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华为251事件! -- 大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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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数人不知道“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区别,直接把“不予起诉”等同于“诬告陷害”。
香港张子强在油麻地长大,那里黑社会很多。张子强12岁被警察调查,16岁进监狱,成长为知名的凶人。
1992年启德机场运钞车1.7亿港币被劫,是张子强带四人做的案。一个被绑的押运员因蒙眼黑布松了,看到了张的样子。警方调查发现,张子强的老婆罗艳芳是在运钞公司工作的内应,事后账户多了很多钱,就把他们都抓了。经押运员指认,张子强罪名成立入狱,罗艳芳证据不足释放。
罗艳芳开发布会闹,找律师起诉,说警察用刀划伤她刑讯逼供,撩起长裙展示伤口。最后张子强无罪释放,控诉后警方向他赔了800万港币。
后来张子强绑架了李黄瓜的大儿子,敲诈了10多亿。再后来被大陆公安抓获枪毙了。
这个事件很能说明获得政府和警方的赔偿,不代表就一定是清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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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缩 2 层
🙂是是是,我国司法不仅大方而且软弱,老百姓随便耍无赖 luguo 字38 2019-12-04 09:07:00
🙂华为HR已经翻供承认并未受到勒索威胁 2 fanniao 字299 2019-12-04 00:13:53
🙂李洪元是不是收了68万?构不构成勒索,是司法机关判断。 2 瀚海黄沙 字555 2019-12-04 00:29:03
🙂“法律事实”不等于“客观事实”
🙂"我就不明白了,为什么一些人总喜欢拆自己国家的台, 2 HAL 字169 2019-12-03 13:16:17
🙂像英国那样靠流氓称霸的时代已经过去了 6 上海公社 字414 2019-12-03 00:59:20
🙂现在的倾向是要求“媒治”、“舆治”,而不是“法治”! 7 ztjt 字1141 2019-12-03 01:20:59
🙂待认可未通过。偏要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