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左传》人物事略30:郑寤生——量力而行 -- 桥上
《隐元年经》:
夏五月,郑伯克段于鄢。((p 0007)(01010003))(002)
一些补充:
《春秋经》中段落有不少都可作为相应《左传》章节的题目,后人摘编《左传》中一些相关段落成文,就用了上面这段《春秋经》中的“郑伯克段于鄢”当题目,这篇文章,我们都非常熟悉。
杨伯峻先生注“夏五月,郑伯克段于鄢”曰:
鄭(郑),国名,姬姓,周宣王母弟桓公?友之后。卜辞常见奠(鄭)地,有“????[厂/矢]奠”“南奠”“北奠”“多奠”“奠臣”诸词。又有一片云“巳(祀)奠河邑”,则地当在今郑州市南、新郑县北。西周彝器又有奠虢仲鼎、奠虢仲簋 等。是则郑地早已有之。桓公初封郑,在今陕西-华县东北。据《郑语》,寄帑于虢、郐之间。武公因取而都之,即今新郑县。春秋后又六世九十一年为韩所灭。近年出土之哀成叔鼎则铸于郑亡后。?史记?有世家。郑伯,郑庄公。段,郑庄公同母弟,古本《竹书纪年》作公子圣。鄢,本是妘姓之国,为郑武公所灭,地在今河南省-鄢陵县北而稍西。
“郑”推测位置为:东经113.71,北纬34.40(郑韩故城)。
“鄢”(杨注:鄢,本是妘姓之国,为郑武公所灭,地在今河南省-鄢陵县北而稍西。),推测位置为:东经113.36,北纬34.79,(大索荥阳老城)。
《隐元年传》:
初,郑武公娶于申,曰武姜,生庄公及共叔段。庄公寤生,惊姜氏,故名曰寤生,遂恶之。爱共叔段,欲立之。亟请于武公,公弗许。及庄公即位,为之请制。公曰:“制,巖邑也,虢叔死焉。佗邑唯命。”请京,使居之,谓之京城大叔。祭仲曰:“都,城过百雉,国之害也。先王之制:大都,不过参国之一;中,五之一;小,九之一。今京不度,非制也,君将不堪。”公曰:“姜氏欲之,焉辟害?”对曰:“姜氏何厌之有?不如早为之所,无使滋蔓!蔓,难图也。蔓草犹不可除,况君之宠弟乎?”公曰:“多行不义,必自毙,子姑待之。”((p 0010)(01010401))(002)
我的粗译:
早年,郑武公从“申”那里娶来夫人,叫“武姜”。她生了庄公及共叔段。生庄公的时候难产,把姜氏(武姜)吓坏了,所以给庄公起名叫“寤生”,也因此不喜欢他。
姜氏喜欢共叔段,很想让他当继承人,多次向武公提起,但那位“公”(郑武公)不答应。等庄公十三岁即位以后,姜氏就为共叔段求取“制”那个城邑,但他们新的“公”(郑伯-寤生,郑庄公)告诉她:“制,巖邑也,虢叔死焉。佗邑唯命。(“制”,那是要塞,虢叔就死在那里。别的城邑您随便挑。)”。于是姜氏转而为共叔段求取“京”那个城邑,这位“公”就让他去了“京”,因此他被称为京城大叔。
他们一位卿祭仲(祭足)劝这位“公”:“都,城过百雉,国之害也。先王之制:大都,不过参国之一;中,五之一;小,九之一。今京不度,非制也,君将不堪。(“都”,要是城墙超过百雉,就会威胁到“国”。先王的规范:大都,不能超过“国”的三分之一;中等的,五分之一;小的,九分之一。现在这个“京”没按规划来,不合规范,主上会控制不了。)”。
“公”却说:“姜氏欲之,焉辟害?(姜氏想要,怎躲得过?)”,祭仲就回复:“姜氏何厌之有?不如早为之所,无使滋蔓!蔓,难图也。蔓草犹不可除,况君之宠弟乎?(姜氏能满足得了吗?还应该把他早点控制起来,省得长疯了除不尽!长疯了,就难弄了。长疯了的草都除不尽,何况主上骄纵的亲弟弟呢?)”,“公”说:“多行不义,必自毙,子姑待之。(多行不义,必自毙,大人可以等等看。)”。
一些补充:
共叔段虽然骄纵,但绝非一无是处,他英俊潇洒,又勇武过人,驾车驾得漂亮,射箭也射得好,还能空手对付老虎,简直是完美的公子哥儿。现在流传下来的《诗经?郑风》中,就有两首歌是歌颂他的,分别是《叔于田》和《大叔于田》:
《诗?郑风?叔于田》:
叔于田,巷无居人。岂无居人?不如叔也。洵美且仁。
叔于狩,巷无饮酒。岂无饮酒?不如叔也。洵美且好。
叔適野,巷无服马。岂无服马?不如叔也。洵美且武。
高亨先生介绍此歌云:“郑庄公的弟弟太叔段,勇敢有才能,庄公封他于京,他要进攻庄公,夺取统治宝座。庄公发兵讨伐,他战败后逃往别国(事见《左传?隐公元年》)。段的拥护者作此诗赞谀他。”(《诗经今注》 高亨 注 (p 109))。
《诗?郑风?大叔于田》:
叔于田,乘乘马。执辔如组,两骖如舞。叔在薮,火烈具举。襢裼暴虎,献于公所,将叔勿狃,戒其伤女。
叔于田,乘乘黄。两服上襄,两骖雁行。叔在薮,火烈具扬。叔善射忌,又良御忌,抑罄控忌,抑纵送忌。
叔于田,乘乘鸨。两服齐首,两骖如手。叔在薮,火烈具阜。叔马慢忌,叔发罕忌,抑释掤忌,抑鬯弓忌。
高亨先生介绍此歌云:“这是太叔段的拥护者赞谀段打猎的诗。(参看前篇《叔于田》。郑人也称段为太叔,所以篇名加个大字以区别前篇。大通太。)。”(《诗经今注》 高亨 注 (p 110))。
杨伯峻先生注“初,郑武公娶于申,曰武姜”曰:
初,乃表追叙前事副词。郑武公名掘突,《经》称郑伯,《传》称公者,公是诸侯之通称,无分于公、侯、伯、子、男。参张应昌《春秋属辞辨例》。《尚书?秦誓》“公曰嗟”,秦伯也。《诗?硕人》“覃公维私”,覃子也。《礼?大射经》“公则释获”,大射者,诸侯之礼,伯子男皆在也。《燕礼?大射仪》、《聘礼》,五等诸侯皆称公,而“《公食大夫礼》”又以名篇,则凡君皆曰公,无五等之别明矣。申,国名,伯夷之后,姜姓。后为楚所灭。故城在今河南省-南阳市。庄六年《传》载楚文王伐申,哀公十七年《传》又云楚文王“实县申、息”,则鲁庄之时申已为楚灭。然据昭十三年《传》文,楚平王似曾复其国。武是武公之谥,姜为姓。
杨伯峻先生注“生庄公及共叔段”曰:
共音恭。共,贾逵、服虔谓是谥号;杜《注》以为段出奔共,故曰共叔。叔是排行,段是名。《史记?十二诸侯年表》云“郑武公十年娶申侯女武姜,十四年生庄公-寤生,十七年生大(太)叔段”,则庄公长于大叔段三岁。
杨伯峻先生注“庄公寤生,惊姜氏,故名曰寤生,遂恶之”曰:
寤生,杜《注》以为寤寐而生,误。寤字当属庄公言,乃“牾”之借字,寤生犹言逆生,现代谓之足先出。明-焦竑《笔乘》早已言之,即《史记?郑世家》所谓“生之难”。应劭谓生而开目能视曰寤生。则读寤为悟,亦误。其他异说尚多,皆不足信。
杨伯峻先生注“亟请于武公,公弗许”曰:
亟音器,屡也。弗,义同于“不……之”,动词下宾语包含在内,说本今人丁声树《释否定词弗不》,载《庆祝蔡元培先生六十五岁论文集》。其说于较早文献大体适用。
杨伯峻先生注“佗邑唯命”曰:
当言佗邑唯命是听,此是语言省略,乃当日常语,如僖三十三年及哀十三年《传》云“迟速唯命”,宣十二年《传》云“其俘诸江南以实海滨,亦唯命,其翦以赐诸侯,使臣妾之,亦唯命”皆是。
杨伯峻先生注“请京,使居之,谓之京城大叔”曰:
大同太。京,故城在今荥阳县东南二十余里。京城大叔,《诗?郑风》有《叔于田》、《太叔于田》可证。《郑世家》云:“庄公元年,封弟段于京,号太叔。”顾颉刚谓古人用太字,本指其位列之在前,叔段之称太叔以其为郑庄公之第一个弟弟也。详《史林杂识?太公望年寿篇》。
杨伯峻先生注“都,城过百雉,国之害也”曰:
都、城为两词,都谓都邑,城谓城垣,与闵元年《传》之“分之都城而位以卿”之都城为一词者不同。古之城邑皆可谓都,庄二十八年《传》“凡邑有宗庙先君之主曰都,无曰邑”,实则可以通称,说详阎若璩《四书释地又续》。雉,三堵也。长一丈,高一丈谓之堵,三堵为雉,则雉高一丈长三丈。刘师培《左盦集?百雉说》云:“《战国策?赵策二》引马服君对田单云,‘且古者城虽大,无过三百丈’,与《左传》不过百雉说互符。”侯伯之城方五(三?)里,计每面长九百丈,即三百雉。大都不过其三之一,故不能过百雉。雉之数,古人颇有异说,张聪咸《左传杜注辨证》征引尚详,可参看。《管子》云,“国小而都大者弑”,可为“国之害也”注脚。
杨伯峻先生注“今京不度,非制也”曰:
不度,犹言不合法度。不度与非制,语言似重复,不过强调其不可而已。
杨伯峻先生注“君将不堪”曰:
堪,胜也,任也。不堪,犹言受不了。
杨伯峻先生注“姜氏欲之,焉辟害?”曰:
庄公称其母为姜氏,亦犹赵盾称其嫡母曰君姬氏,申生称骊姬曰姬氏,此是当时习惯称谓。焉,何处。辟,同避,逃避。
关于“氏”,我在前面曾讨论过,如您感兴趣可移步:《春秋左传注读后补充与修正-氏-上》、《春秋左传注读后补充与修正-氏-中》、《春秋左传注读后补充与修正-氏-下》。
杨伯峻先生注“姜氏何厌之有?”曰:
犹言有何厌;厌,足也;意思为有何满足。此是宾语(何厌)置于动词(有)前之结构;之为结构助词,帮助倒装,无义。
杨伯峻先生注“不如早为之所”曰:
所,处所,地方。早为之所,犹言及早处置。之仍是代词,代太叔。
杨伯峻先生注“无使滋蔓!蔓,难图也”曰:
滋蔓,同义连绵词。《说文》作“兹”,云:“草木多益也。”比喻大叔段地益广,势益大。蔓,自成一读,谓若使滋蔓。
杨伯峻先生注“多行不义,必自毙,子姑待之”曰:
毙,踣也,犹言跌跤,失败。
“郑”推测位置为:东经113.71,北纬34.40(郑韩故城)。
“申”(杨注:申,国名,伯夷之后,姜姓。后为楚所灭。故城在今河南省-南阳市。庄六年《传》载楚文王伐申,哀公十七年《传》又云楚文王“实县申、息”,则鲁庄之时申已为楚灭。然据昭十三年《传》文,楚平王似曾复其国。),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2.53,北纬33.00(南阳-瓦房庄附近古宛城遗址,或云在南阳北三十里,非此地)。
“制”——“北制”——“虎牢”(杨注:制,地名,即今河南省-荥阳县-汜水公社,亦名虎牢关。#北制,即虎牢。#虎牢即今河南省-巩县东之虎牢关,亦即隐元年《传》之制,为郑之巖邑,郑庄公所不肯与共叔-段者。此齐桓公与申侯以虎牢,恐亦强迫郑文公为之。#虎牢即今汜水西北之成皋故城。今名上街镇,亦即汜水公社。#虎牢即北制,见隐元年《传》并《注》。本属郑,为郑西北国境之险要。此时或已为晋所夺取,故能为之筑城而戍守,藉以迫郑屈服。#虎牢,即隐五年《传》之北制,今河南-荥阳-上街镇。互详隐元年《传?注》。#梧当在虎牢附近。制即虎牢,晋又为小城,以屯兵及粮食武器。),推测位置为:东经113.18,北纬34.85(汜水镇-虎牢关村西北)。
“京”——“京城”(杨注:京,故城在今荥阳县东南二十余里。),推测位置为:东经113.44,北纬34.72(京襄城遗址)。
《隐元年传》:
既而大叔命西鄙、北鄙贰于己。公子吕曰:“国不堪贰,君将若之何?欲与大叔,臣请事之;若弗与,则请除之,无生民心。”公曰:“无庸,将自及。”大叔又收贰以为己邑,至于廪延。子封曰:“可矣。厚将得众。”公曰:“不义,不暱,厚将崩。”((p 0012)(01010402))(002)
我的粗译:
接着,大叔强迫郑国西部和北部的乡野改而听命于自己,得知此事,他们的大夫公子吕(子封)向“公”(郑伯-寤生,郑庄公)提出:“国不堪贰,君将若之何?欲与大叔,臣请事之;若弗与,则请除之,无生民心。(一个“国”不能有两个主上,主上打算怎么办?要是想传位给大叔,臣下希望现在就去侍奉他;要没想传位给他,臣下就希望赶紧把他弄走,别让“民”有了啥别的想法。)”,那位“公”告诉他:“无庸,将自及。(用不着,他会自己作死。)”。
大叔接着把那些肯听命的城邑据为己有,一直到了廪延。子封(公子吕)又提出:“可矣。厚将得众。(成了吧,他势力要再大些人心就会变了。)”,那位“公”再告诉他:“不义,不暱,厚将崩。(不懂得顾全大家利益,没人会亲近他,势力再大些他会自己垮掉。)”。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既而大叔命西鄙、北鄙贰于己”曰:
既而,犹言不久。西鄙、北鄙,郑国西部与北部边境一带地。贰于己,句法与隐公三年《传》“王贰于虢”同;句意宜与成十三年《传》之“君有二心于狄”同。杜《注》谓两属,盖从其实际言之;洪亮吉《左传诂》谓有二心,盖就训诂言之,皆是也。
杨伯峻先生注“无庸,将自及”曰:
庸,用也。无庸,犹言用不着。将自及,谓祸将自及。
杨伯峻先生注“大叔又收贰以为己邑”曰:
此“贰”之义与上文同,但作名词,犹言“贰者”(两属之邑),不能解为“二者”(两邑)。《左传》凡数字皆用“二”,不用“贰”;“携贰”、“陪贰”之“贰”字皆用“贰”,不用“二”,分别极为明显。虽然此处两解皆指西鄙、北鄙,但“贰”、“二”两字之义不可混淆。廪延,刘文淇《春秋左氏传旧注疏证》据《水经注》以为即今滑县旧治(在今治之东)。若据杜《注》,则当在今河南省-延津县北而稍东,杜说可信。——桥:愚以为不作数字大写用的贰当读如腻。
杨伯峻先生注“可矣。厚将得众”曰:
厚,谓势力雄厚。此为语言紧缩后之分句,以意义言,宜作一逗。下“厚”字同。
杨伯峻先生注“不义,不暱,厚将崩”曰:
不义不暱,杜《注》以为不义于君,不亲于兄,则不义与不暱平列。然暱为亲近之义不确。当解为不义则不暱。“暱”依《说文》当作“[黍日] ”,黏连之义。犹今言不义则不能团结其众。说本沈钦韩《左传补注》。
“廪延”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4.3,北纬35.4(延津北而稍东)。
下面是郑伯克段于鄢一些相关地点天地图地形图标注:
- 相关回复 上下关系8
🙂《左传》人物事略30附:周郑交质1/4 8 桥上 字19256 2017-08-23 03:46:42
🙂《左传》人物事略30附:郑伯克段3/3 13 桥上 字12227 2017-08-22 04:11:53
🙂《左传》人物事略30附:郑伯克段2/3 12 桥上 字14167 2017-08-21 04:39:31
🙂《左传》人物事略30附:郑伯克段1/3
🙂【求助】骊姬姓姬的说法我很怀疑 1 东学西读岛主 字54 2018-12-26 10:57:33
🙂疑惑的由来源于霸国墓地考古 1 东学西读岛主 字261 2018-12-31 05:40:11
🙂依据就是这个称呼——“骊姬”。 1 桥上 字451 2018-12-27 01:05:00
🙂同意。褒姒,妲己,文姜都是这个原则 5 瓷航惊涛 字0 2018-12-27 20:0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