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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左传》本末分章全译 -- 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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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左传本末分章译文060狼子野心02/03

《宣四年传》:

初,楚司马子良生子越-椒。子文曰:“必杀之!是子也,熊虎之状而豺狼之声;弗杀,必灭若敖氏矣。谚曰:‘狼子野心。’是乃狼也,其可畜乎?”子良不可。子文以为大慼,及将死,聚其族,曰:“椒也知政,乃速行矣,无及于难。”且泣曰:“鬼犹求食,若敖氏之鬼不其馁而!”((p 0679)(07040301))(060)

及令尹子文卒,鬭般为令尹,子越为司马。蒍贾为工正,谮子扬而杀之,子越为令尹,己为司马。子越又恶之,乃以若敖氏之族,圄伯嬴于轑阳而杀之,遂处烝野,将攻王。王以三王之子为质焉,弗受,师于漳澨。秋七月戊戌,楚子与若敖氏战于皋浒。伯棼射王,汏辀,及鼓跗,著于丁宁。又射,汏辀,以贯笠毂。师惧,退。王使巡师曰:“吾先君文王克息,获三矢焉,伯棼窃其二,尽于是矣。”鼓而进之,遂灭若敖氏。((p 0680)(07040302))(060)

我的粗译:

早先,楚国的司马子良(令尹子文之弟)有了儿子子越-椒(椒,鬭椒,伯棼),可他哥令尹子文(鬭穀於菟)却告诉他:“必杀之!是子也,熊虎之状而豺狼之声;弗杀,必灭若敖氏矣。谚曰:‘狼子野心。’是乃狼也,其可畜乎?(一定得杀了他!这孩子,长得像熊和虎,声音倒像豺狼;要不杀了他,肯定得让我们若敖氏灭族。谚语说“狼子野心”,他就是狼啊,怎么养得熟呢?)”。

子良不肯照子文说的办,子文为这事非常忧伤,到将死的时候,他把自己族人聚到一块,对他们说:“椒也知政,乃速行矣,无及于难。(要是那个“椒”掌了权,大家还是赶紧走吧,别被连累上。)”,然后又哭着说:“鬼犹求食,若敖氏之鬼不其馁而!(“鬼”也想有得吃,我们若敖氏的“鬼”怕是得饿着了!)”。

令尹子文死后,他儿子鬭般(子扬)当令尹时,子越(椒,鬭椒,伯棼)是司马,蒍贾(伯嬴)是工正。在我们宣公四年(公元前六〇五年,周定王二年,楚庄王九年,晋成公二年,齐惠公四年,宋文公六年),蒍贾向楚庄王(楚子-旅)进谗言,杀了子扬(鬭般),子越当上令尹,蒍贾自己当上司马。但子越又和蒍贾闹翻,就指挥若敖氏之族把伯嬴(蒍贾)圈在“轑阳”,随后杀掉此人。接着,子越带若敖氏之族开到烝野,要进攻他们“王”(楚庄王,楚子-旅),“王”提出以前面三位“王”的子孙作人质讲和,子越不同意,“王”把部队开往漳澨。

到秋七月戊戌那天(杨注:戊戌,九日。),楚子(楚庄王,楚子-旅)与若敖氏战于“皋浒”。伯棼(椒,鬭椒,子越)射了他们“王”一箭,擦过“王”战车的独辕,到达鼓跗下部,射中丁宁。他又射一箭,再次擦过“王”战车的独辕,射穿车上伞盖的毂。“王”一方部队吓得往后退,那位“王”赶紧派人巡视部队,告诉他们:“吾先君文王(楚文王)克息,获三矢焉,伯棼窃其二,尽于是矣。(咱们先君文王打下“息”的时候,缴获三支好箭,伯棼偷走两支,已经都射出来了。)”,然后,擂鼓进军,最终灭掉若敖氏。

一些补充:

下面是楚子与若敖氏战于皋浒相关地点天地图地形图标注,注意,上年楚子(楚子-旅,楚庄王)带大军和整个楚国宫廷远征去“伐陸浑之戎,遂至于雒,观兵于周疆”,接着就向周王室派来慰劳的王孙满“问鼎之大小、轻重焉”。而且楚子“问鼎”后并未撤回,又和宫廷一起驻跸于洛阳东面的“桐宫”,这才让鬭椒的若敖氏有了起事的机会。结果他这么一折腾,楚国大军从“桐宫”撤回,也让他们的争霸蒙上了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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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伯峻先生注“初,楚司马子良生子越-椒”曰:

子良,鬭伯比子,令尹子文之弟,司马为其官。子越-椒即鬭椒,详文九年《传》并《注》。

杨伯峻先生注“熊虎之状而豺狼之声”曰:

之作其用,熊虎其状、豺狼其声犹言其状如熊虎,其声如豺狼。

杨伯峻先生注“弗杀,必灭若敖氏矣”曰:

若敖为楚武王之祖,详僖二十八年《传•注》,其后人以若敖为氏。

桥案:

“氏”(shì),最初意为“根柢”,后又借用为代表某人或某一人群的指示代词(可能最初与“是”是同一字,与这两字同具此义的还有“斯”),这指示代词又扩大为也可代表某一处所,再引申为有独立宗族系统的贵族家族族长的荣誉称号(名词),还进一步扩展为代表这个家族本身。有时,这个引申出的名词反倒成为最突出的义项,但作为指示代词的义项也一直沿用至今。在很多实际应用中,二者有时很难分清,我意多数其实仍是指示代词。

关于这个“氏”,我在《春秋左传注读后补充与修正-氏-上》《春秋左传注读后补充与修正-氏-中》《春秋左传注读后补充与修正-氏-下》中有详细些的讨论,如您有兴趣可移步那里。

但与代表某一家族的“氏”含义接近的还有另一种“氏”,就是将某一君主之后裔(除继承君位的嗣子及其后代那一系外)统称为某氏或某族,某为该君主之“谥”,此若敖氏当为这种意义上的“氏”。这种意义上的“氏”或“族”其实没有统一的始祖和宗庙,并不是真正的家或族,而是由若干家或族组合而成。

这种意义上的“氏”或“族”是所谓“公族”的一部分,是国君直接掌握的武力,我意是因聚族而居才会被称为“族”乃至“氏”,而之所以这些其实不属于同一家或族的人会聚族而居,则是因为作为国君直接掌握的武力,自然要居住在一起,方便国君指挥。又因为与国君的关系会一代代越来越远,到一定时候他们就会退出“公族”,所谓“五世则迁”。

杨伯峻先生注“谚曰:‘狼子野心。’”云:

《楚语下》述叶公子高之言云:“人有言曰,‘狼子野心。’”昭二十八年《传》亦云:“及堂,闻其声而还,曰,‘是豺狼之声也。狼子野心。’”则楚与晋皆传此谚。

杨伯峻先生注“是乃狼也,其可畜乎?”曰:

其作岂用。

杨伯峻先生注“子文以为大慼”曰:

慼音戚,忧也。

杨伯峻先生注“鬼犹求食”曰:

《礼记•内则》郑《注》云:“犹,若也。”襄二十年《传》云:“犹有鬼神,吾有馁而已,不来食矣。”昭二十七年《传》云:“犹有鬼神,此必败也。”又十二年《传》云:“犹有阙也,筮虽吉,未也。”犹俱作假设连词若字用。

杨伯峻先生注“若敖氏之鬼不其馁而!”曰:

若敖氏之鬼,若敖家族之祖先也。《论语•为政篇》云:“非其鬼而祭之,谄也。”鬼亦指祖先。馁,饿也。不其馁而,犹言不将饥饿乎,意谓子孙灭绝,无人祭祀之。《逸周书•芮良夫篇》云:“下民胥怨,不其乱而!”句法与此同。《后汉书•黄琼传论》云:“则武、宣之轨,岂其远而!”句法亦颇相似。

杨伯峻先生注“及令尹子文卒”曰:

刘文淇《疏证》云:“子文之死,《传》不著其年。据庄三十年《传》,子文为令尹。僖二十三年,乃授政子玉。其为令尹凡二十八年。至是年已老寿,其死或在僖公末也。”

杨伯峻先生注“鬭般为令尹”曰:

般音班。古般、班多通用,故《汉书•叙传》记子文之事云“楚人谓虎班,其子以为号”,师古《注》即云:“子文之子鬭班,亦为楚令尹”。庄二十八年及三十年《传》有一鬭班,则另一人。据僖二十三年《传》,子文让令尹于成得臣-子玉。子玉死后,蒍吕臣继之,见僖二十八年《传》。其后子上又继之,见僖三十三年及文元年《传》。成大心又继子上。成大心卒于文十二年,成嘉继之。鬭般为令尹,盖继成嘉也。

杨伯峻先生注“蒍贾为工正”曰:

蒍贾已见僖二十七年《传》并《注》。工正之官,各国多有,齐有工正,见庄二十二年《传》;宋有工正,见襄九年《传》;鲁有工正,见昭四年《传》。庄二十二年《传》,杜《注》谓工正为掌百工之官。楚又有工尹,见文十年,宣十二年,成十六年,昭十二、十九、二十七年,哀十八年《传》。

下面是蒍贾在《左传》中出现的那些段落:

《僖二十七年传》:

楚子将围宋,使子文治兵于睽,终朝而毕,不戮一人。子玉复治兵于蒍,终日而毕,鞭七人,贯三人耳。国老皆贺子文。子文饮之酒。蒍贾尚幼,后至,不贺。子文问之。对曰:“不知所贺。子之传政于子玉,曰:‘以靖国也。’靖诸内而败诸外,所获几何?子玉之败,子之举也。举以败国,将何贺焉?子玉刚而无礼,不可以治民,过三百乘,其不能以入矣。苟入而贺,何后之有?”((p 0444)(05270401))(045)。

《文十六年传》:

楚人谋徙于阪高。蒍贾曰:“不可。我能往,寇亦能往,不如伐庸。夫麇与百濮,谓我饥不能师,故伐我也。若我出师,必惧而归。百濮离居,将各走其邑,谁暇谋人?”乃出师。旬有五日,百濮乃罢。((p 0617)(06160403))(061)。

《宣元年传》:

秋,楚子侵陈,遂侵宋。晋-赵盾帅师救陈、宋。会于棐林,以伐郑也。楚-蒍贾救郑,遇于北林,囚晋-解扬。晋人乃还。((p 0649)(07010802))(055)。

《宣四年传》:

及令尹子文卒,鬭般为令尹,子越为司马。蒍贾为工正,谮子扬而杀之,子越为令尹,己为司马。子越又恶之,乃以若敖氏之族,圄伯嬴于轑阳而杀之,……((p 0680)(07040302))(060)。——杜预:“伯嬴,蒍贾字。”。

杨伯峻先生注“谮子扬而杀之”曰:

蒍贾为子越-椒谮鬭般于王而杀之。

杨伯峻先生注“子越为令尹”曰:

椒代鬭般。《楚世家》云:“庄王九年,相若敖氏。”以子越为令尹,即此年事。

杨伯峻先生注“己为司马”曰:

蒍贾代鬭椒。

杨伯峻先生注“圄伯嬴于轑阳而杀之”曰:

圄音语。杜《注》:“圄,囚也。伯嬴,蒍贾字。”

杨伯峻先生注“王以三王之子为质焉”曰:

三王之子,楚-文王、成王、穆王之子孙。

杨伯峻先生注“师于漳澨”曰:

楚庄王师于漳澨也。杜《注》曰:“漳澨,漳水边。”

杨伯峻先生注“伯棼射王”曰:

伯棼,鬭椒字。亦见僖二十八年《传》并《注》。襄二十六年《传》作伯贲,棼、贲古音同,相通。

杨伯峻先生注“汏辀”曰:

汏音太,又音闼。杜此《注》云:“汏,过也。”昭二十六年《传》“汏辀”又注云:“汏,矢激。”合而观之,则汏为矢力强行激而过之义。辀音舟,车辕。

杨伯峻先生注“及鼓跗”曰:

跗音肤。鼓跗犹今之鼓架。古之军制,元帅亲执旗鼓,楚庄今自将,亦亲鼓,故鼓架在焉。

杨伯峻先生注“著于丁宁”曰:

《晋语五》云:“战以淳于、丁宁,儆其民也。”《吴语》云:“鸣钟鼓丁宁。”韦《注》并云:“丁宁,谓钲也。”钲盖丁宁之合声。《诗•小雅•采芑篇》“钲人伐鼓”,毛《传》云:“钲以静之,鼓以动之。”《说文》云:“钲,铙也。似铃,柄中,上下通。”段玉裁《注》云:“镯、铃、钲、铙四者,相似而有不同。钲似铃而异于铃者,镯、铃似钟有柄,为之舌以有声。钲则无舌。柄中者,柄半在上,半在下,稍稍宽其孔为之抵拒,执柄摇之,使与体相击为声。”综合言之,丁宁乃军中用器,鸣之以收军者,其形似铃而稍有不同。句言伯棼之箭力强而利,飞过车辕,穿过鼓架之足,而著于钲。

下面是安徽博物院藏春秋-青铜龙虎大建鼓座(龙虎四环铜鼓座,战车上的进军鼓底座,残高29厘米,直径80厘米,重约100千克,1980年安徽省-舒城县-孔集出土)的图片,出自《安徽博物馆镇馆之宝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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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河南-淇县-山彪镇出土水陆攻战纹铜鉴纹饰的白描图,图中上层左方与下层右方各有一架建鼓,其上缀着两条羽旄,飘向右方,其下附一具丁宁,旁边则有一人在其右侧击打建鼓,其左侧则有一人正向左方张弓欲射。从图样看似为同一处花纹描摹了两遍。在下层左方另有一架建鼓,其上亦缀着两条羽旄,飘向左方,其下亦附一具丁宁,其左侧立有一人右手杖戟,左手击鼓,其右侧则有一人在举戟向右方作战。图片出自《此图为战国《水陆攻战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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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图中近处是沙洋-严仓战国古墓群-獾子冢车马坑2号坑,其中出土一乘“指挥战车”,车舆在右侧,内有旗杆,兵器铜戟、铜戈,军乐器铜铙(当就是丁宁)等组合完整的器物,车舆下方一根辀(独辕)的痕迹一直延伸到左侧,辀顶端大体与其垂直的是衡,衡两端绿色的应该是铜饰的痕迹。图片出自《组图:湖北战国古墓群出土国内首驾楚国战车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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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图中是沙洋-严仓战国古墓群-獾子冢2号坑车舆里的文物,中间偏左的当就是丁宁,图片出自《组图:湖北战国古墓群出土国内首驾楚国战车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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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伯峻先生注“又射,汏辀,以贯笠毂”曰:

贯,穿也,通也。笠毂,笠之毂也。段玉裁又说簦字云:“笠而有柄,如盖也,即今之雨繖。《史记》‘蹑屩担簦’。案簦亦谓之笠,浑言不别也。”则簦亦可谓笠。《士丧礼》云‘燕器杖笠翣’,说者谓笠即簦也。此笠亦即簦,亦即车上之盖。杜《注》谓“兵车无盖”,于古无据。古兵车宜有盖,阴则禦雨,晴则蔽日。尤其此当暑时,更宜有盖。盖有弓,以便翕张,《周礼•考工记•辀人》“盖弓二十有八”是也。车轮有辐,三十辐之所聚曰毂,则此二十八弓之所聚亦宜曰毂。然则笠毂者,车盖弓骨之所聚也。说参钱绮《左传札记》、孙诒让《周礼•考工记•轮人•正义》。钱绮又云:“笠所以蔽王,正当车之中央。《传》言伯棼两矢皆汏辀,辀在舆前,亦当车之中央,一矢稍下及鼓跗,一矢稍上贯笠毂,皆几中于王,其势甚危,故师惧而退。”此说甚合当时情势。昔人多误解笠毂之毂为车轮之毂,故其说多误。盖伯棼与楚庄两车迎面相逢,其矢直来,无由邪而及车毂也。

下面再贴一遍带伞盖的秦始皇陵陪葬一号铜车马及其各部位名称的两张图片,其中盖弓帽当就是笠毂之毂,车舆前中间两马(服马)之间的就是这乘车的独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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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巡师”,杨伯峻先生引洪亮吉《诂》云:“《广雅》,徇,巡也。巡师即徇师也。”

杨伯峻先生注“吾先君文王克息”曰:

事见庄十四年《传》并《注》。

《庄十四年传》:

蔡哀侯为莘故,绳息妫以语楚子。楚子如息,以食入享,遂灭息。以息妫归,生堵敖及成王焉。未言。楚子问之。对曰:“吾一妇人,而事二夫,纵弗能死,其又奚言?”楚子以蔡侯灭息,遂伐蔡。秋七月,楚入蔡。((p 0198)(03140301))(025)。

杨伯峻先生于此有注云:

此当是前数年之事,此年息妫则已生二子矣。《吕氏春秋•长攻篇》云:“楚王欲取息与蔡,乃先佯善蔡侯,而与之谋曰:‘吾欲得息,奈何?’蔡侯曰:‘息夫人,吾妻之姨也。吾请为饗息侯与其妻者,而与王俱,因而袭之,’楚王曰:‘诺。’于是与蔡侯以饗礼入于息,因与俱,遂取息。旋舍于蔡,又取蔡。”所叙与《左传》不尽合,难以尽信。然楚子如息,以食入享,则有相近处。又宣四年《传》云:“吾先君文王克息,获三矢焉。”

“堵敖”,《楚世家》作“杜敖”(或本作“壯敖”,又作“莊敖”者,恐系字误。),堵、杜音近。《楚辞•天问》“吾告堵敖以不长”,似堵敖先成王死。《列女传•贞顺传》谓息夫人自杀,息君亦自杀,与此异。然刘向颂语“楚虏息君,纳其適妃”,“夫人持固,弥久不衰”,又与《传》合。

关于“文王克息”,小狐《讀《繫年》臆札》所附《系年》通行释文《第五章》亦有述及如下:

蔡哀侯取妻於陳,息侯亦取妻於陳,是息嬀。息嬀將歸于息,過蔡,蔡哀侯命止之,曰:“以同姓之故,必入。”息嬀乃入于蔡,蔡哀侯妻之。息侯弗順,乃使人于楚文王曰:“君來伐我,我將求救於蔡,君焉敗之。”文王起師伐息,息侯求救於蔡,蔡哀侯率師以救息,文王敗之於莘,獲哀侯以歸。文王爲客於息,蔡侯與從,息侯以文王飲酒,蔡侯知息侯之誘己也,亦告文王曰:“息侯之妻甚美,君必命見之。”文王命見之,息侯辭,王固命見之。既見之,還。明歲,起師伐息,克之,殺息侯,取息嬀以歸,是生堵敖及成王。

杨伯峻先生于“鼓而进之,遂灭若敖氏”之后注云:

《楚世家》云:“庄王九年,相若敖氏。人或谗之王,恐诛,反攻王,王击灭若敖氏之族。”谓鬭椒之攻王为有谗惧诛,与《左传》所叙有异。襄二十六年《传》云:“若敖之乱,伯贲之子贲皇奔晋。”

“楚”——“桐宫”推测位置为:东经112.76,北纬34.72(偃师-西塔庄村北,偃师商城遗址。宣三至宣四)。

“楚”——“承之野”——“烝野”(杨注:顾栋高《春秋舆图》谓烝野亦在江陵县境,沈钦韩《地名补注》谓即今河南省-新野县。),推测位置为:东经112.10,北纬32.05(新野,承之野,宣四至宣五)。

“轑阳”(杨注:轑阳,杜《注》只“楚邑”,未言所在。顾栋高《春秋舆图》谓在今湖北省-江陵县境。沈钦韩《地名补注》则以潦河之阳当之。潦河之源有二,一出河南省-南阳县西马峙坪,一出县北曹峰山,南流合为一,经镇坪县东为三澜河,又南流至新野县界合湍水。),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2.3,北纬32.7(新野北一带)。

“漳澨”(杨注:杜《注》曰:“漳澨,漳水边。”漳水源出今湖北省-南漳县西南之蓬莱洞山,东南流经钟祥、当阳合沮水,又东南经江陵县入于江。若上文之轑阳、烝野如顾栋高说在江陵境,则此漳澨亦当在江陵,疑在今之河溶镇。若轑阳、烝野如沈钦韩说在河南省-新野,则此漳澨当在荆门县西,漳水东岸。沈说似较合理。),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1.95,北纬30.9(荆门县西,漳水东岸)。

“皋浒”(杨注:顾栋高《春秋舆图》谓皋浒在湖北省-枝江县,沈钦韩《地名补注》谓在湖北省-襄阳县西,沈说似较确。),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1.95,北纬30.8(自“漳澨”往季家湖、纪南城路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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