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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左传》人物事略29:苌弘——恨血千年 -- 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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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29附:子朝作乱9/11

《昭二十六年传》:

王子朝使告于诸侯曰:((p 1475)(10260902))(125)

昔武王克殷,成王靖四方,康王息民,并建母弟,以蕃屏周,亦曰:“吾无专享文、武之功,且为后人之迷败倾覆而溺入于难,则振救之。”至于夷王,王愆于厥身,诸侯莫不并走其望,以祈王身。至于厉王,王心戾虐,万民弗忍,居王于彘。诸侯释位,以间王政。宣王有志,而后效官。至于幽王,天不吊周,王昏不若,用愆厥位。携王奸命,诸侯替之,而建王嗣,用迁郏鄏——则是兄弟之能用力于王室也。至于惠王,天不靖周,生颓祸心,施于叔带。惠、襄辟难,越去王都。则有晋、郑咸黜不端,以绥定王家。则是兄弟之能率先王之命也。在定王六年,秦人降妖,曰:“周其有頿王,亦克能修其职,诸侯服享,二世共职。王室其有间王位,诸侯不图,而受其乱災。”至于灵王,生而有頿。王甚神圣,无恶于诸侯。灵王、景王,克终其世。((p 1475)(10260903))(125)

今王室乱,单旗、刘狄剥乱天下,壹行不若,谓“先王何常之有,唯余心所命,其谁敢讨之”,帅群不吊之人,以行乱于王室。侵欲无厌,规求无度,贯瀆鬼神,慢弃刑法,倍奸齊盟,傲很威仪,矫诬先王。晋为不道,是摄是赞,思肆其罔极。兹不穀震荡播越,窜在荆蛮,未有攸厎。若我一二兄弟甥舅奖顺天法,无助狡猾,以从先王之命,毋速天罚,赦图不穀,则所愿也。敢尽布其腹心及先王之经,而诸侯实深图之。((p 1477)(10260904))(125)

昔先王之命曰:“王后无適,则择立长。年钧以德,德钧以卜。”王不立爱,公卿无私,古之制也。穆后及大子寿早夭即世,单、刘赞私立少,以间先王,亦唯伯仲叔季图之!((p 1478)(10260905))(125)

我的粗译:

这年年底,王子朝派人禀报各家诸侯说:

当年武王克殷,成王靖四方,康王息民,都把自己的亲弟弟们封出去建“国”,成为周王室的屏障,说是:“吾无专享文、武之功,且为后人之迷败倾覆而溺入于难,则振救之。(我不愿独占我们文王和武王的遗产,也想为我的后人如果走错路倒了大霉陷入危险之中时,好有人拉他们一把。)”。

到夷王那会儿,这位“王”身体欠安,各家诸侯纷纷到自家“望”那里去祈祷,希望这位“王”好起来。再到厉王,这位“王”狠毒残暴,他那里的“民”都看不下去,就把这位“王”弄到“彘”。由各家诸侯齐集于王室,共同管理王室事务。后来宣王长起来,又把这个责任交还给宣王。到幽王,上天不再保佑周家,这位“王”糊里糊涂就丢了王位。

然后是携王,竟敢对抗天命,各家诸侯废掉他,立了先王的后裔,然后迁往郏鄏——这就是有兄弟能帮助王室的好处。延续到惠王,上天还不肯安定我们周家,让那个“颓”(王子颓)产生反叛之心,又让那个“叔带”(王子带)跟着学坏。就有我们的惠王和襄王离开王都避难的事。还是靠晋国和郑国共同努力,才赶走坏人,安顿好王家。这就是有兄弟能遵循先王之命的好处。

在定王六年,秦人那里出现异象,说是:“周其有頿王,亦克能修其职,诸侯服享,二世共职。王室其有间王位,诸侯不图,而受其乱災。(周家会出现一位大胡子的“王”,会尽职尽责,各家诸侯都会顺从,两代平安。然后王室会有人觊觎王位,各家诸侯一时没顾上,就被他们搞得一团糟。)”。

所以有我们的灵王,一生下来就有胡须。这位“王”非常聪明智慧,各家诸侯都很服气。从灵王到景王,一直天下太平。

现在王室有难,是单旗(单穆公,单子)和刘狄(刘文公,刘子)造成这次天下的动荡,他俩狼狈为奸,认为“先王何常之有,唯余心所命,其谁敢讨之(先王没什么一定之规,我只要按自己想的去做,谁能向我们问罪)”,就领着一帮不三不四的人,以行乱于王室。他们到处抢夺,没完没了,随意索要,没边没沿,一贯侮慢鬼神,经常违犯刑法,背弃庄严的盟誓,轻视王室的威仪,还假传先王的旨意。而晋国也胡作非为,怂恿他们,还帮助他们,让他们无法无天的胡闹。所以不穀才只好颠沛流离,逃到荆蛮地界,无家可归。

要是我各位兄弟甥舅能响应上天召唤,不去帮助那几个狡猾之人,遵循先王之命,那既能免于上天降罪,也会让不穀脱离忧患,这就是不穀的希望。我斗胆把这些心里话以及先王的所作所为告诉各位,希望各位诸侯会仔细考虑。

当年先王之命里有:“王后无適,则择立长。年钧以德,德钧以卜。(王后没有嫡子,就挑选年长的儿子立为大子,儿子年纪相同的就看谁品行优秀,品行如果相同就进行占卜。)”,“王”不可以立宠爱的儿子为大子,“公”和“卿”也不应特别偏向哪个人,这是古之制。我们的穆后及大子寿早夭离世,单某人(单旗,单穆公,单子)和刘某人(刘狄,刘文公,刘子)居然帮助他们自己偏向的人,立年少者继承王位,违背先王的旨意,我就全靠各位伯仲叔季做主了!

一些补充:

杜预《注》“吾无专享文、武之功”云:“不敢专,故建母弟。”

杜预《注》“至于夷王,王愆于厥身”云:“夷王,厉王父也。愆,恶疾也。”

杨伯峻先生注“诸侯莫不并走其望,以祈王身”曰:

此谓夷王身患恶疾,诸侯皆遍祭其国之名山大川,为王祈祷。

杨伯峻先生注“至于厉王,王心戾虐,万民弗忍,居王于彘”曰:

弗忍,谓不堪其暴虐。《国语?周语上》云:“厉王虐,国人谤王。邵公告王曰:‘民不堪命矣。’王怒,得卫巫,使监谤者,以告,则杀之。国人莫敢言,道路以目。王喜。三年,乃流王于彘。”

杨伯峻先生注“诸侯释位,以间王政”曰:

杜(预)《注》以为诸侯各去其位,参与王朝之政。(间,参与之义,与庄十年《传》“肉食者谋之,又何间焉”“间”义同。)《周本纪》云:“召公、周公二相行政,号曰共和。”《索隐》引《汲冢纪年》云:“共伯和干王位。”《庄子?让王篇?释文》引同。《吕氏春秋?开春论》且谓共伯和修其行,好贤仁,周厉之难,天下来谒。(云:“共伯和修其行,好贤仁,而海内皆以为来稽矣。周厉之难,天子旷绝,而天下皆来谓矣。”)则诸侯释位者,《本纪》谓周公、召公,而《十二诸侯年表》谓“大臣共和行政”。俞樾《群经賸义》有说。《积微居金文说?师[(臼/言)犬]簋 跋再跋》详证共伯-和摄政且称王。

杨伯峻先生注“宣王有志,而后效官”曰:

杜《注》:“宣王,厉王子。彘之乱,宣王尚少,召公-虎取而长之。效,授也。”《会笺》:“《周礼》郑《注》:‘志,古文识。’有志谓长而有知识也。”沈钦韩《补注》:“效官,致天子之位于宣王也。”沈说较胜。

小狐《讀《繫年》臆札》所附《系年》通行释文《第一章》:“昔周武王監觀商王之不恭上帝,禋祀不寅,乃作帝籍,以登祀上帝天神,名之曰千畝,以克反商邑,敷政天下。至于厲王,厲王大瘧于周,卿李(士)、諸正、萬民弗忍于厥心,乃歸厲王于彘,共伯和立。十又四年,厲王生宣王,宣王即位,共伯和歸于宋(宗)。宣王是始棄帝籍田,立卅又九年,戎乃大敗周師于千畝。

杨伯峻先生注“至于幽王,天不吊周,王昏不若,用愆厥位”曰:

杜《注》:“幽王,宣王子。若,顺也。愆,失也。”吊古淑字,淑,善也,谓天不佑周,使王昏乱不顺,因失其位。幽王嬖爱襃姒,立其子伯服为太子,而废太子宜臼及其母申后,申侯怒,与缯(西夷)、西戎犬戎攻幽王,杀幽王于骊山下,虏襃姒,尽取周室财货而去。

杨伯峻先生注“携王奸命,诸侯替之,而建王嗣,用迁郏鄏”曰:

孔《疏》引《汲鄏(冢?)(冢)书纪年》云:“先是,申侯、鲁侯及许文公立平王于申,以本大子,故称天王。幽王既死,虢公-翰又立王子余臣于携。周二王并立。二十一年,携王为晋文公(当作文侯)所杀。以本非適,故称携王。”替,废也。郏鄏即今洛阳市。

小狐《讀《繫年》臆札》所附《系年》通行释文《第二章》:“周幽王取妻于西申,生平王,王或(又)取褒人之女,是褒姒,生伯盤。褒姒嬖于王,王與伯盤逐平王,平王走西申。幽王起師,回(圍)平王于西申,申人弗畀。曾(繒)人乃降西戎,以攻幽王,幽王及伯盤乃滅,周乃亡。邦君諸正乃立幽王之弟余臣于虢,是攜惠王。立廿又一年,晉文侯仇乃殺惠王于虢。周亡(無)王九年,邦君諸侯焉始不朝于周,晉文侯乃逆平王于少鄂,立之于京師。三年,乃東徙,止于成周,晉人焉始啓于京師,鄭武公亦正東方之諸侯。

杨伯峻先生注“至于惠王,天不靖周,生颓祸心,施于叔带。惠、襄辟难,越去王都”曰:

杜《注》:“惠王,平王六世孙。颓,惠王庶叔也。庄十九年作乱,惠王適郑。襄王,惠王子。叔带,襄王弟。僖二十四年,叔带作难,襄王处氾。”施,旧读难易之易。延也。

杨伯峻先生注“则有晋、郑咸黜不端”曰:

杜《注》:“黜,去也。晋文杀叔带,郑厉杀子颓,为王室去不端直之人。”依杜意,咸,皆也。孔《疏》又谓“诸本‘咸’或作‘減’”,则“減黜”为同义词连用。王引之《述闻》谓“減黜”为灭绝之意。此说较胜。

杨伯峻先生注“单旗、刘狄剥乱天下,壹行不若”曰:

剥亦乱义。剥乱同义词连用。杜《注》:“单旗,穆公也。刘狄,刘蚠(fén)也。壹,专也。”若,顺也。

杨伯峻先生注“先王何常之有,唯余心所命,其谁敢讨之”曰:

“讨”,原作“请”。今依阮元《校勘记》及金泽文库本正。此王子朝述单旗、刘狄之意,谓立王即古昔亦无成法,今日唯我所立,人不敢讨。

杨伯峻先生注“侵欲无厌,规求无度”曰:

孔《疏》云:“俗本作规,服、王、孙皆注云:‘玩,贪也。’则此言贪求无限度。本或作‘规’,谬也。”然规求亦通,谓谋求无限。

杨伯峻先生注“贯瀆鬼神”曰:

杨树达先生《读左传》云:“‘瀆’当读为‘嬻’,《说文》:‘嬻,媟嬻也。’”意谓习惯于侮慢鬼神。

杨伯峻先生注“倍奸齊盟”曰:

同背。倍奸即背而触犯之。齊盟不详何所指,想当时王室或有盟约也。

杨伯峻先生注“傲很威仪”曰:

其意盖谓单、刘于子朝轻慢无视威仪。傲很详文十八年《传?注》。

杨伯峻先生注《文十八年传》“傲很明德”云:

傲疑借为嫯,《说文》:“嫯,侮[亻易] 也。”很,《说文》:“不听从也。”傲很明德,犹言于明德轻侮而不听从之。昭二十六年《传》“傲很威仪”,亦无视威仪之义。”((p 0638)(06180704))(063)。

杨伯峻先生注“思肆其罔极”曰:

杜《注》:“肆,放也。”罔极,无准则,无限度也。《诗?小雅?青蝇》“谗人罔极,交乱四国”,此无准则之义。《何人斯》“有靦面目,视人罔极”,《蓼莪》“欲报之德,昊天罔极”,则无限度、无准则二义皆可。此谓欲放纵其无道无厌之欲也。

杨伯峻先生注“兹不穀震荡播越,窜在荆蛮”曰:

杜《注》:“兹,此也。”窃疑“兹”为“今”字之义。不穀,王子朝自称,详僖四年《传》“岂不穀是谓(为)”《注》。

杨伯峻先生注《僖四年传》“岂不穀是为?”云:

《左传》凡用“不穀”二十一次,其中十六次皆为楚子自称,《曲礼下》因之曰“其在东夷、北狄、西戎、南蛮,虽大曰子,于内自称曰‘不穀’。”其实不然,盖不穀为天子自贬之称,故襄王避叔带之难,自称为不穀,《传》所谓“天子凶服降名,礼也”(僖二十四年)。王子朝立为王出奔,亦自称不穀(昭二十六年),亦由此故。楚子僭称王,犹不敢袭用“余一人”之自称,而从天子降名之例曰不穀,《曲礼》以为蛮夷曰不穀,实误。此齐桓公亦自称不穀者,盖以侯伯而为王室讨伐也。然亦仅此一称而已。其余中原诸侯以至所谓夷狄之君,无以不穀自称者。《老子》“侯、王自谓孤、寡、不穀”,其意犹云“侯自谓孤、寡、王自谓不穀”,不穀实属王言。岂不穀是为者,意言诸侯兴师,非为我。((p 0291)(05040103))(039)。

杜预《注》“未有攸厎”云:“厎,至也。攸,所也。”

杨伯峻先生注“若我一二兄弟甥舅奖顺天法,无助狡猾,以从先王之命”曰:

兄弟,指同姓诸侯,如上文称郑厉公、晋文公为兄弟。甥舅,异姓诸侯。奖即僖二十八年《传》“皆奖王室”之奖,成也。《荀子?臣道篇》云:“从命而利君谓之顺。”狡猾,自指单旗、刘蚠甚至敬王。

杨伯峻先生注“王后无適,则择立长。年钧以德,德钧以卜”曰:

钧同均。襄三十一年《传》穆叔曰:“大子死,有母弟则立之,无则立长。年钧择贤,义钧则卜,古之道也。”《公羊传》隐元年云:“立適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桓何以贵?母贵也。”王子朝不言母弟,仅言立长,以敬王为王猛母弟,己则年长。

杨伯峻先生注“王不立爱,公卿无私”曰:

《国语?晋语一》晋献公曰:“寡人闻之,立大子之道三,身钧以年,年同以爱,爱疑决之以卜筮。”王子朝有宠景王,尚不言“立爱”,则晋献之言,盖为奚齐言之,仅私意耳。

杨伯峻先生注“单、刘赞私立少,以间先王”曰:

间,犯也,违也。详僖三十一年《传》“间成王、周公之命祀”《注》。

杨伯峻先生注《僖三十一年传》“不可以閒成王、周公之命祀”云:

閒借为干,犯也,违也。襄十一年《传》“或閒兹命”、昭二十六年《传》“单、刘赞私立少,以閒先王”,诸“閒”字皆与此义同。《鲁语上》云:“大惧殄周公、太公之命祀。”韦《注》云:“贾-唐二君云,‘周公为太宰,太公为太傅,皆掌命诸侯之国所当祀也’。”盖诸侯之国所当祀者,由周王室命之;卫国之所当祀者,为成王、周公所命,今祀相,在命祀之外者,故云犯成王、周公之命祀也。孔广森《经学卮言》以此证《尚书?康诰》为周公代成王作,然与上文扞格难通。((p 0487)(05310502))(048)。

“周”——“宗周”——“镐”推测位置为:东经108.74,北纬34.24(沣河东岸斗门镇一带)。

“周”——“京师”——“王城”——“周宗”——“郏”——“郏鄏”——“京師”——“雒邑”推测位置为:东经112.43,北纬34.67(洛阳-西工区为主)。

“成周”推测位置为:东经112.48,北纬34.69(瀍河两岸)。

“彘”——“霍”推测位置为:东经111.69,北纬36.54(周武王封其弟叔处于霍,称为霍国。因境内有彘水,故又名彘。都城在今汾河西岸白龙镇-陈村一带)。

“晋”——“绛”——“故绛”推测位置为:东经111.55,北纬35.73(曲村,成六年迁新田)。

“晋”——“新田”——“绛”——“绛县”推测位置为:东经111.31,北纬35.62(成六年后,新田遗址,4000万平方米,在同一区域内有6座城址。春秋中期至战国早期)。

“郑”推测位置为:东经113.71,北纬34.40(郑韩故城)。

“郑”——“郐城”——“郐”——“鄶”(杨注:“郐”又作“桧”,本为国,妘姓。《郑语》“妘姓邬、桧、路、偪阳”可证。据《水经?洧水注》引《纪年》,则为郑桓公所灭;据《汉书?地理志?注》引臣瓒说及今本《纪年》,则为郑武公所灭,不知谁是。其地当在今河南省-密县东南三十里,新郑县西北三十里。#“郐”亦作“桧”,郐国相传为祝融之后,周初封此,在今河南-郑州市南,为郑武公所灭。),推测位置为:东经113.64,北纬34.45(曲梁-樊庄-交流寨南)。

“秦”——“雍”推测位置为:东经107.39,北纬34.50(雍,凤翔南。有遗址,不规则长方形城,3480╳3130,1000万平方米,春秋早期至战国早期)。

“荆”(杨注:荆即楚,《诗?小雅?采芑》“蠢尔蛮荆”,《(贞)簋》“(贞)从王伐荆”,昭二十六年《传》王子朝之辞曰“兹不榖震荡播越,竄在荆蛮”,则知荆乃楚之本号。昭十二年《传》述楚右尹子革之言曰:“昔我先王熊绎,辟在荆山。”此盖所以称荆之故,以地名为国号。一九七七年四月于周原遗址(陕西-岐山、扶风两县间)发现周初甲骨,中有云“楚子来告”,则周初即有楚称。鲁庄公世,《经》皆称荆,至僖元年始称楚。《商颂?殷武》“奋伐荆楚”、“维女荆楚”,荆楚并言。#荆人,楚人,楚之通鲁自此始。《楚世家》云:“成公-恽元年,初即位,布德施惠,结旧好于诸侯。”),所谓“荆”当在“为郢”以北,“邓”、“樊郢”以南,今汉水两岸一带及其以西的山区。这是“楚”在春秋早期的核心地域,也是荆蛮活动的中心区域。在楚灵王和楚平王时期,曾把楚国分为两个区域,分别称“上国”和“东国”,大体以“方城”为界,而“灵王迁许、胡、沈、道、房、申于荆焉”的“荆”,我觉得可能大体上与“上国”的范围一致。

下面是与荆有关的一些地点天地图地形图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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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二十六年传》:

闵马父闻子朝之辞,曰:“文辞以行礼也。子朝干景之命,远晋之大,以专其志,无礼甚矣,文辞何为?”((p 1479)(10260906))(125)

《昭二十七年传》:

十二月,晋-籍秦致诸侯之戍于周,鲁人辞以难。((p 1489)(10270801))(125)

我的粗译:

还在这一年,我们这里的大夫闵马父听说了上面子朝(王子朝)的说法,评论说:“文辞以行礼也。子朝干景之命,远晋之大,以专其志,无礼甚矣,文辞何为?(文辞是用来实现“礼”的。子朝违背景王的旨意,不肯亲近晋国这个大国,一意孤行,大大偏离了“礼”,文辞又有什么用呢?)”。

过了一年,我们昭公的二十七年(公元前五一五年,周敬王五年,晋顷公十一年),十二月,晋国的大夫籍秦带了各家诸侯的部队前去保卫周王室,我们鲁人上报说自家发生动乱,就没去。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子朝干景之命”曰:

景王虽爱王子朝,而已立王猛为太子。

杨伯峻先生注“十二月,晋-籍秦致诸侯之戍于周,鲁人辞以难”曰:

杜《注》:“《经》所以不书戍周,籍秦,籍谈子。”《墨子?所染篇》:“中行寅染于籍秦、高彊。”昭十五年《传》孔《疏》引《世本》:“侯季子生籍游,游生谈,谈生秦。”

“鲁”推测位置为:东经117.00,北纬35.60(曲阜鲁国故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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