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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谷爱凌——中美“G2”的最新硕果 -- 达闻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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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给你个石锤

这是奥运官方网站上关于谷爱凌的一篇介绍文章:

Five things you didn't know about Eileen Gu

其中最后一段:

With dual nationality and a growing digital influence in both sport and wider society, we can’t see her coming off this list any time soon!

清楚地说明了她是双国籍。

不过不幸的是,现在你浏览这个网页,最后一段已经被删除了。

但幸运的是,我之前已经保存了这个网页。

这是截图:

点看全图

可见谷爱凌的团队确实厉害,反应很快。

当然,你也可以认为这篇报道不准确,所以网站纠正了信息。

那就再给一篇CNN的报道:

标题

点看全图

至于你说的200万的问题,这也是有争议的。说200W是因为200W资产必须交退籍税,但并没有说没有的就必定不会被公布。

而且这个877条法规适用也存在争议。

对于26 U.S.C.是否存在意见分歧。第6039G条规定,只有部分或所有前公民的名字必须出现在季刊中。一种观点认为,名单上只有那些需要缴纳侨民税的人(所谓的“被覆盖的外籍人士”)。(根据现行法律《美国法典》第26篇第877(a)(2)条,“受保外籍人士”是指资产超过200万美元,过去五年拖欠或支付的税款平均为124,000美元(经通货膨胀调整),或无法在伪证处罚下证明他们在过去五年中遵守了所有纳税申报和付款义务。)有这种观点的人包括David Lesperance和John Gaver。相比之下,康涅狄格州税务律师Andrew Mitchel因报道美国人放弃公民身份而受到《华尔街日报》采访,他说,该名单必须包括所有前公民。Michael Kirsch还表示,该名单必须包括所有前公民,而不仅仅是第877条认为因税收原因放弃公民身份的前公民。

其实我觉得纠结这个事意思不大,谷爱凌有双重国籍,但选择为中国出战,这已经够说明问题了。非要在这件事上与美国“切割彻底”,反而体现了内心的不自信。况且从她的成长背景,血统以及受教育,培训的经历,与美国彻底切割也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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