣犒执事。”齐侯曰:“鲁人恐乎?”对曰:“小人恐矣,君子则否。”齐侯曰:“室如县罄,野无青草,何恃而不恐?”对曰:“恃先王之命。昔周公、大公股肱周室,夹辅成王。成王劳之,而赐之盟,曰:‘世世子孙无相害也!’载在盟府,大师职之。桓公是以纠合诸侯,而谋其不协,弥缝其阙,而匡救其災,昭旧职也。及君即位,诸侯之望曰:‘其率桓之功!’我敝邑用不敢保聚,曰:‘岂其嗣世九年,而弃命废职?其若先君何?君必不然。’恃此以不恐。”齐侯乃还。((p 0439)(05260302))(046)

我的粗译:

我们僖公的二十五年(公元前六三五年,周襄王十八年,卫文公二十五年,齐孝公八年),卫文公去世以后,将要正式继位的卫成公(卫子)提出要调解我们和莒国的关系,于是在这年冬十有二月癸亥那天(杨注:癸亥,十二日。),三家(莒国由大夫莒庆为代表)在“洮”那里会盟,延续卫文公那时与卫国的友好关系,并且让我们与莒人讲和。

转过年来,我们僖公的二十六年(公元前六三四年,周襄王十九年,卫成公元年,齐孝公九年),春王正月,己未那天(杨注:己未,九日。),我们的“公”又与莒兹?[不/十pī]公以及卫国的卿宁庄子在“向”那里会盟,重申上次在“洮”那里的盟约。

《春秋经》中记载了这年齐国的部队进犯我们西部的乡野,就是因为前面那两次盟会。

这年夏天,齐孝公又带兵进犯我们北部的乡野。《春秋经》中记载的卫人进攻齐国,就是为了履行“洮”那次的盟约。

我们的“公”派展喜去接待齐国来进攻的部队,还让他出发前先去找展禽(柳下惠)拿主意。

齐侯(齐孝公)本人没有进入我们的疆界,展喜找了上去,求见齐侯并向他禀报说:“寡君闻君亲举玉趾,将辱于敝邑,使下臣犒执事。(寡君听说主上亲举玉趾,准备踏上敝邑的土地,就派了下臣来慰劳主上手下的执事们。)”。

齐侯问他:“鲁人恐乎?(鲁人害怕了吗?)”。

他回答:“小人恐矣,君子则否。(那些小人都害怕了,但君子则并没有害怕。)”。

齐侯说:“室如县罄,野无青草,何恃而不恐?(你们那里室如县罄,野无青草,还仗着什么敢不害怕?)”。

展喜回答:“恃先王之命。昔周公、大公股肱周室,夹辅成王。成王劳之,而赐之盟,曰:‘世世子孙无相害也!’载在盟府,大师职之。桓公是以纠合诸侯,而谋其不协,弥缝其阙,而匡救其災,昭旧职也。及君即位,诸侯之望曰:‘其率桓之功!’我敝邑用不敢保聚,曰:‘岂其嗣世九年,而弃命废职?其若先君何?君必不然。’恃此以不恐。(仗着先王之命。当年,是我们周公和你们大公一起股肱周室,夹辅成王。成王奖励他们,让他们立下盟约,说是:“以后我们的子孙都不能互相侵害!”。这个盟约也收藏在天王的盟府,由大师负责监督实行。所以您父亲桓公才会纠合诸侯,设法调停他们的争执,弥合他们的分歧,还为他们解决外来的灾祸,这都是在履行传统上大公的职责。等主上即位,各家诸侯都盼着说:“要是他还能像桓公那样行事就好了!”,所以我敝邑也不敢动员部队抵抗,认为:“主上怎么会继位九年之后,就背弃了自己的职责?那还怎么面对自己的先君?主上一定不会这样。”,就是仗着这种信心,所以他们才没害怕。)”。

听了这话,齐侯马上把部队撤了回去。

一些补充:

齐孝公回去以后很快就去世了。

在上面第三条《左传》(05260201)中,只提到“齐师侵我西鄙”,并没有提及相应《春秋经》中已经载明的“公追齐师,至酅,弗及”,可见这一条《左传》的目的只是说明“齐师侵我西鄙”的意图是“讨是二盟”,所以就无需涉及与此无直接关系的鲁僖公(公)“追齐师”的行动。

杨伯峻先生注“公会卫子、莒庆盟于洮”曰:

卫侯称卫子者,以其父卒未踰年也,详桓十三年《经》及僖九年《传?注》。莒庆,莒大夫,已见庄二十七年《经》。洮,杜《注》:“鲁地。”江永《考实》云:“此洮为鲁之内地,东近莒,即庄二十七年公会杞伯姬于洮者也。”

杨伯峻先生注“卫人平莒于我”曰:

元年,鲁败莒,获莒挐,鲁、莒相怨已久,卫从中调停之。

杨伯峻先生注“十二月,盟于洮,修卫文公之好,且及莒平也”曰:

洮盟凡有二事,一是卫成公修鲁僖与卫文之好,一是鲁、莒因卫成公之调停而相盟。莒之蒞盟者为莒庆。

杨伯峻先生注“二十有六年春王正月”曰:

冬至在去年闰十二月二十四日甲辰,建丑。

杨伯峻先生注“己未,公会莒子、卫-宁速盟于向”曰:

“速”,《公羊》作“遫(遬?)”,据《说文》,遫(遬?)是速之籀文。宁速,卫大夫宁庄子。向,莒地,在今山东省-莒县南七十里,又见隐二年《经》并《注》。

杨伯峻先生注“二十六年春王正月,公会莒兹?[不/十pī]公、宁庄子盟于向”曰:

兹?[不/十pī]为莒公之号,莒国之君无谥,而有号,文十八年有莒纪公,襄十六年及三十一年有莒梨比公,昭十四年有莒著丘公,此外尚有莒郊公、莒共公,皆其生号。

杨伯峻先生注“齐人侵我西鄙,公追齐师”曰:

前句称齐人,后句称齐师,盖追以师言,于文为协,无义例。桓十三年《经》云“及齐侯、宋公、卫侯、燕人战,齐师、宋师、卫师、燕师败绩”,于南燕亦人、师异称,败绩以师言为协也。僖二十八年《经》云“及楚人战于城濮,楚师败绩”,又三十三年《经》云“秦人入滑。晋人及姜戎败秦师于殽”,于秦、楚亦人、师异称,其例与此同。《谷梁传》谓“其侵也曰人,其追也曰师,以公之弗及大之也”云云,不足采。

杨伯峻先生注“夏,齐人伐我北鄙”曰:

《国语?齐语》及《管子?小匡篇》并云齐桓公“正其封疆,地南至于岱阴”,则齐、鲁南北以泰山为界。此所谓北鄙者,盖泰山之南。

杨伯峻先生注“卫人伐齐,洮之盟故也”曰:

鲁、卫相盟,有互救之义,卫人伐齐,即所以救鲁。

杨伯峻先生注“公使展喜犒师”曰:

犒师者,以酒食饷馈齐师也。

杨伯峻先生注“使受命于展禽”曰:

展禽名获,字禽,或云食邑于柳下,或云居于柳下;据《列女传》,其妻私谥以惠,故亦称柳下惠;《庄子?盗跖篇》及《战国策》称曰柳下季,季则其排行,五十以伯仲者也。《鲁语上》云:“齊孝公來伐,臧文仲欲以辭告病焉,問于展禽。展禽使乙喜以膏沐犒師。”乙喜即展喜,展其氏(见隐八年《传》),乙其字,喜其名也。古人名字连言者,皆先字后名,故晋-解侯字张,而称张侯;郑-公子騑字子驷而《楚语》称之为驷騑也。说见王引之《春秋名字解诂》。

杨伯峻先生注“寡君闻君亲举玉趾,将辱于敝邑,使下臣犒执事”曰:

《鲁语上》载展喜之辞则云:“寡君不佞,不能事疆埸之司,使君盛怒,以暴露于弊邑之野,敢犒輿師。”此似齐师已入境之辞,与《传》不同。盖《国语》之编纂者不知齐侯虽未入鲁境,齐师固已先入矣,因而以为敌人未入,展喜即往犒之,似不合情理,乃改作已入之词,而不知其非史实也。

杨伯峻先生注“室如县罄”曰:

县同悬。罄同磬,他本亦作“磬”,《鲁语上》即作“磬”。磬之悬挂,中高而两旁下,其间空洞无物。百姓贫乏,室无所有,虽房舍高起,两檐下垂,如古磬之悬挂者然也。程瑶田《通艺录》亦云:“室无资粮,故曰如悬罄也。”臧琳《经义杂记》谓当作“罄”,恐失之拘。

“室如县罄”——“室如悬磬”(shì rú xuán qìng)后世还成了成语,下面是悬挂状态编磬的图片,出自《中国国家博物馆典藏珍宝展:48.编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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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伯峻先生注“载在盟府”曰:

载,盟约也,古谓之载书,亦省曰载。

杨伯峻先生注“大师职之”曰:

杜《注》:“大公为大师,兼主司盟之官。”是以大师专指齐大公。顾炎武《补正》则云:“太师,周之大师,主司盟之官。《解》云‘太公为太师’,非。”然考之古籍,并无太师职主盟约之记载。武亿《群经义证》、阮芝生《拾遗》谓大师当作大史,大史主藏载书,盖周之定制。其说或然。职,主也。

桥案:本条《左传》下面即提到“昭旧职也”,正可与“大师职之”之“大师”专指齐大公之说相印证。

杨伯峻先生注“匡救其災”曰:

成十八年《传》“匡乏困,救災患”,杜《注》云:“匡亦救也。”

杨伯峻先生注“我敝邑用不敢保聚”曰:

金泽文库本作“用是不敢保聚”,《唐石经》“用”下亦旁增“是”字。保聚,保城聚众。

《魯語上》6亦提及“齐孝公伐鲁”之事,如下:

齊孝公來伐魯,臧文仲欲以辭告,病焉,問于展禽。對曰:“獲聞之,處大教小,處小事大,所以御亂也,不聞以辭。若為小而祟,以怒大國,使加己亂,亂在前矣,辭其何益?”文仲曰:“國急矣!百物唯其可者,將無不趨也。愿以子之辭行賂焉。其可賂乎?”

展禽使乙喜以膏沐犒師,曰:“寡君不佞,不能事疆埸之司,使君盛怒,以暴露于弊邑之野,敢犒輿師。”齊侯見使者曰:“魯國恐乎?”對曰:“小人恐矣,君子則否。”公曰:“室如懸磬,野無青草,何恃而不恐?”對曰:“恃二先君之所職業。昔者成王命我先君周公及齊先君太公曰:‘女股肱周室,以夾輔先王。賜女土地,質之以犧牲,世世子孫無相害也。’君今來討弊邑之罪,其亦使聽從而釋之,必不泯其社稷;豈其貪壤地,而棄先王之命?其何以鎮撫諸侯?恃此以不恐。”齊侯乃許為平而還。

“鲁”推测位置为:东经117.00,北纬35.60(曲阜鲁国故城)。

“卫”——“楚丘”(杨注:卫,国名,姬姓;文王子康叔-封之后。传世有康叔丰鼎,丰即封。“卫”字卜辞多见,足见其地名早已有之,金文亦有,字形不一。此时卫国都朝歌,即今河南省-淇县治。戴公庐曹,今河南旧滑县治(新治已移至道口镇);文公迁楚丘,今滑县东六十余里;成公迁帝丘,今河南省-濮阳县。于春秋后十三世二百五十八年,为秦二世所灭。#楚丘,卫地,在今河南省-滑县东。齐召南《左传注疏考证》曰:“《传》有追叙,有预叙,此类则预叙也。”《吕氏春秋?简选篇》:“齐桓公良车三百乘,教卒万人,以为兵首,横行海内,天下莫之能禦。南至石梁,西至酆郭,北至令支。中山亡邢,狄人灭卫。桓公更立邢于夷仪,更立卫于楚丘。”#此用上年《传》所述狐偃之谋。曹都今山东省-定陶县,卫都楚丘,今河南省-滑县东六十余里。曹在卫之东,故晋假道。),推测位置为:东经114.84,北纬35.54(今滑县-八里营乡-殿上村一带,冢上村北约两公里,僖二年——前658,封卫于楚丘。今卫王殿遗址,俗称卫王城)。

“莒”——“莒父”(杨注:莒,国名,《郑语》“曹姓邹、莒”,以莒为曹姓,恐另一莒。此莒国,春秋后五十年为楚所灭,见《楚世家》。传世彝器有中子化盘,记楚简王伐莒,见郭沫若《两周金文辞大系考释》。据文八年《传》及《世本》,当为己姓,旧都介根,在今山东省-胶县西南;后迁莒,今山东省-莒县。据《鲁语下》“晋信蛮夷”之语,则当时人以蛮夷视之。#据《山东通志》,今莒县即莒国,一云,即鲁之莒父邑。),推测位置为:东经118.83,北纬35.58(今莒县县城,春秋初莒国迁来)。

“洮”(杨注:洮,音叨,又音桃,鲁地。《大事表》及《方舆纪要》俱谓在今山东省旧濮阳县西南五十里。江永《考实》则以为当即今山东省-泗水县东南旧名桃墟者。#洮,杜《注》:“鲁地。”江永《考实》云:“此洮为鲁之内地,东近莒,即庄二十七年公会杞伯姬于洮者也。”),推测位置为:东经117.53,北纬35.61(泗水县-泉林镇-卞桥东南驸马井)。

“向”(杨注:向,国名,姜姓。据《太平寰宇记》,莒县南七十里有向城,当即此向。杜《注》谓“谯国-龙亢县东南有向城”,则在今安徽-怀远县西四十里,距莒甚远,非也。怀远之向当是襄十四年“会吴”之向。说详江永《春秋地理考实》、顾炎武《日知录》卷三十一并黄汝成《集释》。顾栋高《大事表?春秋入国灭国论》云:“莒人入向,而宣四年伐莒取向,则向已为莒邑,而隐二年向为莒灭明矣。”#向,莒地,在今山东省-莒县南七十里,又见隐二年《经》并《注》。#向即隐二年“莒人入向”之向,在今山东省-莒县南七十里。本为国,莒人取之。今鲁又取之于莒。然襄二十年《经》云“仲孙速会莒人盟于向”,杜《注》云:“向,莒邑。”似向仍属于莒,或此年鲁虽取之,而其后莒又有之。杜《注》谓“东海-承县东南有向城,远,疑也”,则在今山东省-枣庄市之东南。杜预自疑其远,他人自不信之矣。说详《汇纂》及江永《考实》。),推测位置为:东经118.74,北纬35.32(莒南县-大店镇西南部,有遗址,南北约2500,东西约3000)。

“齐”推测位置为:东经118.35,北纬36.87(临淄北刘家寨周围有遗址,长方形城,大城西南部分为小城,共2000万平方米;大城:4500╳4000;小城:1400╳2200,300万平方米。大城:春秋战国?小城:战国)。

“酅”(杨注:“酅”,《公羊》及《谷梁》俱作“雟”。酅音攜,齐地,今山东省-东阿县南有酅下聚,当即其地。与庄三年纪国之酅自别。),推测位置为:东经116.14,北纬36.18(东阿县-苫山村)。

“周”——“王城”——“周宗”——“郏”——“郏鄏”——“京师”——“京師”——“雒邑”推测位置为:东经112.43,北纬34.67(洛阳-西工区为主)。

下面是展喜犒师相关地点天地图地形图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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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段展喜所言反映了本章《左传》作者让那些君子“世世子孙无相害也!”的理想。

通宝推:老老狐狸,
家园 二爷……

我算知道尊称老大爷为大伯是怎么来的了。

排行老大,小辈就要叫他大爷、大伯。这是因为伯仲叔季。

反推过来排第二就是“仲”。

第三就是叔。

第四就是季。

一般来说,一门诸子,出现叔的比例要大于出现季的。而对于主家来说,都是从伯这一系出来的。而伯结婚的时候,仲一般也快结婚成家了,留在家里的一般是叔。这样伯家的小孩稍微长大一点,见到最多的还是叔。

更重要的是,好像在西周和春秋时代被称为什么叔的人很多,所以大概除了比较固定的伯仲季(第一第二和最后),叔是比较泛滥的。伯只有一个,伯的备份仲有一个就行了。其他都是叔,最后一个季。当然,我觉得更实际一点的大概是同族里的叔也很多,排不上号。

貌似还有个孟,是指庶出的老大。

通宝推:桥上,
家园 伯仲叔季指一二三四是现代化学的用法

如您所说,其实叔是最多的,从二到最后,都可以是叔,而季似乎也不限于四,二也可以,例如子路,既称仲由,也称季路。

通宝推:林风清逸,
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22附:鲁文逆祀1/7

《文元年经》:

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p 0507)(06010001))(052)

二月癸亥,日有食之。((p 0507)(06010002))(052)

《文元年传》:

于是闰三月,非礼也。先王之正时也,履端于始,举正于中,归余于终。履端于始,序则不愆;举正于中,民则不惑;归余于终,事则不悖。((p 0510)(06010201))(052)

《文元年经》:

天王使毛伯来锡公命。((p 0508)(06010005))(052)

叔孙得臣如京师。((p 0509)(06010007))(052)

《文元年传》:

王使毛伯-卫来赐公命。叔孙得臣如周拜。((p 0512)(06010401))(052)

我的粗译:

在我们文公元年(公元前六二六年,周襄王二十七年,晋襄公二年,齐昭公七年,卫成公九年),闰了三月,这不合规矩。当初先王制定历法的时候,将一年的发端规定在天象循环重新开始的时候,把一季的节令规划到仲月之中,而多出的月则在年内处理。将一年的发端规定在天象循环重新开始的时候,节气就不会错乱;把一季的节令规划到仲月之中,“民”就不会迷乱;而多出的月在年内处理掉,季候就不会混乱。

还在这一年,我们的“王”派毛伯-卫来给我们“公”(鲁文公)颁赐策命,我们则派叔孙得臣前往周王室拜谢。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关于鲁文公有注云:“名兴,僖公子,母声姜。”

杨伯峻先生注“元年春王正月”曰:

正月二十三日丙戌冬至,建子。有闰月。

杨伯峻先生注“公即位”曰:

无《传》。依春秋礼制,先君死,无论葬与未葬,嗣君俱于翌年正月改元即位。《公羊》文九年《传》“不可一日无君。缘终始之义,一年不二君,不可旷年无君”云云,足以说明当时礼制。

杨伯峻先生注“二月癸亥,日有食之”曰:

无《传》。《公羊》于“癸亥”下衍“朔”字。当依王引之《述闻》说删,三《传》并无异文。史官不书朔,当是以癸亥为晦日而日食。《宋史?律历志三》、《元史?历志二》俱谓三月癸亥朔,入食限,是也;但宋史因疑此二月为三月之误,则非。朱文鑫《春秋日食考》云:“春秋日食三十七,书日与朔者二十七,书朔不书日者一,书日不书朔者七,不书日与朔者二。自隐公三年至宣公十七年,凡一百二十八年,记载日食十五,书朔者七,不书朔者八。自成公十六年至哀公十四年,凡九十四年,记载日食二十二,书朔者二十一,不书朔者一。由此观之,宣公以前平均八年半书一日食,而不书朔者多;成公以后,平均约四年半书一日食,而不书朔者仅一,足证当时历家已知日食之必在朔,而观测所得,亦有合于天象,故后之记载较胜于前也。”此说颇有理,则此二月癸亥之日食,盖当时历法误以三月之朔为二月之晦,故不书朔,非字之误。

桥案:以上两条《春秋经》在《左传》中均未提及,我意本章《左传》作者会在讲解此节述及鲁文公的段落中拿出这两条《春秋经》,但已无需进一步说明。

杨伯峻先生注“于是闰三月,非礼也”曰:

江永《群经补义》曰:“古历皆用平朔,谓日月皆平行,故朔日或失之先,或失之后,日食有不在朔者。文元年‘二月癸亥日有食之’,姜岌、《大衍》、《授时》诸历法皆推是三月癸亥朔入食限,《经》书‘二月癸亥’,不言朔,盖误以癸亥为二月晦,而以甲子为三月朔也。三月甲子朔,则四月宜有丁巳,故《经》书‘四月丁巳葬僖公’。是年本无闰三月,左氏以为日食必在朔,二月为癸亥朔,则四月无丁巳,意其间必有闰月,故凭空发《传》云‘于是闰三月非礼也’。”(王韬《春秋历推考》说同。)

杨伯峻先生注“先王之正时也,履端于始,举正于中,归余于终”曰:

此三语旧说纷纭,今据江永《群经补义》说解之。履端于始,始指冬至,谓步历以冬至为始也。故下云“序则不愆”。《御览》二九引臧荣绪《晋书》熊远议曰“履端元日”,又引庾阐《扬郡赋》曰“岁惟元辰,阴阳代纪。履端、归余,三朝告始”。以履端为定岁首。(杜《注》谓“步履之始以为术之端首”,似推历元,非也。推历元者,汉《太初历》以后之法,古未有是。)举正于中者,三代各有正朔,以正朔之月为正月也。杜《注》云“举中气以正月”,(亦)非也。古代惟有启、闭、分、至八节,偶亦见启蛰(即惊蛰)等,(然)二十四节气其后始备。以冬至为始,以闰余为终,故举正朔之月为中。虽周正建子,而在“履端于始”之前而言先王之正时,则通三代言之。沈彤《小疏》曰:“举正于中谓历象日景中星以纪分至在四仲月也。冬至在正北,则夏至在正南,春、秋分在正东正西可知,故指其所在之位而称为正也。”此说亦通。盖古人推历,(唯)有二法,一(曰)观天象,二(曰)测日影。观天象有时为云层所遮掩,不得正确;测日影有时亦遇阴、雨,难定长短,故最初不确者多。其后经验积累,能知日月星宿周行之大致,再加以观测之术验之,则日益密合。《孟子?离娄下》云:“苟求其故,千岁之日至,可坐而定也。”足见至战国时,天文历法之学已有可观者矣。归余于终者,置闰月或三年或二年,常置于岁终也。今置于三月,故云非礼。然此盖言先王之正时,其实,以《春秋经》、《传》日月互相推校,知闰不必在岁终(,随时可以置闰)。《春秋》《经》、《传》纪闰月者九,除襄九年《传》之闰月为误字外,仅八次。若昭二十年《传》“闰月戊辰杀宣姜”,《传》文上有八月,下有十月,闰在其中,则不在年终明矣。其他如昭元年《经》书“六月丁巳,邾子-华卒”,又下书“十一月己酉,楚子-麇卒”。六月有丁巳,则十一月不得有己酉,中间应置一闰。又如昭二十八年《经》书“夏四月丙戌,郑伯-宁卒”,下文书“秋七月癸巳,滕子-宁卒”,四月七月相距一百十余日,四月有丙戌,七月安得有癸巳?其间必有一闰(可知)。凡若此者,不胜枚举。古人闰月罕举大事,故《经》、《传》书闰月者稀,而不必在岁末,(可以断言,)作《传》者仅就古法发论耳。所谓古者,以今日出土卜辞考之,亦在殷代祖甲以前。据卜辞,武丁至祖甲,岁终置闰,名曰十三月。而帝乙、帝辛时代之卜辞,绝无十三月,集其卜旬之辞推算,皆年中置闰。西周初期亦年中置闰。王国维《生霸死霸考》、吴其昌《金文疑年考》已明确言之。《周金文存》著录之遗尊、受尊、牧簋,虽有“十又三月”,实乃闰十二月之异称,不得因此而疑以岁终置闰为常。

杨伯峻先生于此段之末注云:

《史记?历书》亦载此语,字句略异。

杨伯峻先生注“天王使毛伯来锡公命”曰:

僖二十四年《传》有毛伯,孔《疏》以为“计是一人”。毛盖其采邑,伯乃其家号,杜《注》云“毛,国;伯,爵”,恐不确。锡命见庄元年《经》并《注》、僖十一年《传》并《注》。此乃嗣位诸侯天子之锡命,《春秋》《经》、《传》载此者二:一,文元年锡鲁文公命;二,僖十一年锡晋惠公命。金文中有伯 [臼/辰]鼎铭,即锡 [(甘/十)亙]侯嗣位之命。吴大瀓、吴闿生等俱谓 [(甘/十)亙]侯即韩侯,可备一说。

杨伯峻先生注“叔孙得臣如京师”曰:

《礼记?檀弓?正义》引《世本》云:“桓公生僖叔-牙,牙生戴伯-兹,兹生庄叔-得臣,得臣生穆叔-豹,豹生昭子-婼,婼生成子-不敢,不敢生武叔-州仇。”雷学淇《校辑世本》云:“案《春秋传》及《世族谱》,庄叔-得臣生宣伯-侨如及穆叔-豹,豹生昭子-婼及孟丙、中壬、竖牛,婼生成子-不敢,不敢生武仲-州仇,州仇生文子-舒,是为叔孙氏。其说与《世本》皆合。”

“鲁”推测位置为:东经117.00,北纬35.60(曲阜鲁国故城)。

“周”——“京师”——“王城”——“周宗”——“郏”——“郏鄏”——“京師”——“雒邑”推测位置为:东经112.43,北纬34.67(洛阳-西工区为主)。

桥案:“正”是正月,每年的第一个月;“朔”是朔日,是每月的第一天;“正朔”也就意味着历法的制定。我们是农业国,所以制定历法在古代政治中占有独特的重要地位,以致所谓“正朔”成了政治合法性的标志。这一段《左传》是较早的关于阴阳合历历法制定原则的阐述,有原则至今仍在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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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元年经》:

公孙敖如齐。((p 0509)(06010011))(052)

《文元年传》:

穆伯如齐,始聘焉,礼也。凡君即位,卿出并聘,践(zuǎn)修旧好,要结外援,好事邻国,以卫社稷,忠、信、卑让之道也。忠,德之正也;信,德之固也;卑让,德之基也。((p 0515)(06010801))(052)

《文二年经》:

三月乙巳,及晋-处父盟。((p 0518)(06020003))(052)

《文二年传》:

晋人以公不朝来讨,公如晋。夏四月己巳,晋人使阳处父盟公以耻之。书曰“及晋-处父盟”,以厌之也。适晋不书,讳之也。((p 0522)(06020301))(052)

公未至,六月,穆伯会诸侯及晋司空士縠盟于垂陇,晋讨卫故也。书“士縠”,堪其事也。((p 0522)(06020401))(048、052)

我的粗译:

我们的卿穆伯(公孙敖)出访齐国,这是新君即位后的首次访问,是“礼”的要求。凡君即位,都会由卿出访各家诸侯,延续原来的友好关系,结交新的外援,侍奉好邻国,以此来维护社稷,这就是“忠”、“信”和“卑让”之道了。“忠”,是“德”的方向;“信”,是“德”的保证;“卑让”,是“德”的根本。

但是晋国因为我们“公”(鲁文公)没去朝见,派人来谴责我们,于是在我们文公的二年(公元前六二五年,周襄王二十八年,晋襄公三年,齐昭公八年,卫成公十年),我们“公”去了晋国。夏四月己巳那天(杨注:己巳,十三日。),晋人由大夫阳处父出面与我们的“公”盟誓,以此羞辱我们。《春秋经》上写“及晋-处父盟”,没写上此人的“氏”,就是要鄙薄此人。《春秋经》没记载我们“公”前往晋国,是要避讳。

由于我们的“公”还没回来,于是在六月由穆伯(公孙敖)代表我们与各家诸侯以及晋国的司空士縠在“垂陇”那里盟会,举行这次盟会是因为晋国准备要惩处卫国。《春秋经》写上“士縠”的“氏”和“名”,是因为这次他很好地履行了职责。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凡君即位,卿出并聘”曰:

并之言普也,徧也,并聘谓向诸侯普徧聘问,说详王引之《述闻》。《周礼?秋官?大行人》云:“凡诸侯之邦交,岁相问也,殷相聘也,世相朝也。”《大戴礼?朝事篇》亦云,“使诸侯世相朝,交岁相问,殷相聘”,此乃世相朝也。郑注《大行人》云:“父死子立曰世,凡君即位,大国朝焉,小国聘焉。”齐、鲁敌国,文公继僖而立,往齐始聘。襄元年《传》云:“九月,邾子来朝,礼也。冬,卫-子叔、晋-知武子来聘,礼也。凡诸侯即位,小国朝之,大国聘焉,以继好结信,谋事补阙,礼之大者也。”此盖襄公继成公初立,诸侯来朝聘也。邾国小于鲁,故其君来朝,卫、晋与鲁为兄弟之国,故来聘也。文九年《经》云“曹伯-襄卒”,十一年《传》云,“秋,曹文公来朝,即位而来见也”,亦是世相朝之礼。

杨伯峻先生注“践修旧好”曰:

践当读如缵(zuǎn),《说文》:“缵,继也。”经典亦作“纂”,《尔雅?释诂》:“纂,继也。”《周语上》“纂修其绪”,《晋语九》“纂修其身”,皆以纂修连文,纂修即继修也。此践修旧好,谓继修旧好也。说详俞樾《平议》。洪亮吉《汉魏音》谓践读为翦,《尔雅》?:“翦,勤也。”不如俞说之确。

杨伯峻先生注“三月乙巳”曰:

乙巳,十九日。

杨伯峻先生注“及晋-处父盟”曰:

杜《注》:“不地者,盟于晋都。”前此未有大夫盟鲁者也,有之,自处父始。

杨伯峻先生注“夏四月己巳,晋人使阳处父盟公以耻之”曰:

《经》书“三月乙巳及晋-处父盟”,《传》云“夏四月己巳晋人使阳处父盟公”,月日不同。杜《注》以为《经》、《传》必有一误,《读本》则以为三月文公适晋,则盟在四月。

杨伯峻先生注此处(书曰“及晋-处父盟”,以厌之也)云:

厌当如《论语?宪问》“夫子时然后言,人不厌其言”之厌,憎恶、厌弃之意。杜《注》谓“厌犹损也”,顾炎武《补正》引傅逊谓“厌,临也,以尊临卑,如汉人所云厌胜之耳”,皆不确。

杨伯峻先生注“晋司空士縠”曰:

司空即大司空;士縠,士蒍子,庄二十六年《传》,晋-士蒍为大司空,则士縠盖继父职。说参沈钦韩《补注》。

杨伯峻先生注“晋讨卫故也”曰:

元年,卫听陈共公之谋,使孔达伐晋。

杨伯峻先生注此处(书“士縠”,堪其事也)云:

金泽文库本作“书曰晋-士縠”,多“曰晋”二字。堪其事者,能胜任其事也。其实,自文公以前,会盟侵伐,内大夫以名见,外大夫多称人。若僖二十五年洮之盟,莒庆称名;二十六年向之盟,卫-宁速称名,其例不过偶见耳。自此以后至宣公以前,霸国之大夫盟会书名,霸国之大夫及一国二国之大夫,如宋-华元、郑-公子归生、卫-孙免,侵伐亦书名。至会伐、会盟而列序大夫名氏者无有也。自成二年战于鞌,内大夫四人并列,而晋-郤克、卫-孙良夫、曹-公子首皆列序焉;成十五年会吴于钟离,而晋-士燮、齐-高无咎、宋-华元、卫-孙林父、郑-公子鰌皆列序焉。自是以后,不以名见而称人者,惟曹、许、邾、莒、滕、薛、杞、鄫小国之大夫而已。此盖记史者据形势而渐变书法。

“齐”推测位置为:东经118.35,北纬36.87(临淄北刘家寨周围有遗址,长方形城,大城西南部分为小城,共2000万平方米;大城:4500╳4000;小城:1400╳2200,300万平方米。大城:春秋战国?小城:战国)。

“晋”——“绛”——“故绛”推测位置为:东经111.55,北纬35.73(曲村,成六年迁新田)。

“垂陇”(杨注:“垂陇”,《公羊》、《谷梁》俱作“垂敛”,陇、敛盖一声之转;敛,古音在侵部;陇,古音在东部,东、侵古亦可相通,详顾炎武《唐韵正》。垂陇,郑地,《水经?济水注》云:“又南会于荥泽,有垂陇城。”当在今河南省-荥阳县东北。#垂陇,在今(郑州市稍西而北二十余里。即)荥阳县东北。),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3.6,北纬34.9(古荥东北)。

“卫”——“帝丘”(杨注:卫,国名,姬姓;文王子康叔-封之后。传世有康叔丰鼎,丰即封。“卫”字卜辞多见,足见其地名早已有之,金文亦有,字形不一。此时卫国都朝歌,即今河南省-淇县治。戴公庐曹,今河南旧滑县治(新治已移至道口镇);文公迁楚丘,今滑县东六十余里;成公迁帝丘,今河南省-濮阳县。于春秋后十三世二百五十八年,为秦二世所灭。#帝丘,今河南省-濮阳县西南。《明一统志》又有帝丘城,云在滑县(此指旧治,今已移治于其西之道口镇)东北七十里土山村,即卫成公所迁,盖其境相接也。则卫自楚丘迁帝丘,两地相距不远。#卫自成公已迁都帝丘,即今濮阳县西南二十许里之颛顼城。),推测位置为:东经115.10,北纬35.66(濮阳县-高城村南,安寨、七王庙、冯寨、东郭集、老王庄。僖三十一年——前629,卫迁于帝丘)。

通宝推:老老狐狸,
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22附:鲁文逆祀2/7

《文二年经》:

丁丑,作僖公主。((p 0517)(06020002))(052)

《文二年传》:

丁丑,作僖公主。书,不时也。((p 0521)(06020201))(052)

《文二年经》:

自十有二月不雨,至于秋七月。((p 0518)(06020005))(052)

八月丁卯,大事于大庙,跻僖公。((p 0518)(06020006))(052)

《文二年传》:

秋八月丁卯,大事于大庙,跻(jī)僖公,逆祀也。于是夏父弗忌为宗伯,尊僖公,且明见曰:“吾见新鬼大,故鬼小。先大后小,顺也。跻圣贤,明也。明、顺,礼也。”((p 0523)(06020501))(052)

君子以为失礼:“礼无不顺。祀,国之大事也,而逆之,可谓礼乎?子虽齊圣,不先父食久矣。故禹不先鲧,汤不先契,文、武不先不窋(zhú)。宋祖帝乙,郑祖厉王,犹上祖也。是以《鲁颂》曰:‘春秋匪解,享祀不忒,皇皇后帝,皇祖后稷。’君子曰‘礼’,谓其后稷亲而先帝也。?诗?曰:‘问我诸姑,遂及伯姊。’君子曰‘礼’,谓其姊亲而先姑也。”((p 0524)(06020502))(052)

仲尼曰:“臧文仲,其不仁者三,不知者三。下展禽,废六关,妾织蒲,三不仁也。作虚器,纵逆祀,祀爰居,三不知也。”((p 0525)(06020503))(052)

我的粗译:

前面在这年二月丁丑那天(杨注:丁丑,二十日。),为我们僖公立了牌位,《春秋经》上记载此事,是因为立牌位没在应在的时间内。

后来,到秋八月丁卯那天(杨注:丁卯,十三日。),又在大庙隆重举行祭祀,把僖公的牌位向前移,打乱了应有的祭祀顺序。当时是夏父弗忌为宗伯,他主张要尊僖公,还扬言:“吾见新鬼大,故鬼小。先大后小,顺也。跻圣贤,明也。明、顺,礼也。(我能看见新鬼大,故鬼小。先大后小,才是“顺”。把精明通达的鬼往前排,才是“明”。既“明”且“顺”,才合于“礼”。)”。

但贵族们都认为这么干是“失礼”的:“礼无不顺。祀,国之大事也,而逆之,可谓礼乎?子虽齊圣,不先父食久矣。故禹不先鲧,汤不先契,文、武不先不窋。宋祖帝乙,郑祖厉王,犹上祖也。是以《鲁颂》曰:‘春秋匪解,享祀不忒,皇皇后帝,皇祖后稷。’君子曰‘礼’,谓其后稷亲而先帝也。?诗?曰:‘问我诸姑,遂及伯姊。’君子曰‘礼’,谓其姊亲而先姑也。(“礼”,就不可能不“顺”。“祀”,是国之大事,却要“逆”着来,还能说是“礼”吗?儿子就算再英明,也一贯都是排在父亲后头接受祭祀的。因此,禹不会在鲧的头里,汤不会在契头里,我们文王和武王也不会在不窋头里。宋国祭祀祖先时先祭祀帝乙,郑国祭祀祖先时先祭祀厉王,都是要把祖先摆头里。所以《鲁颂》里说:“春秋都不忘,祭祀不耽误。伟大‘后’和‘帝’,祖先有后稷。”,贵族们认为这是“礼”,因为这里虽然后稷更亲近,但还是把“帝”放在了头里。?诗?里也说:“问候姑姑们,然后是大姐。”,贵族们认为这也是“礼”,是说这里虽然姐姐更亲近,但还是把姑姑们放在了头里。)”。

得知此事后仲尼(孔子,孔丘)评论说:“臧文仲(臧孙辰),其不仁者三,不知(智)者三。下展禽(柳下惠),废六关,妾织蒲,三不仁也。作虚器,纵逆祀,祀爰居,三不知(智)也。(臧文仲这个人,干了三件不仁的事,三件不知的事。贬黜展禽,废弃六关,自家的妾织蒲,是三件不仁的事。注重无意义的器物,放任扰乱祭祀顺序,祭祀爰居,是三件不知的事。)”。

一些补充:

当时还有一个背景,即上面那条《春秋经》所言从上年十有二月开始一直到本年秋七月鲁国都没有降水,不知此章《左传》作者认为这是什么征兆。

杨伯峻先生注“丁丑,作僖公主”曰:

主,死者之牌位。《通典?吉礼七》引许慎《五经异义》云:“主之制,正方,穿中央,达四方。天子长尺二寸,诸侯长一尺,皆刻谥于背。”《五经异义》又谓“唯天子诸侯有主,卿大夫无主”,恐不然。《礼记?檀弓下》谓“重,主道也。殷主缀重焉,周主重彻焉”,并非指天子、诸侯为说。《礼记?坊记》引孔丘之语云:“祭祀之有尸也,宗庙之有主也,示民有事也。以此坊民,民犹忘其亲。”坊民云云,则非指天子、诸侯可知。大夫有主,尤数见于传记。卫-孔悝反祏于西圃,见哀十六年《传》。大夫闻君之丧,摄主而往,见《公羊》昭十五年《传》。何休《公羊》文二年《传?注》引《士虞记》云:“桑主不文,吉主背刻而谥之。”《说文解字》祏字下,“一曰,大夫以石为主”。魏收《后魏书》,王怿云“馈食设主,见于逸礼”,并其证。

杨伯峻先生注“丁丑,作僖公主。书,不时也”曰:

僖三十三年《传》云“卒哭而袝,袝而作主”,则作主当于僖公葬后之第十四日。今过葬十月始作主,故三十三年《传》云“缓作主”,此《传》又云“书不时也”。

杨伯峻先生注“自十有二月不雨,至于秋七月”曰:

无《传》。僖三年《传》云:“春不雨,夏六月雨。自十月不雨至于五月,不曰旱,不为災也。”此亦不曰旱,依义例推之,似亦不为災。故杜《注》云:“周七月,今五月也,不雨足为災,不书旱,五谷犹有收。”

杨伯峻先生注“八月丁卯,大事于大庙,跻僖公”曰:

大事,吉禘也。大庙,周公之庙。余详《传?注》。

杨伯峻先生注“秋八月丁卯,大事于大庙,跻僖公,逆祀也”曰:

跻僖公者,享祀之位升僖公于闵公之上也。闵公与僖公为兄弟,《鲁世家》谓闵为兄,僖为弟;《汉书?五行志》则谓僖是闵之庶兄。无论谁为兄谁为弟,僖公入继闵公,依当时礼制,闵公固当在上。《鲁语上》记此事云:“夏父弗忌為宗,蒸,將躋僖公。宗有司曰:‘非昭穆也。’曰:‘我為宗伯,明者為昭,其次為穆,何常之有?’有司曰:‘夫宗廟之有昭穆也,以次世之長幼,而等胄之親疏也。夫祀,昭孝也。各致齊敬于其皇祖,昭孝之至也。故工、史書世,宗、祝書昭穆,猶恐其踰也。今將先明而後祖,自玄王以及主癸莫若湯,自稷以及王季,莫若文、武。商、周之蒸也,未嘗躋湯與文、武為踰也。魯未若商、周,而改其常,無乃不可乎?’弗聽,遂躋之。”据此,则跻僖公,不惟享祀之位次变,昭穆亦变。《周礼?春官?冢人》贾《疏》说此事云:“文二年秋八月,大事于大庙,跻僖公,谓以惠公当昭,隐公为穆;桓公为昭,庄公为穆;闵公为昭,僖公为穆。今升僖公于闵公之上,为昭,闵公为穆,故云逆祀也。”揆之《鲁语》宗有司之言,其义或然。而孔颖达本《疏》则谓“礼,父子异昭穆,兄弟昭穆同,僖、闵不得为父子,同为穆耳。当闵在僖上,今升僖先闵,故云逆祀。二公位次之逆,非昭穆乱也”云云,恐不合《鲁语》之义。后人于此,议论纷纭,要当以《鲁语》为断。曾廉谓“天子诸侯由旁支入继大统者,皆当定为昭穆,虽诸父诸祖父亦然。盖亲亲、尊尊之义两不相蒙,故服制天子绝旁期。无缘复叙亲属”云云,此语盖得古昭穆之真谛。详见《 [蠡瓜]庵集》卷七温矯、贺循、陈贞明、张璁诸论及《朱子九庙图论》七篇。

杨伯峻先生注“于是夏父弗忌为宗伯”曰:

于是,于此时也。夏父弗忌,《礼记?礼器》作“夏父弗綦”,忌、綦古音近,自可通假。《汉书?古今人表》作夏父不忌。《鲁语上》有宗人夏父展。韦《注》云:“弗忌,鲁大夫夏父展之后也。”宗伯,古代掌礼之官,亦即哀二十四年《传》之宗人,《鲁语》又省作宗。胡匡衷《仪礼?释官》谓鲁无宗伯,疑此“宗伯”为“宗人”之误字,然《鲁语上》亦云“我为宗伯”,则胡说未必然。

杨伯峻先生注“吾见新鬼大,故鬼小”曰:

新鬼,新死之鬼,指僖公;故鬼,其死已久之鬼,指闵公。

杨伯峻先生注“跻圣贤”曰:

盖以僖公为圣贤。齐召南《考证》云:“鲁人甚重僖公,《鲁颂》之文铺张扬厉,赞不容口,宜乎夏父弗忌之以为圣贤也。”——桥:虽《鲁颂》为赞僖公之辞,但之前未必无《鲁颂》,或僖公后改词,其风格承原辞而来。

杨伯峻先生注“君子以为失礼”曰:

孔《疏》:“《传》有评论,皆托之君子,此下尽‘先姑’以来,皆是一君子之辞耳。僖公薨后始作《鲁颂》,为《传》之时乃设此辞,非当时君子有此言也。”然按之《鲁语》,此实系宗有司之言,孔说未必然。

杨伯峻先生注“齊圣”曰:

齊圣,古人常用语,《诗?小雅?小宛》“人之齊圣”,文十八年《传》“齊圣温渊”可证。王引之《诗经述闻》云:“齊者,知虑之敏也。”则齊圣犹言聪明圣哲。俞樾《平议》谓“齊犹精明也,齊圣犹言明圣耳”,亦通。

杨伯峻先生注“不先父食久矣”曰:

子不先父食,盖譬喻语,犹言后立之君其合食之位不能在于其先立之君之上,以其下三证可以知之。杜《注》谓“臣继君犹子继父”,《传》无此义。

杨伯峻先生注“故禹不先鲧,汤不先契,文、武不先不窋”曰:

鲧为禹之父。契,汤十三世祖。韦昭《注??国语?周语上》及此杜《注》俱谓不窋为弃子,谯周(《史记?周本纪?索隐》引)及孔颖达(《诗?疏》)俱驳之,汪远孙《国语发正》、崔述《丰镐考信录》言之尤详,然古史渺茫,姑且置之。禹、汤以及文王、武王皆所谓“子虽齊圣”者,其合食之位固不能在其父与先祖之上。

杨伯峻先生注“宋祖帝乙,郑祖厉王,犹上祖也”曰:

宋以帝乙为祖,郑以厉王为祖。帝乙,微子父;厉王,郑桓公父。宋始封于微子,郑始封于桓公,然而合食之时,微子犹不能先于帝乙,桓公犹不能先于厉王。始封之君犹且尊尚其父祖,故云“犹上祖也”。上同尚。杜《注》解犹字云:“二国不以帝乙、厉王不肖而犹尊尚之。”厉王可云不肖,而帝乙,据《尚书?多士》“自成汤至于帝乙,罔不明德恤祀”,则帝乙未必不肖,杜?注?难从。

杨伯峻先生注“春秋匪解,享祀不忒”曰:

解读为懈,懈怠也。忒,差误也。春秋犹言四时。谓四时之祭祀无有懈怠差忒也。

杨伯峻先生注“皇皇后帝,皇祖后稷”曰:

皇皇后帝,谓天也。皇皇,叠字形容词,襄七年《传》:“夫郊祀后稷,以祈农事也。”此盖言郊祀,祭上帝与后稷。

以上那两句《鲁颂》出自《诗?鲁颂?閟宫?四章》:“周公之孙,庄公之子。龙旂承祀。六辔耳耳。春秋匪解,享祀不忒。皇皇后帝,皇祖后稷,享以骍牺,是饗是宜。降福既多,周公皇祖,亦其福女。”(《诗经今注》 高亨 注 (p 517))。

其下的另外两句《诗》出自《诗?邶风?泉水?二章》:“出宿于泲,饮饯于祢。女子有行,远父母兄弟。问我诸姑,遂及伯姊。”(《诗经今注》 高亨 注 (p 055))。

杨伯峻先生于“谓其姊亲而先姑也”之后注云:

定八年《经》云:“从祀先公。”《传》云:“冬十月,顺祀先公而祈焉。辛卯,禘于僖公。”则此年所改僖昭闵穆之祀,至定八年又改回为闵昭僖穆矣。君子此论或由此而发。

杨伯峻先生注“下展禽”曰:

展禽,柳下惠也。《论语?卫灵公》云:“臧文仲其窃位者与,知柳下惠之贤而不与立也。”下展禽者,使展禽屈居于下位也。

杨伯峻先生注“废六关”曰:

废六关有两解:杜《注》云:“塞关、阳关之属凡六,关所以禁绝末游,而废之”,则以废为废弃。此一解也。然《孔子家语》“废”作“置”,王肃《注》云:“六关,关名,鲁本无此关,文仲置之以税行者,故为不仁”,则以废为置立。此又一解。两义正相反。惠栋《补注》、洪亮吉《诂》均主后说,或近是。

杨伯峻先生注“妾织蒲”曰:

妾织蒲席贩卖,言其与民争利。《史记?循吏?公仪休传》云:“见其家织布好,而疾出其家妇,燔其机,云‘欲令农士工女安所雠其货乎’”,其事与此相反,而观点相同,于此亦可见古人之观念。

杨伯峻先生注“作虚器”曰:

作,《家语》作“设”。虚器指臧文仲私蓄大蔡之龟,作室以居之之事。《论语?公冶长》云“臧文仲居蔡,山节藻棁,何如其知也”,即指此事。襄二十三年《传》载臧武仲纳大蔡,亦即居蔡之蔡,则蔡龟为臧氏私家世守之物。

杨伯峻先生注“纵逆祀”曰:

纵容夏父弗忌之主张也。《礼记?礼器》云:“孔子曰:‘臧文仲安知礼?夏父弗綦逆祀而弗止也。’”盖臧文仲自庄公立于鲁之朝廷,历闵公、僖公以至文公,已为四朝老臣,其言行足以左右当时,虽此时执政者为公子遂,为季孙行父,但文仲不据当时之礼以止之,斯孔丘所以独责之欤?

杨伯峻先生注“祀爰居”曰:

爰居,海鸟之名,《尔雅?释鸟》郭璞《注》云:“汉元帝时,瑯琊有大鸟如马驹,时人谓之爰居。”《释文》引樊光云:“似凤凰。”《庄子?至乐篇?释文》引司马彪云:“爰居,举头高八尺。”《鲁语上》“海鳥曰爰居,止于鲁東門之外三日,臧文仲使國人祭之。展禽曰:‘今海鳥至,己不知而祀之,以為國典,難以為仁且知矣’”云云,即此事也。

“鲁”推测位置为:东经117.00,北纬35.60(曲阜鲁国故城)。

“宋”——“商丘”推测位置为:东经115.60,北纬34.38(宋国,商丘-老南关。有遗址,西3050,南1100以上,北1400。东周)。

“郑”推测位置为:东经113.71,北纬34.40(郑韩故城)。

桥案:这一段关于牌位排位的争执,恐怕反映了鲁国的桓族(除继任鲁国国君及其子孙外鲁桓公的其他子孙)与庄族(除继任鲁国国君及其子孙外鲁庄公的其他子孙)之间的政治斗争。三桓都属于桓族,而仲遂则属于庄族。

通宝推:老老狐狸,
家园 仲是子路的氏吧

如您所说,其实叔是最多的,从二到最后,都可以是叔,而季似乎也不限于四,二也可以,例如子路,既称仲由,也称季路。

其实呢,仲不是排行,而是子路的氏,相当于现在的姓。这个氏出自姬姓。

子路姬姓,仲氏,名由,字子路。而季也不是其排行。而是因为他做了季氏的手下(“子路为季氏宰”见《史记》)而称为季路。

顺便说一句,虽然司马迁说“子路”是仲由的字。但是孔子弟子中字里带“子”的未免太多。而且春秋时期的字往往是单字而不是双字。所以我严重怀疑子路的“子”和孔门其他弟子的“子”都只是后世儒家弟子对其的尊称而已,例如孔子之“子”。这种把“子”放在名字前面的做法在当时很常见。例如“子墨子”。

通宝推:桥上,
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22附:鲁文逆祀3/7

《文二年经》:

公子遂如齐纳币。((p 0519)(06020008))(052)

《文二年传》:

襄仲如齐纳币,礼也。凡君即位,好舅甥,修昏姻,娶元妃以奉粢盛,孝也。孝,礼之始也。((p 0526)(06020701))(052)

我的粗译:

这年,我们执政的卿襄仲(公子遂)又前往齐国履行为我们主上求婚的纳币这一步,这是“礼”的要求。每当国君即位的时候,都要设法加强舅甥间关系,且要操办昏姻之事,娶回元妃好主持祭祀,这就是“孝”。“孝”,是“礼”的发端。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公子遂如齐纳币”曰:

详庄二十二年《经?注》。

杨伯峻先生注《庄二十二年经》“冬,公如齐纳币”云:

纳币即《仪礼?士昏礼》之纳徵,亦即后代之纳聘礼。币,帛也。但古人于玉、马、皮、圭、璧、帛皆称币,因此六种皆常用作礼物。《士昏礼》言昏礼有六,一纳采,採择女也;二问名,问女之姓氏归以卜其吉凶;三纳吉,卜于庙而吉,使使者往告;四纳徵,使使者纳币以定婚;五请期,告婚期;六亲迎,往迎妇。《春秋》于六者仅《谷梁传》于此年书纳采、问名、纳徵、告期,《左传》唯书纳币与亲迎及成八年“聘共姬”,余数者不知同于《士昏礼》否。(互详文二年《传?注》。)纳币不自往,故文二年“公子遂如齐纳币”,《传》曰“礼也”;成八年“宋公使公孙寿来纳币”,《传》亦曰“礼也”,则此庄公亲往纳币,其不合当时之礼可知。《公羊》、《谷梁》两《传》俱云:“亲纳币,非礼也。”((p 0219)(03220006))(026)。

杨伯峻先生注“凡君即位,好舅甥,修昏姻,娶元妃以奉粢盛,孝也”曰:

齐与鲁世为昏姻,鲁公屡娶齐女,齐与鲁为舅甥之国,遣使申好,故曰好舅甥。纳币固所以修昏姻也,故云修昏姻。此于文公为初娶,故云娶元妃。古人谓娶妻所以助祭祀,故云奉粢盛。文公于此年纳币,至四年夏始逆女。僖公卒于前年十二月,至此及大祥,《公羊传》谓“三年之内不图婚”,后人因此议论纷纷,盖以后代之礼讥评前人,恐两周之人并无此礼法,《公羊》乃汉人之著作。宣公固文公之子,继文公即位。文公卒于二月,宣公次年即位,三月逆夫人,父死仅年余即成婚,《经》、《传》无讥,何况此之纳币也。

“鲁”推测位置为:东经117.00,北纬35.60(曲阜鲁国故城)。

“齐”推测位置为:东经118.35,北纬36.87(临淄北刘家寨周围有遗址,长方形城,大城西南部分为小城,共2000万平方米;大城:4500╳4000;小城:1400╳2200,300万平方米。大城:春秋战国?小城:战国)。

《文三年经》:

冬,公如晋。十有二月己巳,公及晋侯盟。((p 0528)(06030006))(052)

《文三年传》:

晋人惧其无礼于公也,请改盟。公如晋,及晋侯盟。晋侯饗公,赋《菁菁者莪》。庄叔以公降、拜。曰:“小国受命于大国,敢不慎仪?君贶(kuàng)之以大礼,何乐如之?抑小国之乐,大国之惠也。”晋侯降,辞。登,成拜。公赋《嘉乐》。((p 0531)(06030701))(052)

《文四年经》:

四年春,公至自晋。((p 0532)(06040001))(052)

我的粗译:

下一年,我们文公的三年(公元前六二四年,周襄王二十九年,晋襄公四年,齐昭公九年),晋人又觉得前面对我们“公”(鲁文公)太无礼了,于是提出再举行一次盟誓。我们“公”就去了晋国,十有二月己巳那天(杨注:己巳,二十二日。),与晋侯(晋襄公)举行了盟誓。

盟誓过后,晋侯设宴招待我们的“公”,宴席上晋侯首先唱道:“菁菁者莪,在彼中阿。既见君子,乐且有仪。(角蒿花儿开,就在山坡处。我见到君子,高兴有礼数。)”(《诗经今注》 高亨 注 (p 243)《小雅?南有嘉鱼之什?菁菁者莪?首章》),庄叔(叔孙得臣)马上提醒我们的“公”走下正堂下拜,然后说:“小国受命于大国,敢不慎仪?君贶之以大礼,何乐如之?抑小国之乐,大国之惠也。(小国来听从大国的吩咐,怎敢不注意礼数?主上赐下隆重的礼节,还有什么比这更高兴呢?我们小国的高兴,全靠大国的赐与。)”。听了这话,晋侯(晋襄公)也走下正堂,辞让我们“公”的拜谢,然后两人一起登上正堂,完成拜谢。接着我们的“公”唱道:“假乐君子,显显令德。宜民宜人,受禄于天。保右命之,自天申之。(君子很高兴,处处显美德。照顾民和人,上天赐福泽。保佑又显灵,上天永照拂。)”(《诗经今注》 高亨 注 (p 412)《大雅?生民之什?假乐?首章》)。

一些补充:

菁菁者莪”之“莪”,我意主要指紫葳科(Bignoniaceae)角蒿属Incarvillea sinensis角蒿,在别处我有更详细些的讨论,如有兴趣可移步《草16 蒿:蒌蘩萧艾苹蔚莪蓬(下)》

下面是角蒿的图片,出自《巨鹿草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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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另一张包含角蒿的图片,出自ArtemisiaLiu《月神眷顾的“蒿”家族——青蒿和它的亲戚们》,这篇文章也很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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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伯峻先生注“庄叔以公降、拜”曰:

庄叔,叔孙得臣,时相其礼。《战国策?秦策》:“泠向谓秦王曰:‘向欲以齐事王。’”高诱《注》云:“以犹使也。”此以字亦当训使。降、拜者,降阶、再拜,杜《注》:“谢其以公比君子也。”

杨伯峻先生注“君贶之以大礼”曰:

大礼谓饗礼。

杨伯峻先生注“晋侯降,辞”曰:

降阶辞让,不使鲁公拜。

杨伯峻先生注“登,成拜”曰:

两人皆升阶至堂上,然后完成拜礼。

桥案:关于上面“降、拜”、“降,辞。登,成拜”的情形,有必要参考以下两图,图中黄色的是墙,上图中淡紫色的是屋檐边缘,上图中的圆圈以及下图中粉色的是柱子,西楹和东楹是此建筑的两根主要的大柱(顶梁柱),此两柱所在空间是正堂。正堂是在一个夯土台基上,正堂前面中间部分没有墙,是敞开的。所谓“降”就是主人通过阼阶、客人通过宾阶走下夯土台基,“登”则是主人通过阼阶、客人通过宾阶再走上夯土台基进入正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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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伯峻先生注“四年春”曰:

去年闰十二月二十六日壬寅冬至,实建丑。

“晋”——“绛”——“故绛”推测位置为:东经111.55,北纬35.73(曲村,成六年迁新田)。

《文四年经》:

夏,逆妇姜于齐。((p 0532)(06040002))(052)

《文四年传》:

逆妇姜于齐,卿不行,非礼也。君子是以知出姜之不允于鲁也,曰:“贵聘而贱逆之,君而卑之,立而废之,弃信而坏其主,在国必乱,在家必亡。不允宜哉!《诗》曰,‘畏天之威,于时保之’,敬主之谓也。”((p 0533)(06040401))(052)

我的粗译:

再下一年,我们文公的四年(公元前六二三年,周襄王三十年,晋襄公五年,齐昭公十年),我们从齐国迎回了妇姜(出姜),但迎接的人里头没有卿,这不合规矩。贵族们就此明白出姜在鲁国长不了,认为:“贵聘而贱逆之,君而卑之,立而废之,弃信而坏其主,在国必乱,在家必亡。不允宜哉!《诗》曰,‘畏天之威,于时保之’,敬主之谓也。(下聘的人比亲迎的人地位高,这样一来,就成了让她当小君却又不尊重她,推她上位又把她弄下去,既不讲信诺,又损害了自家“主”的尊严。这么干在国必乱,在家必亡。肯定长不了!《诗》里说过,“上天得敬畏,随时保尊严”,就说的是要尊重“主”。)”。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夏,逆妇姜于齐”曰:

杜《注》:“称妇,有姑之辞。”并参宣元年、成十四年《经?注》。春秋-鲁十二公,六公娶齐女,惟僖公之声姜逆、至皆不书。《公羊传》谓所娶为齐大夫之女,《谷梁传》谓公自逆,则皆臆说,毛奇龄《春秋传》驳之是也。

杨伯峻先生注“逆妇姜于齐,卿不行,非礼也”曰:

刘文淇《疏证》曰:“桓三年《传》例,‘凡公女嫁于敌国,姊妹,则上卿送之,以礼于先君;公子,则下卿送之。于大国,虽公子,亦上卿送之。’敌国上卿送女,则逆女当然(逆自应相当),故《传》以卿不行为非礼。下文‘贵聘贱逆’,则大夫行也。”

杨伯峻先生注“君子是以知出姜之不允于鲁也”曰:

章炳麟《读》曰:“允当借为遂,终也,此谓出姜不终于鲁,还复归齐耳。允又与骏通,不骏于鲁,亦谓子孙不长茂于鲁也。”出姜之子被杀,己亦大归,俱见十八年《传》。

杜《注》“贵聘而贱逆之”云:“公子遂纳币,是贵聘也。”

杨伯峻先生注“君而卑之”曰:

君谓小君,国君之妻曰小君。不以国君夫人礼迎之,是卑之也。

杨伯峻先生注“立而废之”曰:

立为夫人,而不以其礼,犹废之也。

杨伯峻先生注“弃信而坏其主”曰:

杜《注》:“主,内主也。”弃信谓贵聘贱逆,不依所聘时之礼行事。夫人,公宫内之主,而卑之、废之,故曰“坏其主”。

杨伯峻先生注“在国必乱,在家必亡”曰:

家谓卿大夫,古卿大夫多有采邑,故谓之家,《论语?季氏篇》“有国有家”是也。

杨伯峻先生注“畏天之威,于时保之”曰:

《诗?周颂?我将》句。于时,於是也。杜《注》:“言畏天威,於是保福禄。”杜盖用诗本义。而《传》似断章取义,证明“敬主”,则“之”字不当指福禄,而指内主,下文“敬主之谓”可证。

《周颂?清庙之什?我将》:“我将我享,维羊维牛,维天其右之。仪式刑文王之典,日靖四方。伊嘏文王,既右饗之。我其夙夜畏天之威,于时保之。”(《诗经今注》 高亨 注 (p 480))。

通宝推:老老狐狸,
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22附:鲁文逆祀4/7

《文六年经》:

闰月不告月,犹朝于庙。((p 0543)(06060009))(052)

《文六年传》:

闰月不告朔,非礼也。闰以正时,时以作事,事以厚生,生民之道于是乎在矣。不告闰朔,弃时政也,何以为民?((p 0553)(06060901))(052)

我的粗译:

两年后,我们文公的六年(公元前六二一年,周襄王三十二年,晋襄公七年,齐昭公十二年),我们这里在闰月没有告朔,这不合规矩,设置闰月是为了调节节令,确定了节令才能举办大事,举办好大事才能过得更好,这就是让“民”兴旺的诀窍。不向上天报告闰月的朔日所在,就是放弃了日常的职责,还怎么能统领“民”?

一些补充:

“朔”,阴历每月的第一天。

杨伯峻先生注“闰月不告月,犹朝于庙”曰:

《传》云“闰月不告朔”,则“告月”即告朔。告朔者,每月以朔告神也。《论语?八佾篇》云,“子贡欲去告朔之餼羊”,是告朔用特羊,告朔之后,听治此月朔之政事,谓之听朔。《礼记?玉藻》“天子听朔于南门之外,闰月则阖门左扉,立于其中。诸侯皮弁以听朔于大庙”是也。听朔又谓之视朔,僖五年《传》“公既视朔”、文十六年《经》、《传》“公四不视朔”是也。行此礼讫,然后祭于诸庙,谓之朝庙,此“犹朝于庙”是也。又谓之月祭,《礼记?祭法》“皆月祭之”是也。其岁首则谓之朝正。襄二十九年《传》“释不朝正于庙”是也。先告朔,次视朔,然后朝庙,此三事同日行之。告朔、视朔皆于大庙,孙诒让《周礼?春官?太史?正义》分别甚明,可参看。又孔颖达本《疏》及《礼记?玉藻?疏》以《周礼?春官?司尊彝》之“朝享”为朝庙,则不可从。朝享为四时之间祀,非月祭也,亦详孙诒让《周礼正义》。齐召南《考证》云:“犹者,幸其仅存此朝庙之礼,是餼羊之意也。《经》意所讥,在不告朔耳。”

杨伯峻先生注“闰月不告朔”曰:

告朔,即《经》之“告月”,详《经?注》。

杨伯峻先生注“闰以正时”曰:

月绕地球一周,即恒星月之平均数为二七.三二一六六日。但古人至汉代始得其近似值。西周以及今日,所谓阴历,则以自初一(朔)至月底(晦)为一月之日数,古谓之朔实,今谓之平朔月。古人测定其日数约为二九.五三〇五八五日。与近世所测平朔月为二九.五三〇五九略有差距。一平朔月既为二十九天半强,故必分大月三十日,小月二十九日,始能得其合朔。日蚀必在朔,由《诗?小雅?十月之交》“朔日辛卯,日有食之”可以知之。若每年十二个月,则全年为三百五十四日或三百五十五日。而地球绕太阳一周,则为三六五.二四二一九日,此为回归年之日数,两者相较,平均每年差约十日二十一时。分、至、启、闭以及四时,必以地球绕日为准,故必置闰以弥补差数,然后四时得正,故曰“闰以正时”。

杨伯峻先生注“时以作事”曰:

《隋书?经籍志》引作“时以序事”,盖谓依节气与物候而定生产劳动,《诗?豳风?七月》所谓“三之日于耜”,“四之日举趾”,“春日载阳,有鸣仓庚。女执懿筐,遵彼微行,爰求柔桑”是也。

杨伯峻先生注“事以厚生”曰:

生产劳动不失其时,始能衣食。

杨伯峻先生注“生民之道于是乎在矣”曰:

生民之道即在于此。

杨伯峻先生注“不告闰朔,弃时政也,何以为民?”曰:

为民犹言治民。

“鲁”推测位置为:东经117.00,北纬35.60(曲阜鲁国故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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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七年经》:

七年春,公伐邾。((p 0554)(06070001))(052)

《文七年传》:

七年春,公伐邾。间晋难也。((p 0555)(06070101))(052)

《文七年经》:

三月甲戌,取须句。((p 0554)(06070002))(052)

《文七年传》:

三月甲戌,取须句,置文公子焉,非礼也。((p 0555)(06070201))(052)

《文七年经》:

遂城郚。((p 0554)(06070003))(052)

我的粗译:

转过年来,我们文公的七年(公元前六二〇年,周襄王三十三年,晋灵公元年,齐昭公十三年),春天,我们的“公”(鲁文公)出发去攻打邾国。这回抓住了晋国发生变乱的机会。

三月甲戌那天(杨注:甲戌,十七日。),打下须句,把邾文公的儿子安排在那里,但是这不合规矩。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七年春”曰:

去年闰十二月二十九日戊午冬至,实建丑。

杨伯峻先生注“间晋难也”曰:

读去声,间晋难者,晋国国内有立君之争,得此空隙,因而用兵也。

杨伯峻先生注“三月甲戌,取须句”曰:

须句,见僖二十一年《传》。《传》云:“邾人灭须句。”翌年《传》又云:“伐邾,取须句,反其君焉。”则此之“取须句”亦与“伐邾”相连,故杜《注》云:“须句,鲁之封内属国也。僖公反其君之后,邾复灭之。书‘取’,易也。例在襄十三年。”

《襄十三年传》:“夏,邿乱,分为三。师救邿,遂取之。凡书取,言易也;用大师焉曰灭;弗地曰入。”((p 0998)(09130201))(087)。

又杨伯峻先生注《宣九年传》“秋,取根牟,言易也”云:

襄十三年《经》“取邿”,《传》云:“凡书取,言易也。”成六年《经》“取鄟”,《传》亦云“言易也”。昭四年《经》“取鄫”,《传》云:“取鄫,言易也。莒乱,著丘公立而不抚鄫。鄫叛而来,故曰取。凡克邑,不用师徒曰取。”综合观之,凡取邑或取国,取之甚易,则言“取”。然有用师徒者,亦有不用师徒者。此取根牟,非如鄫之叛其国而来,则用师徒者也。((p 0701)(07090201))(064)。

杨伯峻先生注“三月甲戌,取须句,置文公子焉,非礼也”曰:

此与僖二十二年《传》“取须句,反其君焉,礼也”正相对。彼以归其君、复其国为“礼”,此则灭其国,而以他人为守须句之大夫,故为“非礼”。“文公子”者,据杜《注》,为邾文公之子,其时叛邾而在鲁。

“邾”——“郰”——“訾娄”(杨注:郰,鲁邑,今山东-曲阜县东南约四十余里。#邾,国名,曹姓。参见王国维《观堂集林?邾公钟跋》。初都今曲阜县东稍南,盖鲁之附庸,后都今邹县东南,春秋后八世楚灭之。《礼记?檀弓》、《公羊》皆作“邾娄”, 《国语?郑语》、《晏子春秋?内篇上三》、《孟子》并作“邹”,盖邾娄速读而音变。传世彝器有邾公牼钟、邾公华钟(“邾”并作“鼄”)及邾公钟、邾公[釒乇]钟等。仪父,邾君之字,名克。另一曹姓邾,楚之与国,在湖北-黄冈(见陈直《金文拾遗》)。),推测位置为:东经117.31,北纬35.37(大律村)。

“晋”——“绛”——“故绛”推测位置为:东经111.55,北纬35.73(曲村,成六年迁新田)。

“须句”(杨注:须句,句音劬。《公羊》作“须朐”。杜《注》,“须句,在东平-须昌县西北”,则在今山东省-东平县东南。据《水经?济水注》,今东平县西北亦有朐城,引京相璠云,须朐一国二城,盖后迁都。在东平县西北者是。),推测位置为:东经116.16,北纬35.86(梁山县-小安山镇-东张庄村北)。

“郚”(杨注:郚音吾。此郚为鲁邑,与庄元年《经》“齐师迁纪-郱、鄑、郚”之郚为纪邑而为齐所夺者不同。此郚当在今山东省-泗水县东南。),推测位置为:东经117.37,北纬35.55(泗水县-汉舒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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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八年经》:

螽。((p 0565)(06080007))(052)

《文九年经》:

夫人姜氏如齐。((p 0569)(06090002))(052)

三月,夫人姜氏至自齐。((p 0570)(06090005))(052)

九月癸酉,地震。((p 0571)(06090011))(052)

《文十年经》:

十年春王三月辛卯,臧孙辰卒。((p 0574)(06100001))(052)

自正月不雨,至于秋七月。((p 0575)(06100004))(052)

一些补充:

如上,这三年鲁国生过蝗虫(螽)、发过地震,还曾长时间无降水,自己“公”的夫人又曾返回齐国,而且四朝老臣臧孙辰(臧文仲)也去世了,我想本章《左传》作者采用这几条《春秋经》意在反映鲁文公的日子不好过。

杨伯峻先生注“螽”曰:

无《传》。杜《注》:“为災,故书。”余详桓五年《经?注》。

杨伯峻先生注《桓五年经》“螽”曰:

螽音终。古者螽、蝗不分,今则螽斯(蜇螽)、草螽属螽斯科,螽(蚱蜢)、蟿螽、土螽属飞蝗科。《春秋》所书之螽,皆飞蝗。成災甚大,故书之。《艺文类聚》引《春秋佐助期》云:“螽之为虫,赤头甲身而翼,飞行,阴中阳也。螽之为言众,暴众也。”又引《五行传》云:“介虫有甲能蜚,阳之类,阳气所生。于《春秋》为螽,今谓之蝗。”皆以螽即飞蝗,与《诗》之螽斯、草虫不同。((p 0103)(02050008))(014)。

杨伯峻先生注“夫人姜氏如齐”曰:

无《传》。杜《注》:“归宁。”盖以出姜为齐昭公之女,父母在乃归宁也。齐昭为齐桓之子,齐桓公死于僖十七年,距鲁文之立已十八年,鲁文娶其女,甚有可能。

杨伯峻先生注“三月,夫人姜氏至自齐”曰:

无《传》。孔《疏》引苏氏云:“夫人归宁书‘至’,唯有此耳。”

杨伯峻先生注“九月癸酉,地震”曰:

无《传》。九月无癸酉。昭二十三年《经》云:“八月乙未,地震。”《传》云:“八月丁酉,南宫极震。”盖乙未之地震在鲁,丁酉为乙未之第三日,其震在周。《经》只书“乙未地震”,不书丁酉之地震;可见《春秋》所书之地震皆自鲁言之。说见孔广森《公羊通义》。

杨伯峻先生注“十年春王三月辛卯”曰:

正月初二癸酉冬至,建子。辛卯,三月二十一日。

杨伯峻先生注“臧孙辰卒自”曰:

无《传》。臧孙辰即臧文仲,庄二十八年即为卿,出使于齐告糴,至此五十年,盖老死。其子许嗣为卿,为宣叔。杜《注》:“公与小歛,故书日。”

杨伯峻先生注“正月不雨,至于秋七月”曰:

无《传》。杜《注》:“义与二年同。”

杨伯峻先生注《文二年经》“自十有二月不雨,至于秋七月”曰:

无《传》。僖三年《传》云:“春不雨,夏六月雨。自十月不雨至于五月,不曰旱,不为災也。”此亦不曰旱,依义例推之,似亦不为災。故杜《注》云:“周七月,今五月也,不雨足为災,不书旱,五谷犹有收。”((p 0518)(06020005))(052)。

“齐”推测位置为:东经118.35,北纬36.87(临淄北刘家寨周围有遗址,长方形城,大城西南部分为小城,共2000万平方米;大城:4500╳4000;小城:1400╳2200,300万平方米。大城:春秋战国?小城:战国)。

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22附:鲁文逆祀5/7

《文十一年经》:

秋,曹伯来朝。((p 0579)(06110003))(052)

《文十一年传》:

秋,曹文公来朝,即位而来见也。((p 0580)(06110301))(052)

《文十二年经》:

十有二年春王正月,郕伯来奔。((p 0585)(06120001))(052)

《文十一年传》:

郕大子朱儒自安于夫钟,国人勿徇。((p 0584)(06110601))(052)

《文十二年传》:

十二年春,郕伯卒,郕人立君。大子以夫钟与郕邽来奔。公以诸侯逆之,非礼也,故书曰“郕伯来奔”。不书地,尊诸侯也。((p 0586)(06120101))(052)

《文十二年经》:

秋,滕子来朝。((p 0586)(06120005))(052)

《文十二年传》:

秋,滕昭公来朝,亦始朝公也。((p 0588)(06120401))(052)

我的粗译:

到我们文公的十一年(公元前六一六年,周顷王三年,曹文公二年),秋天,曹文公来我们这里朝见,这算是即位之后的例行朝见。

郕国的大子朱儒在他们“国”以外的城邑“夫钟”自成一体,但郕国“国”那里的国人都对他不服气。到我们文公的十二年(公元前六一五年,周顷王四年),春天,郕伯(郕国国君)去世,郕人另立了国君,这位大子就带着“夫钟”以及“郕邽”投奔了我们。我们的“公”将他作为诸侯来迎接,不合规矩,而《春秋经》上就此写“郕伯来奔”,没记载他献上的田地,是要把他作为诸侯来尊重。

这年秋天,滕昭公也来朝见,同样是刚即位就来例行朝见。

一些补充:

此一段反映鲁国也是地区霸主。

杨伯峻先生注“秋,曹文公来朝,即位而来见也”曰:

九年八月曹共公卒,文公当于去年即位。此时来鲁朝,距其父之死已过二十三月。

杨伯峻先生注“十有二年春王正月”曰:

正月二十四日甲申冬至,建子。有闰月。

杜《注》“郕大子朱儒自安于夫钟”云:“安,处也。夫钟,郕邑。”

杜《注》“国人勿徇”云:“徇,顺也。”

杨伯峻先生于“国人勿徇”之后注云:

此章当与下年《传》“春,郕伯卒”连读,或本是一《传》。

杨伯峻先生注“十二年春,郕伯卒,郕人立君”曰:

此当承上年《传》末章“郕大子朱儒自安于夫钟,国人勿徇”连读,则郕人之所以更立君者,由太子自安于他邑而国人不顺之。

杨伯峻先生注“大子以夫钟与郕邽来奔”曰:

邽音圭。《御览》一四六引服虔云:“郕邽亦邑名,一曰郕邦之宝圭,大子以其国宝与地夫钟来奔也。”然则“郕邽”有两解,杜预盖以下文“不书地”云云,只言“地”,不言“宝”,故取服前说,而云“郕邽亦邑”,其实恐不确。高士奇《地名考略》云:“郑穆公妾曰圭妫,疑圭亦小国,郕并之而加邑为邽,《左传》系之以郕为郕邽,所以别于秦武所伐之邽也。”此说亦可疑。即据高说,郕果灭圭,必在此年之前,而“圭妫”之称则在此后,而见于襄十九年《传》,则圭未必为郕所灭。郕邽仍以解为郕国之宝为宜。邽即圭,疑本作圭,自杜《注》误从“邑名”之解,而后世传写者遂加邑作“邽”。古者器物之贵者,恒以国系,如《尚书?顾命》称越玉、夷玉,《礼记?明堂位》称崇鼎、贯鼎,《传》称纪甗、莒鼎,此“郕圭”亦其一例。说参王引之《述闻》、朱绪曾《经说》卷四及李贻德《辑述》。至杨宽《古史新探》疑为郕国命珪,则乏确据。郕国之事以后再无记载,或不久即为鲁国所吞并。

下面是周代镇圭的图片,出自《温凉玉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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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伯峻先生注“公以诸侯逆之,非礼也”曰:

郕太子实非君,而鲁文以诸侯之礼接待之,故《传》曰“非礼”。

杜《注》此处(故书曰“郕伯来奔”。不书地,尊诸侯也)云:“既尊以为诸侯,故不复见其窃邑之罪。”

“鲁”推测位置为:东经117.00,北纬35.60(曲阜鲁国故城)。

“曹”(杨注:曹,国名,姬姓,武王封其弟叔振铎于曹,都陶丘,故城当在今山东省-定陶县西南七里。说见雷学淇《竹书纪年义证》卷二十四。鲁哀公八年,为宋所灭。《史记》有《曹世家》。曹本地名或国名,卜辞已见。如《殷虚书契?前编》二、五“在[(東東)/口],贞”,《后编》上十五“猷伐[東東],其????[栽-木]”。[(東東)/口]、[東東]皆曹字,《说文》作“[(東東)/日]”。但不知其地是否在陶丘。#曹都今山东省-定陶县,卫都楚丘,今河南省-滑县东六十余里。#杜《注》:“陶叔,司徒。”陶叔疑即曹叔振铎。雷学淇《竹书纪年义证》“曹伯-夷薨”下云:“叔之封近定陶,故《左传》又谓之陶叔”,此说是也。(亦犹战国时魏之称梁,韩之称郑。)#杜《注》:“以伯爵居甸服。”然桓二年《传》言“晋,甸侯也”,此又以晋、曹相比,而谓曹在甸服,似两“甸”字义有不同。晋甸侯之甸已详桓二年《传?注》。《周礼?大行人》:“邦畿千里。其外方五百里谓之侯服;又其外方五百里谓之甸服。”以地望言之,曹在今山东-定陶县,距周初王畿较远,与《大行人》甸服合。),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5.53,北纬35.11(今城西北四里,汉城)。

“郕”——“成”(杨注:“郕”,《公羊》作“盛”,或本亦作“郕”。郕,国名。传世器伯多父簋铭云“成姬多母”,成姬即郕姬。鲍鼎《春秋国名考释》亦云:“泉文‘成’不从邑,郕者,后起之字也。”周原甲骨有“宬叔用”三字,宬叔即成叔,则字又作“宬”。据《管蔡世家》,初受封者成叔武为文王之子,武王与周公之弟。孔《疏》云:“后世无所见,既无世家,不知其君号谥。”一九七五年于陕西-岐山县?董家村发现成伯孙父鬲,或疑郕本封于西周畿内,东迁后改封于山东。《方舆纪要》及顾栋高《大事表》并谓古郕国当在今山东省-汶上县西北二十里,然恐离卫太远。《元和郡县志》十二、《太平寰宇记》十四、《路史?国名记》五、王应麟《诗地理考》六并云东汉-郕阳县为古郕伯国,则郕故城当在今山东-濮县废县治((濮县今已并入范县,移治英桃园))东南(,可信)。或云在鄄城和鄆城之间。),推测位置为:东经115.62,北纬35.52(鄄城县-引马乡)。

“夫钟”——“夫锺”(杨注:夫音扶。“锺”,《公羊》作“童”,童、锺两字可通假。据沈钦韩《左传地名补注》,今山东省-汶上县治东北有夫锺里。当即古夫锺地。据文十一年《传》,夫锺为郕邑。),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6.6,北纬35.8(汶上县东北)。

“滕”(杨注:滕,国名,周文王子错叔-绣,武王封之,居滕,今山东省-滕县西南十四里有古滕城,即滕国也。此滕侯不知其名与谥。自叔绣至滕宣公十七世,乃见于《春秋》;滕隐公卒于鲁哀公之十一年,滕隐公以后,尚有六世为君,孟轲犹得见滕文公。《战国策?宋策》谓宋康王灭滕。孔《疏》引《世族谱》谓齐灭滕。金正炜《战国策补释》主宋灭滕说。彝器有滕侯????[魚木]簋、滕虎簋。“滕”字并从舟从火作“[腾-月+舟-马+火]”。《魏三体石经左传残石》则作“縢”。一九八〇年于滕县-庄里西村发现一套青铜乐器。),推测位置为:东经117.08,北纬35.04(滕,滕州-东滕城村周围,有遗址,不规则长方形城,内城?:东555,西590,南850,北800。周-汉)。

《文十二年经》:

季孙行父帅师城诸及鄆。((p 0586)(06120008))(052)

《文十二年传》:

城诸及鄆,书,时也。((p 0592)(06120701))(052)

我的粗译:

也在这一年,我们加筑了“诸”和“鄆”的城墙。《春秋经》记载此事,是因为此事的进行合于节令。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季孙行父帅师城诸及鄆”曰:

《春秋》书城筑者二十九次,惟此及襄十五年城成郛、哀三年城启阳,书“帅师”。

“诸”(杨注:诸、防皆鲁邑。据《山东通志》,诸故城在今山东省诸城县西南三十里,石屋山东北,潍河南。防即东防,详隐九年《经?注》。),推测位置为:东经119.25,北纬35.92(诸城市-枳沟镇-乔庄)。

“鄆”(杨注:“鄆”音運,《公羊》作“運”,同音假借。鲁有两鄆,东为东鄆,昭元年《传》云:“莒、鲁争鄆,为日久矣。”此时属鲁,故季孙帅师城之。必帅师者,备莒以兵来争也。《谷梁传》谓“称‘帅师’,言有难也”,恐未必然。成九年楚伐莒,“莒溃,楚遂入鄆”,襄十二年,“莒人伐我东鄙,围台,季武子救台,遂入鄆,取其钟以为公盘”,则其时鄆在莒矣。家炫翁《春秋详说》谓“鄆有三,莒之别邑亦曰鄆”,则成九年及襄十二年之鄆另是一鄆,恐不确。昭元年三月鲁复取鄆。诸及鄆皆与莒相邻。鄆当在今山东省-沂水县东北五十里。西鄆见成四年《经》并《注》。),推测位置为:东经118.77,北纬35.95(东鄆,沂水县-高桥镇-徐家荣仁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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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十三年经》:

邾子-蘧蒢卒。((p 0593)(06130003))(052)

《文十三年传》:

邾文公卜迁于绎。史曰:“利于民而不利于君。”邾子曰:“苟利于民,孤之利也。天生民而树之君,以利之也。民既利矣,孤必与焉。”左右曰:“命可长也,君何弗为?”邾子曰:“命在养民。死之短长,时也。民苟利矣,迁也,吉莫如之!”遂迁于绎。((p 0597)(06130301))(052)

五月,邾文公卒。君子曰:“知命。”((p 0598)(06130302))(052)

我的粗译:

在我们文公的十三年(公元前六一四年,周顷王五年,晋灵公七年,郑穆公十四年,卫成公二十一年),邾文公占卜把国都迁往“绎”,他们的史告诉他说:“利于民而不利于君。”,邾子说:“苟利于民,孤之利也。天生民而树之君,以利之也。民既利矣,孤必与焉。(要是利于“民”,那就是对“孤”有利。上天造出了这些“民”,又为他们选定了“君”,就是要让“君”能够利于“民”。只要“民”得了利,我肯定能跟着得利。)”;他的左右又问:“命可长也,君何弗为?(能延长您的“命”,主上为什么不肯干?)”,邾子(邾文公)告诉他们:“命在养民。死之短长,时也。民苟利矣,迁也,吉莫如之!(我的“命”就是要维护“民”。何时去世,那是气运。只要能对“民”有利,那就只管迁吧,没什么比这更“吉”的了!)”;于是把邾国迁到了“绎”。

这年五月,邾文公去世了。贵族们都说他“知命”。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邾子-蘧蒢卒”曰:

蘧蒢音渠除。《公羊》、《谷梁》俱从竹作“籧篨”。《说文》艸部,蘧与蒢,是不同之两物;而竹部,籧篨为粗竹席,是一物。此盖假物为名,当以从竹者为正。凡隶书从竹之字多变从艸,此作“蘧蒢”或由隶变。说参赵坦《异文笺》、臧寿恭《古义》。孔《疏》云:“蘧蒢,邾子-琐之子也。庄二十九年即位,僖元年与鲁盟于犖。”

杨伯峻先生注“天生民而树之君”曰:

《诗?周颂?有瞽》“崇牙树羽”,毛《传》云:“树羽,置羽也。”成二年《传》“树德而济同欲焉”,杜《注》云:“树,立也。”则树有置立之义。树之君,为之置立君主也。

杨伯峻先生注此处(左右曰:“命可长也,君何弗为?”邾子曰:“命在养民。死之短长,时也。民苟利矣,迁也,吉莫如之!”)云:

左右所言之命为寿命之义,邾文公所言之命为命分之义,两义似不同,故以生命之长短为时也。

杨伯峻先生注“五月,邾文公卒”曰:

邾文自即位至此岁已五十一年,盖老死。

“邾”——“郰”——“訾娄”推测位置为:东经117.31,北纬35.37(大律村)。

“邾”——“绎”(杨注:邾,国名,曹姓。参见王国维《观堂集林?邾公钟跋》。(僖二十一年?传?称之为“蛮夷”。)初都今曲阜县东稍南,盖鲁之附庸,后都今邹县东南,春秋后八世楚灭之。《礼记?檀弓》、《公羊》皆作“邾娄”,《国语?郑语》、《晏子春秋?内篇上三》、《孟子》并作“邹”,盖邾娄速读而音变。传世彝器有邾公牼钟、邾公华钟(“邾”并作“鼄”)及邾公钟、邾公[釒乇]钟等。仪父,邾君之字,名克。另一曹姓邾,楚之与国,在湖北-黄冈(见陈直《金文拾遗》)。#绎音亦,邾邑,今山东省-邹县东南有峄山,绎、峄字通。邾文公所迁当在峄山之阳与郭山之北夹谷地带。一九七二年夏于此地因大雨冲出一铜鼎,为费敏父嫁女与邾之媵鼎。沈钦韩《地名补注》引《山东通志》谓邾城在邹县东南二十五里,邾文公所迁城周二十余里,在峄山之阳,俗误为纪王城,邾迁都后,境内又另有绎邑,宣十年公孙归父帅师伐邾取峄,乃取其别邑,非取其国都。#“绎”,《公羊》作“蘱”,不知其故。杜《注》:“绎,邾邑。”孔《疏》云:“文十三年《传》称邾迁于绎,则绎为邾之都矣。更别有绎邑,今鲁伐取之,非取邾之都也。亦因绎山为名,盖近在邾都之旁耳。”余见文十三年《传?注》。),推测位置为:东经117.02,北纬35.31(邾国,邹城-纪王城,纪王村及其东周围,有遗址,近方形城,2530╳2500,南部凸出依山势。东周至汉。当于文十二年迁此)。

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22附:鲁文逆祀6/7

《文十三年经》:

自正月不雨,至于秋七月。((p 0593)(06130004))(052)

大室屋坏。((p 0593)(06130005))(052)

《文十三年传》:

秋七月,大室之屋坏,书,不共也。((p 0598)(06130401))(052)

我的粗译:

这年秋七月,“大室”的房顶出了问题,《春秋经》记下此事,因为这是对祖先不尊重。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大室屋坏”曰:

“大”,《公羊》作“世”。惠栋《公羊古义》云:“《公羊》皆以‘世’为‘大’,如卫‘大叔仪’为‘世叔齐’,宋‘乐大心’为‘乐世心’。”大室,贾逵、服虔、杜预皆以为“大庙之室”,其说是也。大庙者,周公之庙。大室者,大庙当中之室。《尚书?洛诰》“王入大室祼”,昭十三年《传》“埋璧于大室之庭”,《礼记?月令》“天子居大庙大室”,皆可以为证。《公羊》、《谷梁》谓为世室,乃鲁公-伯禽之庙,不足据。大室之制为二层,屋上有屋,古谓之重屋。此言“屋坏”,意谓其上之屋坏,非全坏也。

桥:下面是我推测的可能的重屋的样子,图中黄色的是墙,粉色的是柱子,灰色的是屋顶。后世所谓重檐庑殿顶(见故宫三大殿),我估计就是由此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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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故宫太和殿的图片,出自《探寻中国古代科技的奥秘第二讲、中国古代的建筑与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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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伯峻先生注“秋七月,大室之屋坏,书,不共也”曰:

杜《注》:“简慢宗庙,使至倾颓,故书以见臣子不共。”共同恭。

“鲁”推测位置为:东经117.00,北纬35.60(曲阜鲁国故城)。

《文十三年经》:

冬,公如晋。卫侯会公于沓。((p 0593)(06130006))(052)

十有二月己丑,公及晋侯盟。((p 0594)(06130008))(052)

公还自晋,郑伯会公于棐。((p 0594)(06130009))(052)

《文十三年传》:

冬,公如晋朝,且寻盟。卫侯会公于沓,请平于晋。公还,郑伯会公于棐,亦请平于晋。公皆成之。((p 0598)(06130501))(052)

郑伯与公宴于棐,子家赋《鸿雁》。季文子曰:“寡君未免于此。”文子赋《四月》。子家赋《载驰》之四章。文子赋《采薇》之四章。郑伯拜。公答拜。((p 0598)(06130502))(052)

《文十四年经》:

十有四年春王正月,公至自晋。((p 0600)(06140001))(052)

我的粗译:

这年冬天,我们的“公”(鲁文公)前往晋国朝见,并要重申两国的盟约。半路上,卫侯(卫成公)在“沓”那里会见我们“公”,请我们“公”帮他们与晋国讲和。在我们“公”返回时,又有郑伯(郑穆公)在“棐”那里会见我们“公”,也要请我们“公”帮他们与晋国讲和。我们“公”都满足了他们的要求。

我们“公”见郑伯时已经是我们文公的十四年(公元前六一三年,周顷王六年,晋灵公八年,齐昭公二十年,卫成公二十二年,郑穆公十五年),郑伯在“棐”宴请我们“公”。

宴席上,他们的卿子家(公子归生)首先唱:“鸿雁于飞,肃肃其羽。之子于征,劬劳于野。爰及矜人,哀此鳏寡。(鸿雁飞得高,簌簌振羽毛。贵人在路上,野外很辛劳。想起可怜人,一人很孤独。)”(《诗经今注》 高亨 注 (p 254)《小雅?鸿雁之什?鸿雁?首章》)。

我们的卿季文子(季孙行父)回应说:“寡君未免于此。(寡君也是如此。)”,然后文子(季孙行父)唱:“四月维夏,六月徂暑。先祖匪人,胡宁忍予?(四月到夏天,六月是暑天。先祖太忍心,让我受苦辛。)”(《诗经今注》 高亨 注 (p 313)《小雅?谷风之什?四月?首章》)。

子家又唱:“我行其野,芃芃其麦。控于大邦,谁因谁极?(我在郊野行,麦苗青又青。要想求大邦,谁能去求情。)”(《诗经今注》 高亨 注 (p 076)《鄘风?载驰?四章》,注意,高亨先生给出的分章与此不同,这是杨伯峻先生的分章)。

文子回唱:“彼尔维何?维常之华。彼路斯何?君子之车。戎车既驾,四牡业业。岂敢定居,一月三捷。(山坡花开旺,都是棠梨花。这车怎么样?贵人才配它。戎车套起来,四匹大公马。岂敢在家藏,一月三出发。)”(《诗经今注》 高亨 注 (p 227)《小雅?鹿鸣之什?采薇?四章》)。

一听文子这么唱,郑伯马上向我们“公”拜谢,我们“公”也向他答拜。

一些补充:

注意,前面《春秋经》提到“十有二月己丑,公及晋侯盟”,但本章《左传》作者意不在此,故只作为背景材料,未进一步解说。

“维常之华”之“常”,我意主要指蔷薇科(Rosaceae)梨属 Pyrus bretschneideri白梨,在别处我有详细些的讨论,如有兴趣可移步《木03-甘棠、杕杜、常棣:棠、杜、棣、檖(上)》《木03-甘棠、杕杜、常棣:棠、杜、棣、檖(中)》《木03-甘棠、杕杜、常棣:棠、杜、棣、檖(下)》

下面是白梨的图片,出自《白梨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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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另一张白梨的图片,出自《绥中白梨——关外梨香飘全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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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伯峻先生注“十有二月己丑”曰:

十二月无己丑,包慎言《春秋公羊传历谱》疑为“乙丑”之误,则为十六日。

杨伯峻先生注“冬,公如晋朝,且寻盟”曰:

《读本》云:“寻八年衡雍之盟。”

杨伯峻先生注“卫侯会公于沓,请平于晋”曰:

鲁文适晋经卫,卫成特会之,托其谋求和于晋。

杨伯峻先生注“公还,郑伯会公于棐,亦请平于晋”曰:

鲁文自晋还,过郑,郑穆亦特会之,托其谋和于晋。鲁文若许,必须反程之晋。

杨伯峻先生注“公皆成之”曰:

晋皆许成,于是有明年六月新城之盟。此言“公皆成之”者,终言之也。

杨伯峻先生注“子家赋《鸿雁》”曰:

子家,郑大夫公子归生之字。《鸿雁》,《诗?小雅》篇名。《传》言赋诗某篇,不言某章,皆指首章。《鸿雁》之首章云:“鸿雁于飞,肃肃其羽。之子于征,劬劳于野。爰及矜人,哀此鳏寡。”子家赋此者,郑国以鳏寡自比,欲鲁文怜惜之,为之道路奔波,再度去晋,而请和也。“之子”“劬劳”云云,盖指鲁侯。

杨伯峻先生注“寡君未免于此”曰:

言己亦鳏寡也,盖推诿之辞。

杨伯峻先生注“文子赋《四月》”曰:

《四月》亦《诗?小雅》篇名。其首章云:“四月维夏,六月徂暑。先祖匪人,胡宁忍予?”孔《疏》云:“《四月》,大夫行役之怨诗也。大夫言己四月初夏而行,至六月徂暑矣,寒暑易节,尚不得归。我之先祖非人乎?王者何当施忍于我,不使得祭祀也。文子言己思归祭祀,不欲更复还晋。”顾炎武《补正》谓取《四月》“乱离瘼矣”“维以告哀”之意。然此非首章语句,自不可信。《四月》固非大夫行役之怨诗,然古人赋诗,断章取义,不必拘泥。徐干《中论?谴交篇》、《诗》孔《疏》引王肃说,皆以此诗为大夫行役过时刺怨而作,或即用《传》意。

杨伯峻先生注“子家赋《载驰》之四章”曰:

《载驰》,《诗?鄘风》篇名,许穆夫人所作,见闵二年《传》。《传》凡两言《载驰》之四章,不言卒章,则《载驰》之分章不止四也。今《传?笺》本分《载驰》为五章,但此及襄十九年《传》所赋之“《载驰》四章”,其取义皆在“控于大邦,谁因谁极”两句,而《传?笺》则分在末章中,或所分章数虽是,而所分内容则可商。朱熹《集传》因此改定《载驰》为四章,“控于大邦”两句虽在四章中,但亦是卒章,仍与《传》义不相合。竹添光鸿《会笺》谓《载驰》本实五章,首章六句,次八句,次六句,次四句,卒四句,则“控于大邦”两句在四章,又非卒章,或与《传》义合。“控于大邦,谁因谁极”者,《毛诗》云:“控,引也。极,至也。”郑《笺》云:“今卫侯之欲求援引之力,助于大国之诸侯,亦谁因乎?由谁至乎?”子家赋此,盖谓郑欲求援引于大国晋,望因鲁而至也。

杨伯峻先生注“文子赋《采薇》之四章”曰:

《采薇》,《诗?小雅》篇名。义取“戎车既驾,四牡业业。岂敢定居?一月三捷”之“岂敢定居”,盖许其不安居,折而复至晋,为之谋成也。

杨伯峻先生注“十有四年春王正月”曰:

正月十六日甲午冬至,建子。

杨伯峻先生注“公至自晋”曰:

无《传》。杜《注》谓所以书者,告于庙也。

“晋”——“绛”——“故绛”推测位置为:东经111.55,北纬35.73(曲村,成六年迁新田)。

“卫”——“帝丘”推测位置为:东经115.10,北纬35.66(濮阳县-高城村南,安寨、七王庙、冯寨、东郭集、老王庄。僖三十一年——前629,卫迁于帝丘)。

“郑”推测位置为:东经113.71,北纬34.40(郑韩故城)。

“棐”——“棐林”——“北林”(杨注:“棐”,《公羊》作“斐”,皆从非声,故可通假。杜《注》:“棐,郑地。”当即宣元年及襄三十一年《传》之棐林,在今河南省-新郑县东二十五里。#棐音斐,《公羊》作“斐”。《方舆纪要》谓棐林在今河南省-新郑县东二十五里。然襄三十一年《传》谓卫襄公如楚,“过郑,印段迋劳于棐林”,则棐林宜在新郑北三、四十里处。#北林,郑地,当在今河南省-郑州市东南,新郑县之北。#北林即棐,当在今新郑县北约四十里。#棐林即北林,今新郑县北约四十里,亦单称棐。#《宣元年传》:“晋-赵盾帅师救陈、宋。会于棐林,以伐郑也。楚-蒍贾救郑,遇于北林,囚晋-解扬。晋人乃还。”((p 0649)(07010802))(055)),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3.8,北纬34.6(新郑县北约四十里)。

“沓”(杨注:杜《注》:“沓,地阙。”徐卓《经义未详说》云:“鲁都兖州,晋都平阳,郑、卫相错于晋、鲁之间。鲁公如晋,必历郑、卫之郊。郑伯会公于棐,亦请平于晋,杜《注》:‘棐,郑地。’则卫侯会公于沓,请平于晋,沓当在卫地。”),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5.1,北纬35.4(“卫”南)。

下面是鲁文公出访晋国两成卫、郑一些相关地点天地图地形图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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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十四年经》:

邾人伐我南鄙,叔彭生帅师伐邾。((p 0600)(06140002))(052)

《文十四年传》:

邾文公之卒也,公使吊焉,不敬。邾人来讨,伐我南鄙,故惠伯伐邾。((p 0602)(06140201))(052)

《文十五年经》:

夏,曹伯来朝。((p 0607)(06150003))(052)

《文十五年传》:

夏,曹伯来朝,礼也。诸侯五年再相朝,以修王命,古之制也。((p 0608)(06150301))(052)

我的粗译:

当初邾文公去世时,我们的“公”派了人去吊唁,但在人家那里不敬。这年,邾人为此来问罪,攻打我们的南部乡野。所以我们的惠伯(叔彭生)又去进攻了邾国。

下年,我们的文公十五年(公元前六一二年,周匡王元年,晋灵公九年,齐懿公元年,曹文公六年),夏天,曹伯(曹文公)来我们这里朝见,这是规矩。各家诸侯在五个年头内应该两次互相朝见,以促进天王意图的贯彻,这是古之制。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夏,曹伯来朝,礼也。诸侯五年再相朝,以修王命,古之制也”曰:

十一年曹伯来朝,今年又来,故《传》云云。诸侯五年再相朝,其他古书无徵,或春秋前曾行此制。

“邾”——“绎”推测位置为:东经117.02,北纬35.31(邾国,邹城-纪王城,纪王村及其东周围,有遗址,近方形城,2530╳2500,南部凸出依山势。东周至汉。当于文十二年迁此)。

“曹”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5.53,北纬35.11(今城西北四里,汉城)。

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22附:鲁文逆祀7/7

《文十五年经》:

六月辛丑朔,日有食之。鼓、用牲于社。((p 0608)(06150005))(052)

《文十五年传》:

六月辛丑朔,日有食之。鼓、用牲于社,非礼也。日有食之,天子不举,伐鼓于社;诸侯用币于社,伐鼓于朝,以昭事神、训民、事君,示有等威,古之道也。((p 0612)(06150501))(052)

我的粗译:

这年六月辛丑朔(初一)那天,发生了日食。我们在“社”那里擂鼓并献祭了牺牲,这不合规矩。发生日食的时候,天子会减省自身的用度,并在“社”那里击鼓;各家诸侯则只在“社”那里献祭礼品,而在“朝”那里击鼓;这种安排就是要表明,在侍奉“神”、引导“民”、以及侍奉“君”的时候,一定得有差别,这是古之道。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六月辛丑朔,日有食之。鼓、用牲于社”曰:

以今法推之,相当公元前六一二年四月二十一日之日食。

杜《注》“诸侯用币于社”云:“社尊于诸侯,故请救而不敢责之。”

杨伯峻先生注“以昭事神、训民、事君”曰:

杜《注》:“天子不举,诸侯用币,所以事神。尊卑异制,所以训民。”训谓教训。朱彬《经传考证》谓“训犹顺也”,亦通。

杨伯峻先生注“示有等威”曰:

杜《注》:“等威,威仪之等差。”意谓因天子、诸侯贵贱不一,故威仪亦异,此亦以示之。

杨伯峻先生于“古之道也”之后注云:

此所以释“非礼”。非礼者,伐鼓当于朝,不当于社;于社当用币,不当用牲,此“鼓、用牲于社”,乃用天子之礼故也。互详庄二十五年《传》并《注》。——桥:可见前面《《左传》人物事略20附:哀姜孙邾2/4》

“鲁”推测位置为:东经117.00,北纬35.60(曲阜鲁国故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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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十六年经》:

秋八月辛未,夫人姜氏薨。((p 0616)(06160004))(052)

毁泉台。((p 0616)(06160005))(052)

《文十六年传》:

有蛇自泉宫出,入于国,如先君之数。秋八月辛未,声姜薨。毁泉台。((p 0616)(06160301))(052)

《文十七年经》:

夏四月癸亥,葬我小君声姜。((p 0623)(06170002))(052)

《文十七年传》:

夏四月癸亥,葬声姜。有齐难,是以缓。((p 0624)(06170201))(052)

我的粗译:

再下一年,我们文公的十六年(公元前六一一年,周匡王二年,晋灵公十年,齐懿公二年),有蛇自泉宫爬了出来,爬进我们的“国”,数目和我们先君的数目一样。到秋八月辛未那天(杨注:辛未,八日。),我们文公的母亲、僖公夫人声姜去世,于是我们平毁了泉台。

一年后,我们文公的十七年(公元前六一〇年,周匡王三年,晋灵公十一年,齐懿公三年),到夏四月癸亥那天(杨注:癸亥,四日。),才为声姜下葬。这是因为有齐人来进攻,所以耽误了。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有蛇自泉宫出,入于国”曰:

泉宫在郎,郎在曲阜南郊,为近郊之邑。入于国者,入于鲁都曲阜也。

杨伯峻先生注“如先君之数”曰:

杜《注》以为鲁自伯禽至僖公凡十七君,详《鲁世家》。蛇入于国者亦十七条,故云“如先君之数”。

杨伯峻先生注“秋八月辛未,声姜薨。毁泉台”曰:

杜《注》:“鲁人以为蛇妖所出而声姜薨,故坏之。”梁玉绳《瞥记》云:“杜不数伯御也。其实当数伯御作十八君。文公在位十八年,时公有疾,先示兆,而公母声姜适后三月而薨,遂以为姜薨之象。夫蛇果为姜出,何必如先君之数乎?如先君数者,告公十八年而终也。”以怪异之说为真,亦失之拘。

杨伯峻先生注“夏四月癸亥,葬我小君声姜”曰:

“声姜”,《公羊》作“圣姜”。声与圣音近得通假。

杨伯峻先生注“夏四月癸亥,葬声姜。有齐难,是以缓”曰:

声姜死于上年八月,至此凡九月,依“五月而葬”之例,缓。

“泉台”——“泉宫”——“逵泉”——“郎”——“郎囿”(杨注:元年春,费伯已城郎,而今年又城郎,盖鲁有两郎。费伯城者为旧鱼台县治东北八十里之郎,去鲁(曲阜)约二百里,为远。此年城者,盖鲁(曲阜)近郊之邑。说见江永《春秋地理考实》。又互详庄三十一年《经?注》。#鲁有两郎,一为隐元年“费伯帅师城郎”之郎,离曲阜约二百里。一为鲁近郊之郎,隐九年“夏城郎”,即此郎。《公羊传》云:“郎者何?吾近邑也。”则三国之师已至曲阜近郊。#郎即隐公九年“城郎”之“郎”,据庄十年《传》,齐师、宋师次于郎,鲁自雩门窃出,大败之。雩门为鲁南城门,则郎为鲁南郊之邑可知。《公羊》文十年《传》云:“泉台者何?郎台也。郎台则曷为谓之泉台?未成为郎台,既成为泉台。”则此台即泉台也。泉台即逵泉之台,据《寰宇记》及《清一统志》,逵泉在曲阜县东南。#逵泉,据《清一统志》,在曲阜县东南五里,水中石如伏鼋怒鼍。#据《公羊传》,泉台即郎台。余详庄三十一年《经?注》。顾栋高《大事表》七之一谓即十八年《经》“公薨于台下”之台,非郎台,似无据。#《檀弓下》亦载此事,云“战于郎”,郎当是鲁郊地名,但公为属右师,战场必不与左师同。),推测位置为:东经117.00,北纬35.59(洗脸盆)。

下面再贴一遍“鲁”及其周围一些地点天地图地形图标注。图中黑色的一团就是“鲁”的城垣,包括护城河,北面和西面利用了泗水。城中阴影部分是当时的居住低、作坊和墓地等,分布的很稀疏。但左下部分没有是因为现代城区覆压无法勘探。城中黑色的线是当时的河道,棕色的线是当时的道路,这些道路与城墙相交的地方就是城门。据曲英杰先生《史记都城考》,鲁国之城门从正南门(南东门)起顺时针依次为:雩门,稷门,吏门,西门,子驹之门,争门,北门,莱门,上东门,东门,石门。曲先生认为南面偏东还有一门是鹿门,但据《曲阜鲁国古城》,考古勘探排除了那一带还有另一座城门的可能。而泉台在雩门外不远逵泉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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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十八年经》:

十有八年春王二月丁丑,公薨于台下。((p 0628)(06180001))(052)

六月癸酉,葬我君文公。((p 0628)(06180004))(052)

《文十八年传》:

六月,葬文公。((p 0631)(06180301))(052)

《文十八年经》:

秋,公子遂、叔孙得臣如齐。((p 0628)(06180005))(052)

《文十八年传》:

秋,襄仲、庄叔如齐,惠公立故,且拜葬也。((p 0631)(06180401))(052)

我的粗译:

下一年,我们文公的十八年(公元前六〇九年,周匡王四年,晋灵公十二年,齐懿公四年),六月癸酉那天(杨注:癸酉,二十一日。),为我们文公下葬。

这年秋天,我们的卿襄仲(公子遂)和庄叔(叔孙得臣)去了齐国,这是因为他们新立了惠公为国君,也是要拜谢他们派人来参加葬礼。

一些补充:

鲁文公之死《春秋经》已交代清楚,且其细节与本章《左传》作者想谈的事无关,故本章《左传》作者未进一步解说。

杨伯峻先生注“十有八年春王二月丁丑”曰:

二月初一日乙卯冬至,建亥,有闰。丁丑,二十三日。

杨伯峻先生注“公薨于台下”曰:

《读本》云:“薨于台下,言非路寝。”此台当是宫中之台,或以为泉台。夫泉台在郊邑,且已毁于十六年,故知其未必然。沈钦韩《补注》云:“台下非寝疾之所,卒然而毙,或升高而陨,俱未可知。《谷梁》曰:‘台下非正也。’”

杨伯峻先生注“六月,葬文公”曰:

《传》无虚立之例,此于《经》无所补充、说明而立《传》者,疑本与下《传》不分,为“拜葬”张本也。

杨伯峻先生注“秋,公子遂、叔孙得臣如齐”曰:

二卿同为使者而书于《经》者,此及定六年“季孙斯、仲孙何忌如晋”两次而已。定六年《传》云:“季桓子如晋,献郑俘也。阳虎强使孟懿子往报夫人之币。”则两人同往,各有使命,非一人为正使,余人为介也,故杜此《注》云:“书二卿,以两事行,非相为介。”

杜《注》“秋,襄仲、庄叔如齐,惠公立故,且拜葬也”云:“襄仲贺惠公立,庄叔谢齐来会葬。”

“齐”推测位置为:东经118.35,北纬36.87(临淄北刘家寨周围有遗址,长方形城,大城西南部分为小城,共2000万平方米;大城:4500╳4000;小城:1400╳2200,300万平方米。大城:春秋战国?小城:战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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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文公在位十八年,一直是活在重臣争斗的阴影里,老妈死了,他也死了。

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22附:敖死归葬1/2

《文元年经》:

天王使叔服来会葬。((p 0508)(06010003))(053)

《文元年传》:

元年春,王使内史叔服来会葬。公孙敖闻其能相人也,见其二子焉。叔服曰:“谷也食子,难也收子。谷也丰下,必有后于鲁国。”((p 0510)(06010101))(053)

我的粗译:

在我们的文公元年(公元前六二六年,周襄王二十七年,晋襄公二年,齐昭公七年),春天,“王”(周襄王)派内史叔服来我们这里参加僖公的葬礼。公孙敖(孟穆伯)听说此人能看出人的前程,就把自己的两个儿子带给他看。看过之后,叔服就告诉他说:“谷(孟文伯)也食子,难(孟惠叔)也收子。谷也丰下,必有后于鲁国。(那个“谷”啊,将来会供奉大人您;那个“难”啊,将来会为大人您下葬。那个“谷”啊,下巴宽厚,必有后于鲁国。)”。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天王使叔服来会葬”曰:

叔服,《传》称内史叔服,则内史为其官。《公羊》何休《注》以叔服即王子虎,恐非。孔《疏》云:“四年风氏薨,五年王使荣叔归含且賵,召昭公来会葬,《传》曰礼也。夫人之丧,会葬为礼,知诸侯之丧,天子使大夫会葬为得也。”

杨伯峻先生注“公孙敖闻其能相人也,见其二子焉”曰:

见,旧读去声,此谓引其二子出与叔服相见。与《论语?微子》“止子路宿,杀鸡为黍而食之,见其二子焉”句法同。

杨伯峻先生注“谷也食子,难也收子”曰:

谷,文伯;难,惠叔。食子,奉祭祀供养也;收子,葬其身也。惠叔收葬,见十五年《传》。文伯、惠叔又见七年《传》。

杨伯峻先生注“谷也丰下”曰:

丰下,颐颔丰满也。

杨伯峻先生注“必有后于鲁国”曰:

《礼记?檀弓》孔《疏》引《世本》云:“庆父生穆伯-敖,敖生文伯-谷。”自文伯以下,其后嗣世为鲁卿,称孟氏。谷先公孙敖而死,见十四年《传》。其子孙实奉祭祀,即此“有后”也。

“周”——“京师”——“王城”——“周宗”——“郏”——“郏鄏”——“京師”——“雒邑”推测位置为:东经112.43,北纬34.67(洛阳-西工区为主)。

“鲁”推测位置为:东经117.00,北纬35.60(曲阜鲁国故城)。

《文七年经》:

冬,徐伐莒。((p 0555)(06070009))(053)

公孙敖如莒莅盟。((p 0555)(06070010))(053)

《文七年传》:

穆伯娶于莒,曰戴己,生文伯;其娣声己生惠叔。戴己卒,又聘于莒,莒人以声己辞,则为襄仲聘焉。((p 0562)(06070701))(053)

冬,徐伐莒,莒人来请盟,穆伯如莒涖盟,且为仲逆。及鄢陵,登城见之,美,自为娶之。仲请攻之,公将许之。叔仲惠伯谏,曰:“臣闻之:‘兵作于内为乱,于外为寇。寇犹及人,乱自及也。’今臣作乱而君不禁,以启寇雠,若之何?”公止之。惠伯成之,使仲舍之,公孙敖反之,复为兄弟如初。从之。((p 0562)(06070702))(053)

我的粗译:

当年穆伯(公孙敖)的老婆来自莒国,叫戴己,她生下了文伯(仲孙谷),她妹妹声己生下了惠叔(仲孙难)。后来戴己去世,穆伯又想在莒国另聘一个新老婆,但莒人不买账,认为他那里还有声己,他就说要为襄仲(公子遂)下聘。

这是在我们文公的七年(公元前六二〇年,周襄王三十三年,晋灵公元年,齐昭公十三年),那年冬天,徐国进攻了莒国,莒人来我们这里提出要结盟。于是穆伯去莒国参加盟誓,同时为“仲”(公子遂)迎接新娘。

到鄢陵那里,穆伯爬上城墙看见了新娘,很漂亮,就自己娶了。“仲”听说此事,向我们“公”(鲁文公)请求攻打穆伯家,我们“公”准备答应,但叔仲惠伯(叔彭生)向我们“公”进谏说:“臣闻之:‘兵作于内为乱,于外为寇。寇犹及人,乱自及也。’今臣作乱而君不禁,以启寇雠,若之何?(臣下听说:“在“国”里面动起武器叫“乱”,在“国”外面动起武器叫“寇”。“寇”还能伤到别人,“乱”就只能伤到自己人。”,现在您的臣下要作乱,主上却不制止,眼瞧着招来外贼,怎么收场呢?)”。

于是我们的“公”制止了“仲”(公子遂)。惠伯(叔彭生)让“仲”和穆伯讲和,还让“仲”放弃这个老婆,又让公孙敖(穆伯)把这个老婆送回去,要求两人复为兄弟如初,这两人都答应了。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穆伯娶于莒,曰戴己,生文伯;其娣声己生惠叔”曰:

穆伯即公孙敖,见元年《经》并《注》。文伯、惠叔,又见元年《传》并《注》。戴己、声己,戴、声俱是其谥,则春秋时,卿之夫人亦有谥。

杨伯峻先生注“莒人以声己辞”曰:

言声己当继戴己为室,不必另聘。

杨伯峻先生注“叔仲惠伯”曰:

《礼记?檀弓》孔《疏》引《世本》云:“桓公生僖叔-牙,叔牙生武仲-休,休生惠伯-彭,彭生皮,为叔仲氏。”杜《注》云:“惠伯,叔牙孙。”

杨伯峻先生注“寇犹及人,乱自及也”曰:

外寇若来,双方皆不免伤亡,故言及人。内乱作,死伤皆是一家人。

杨伯峻先生注“惠伯成之”曰:

成之谓和解之,使勿相怨。《周礼?地官?调人》云:“凡有斗怒者成之。”此“成之”亦此义。

“徐”(杨注:徐,国名,嬴姓。故徐子国在今安徽省-泗县西北五十里。#徐国本在今江苏-泗洪县南,昭三十年被吴所灭,楚迁之于城父,今安徽-亳县东南七十里。#杜《注》:“防壅山水以灌徐。”此盖利用堤防以山水攻城最早纪载。),推测位置为:东经118.40,北纬33.35(泗洪县-半城镇,庄二十六年后)。

下面再贴一遍徐国故城所在示意图(陈伟 《楚“东国”地理研究》 (p 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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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莒父”推测位置为:东经118.83,北纬35.58(今莒县县城,春秋初莒国迁来)。

“鄢陵”(杨注:鄢陵,莒邑,据顾栋高《大事表》,当在今山东省-临沭县境,与成十六年郑地之鄢陵不同。),推测位置为:东经118.56,北纬35.67(沂水县南,汉东安故城遗址)。

《文八年经》:

公孙敖如京师,不至而复。丙戌,奔莒。((p 0565)(06080006))(053)

《文八年传》:

穆伯如周吊丧,不至,以币奔莒,从己氏焉。((p 0567)(06080501))(053)

我的粗译:

下年,我们文公的八年(公元前六一九年,周襄王三十四年,晋灵公二年,齐昭公十四年),穆伯(公孙敖)奉派前往周王室吊丧,可他根本没去。冬十月丙戌那天(杨注:丙戌,七日。),他带着礼品跑到莒国去找那个没娶成的老婆己氏了。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公孙敖如京师,不至而复。丙戌,奔莒”曰:

公孙敖于僖十五年帅师,计已成年,至此又二十七年,近六(五?)十矣,故六年后即死。

杨伯峻先生注“以币奔莒”曰:

币指穆伯所齎吊丧之礼物。

杨伯峻先生注“从己氏焉”曰:

己氏即本为襄仲聘,后竟自娶,旋又遣返之莒女。

家园 这个惠公是齐国的吧

这年秋天,我们的卿襄仲(公子遂)和庄叔(叔孙得臣)去了齐国,这是要通报我们这里立了惠公为国君,也是要拜谢他们派人来参加葬礼。

“襄仲贺惠公立,庄叔谢齐来会葬。”

自己的国君就不必跑出去贺了。

通宝推:桥上,
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22附:敖死归葬2/2

《文十四年经》:

九月甲申,公孙敖卒于齐。((p 0601)(06140008))(053)

《文十四年传》:

穆伯之从己氏也,鲁人立文伯。穆伯生二子于莒,而求复。文伯以为请。襄仲使无朝听命。复而不出。三年而尽室以复适莒。文伯疾,而请曰:“谷之子弱,请立难也。”许之。文伯卒,立惠叔。穆伯请重赂以求复。惠叔以为请,许之。将来,九月,卒于齐。告丧,请葬,弗许。((p 0605)(06141101))(053)

我的粗译:

当年穆伯(公孙敖)跑去找己氏了,鲁人就立穆伯的嫡长子文伯(孟孙谷)当他们家的族长。穆伯后来又在莒国生了两个儿子,就想着回来。文伯替他提出了请求,我们这里掌权的襄仲(公子遂)要求穆伯不可上朝去见我们“公”。因此穆伯虽然回来了,但不能参与政事。结果,他在第三年就把亲属家财卷了又前往莒国。

后来文伯生了病,就向我们的“公”请求说:“谷(文伯自称名)之子弱,请立难(惠叔)也。(我“谷”的儿子还太年幼,请立我弟弟“难”当我们家的族长。)”,我们“公”答应了。文伯去世,立了惠叔。

再后来,穆伯又提出拿大量的财物交换让他回来,于是惠叔替他向我们的“公”请求,我们“公”答应了。可是,在我们文公十四年(公元前六一三年,周顷王六年,晋灵公八年,齐昭公二十年),九月甲申那天(杨注:甲申,十日。),穆伯正准备回来,却死在了齐国。他在那里的家人来通报他的死讯,并请求归葬,但我们不答应。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九月甲申,公孙敖卒于齐”曰:

公子庆父、臧孙纥,《春秋》皆不书其卒。故《谷梁传》云:“奔大夫不书卒。”公孙敖于八年奔莒,于例不当书其卒,此书之者,杜《注》云:“既许复之,故从大夫例书卒。”

杨伯峻先生注“襄仲使无朝听命”曰:

无朝听命,禁止其使不得与听政事。

杨伯峻先生注“请葬”曰:

杜《注》:“请以卿礼葬。”沈钦韩《补注》云:“此请归葬于鲁。下《传》‘饰棺至堂阜’,知惟请归葬,尚不及望卿礼也。”沈说是也。

“齐”推测位置为:东经118.35,北纬36.87(临淄北刘家寨周围有遗址,长方形城,大城西南部分为小城,共2000万平方米;大城:4500╳4000;小城:1400╳2200,300万平方米。大城:春秋战国?小城:战国)。

“鲁”推测位置为:东经117.00,北纬35.60(曲阜鲁国故城)。

“莒”——“莒父”推测位置为:东经118.83,北纬35.58(今莒县县城,春秋初莒国迁来)。

《文十五年经》:

齐人归公孙敖之丧。((p 0608)(06150004))(053)

《文十五年传》:

齐人或为孟氏谋,曰:“鲁,尔亲也,饰棺置诸堂阜,鲁必取之。”从之。卞人以告。惠叔犹毁以为请,立于朝以待命。许之,取而殡之。齐人送之。书曰“齐人归公孙敖之丧”,为孟氏,且国故也。葬视共仲。声己不视,帷堂而哭。襄仲欲勿哭。惠伯曰:“丧,亲之终也。虽不能始,善终可也。史佚有言曰:‘兄弟致美。救乏、贺善、吊灾、祭敬、丧哀,情虽不同,毋绝其爱,亲之道也。’子无失道,何怨于人?”襄仲说,帅兄弟以哭之。((p 0609)(06150401))(053)

我的粗译:

下一年,我们文公的十五年(公元前六一二年,周匡王元年,晋灵公九年,齐懿公元年),穆伯(公孙敖)的灵柩还在齐国,就有齐人为穆伯所在的孟家出主意说:“鲁,尔亲也,饰棺置诸堂阜,鲁必取之。(鲁国,也是你们的亲族,你们把棺木按规格装饰好放到堂阜,鲁人肯定会运回去。)”,孟家照这个主意干了。

我们边界上的卞人发现了棺木,报告到都城,惠叔(仲孙难)在自己父亲死后一直满面憔悴,就这样到朝廷上,请求把灵柩接回来,还站在朝廷上不走,执政者就答应了他。于是他把灵柩接回来停灵。有齐人伴随灵柩一直送到我们这里。《春秋经》上写“齐人归公孙敖之丧”,是照顾孟家的面子,也是为了我们的“国”。

穆伯下葬的规格比照他父亲共仲(公子庆父)。惠叔的母亲、穆伯夫人戴己的妹妹、与戴己一起嫁给他的声己不愿看到灵柩,等正堂围上帘幕才去哭丧。

当时我们执政的卿襄仲(公子遂)不想前去哭丧,但惠伯(叔彭生)劝他说:“丧,亲之终也。虽不能始,善终可也。史佚有言曰:‘兄弟致美。救乏、贺善、吊灾、祭敬、丧哀,情虽不同,毋绝其爱,亲之道也。’子无失道,何怨于人?(丧事,已经是亲族相处的最后一步了。虽然你们前头有矛盾,但最后的这点事还是要做好。史佚说过:“兄弟之间要各尽所能。有困难要帮助,有好事则祝贺,灾害后去慰问,参加祭祀要虔敬,遇到丧事须尽哀,不管什么情形都不能断了友爱之情,这才是与亲人相处的方式。”,大人照这么做,还有什么怨恨放不下呢?)”。襄仲听得高兴,就率领我们这里他那些兄弟辈(也是穆伯的兄弟辈)去哭了丧。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齐人或为孟氏谋”曰:

公孙敖,庆父之子,为孟氏,故《鲁语上》称文伯-谷为孟文子。自孟献子以后,《传》常以孟氏称之。

杨伯峻先生注“饰棺置诸堂阜”曰:

古人于死人之棺木及其载柩之车,依天子、诸侯、大夫、士之不同,而有不同之装饰,谓之饰棺。依《礼记?丧服大记》,大夫之饰棺,其围车之帷,边缘画为云气;其上覆盖以白布,曰荒,边缘亦画为云气,谓之“画帷、画荒”。帷、荒之中央,又画为火三行,黻三行(黻见桓二年《传?注》),谓之“火三列,黻三列”。再于荒下以白色锦以为屋,谓之“素锦褚”。帷、荒之间于其四角各以一纽连结之,共计四纽,二纽用红色,二纽用黑色,谓之“纁纽二,玄纽二”。但此为国中丧柩之制,齐人于公孙敖,未必用此。《礼记?杂记上》有大夫死于道路之礼,云“以布为輤而行”。輤者,载柩将殡之车饰也,盖以白巾围车也。公孙敖之饰棺或仅如此。堂阜见庄九年《传》并《注》。

下面是横水西周1号墓中发现的部分“荒帏”遗痕的图片,“荒帏”即当时的棺罩,图片出自《山西考古发现系列10——绛县横水大墓沉睡3000年竟是西周倗国国君、夫人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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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伯峻先生注“卞人以告”曰:

杜《注》:“卞人,鲁?卞邑大夫。”孔《疏》:“治邑大夫例呼为人。孔子父为鄹邑大夫,谓之鄹人,知此‘卞人’是卞邑大夫。其邑近堂阜,故见之而告鲁君。”其后谓之县宰,襄七年《传》南遗为费宰,定五年《传》子泄为费宰,《论语?先进》子路使子羔为费宰。定八年《传》、哀十四年《传》有成宰,定十年《传》有郈宰,《论语?雍也》有武城宰。卞已见僖十七年《传(经?)》并《注》。

杨伯峻先生注“惠叔犹毁以为请”曰:

居丧悲哀过甚以致身体容颜有所损害谓之毁,故《礼记?檀弓下》告诫人以“毁不危身”,《丧服?四制》告诫人以“毁不灭性”。公孙敖卒于去年九月,至此年夏,亦已数月。此时其哀例当稍减,然据《传》,惠叔为孝子,于未葬之前,其哀毁犹初死时,故云“犹毁”。沈钦韩《补注》云:“《丧服?小记》‘久而不葬者,惟主丧者不除’。此犹毁者,未行卒哭变除之礼。”其说是也。惠叔哀毁且以归葬请于朝。

杨伯峻先生于此处(书曰“齐人归公孙敖之丧”,为孟氏,且国故也)注云:

此释所以书之之故。为孟氏者,孟氏世为鲁卿,而公孙敖又孟氏之祖也。为国者,孟氏,国之公族也。

杨伯峻先生注“葬视共仲”曰:

共仲即其父庆父,详闵二年《传》。《孟子?万章下》:“天子之卿受地视侯。”赵歧《注》:“视,比也。”杜《注》:“制如庆父,皆以罪降。”

杨伯峻先生注“声己不视,帷堂而哭”曰:

古代于人初死,尸置堂中小歛,四周围以帷幕,曰帷堂。《礼记?檀弓上》云:“尸未设饰,故帷堂,小歛而撤帷。”据郑玄《注》,盖小歛时须动摇尸体,不欲使人共见,乃以帷幕遮之。则帷堂者,初丧之礼也。《檀弓下》又有帷殡。帷殡者,棺木殡于西阶之上,然后帷之。其礼始于敬姜之哭公甫靖,此时尚无有。沈钦韩《补注》谓“帷堂帷殡,其事惟一”,误。《礼记?杂记上》郑玄《注》云:“凡柩自外来者,正棺于两楹之间。其殡必于两楹之间者,以其不死于室,而自外来,留之于中,不忍远也。”据此,公孙敖之丧亦外来,其柩当置堂中,与死于室殡于西阶者不同,而帷堂是以初丧之礼待之也。杜《注》云:“声己怨敖从莒女,故帷堂。”《檀弓下》孔《疏》亦云:“声己哭在堂下,怨恨穆伯不欲见其堂,故帷堂。”若然,则声己之帷堂,非古礼所当然,恐于礼意不合。

杨伯峻先生注“襄仲欲勿哭”曰:

襄仲于公孙敖为从父兄弟,于古礼制,服小功五月,则此时已除丧矣。然《礼记?丧服小记》云:“为兄弟,既除丧已,及其葬也,反服其服。”既反其服,则当哭也。说本马宗琏《补注》。襄仲欲不哭者,杜《注》云:“怨敖取其妻。”

杜《注》“兄弟致美”云:“各尽其美,义乃终。”

杨伯峻先生注“救乏、贺善、吊灾、祭敬、丧哀,情虽不同,毋绝其爱,亲之道也”曰:

救其匮乏,贺其喜庆,吊其災祸,与其祭而敬,逢其丧而哀,五事之情虽各不相同,不绝其爱则一,此对待亲人之道也。

杨伯峻先生注“襄仲说,帅兄弟以哭之”曰:

《仪礼?士丧礼》云:“死于適室,亲者在室,众妇人户外北面,众兄弟堂下北面”,是人初死,众兄弟哭位在堂下北面也。又云:“入,及兄弟北面哭殡。”是兄弟哭殡之位亦北面也。然则襄仲帅兄弟之哭位宜在堂下北面(桥:此北面为面朝北之意)。说详沈钦韩《补注》。

“堂阜”(杨注:堂阜,据文十五年《传》“鲁,尔亲也,饰棺置诸堂阜,鲁必取之”之语,是知为齐、鲁交界处而地属齐。一至齐境,即释管仲之缚。详洪亮吉《左传诂》。堂阜在今山东-蒙阴县西北。),推测位置为:东经117.88,北纬35.84(南围子村)。

下面是敖死归葬一些相关地点天地图地形图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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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十五年传》:

他年,其二子来,孟献子爱之,闻于国。或谮之,曰:“将杀子。”献子以告季文子。二子曰:“夫子以爱我闻,我以将杀子闻,不亦远于礼乎?远礼不如死。”一人门于句鼆,一人门于戾丘,皆死。((p 0611)(06150402))(053)

我的粗译:

多年后,穆伯(公孙敖)的两个儿子回来了,他们的侄子、文伯-谷之子、当时孟家的族长孟献子(仲孙蔑)很喜欢他们,整个“国”(鲁国都城)里都知道。可还是有人向孟献子诬告他们,说是:“将杀子。(他们要杀害大人。)”,献子(孟献子,仲孙蔑)就把这话告诉了季文子(季孙行父)。那两个儿子听说这话,于是说:“夫子以爱我闻,我以将杀子闻,不亦远于礼乎?远礼不如死。(大家都知道我家大人喜欢我们,现在大家还都知道我们要杀害我家大人,这样我们不就是完全没规矩的人了吗?成了没规矩的人还不如死了。)”,于是一人战死在为句鼆守门时,一人战死在为戾丘守门时。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孟献子”曰:

献子,文伯-谷之子仲孙蔑,此时尚少,宣九年始见《经》,其当政自在惠叔死后。

杨伯峻先生注“夫子以爱我闻”曰:

夫子指孟献子。孟献子于二子为姪,行辈小于二子,然为孟氏嫡嗣,且继承卿位,或其年且长于二子,故二子以夫子称之。

杨伯峻先生注“一人门于句鼆,一人门于戾丘,皆死”曰:

门作动词,有二义,一为攻门,僖二十八年《传》“晋侯围曹,门焉,多死”是也。一为守门,哀四年《传》“以两矢门之,众莫敢近”是也。此则宜为后一义,盖句鼆与戾丘俱为鲁邑,二子是鲁人,非作乱,自无攻门之事。杜《注》:“句鼆、戾丘,鲁邑。有寇攻门,二子禦之而死。”虽出猜测,或得其理。“鼆”或作“黽”,音黽。句鼆、戾丘,俱不详今地所在。

“句鼆”、“戾丘”均无从估计其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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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孙敖与公子庆父可谓有其父必有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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