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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国企三题 -- 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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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国企三题

一、不能指望国企有金刚不坏之身

过去的体制,国企并不是市场条件下的企业,只是车间,也就没有扩张、转向、研发的任务。甚至到一汽这样的层面,仍然不是。即使厂长负责制了,很多时候仍然不是。而代表所有者控制各级企业的,是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

因此过去的企业,很多时候身不由己。好比吴用河友提到的接班。

这样的国企,一旦在本来制度设计中应该担起所有者责任的政府抛弃了他们,破败是可以想见的。而我们一段时间中看到的大多数国企,都是如此。

另一方面,看一看私企的淘汰破产率,中小企业二十年破产的应该说至少占八九成吧,大中企业三十年破产的比例也类似。而国企经过那么多年,实际进入该淘汰状态的恐怕也应在这个水平。也就是说,我们一段时间中看到的大多数国企,已经过了他们的发展期,进入衰败期。如果去看一看那些破产的私企,肯定和很多凋敝的国企有不少类似之处。也就是说,相似的,即使建立了所谓现代企业制度,仍然不能要求国企有金刚不坏之身。

前河友文先生讲国企的很多问题是微观问题,而不是宏观问题,确实一针见血。但也有宏观的因素,只不过解决起来恐怕还是采用微观的方式更合理。即使是私企,所有者也不太可能一股脑扔出去,也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能挽救的还是要挽救,当时国企的所有者——政府,责无旁贷。

也因为不能指望具体的每一个国企长生不老,恐怕就要有退出的途径,搞得不好了,或者出现无法控制的情况了,或者单纯的寿命到了,该如何应对,也都是微观问题,都需要具体企业具体应对,这就需要有很多各方面的人才。

同时,还必须有开办新国企的途径,不能只出不进,败光了事。

要开办同样得手上有人,还得允许失败。

二、国企经营者的身份不必是官员

既然需要各方面的人才,就得不拘一格,所以我赞成国企引入职业经理人。现在很多国企干部的身份不能和政府干部区分,确实有问题。即使要从这批人中再选拔人进入政府,如前海南书记,也有的是转换身份的方式。

无论是前些年的亚科卡,还是最近的乔布斯,都是职业经理人,但都可以使企业相当成功。

其实国企也有很多有了一个好领头人就能扭转乾坤的例子,但还是那句话,不能指望所有国企都是金刚不坏之身。最近好像美国的一个成分股也出了问题,或者说,当初的成份股,如今还在的也不多了吧。这可都是标杆企业啊。

马后炮地说,当初就采取微观方式挽救一些还能挽救的企业,现在也会有更多人才。

而由于人才的限制,国企大概也不可能铺的摊子太大。

为了更好的履行所有者的责任,也为了招募的各种人才不必全部是公务员,也许国资委应该不受政府领导,改由人大领导,这也是缩小政府规模吧。

何况,国资委要解决的是微观问题,和政府的宏观视野不是一回事,需要有不同的理念、方法和角度,以及不同的体系和制度。因此,国资委本来就不是“真正”政府的一部分,也不该是政府的一部分。

题外的话,科学研究的组织和管理,本质上也是微观的问题,恐怕也不宜在政府式机关中实行。

三、国企能够惠及我们大家

现在我们需要提高竞争力,国企在这方面的作用不可或缺:

当人们生活水平提高后,由于生产成本也会同时提高,在其它条件不变的情况下,竞争力会相应下降,这种竞争力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是必不可少的,因此就压制了企业所有者以外的一般生产者的消费能力,也就是多数人的消费能力。

所以要多数一般生产者同时还是企业所有者,才能解决这个问题。所谓员工持股,以及股市,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一些问题,但多数人是不可能成为企业所有者的,有各种原因,其中主要的是,企业所有者是有经营责任的,经营得不好会破产,而且在实际生活中破产的比例相当高,破产之后就不再是企业所有者了。因此在竞争条件下,多数人当不成直接的企业所有者。相对不容易破产的是持少量股票的间接的企业所有者,但这和国有企业所有者只是一步之遥。

所以我们现在的问题不是没有消费能力,而是可能没有当消费能力提高之后在生产成本上与世界其它地方竞争的能力。尤其是中国的人均资源非常瘠薄,竞争力天然就低。

对于我国而言,当生活水平提高到一定程度以后,面对世界其他地方的竞争,在保持生产成本竞争力的同时,还能提高生活水平的途径之一就是国企,把国企的利润移用于生活水平的提高。注意不是税收而是利润。税收和其他国家一样,如果提高税收水平,在一定条件下也会降低竞争力,国企税收与国企利润不是一回事。

这种移用似乎有补贴的嫌疑,但也未必,因为这是把股东的红利分给股东啊。

而且我并非主张直接发钱,而是认为可以用于某种公益事业,好比医疗之类的。

另外,由于国企利润用于公益事业这种事情有宏观性质,我倒是觉得使用的方向可以由政府控制。

问题是,这些全民股东是否要承担破产的风险呢?如果不承担,谈什么股东呢?

在实际生活中,他们还是承担了。所谓国企的效率低下,在一定程度上是平摊了破产的影响。这一点和私企不同,私企担盈不担亏,有限责任,破产了常常能一走了之,国企在多数情况下恐怕不行。

另外,我并不赞成企业职工对本企业有权力的说法,当然应该有一定发言权,但是就和负责保管珠宝的人不能太寒酸有类似之处,记得北欧国家已经有类似做法。当初苏联消亡前曾搞过让企业职工拥有本企业的作法,毫不意外失败了。

从这个角度,国家在混合制企业中持股也是一招,当然又回到上面,也需要有人。

至于提高高端竞争力,当然应该,但这是另一个方向。

余论

有说小政府和大政府,但实际上美国的政府比我们的人员资金规模要大不少,欧洲的福利社会更不用说了,因此不是政府规模大小的问题,而是政府职能性质的问题。

政府一般来说主要是负责宏观方面的,只有后来的列宁、斯大林式社会主义国家,政府才会连微观方面都负责起来,按某种常见说法是:全能政府;按现在官方的表述好像是:不是由市场配置资源。

但在到底由谁来配置资源这件事上,似乎也不是那么绝对,照陈经的总结,所谓“官办经济”,显然也不是完全由市场配置资源,而这是成功经验啊。

现在疫情过后,政府强力推动复工复产,也是不能等市场在试错中慢慢重新配置资源。

因此,国内外的成功经验都不能说一定要小政府才是对的。

但还有另一方面,就是也有些非宏观的问题是否该由政府干预,一个是国企,前面已经讨论过了,一个就是科学研究和技术研发。科学研究显然不能由企业来进行,这东西不赚钱,企业一般是不会去搞的。技术研发在有些关键节点上企业也不会搞,因为风险太大,肯搞的大多都破产了。华为真是异数,也不止一次处在破产边缘。更常见的是联想那样的。其实联想的决定真不能苛责,这是资本的正常决定。

也因此,这一类技术只能是政府来推动,历史上这类技术也大都是政府以各种名义搞出来之后才进入企业的,有时候政府还扶上马又送一程。好比最近很火的马斯克:有报道说美国航天局官员全程在提醒他们哪些做法是不可行的。只是这和国企有些类似,也属于微观方面的事务,不宜用正常政府的观念、视角、以及相应制度和体系来处理。

或者可以将各种微观的方面从“政府”中分离出去,不算是政府的一部分,人员和资金之类都和“政府”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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