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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个人关于近现代中印边界史的笔记提纲 -- Gourd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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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原创】(三)中印边界问题的历史背景

(三)中印边界问题的历史背景

概念准备

在介绍中印边界问题的历史背景之前,首先要搞清楚几组常常被滥用的概念及其区别。第一组是边界、边境和边疆,英文分别对应的是boundary、border和frontier。所谓边界,指的更多的是边界线,是一条相关国家一致同意、经过合法的国际法流程确立的、不仅在地图和文件上明确规定、更要在实地立界碑表示出来的国境线。而边境,指的更多的是边界附近的区域;而边疆则更强调边境地区的动态变化。

第二组是划界定界、勘界标界和立标树碑。其中划界定界指的是相关国家通过条约、换文等方式在地图上对各方之间边界的走向做出原则性的规定;而勘界标界是指在划定边界后,由各方的联合工作组通过航空测量、实地勘察等方式,将地图上的划界方案落实到具体地标地物上的过程;各方在完成划定、勘定之后,再通过立标树碑的方式将边界最后确定。此外,各方还会建立工作机制,开展联合巡逻和检查,定期对边界地物的变化进行测量,保证界标界碑的位置不变、形态完整。

第三组是边界条约与协定、勘界议定书和边界管理制度条约协定。分别对应第二组概念的三个划界阶段。经过了这一系列流程,签署了相应的法律文件后,我们才能说完成了国界的划定和勘定工作,形成了一条有法律意义的国界线。

英国在印度的扩张与大博弈(Big Game)——为英属印度划界的历史背景

介绍了上述概念之后,我们可以发现中国历史上并没有形成国际法意义上的国界。这是很正常的,因为中国接触国际法体系实际上是19世纪才开始的。不幸的是,中国接触国际法的过程与中国从封建社会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节奏是一致的,中国在周边建立符合国际法原则的边界的过程,实际上是旧式的封建王朝不断丢失边疆,形成法定边界的过程。从某种民族主义的角度来说,也就是丧权辱国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最早形成的法律文件就是1842年签订的、割让香港九龙地区的中英《南京条约》。但在此以前,英国在印度的扩张就已经将化边疆为边界的问题笼罩在中国的屋檐上。

1689年签订的《尼布楚条约》在时间上要早于《南京条约》,该条约的签订也是封建王朝的边疆向国际法文件规定的边界转变的过程。但与《南京条约》等近代史上不平等条约(不平等条约一样有国际法效力)不同的是,《尼布楚条约》基本可以算是一种平等条约。

从17世纪开始,英国东印度公司开始在印度沿海设立一系列贸易站,包括马德拉斯、孟买、加尔各答等。当然,同时在印度设立贸易站的还有法国、荷兰、葡萄牙势力。到17世纪后半叶,英国政府向东印度公司授予了铸币、殖民、军事、外交等一系列大权,使英国东印度公司从贸易机构成为了彻底的殖民机构。18世纪早期,莫卧儿帝国逐渐衰落,此时英国东印度公司在莫卧儿帝国留下的力量真空中不断扩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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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7年(即七年战争时期),东印度公司的军队在普拉西战役中击败了法国所支持的孟加拉王公,确立了对孟加拉地区的统治。到19世纪初,东印度公司的控制范围进一步扩大到比哈尔、德里、卡纳塔克、斯里兰卡等地。至1858年英国直接对英属印度行使统治权的时候,其直接控制范围又包括了阿萨姆、旁遮普、信德、古吉拉特等地,印度这个地理范畴内的剩余土邦基本也都臣服于英国,成为其附庸国、保护国。1886年,英属缅甸被纳入英属印度,成为后者的一个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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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属印度是大英帝国的明珠和财源,印度皇帝是英国国王最显赫的头衔之一。为了保护印度的安全,英国殖民机构在边境政策问题上分化成了两种代表性的立场和态度,分别是前进派和温和派。前进派认为应当尽量将印度的边境向前推进,将其他势力、尤其是俄国势力挡在印度之外、越远越好;而温和派认为在过于遥远的边疆长期经营过于昂贵,风险也太大,他们更喜欢在英属印度和俄属中亚之间建立一个或多个缓冲势力,比如说阿富汗、坎巨提、乃至中国。

可以看出,无论哪一派得势,其核心诉求都是将俄国挡在印度之外。所以当俄国曾经试图通过私人和宗教(蒙古喇嘛)的关系对西藏施加影响时,英国人就表现得尤为紧张。而要达成拒俄于印度之外的目标,首先要确定法律意义上的、确定的边界。对于当时亚洲的前现代国家而言,这种边界是它们很少接触的一种概念。尤其要注意到,中印边境地区要么干脆是无人区、要么居住着基本未受过国家统治、编户齐民的部落民,因此过往的各古国在这一区域基本都没有明确的划界行为。相比英属印度而言,其西北方的各土邦王公力量较为薄弱,因此英国殖民机构在前进派的推动下,将统治范围一步步从印度河推进到了开伯尔山口。而著名的寇松勋爵以阿富汗是印度城墙以外的斜坡为由,试图兼并阿富汗。在帝国坟场吃了两次硬钉子、碰得头破血流之后,英俄达成了默契,将阿富汗作为双方的缓冲国,并分别与阿富汗划定了边界,其中英印与阿富汗的边界称为杜兰线。这里要提到的是,1893年,英印政府派杜兰代表团与阿富汗谈判边界问题,使团中的一名成员日后名声大噪,他叫亨利·麦克马洪。

十八世纪东印度公司对喜马拉雅山脉方向和西藏的探索

1757年普拉西战役后,英国东印度公司就控制了孟加拉地区。此时廓尔喀人、不丹都在向低地地区扩张势力。1765年,得到不丹人支持的一个(苦修僧侣)武装团体卷入了库奇比哈尔土邦的继承权问题。1766年,东印度公司应库奇比哈尔人的邀请派出一支以莫里森中尉(Morrison)率领的军队加入了该土邦与不丹人和苦修僧团的战斗。1767年,尼泊尔的帕坦部请求东印度公司派兵支持他们抵抗廓尔喀人的扩张,金洛奇上尉(Kinloch)率领一支部队深入尼泊尔去助战,但这支部队由于不适应当地气候而严重减员,最终未能抵达目的地,也未能阻止廓尔喀人次年征服帕坦。不过,在当地站稳脚跟后,随着英国人对孟加拉周边地理的了解日益加深,他们开始畅想通过尼泊尔、甚至绕开尼泊尔直接与西藏、中国西部各地通商的未来(这样就可以绕开广州十三行的中间商了)。

1768年2月,东印度公司董事会致函孟加拉总督,要求其探索通往西藏的商路。1767—1768年冬,孟加拉测绘局长伦内尔(James Rennell)带领一个连的兵力穿越库奇比哈尔,抵达布拉马普特拉河谷和不丹山区,到喜马拉雅山麓后被不丹方面拦阻。1769年底,东印度公司一个名叫詹姆斯·洛根(James Logan)的医生自告奋勇,希望公司能够资助他去尼泊尔探险,最终目标是打通经过尼泊尔通往西藏和中国西部其他省份的商路。1770年6月,洛根率队出发,但由于廓尔喀人已经彻底控制了尼泊尔地区,这次尝试也未能成功。

廓尔喀王国在西面的成功阻断了东印度公司通过尼泊尔与西藏通商的道路。因此,英国东印度公司1771年以后将注意力转移到了阿萨姆和不丹方向。1772年,不丹与库奇比哈尔再次就后者的继承为发生争议(不丹认为自己作为宗主,可以插手库奇比哈尔的王位继承问题),库奇比哈尔遂再次向东印度公司求援。孟加拉总督华伦·黑斯廷斯(Warren Hastings)派出琼斯上尉(Jones)率领的一个连兵力前往库奇比哈尔。东印度公司军队在1773年多次击败不丹人,迫使廓尔喀王国(他们认为不丹是自己的势力范围)联系后藏的班禅出面斡旋。1774年3月,六世班禅的信函送抵加尔各答。

黑斯廷斯认为这是与西藏往来的天赐良机,于是于1774年5月派遣乔治·波格尔(George Bogle)为首的使团入藏。黑斯廷斯给波格尔四方面的任务,分别是与西藏签订友好通商条约,研究西藏的市场与可以贸易的资源,调查西藏与中国之间的政治关系(为东印度公司开辟新的对华商路做准备),收集与西藏相关的政治文化宗教民俗各方面资料。1774年底,波格尔抵达扎什伦布寺,至1775年中返回印度。

波格尔此行并没有就西藏通商问题取得任何进展、也没有得到机会到拉萨去,而东印度公司在不丹附近兰普尔(Rangpur)开办的市场也没有人买账。不过在波格尔一行的基础上,加尔各答与扎什伦布寺开始频繁书信往来。1778年,东印度公司将孟加拉的一块土地赠送给了班禅喇嘛,供后者在这里修建庙宇。

1779年,黑斯廷斯派出波格尔尝试第二次入藏(此时六世班禅已经主持了七世达赖的受戒仪式,而英国人认为对自己颇有敌意的摄政也去世了)。黑斯廷斯的意图自然是加深与西藏的联系,并希望通过西藏方面的介绍绕开广州直接和北京朝廷建立联系。但由于六世班禅奉命觐见清朝皇帝,波格尔不得不推迟其行程。1780年,六世班禅因天花去世,1781年,波格尔也去世了,他的第二次入藏计划自然无果而终。

不过六世班禅转世灵童的坐床典礼成了黑斯廷斯派出使团入藏的理由。1783年,黑斯廷斯派出萨缪尔·特纳(Samul Turner)入藏致贺并于次年返回。1784年,黑斯廷斯在孟加拉开始组织商队,计划1785年2月过境不丹通往西藏,开展商路的试运行工作。据说此次商队取得了很大的成功,为东印度公司创造了不少收入(以弥补他们因为对华贸易产生的逆差)。

1788年,廓尔喀王国入侵后藏时,扎什伦布寺向东印度公司求援,时任印度总督康华利决定袖手旁观,他说,除非清朝皇帝允许他这样做,不然东印度公司不会干涉与清朝属国相关的事务。1791年,廓尔喀军队再次入侵西藏,洗劫了扎什伦布寺。1792年初,清军入藏击败了廓尔喀人,迫使其向清朝朝贡。在这次冲突中,东印度公司同时收到了廓尔喀王国和拉萨寄来的信函,廓尔喀人的目的是向东印度公司求援,而拉萨方面则要求英国人保持中立。东印度公司借机诱骗廓尔喀王国(尼泊尔)与东印度公司签订贸易协定,规定贸易税率最高为2.5%,但在签约后并没有向廓尔喀人提供武器或援军,而只是出面调停(但康华利派出的调停代表在抵达尼泊尔时,战争已经结束,廓尔喀成了清朝的朝贡国)。这不仅让廓尔喀人感到不满,而且也让西藏上层认为英国人是站在廓尔喀一边,与西藏和清朝为敌的。连马戛尔尼在热河的行宫都听说了英国人在支持尼泊尔的对藏战争,他直接将自己出使清朝的失败归咎于尼泊尔问题上东印度公司的拙劣表现。直到1795年英王向乾隆皇帝致信解释,清政府才确信英国并没有直接卷入尼泊尔与西藏的战争。

英印政府在英印北段(即现中印西段、中段)边界的早期政策背景

在英属印度与阿富汗的边界以东,是现在分属印巴两国的广义的克什米尔地区与中国的新疆和西藏两个自治区之间的边界。这一段边界的划定问题由于印巴之间的克什米尔争议而更加敏感。这里所说的广义的克什米尔地区包括西部山谷地带的查谟、克什米尔,北部山区的巴尔蒂斯坦和东部山区的拉达克。广义的克什米尔地区作为印度次大陆的北部边缘,到19世纪40年代才被英国纳入统治,还是间接的统治。1846年,英印政府在赢得了第一次锡克战争后,通过《阿姆利则条约》将查谟-克什米尔地区从锡克帝国分割出来,由原来效忠锡克帝国的多格拉人古拉伯·辛格统治,英印政府对查谟-克什米尔享有宗主权。然而,查谟-克什米尔邦与西藏在此前几年已经爆发过边境冲突。

此前很长一段时间,拉达克要么是西藏的一部分或属国,要么是与西藏主体享有共同文化、语言、宗教传统的独立小国。1834年,仍然效忠锡克人的古拉伯·辛格率兵征服了拉达克。1841年,古拉伯·辛格在吞并了现属巴控克什米尔的巴尔蒂斯坦后继续派佐拉瓦尔·辛格向西藏西部进军,兵锋直抵现属普兰县的玛法木错湖一带,基本控制了现阿里地区的全境。根据内维尔·麦克斯维尔的说法,贸然留在西藏过冬葬送了佐拉瓦尔·辛格的军队。1842年,反攻的藏军西进列城,被锡克帝国派来的援军击败。两军将领在1842年10月签订了和约,规定双方尊重“古老的、久已存在的疆界”,但和约未对边界做出任何明确的描述。后来,印度政府用这一措辞作为理由,声称拉达克和西藏之间早已完成划界。但实际上这一措辞所体现出来的是,双方都明白各自控制区之间被宽广的无人区分隔开,因此无需精确划定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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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846年以后,英印政府的宗主权延伸到古拉伯·辛格头上之后,英国人担心查谟-克什米尔邦和西藏再次开战,从而将中英两国卷入直接冲突。因此,英国人在《阿姆利则条约》中禁止查谟-克什米尔邦在未经英印政府批准下开疆拓土,同时《条约》还规定要标定西藏和拉达克的边界。关于这部分划界的问题,下面再另行讲述。

英印政府在英印东北段(即现中印东段)边界的早期政策背景

第一次英缅战争与阿霍姆王国的衰亡

长期以来,印度都是一个宗教或地理上的范畴,而不是一个统一国家。现在属于印度东北部的几个邦——阿萨姆、梅加拉亚、特里普拉、米佐拉姆、曼尼普尔、那加兰、伪阿鲁纳恰尔,它们在历史、语言、民族上都与印度其他地区关系薄弱。其中,来自现在云南地区的一支傣族人在13世纪迁入了阿萨姆地区,建立了阿霍姆王国(后来也称阿萨姆王国)。到14世纪末,傣族上层逐渐印度化,接受了印度式的头衔和姓名,这使得阿萨姆开始被印度的王公视为同一文化圈的势力范围。莫卧儿苏丹就曾经多次对阿萨姆发动征讨,双方大战约一百年。由于国力上的差距,以及阿萨姆北方藏南地区的土著居民不断下山劫掠(阿霍姆王国为此长期向部落民支付称为“波萨”的岁贡),阿霍姆王国败多胜少,但仍然维持了在布拉马普特拉河谷东部的有效统治和基本盘。后来,莫卧儿帝国的衰落使得阿霍姆王国得到了一定喘息之机,但18世纪80年代,阿霍姆王国不同印度教教派之间的宗教矛盾引起了新的一轮冲突和内战,使该国再次陷入衰弱。1792年,阿霍姆王国向已经控制了孟加拉和比哈尔的英国人求救,英军出兵帮助阿霍姆平叛,从此开始正式插足阿萨姆地区。

因政争失败而逃亡的阿霍姆大臣巴丹旃陀罗出奔到了雍笈牙王朝统治的缅甸。此时的缅甸已经逐渐从清朝的讨伐中恢复了元气,缅王孟云1785年刚刚吞并了阿拉干地区(即现缅甸若开邦),后来又控制了曼尼普尔地区。1817年,缅甸出兵攻打阿霍姆王国,于1819年攻破其首都(焦尔哈特)、俘虏了国王普兰达尔·辛格。不过由于孟云在当年晚些时候去世,缅军被赶出了阿萨姆。缅军在新王继位后卷土重来,再次击败了阿霍姆王国,这次阿霍姆王逃亡英属印度。缅甸将阿霍姆纳为属国,并立傀儡约郭什瓦尔·辛格为国王。

19世纪初,英国人逐渐发现了阿萨姆地区的野生茶树,这表示该地区可以发展茶树种植园,减轻英国对中国出口茶叶的依赖,缩小英国对中国的贸易逆差。于是,在英国探险家发现野生茶树种群的同年(1823年),英国人以孟加拉吉大港地区与缅甸阿拉干地区之间发生了边民冲突为由,出兵占领了两地区界河中的争议岛屿。该年9月,缅军登岛驱逐英国殖民军队后撤走,但殖民军很快又回到岛上。1824年1月,缅军再次上岛驱逐英军,2月英国以此为借口对缅甸宣战,史称第一次英缅战争。

此时缅军已经使用了西式的武器装备,并有陆军的数量优势;而英印殖民军数量和质量均没有优势,但控制了制海权。战争开始时,缅军将领班都拉率军进入孟加拉,到5月份占领了边境孟加拉一侧的拉特纳帕兰和拉木,击溃了当地的英军守备队。然而与此同时,英国海军的60余艘战舰、1万余官兵从安达曼群岛启航,登陆并很快占领仰光(此时缅甸王国的首都在曼德勒附近的阿瓦古城)。随后,英军沿海岸发展战果,攻占了勃固、毛淡棉、土瓦等城镇。但由于雨季交通不便,英军未深入内陆作战。

受此影响,班都拉奉命回援,于11月翻越阿拉干山脉,抵达伊洛瓦底江下游。12月,缅军主力进攻仰光,被得到了援军加强的英军击败,缅军退保德努漂(Denubyu)。1825年3月,英军进逼德努漂,初战未取得战果。4月,英军进一步加强兵力后再次发动进攻,缅军失利、班都拉战死,英军乘势进占卑谬。9月,缅王派代表与英军谈判,英军要求割让阿拉干、德林达依地区并赔偿200万英镑,谈判最后破裂。10月,缅军再次集结主力反攻卑谬,被英军击败。英军继续沿伊洛瓦底江北上。于1826年1月占领敏巫和仁安羌、2月占领蒲甘,进抵距离首都阿瓦(曼德勒西南)不远的杨达波(Yandabo)。2月24日,缅王在杨达波签了城下之盟《杨达波条约》,主要内容包括五条:一、缅甸势力撤出阿萨姆和比哈尔的库奇地区,曼尼普尔复国;二、阿拉干、兰里岛、实兑割让给英属印度;三、赔款赎买英军从卑谬、仰光、下缅甸、德林达依和各沿海岛屿撤军;四、英国使节常驻阿瓦,并驻卫队保护;五、缅甸全国港口对英国船只开放,免征关税。

战争结束后,阿萨姆末代国王普兰达尔·辛格从英属印度的直辖地区回国,但该国已经成为了英国人的傀儡政权。1836年,英国人罢黜了普兰达尔,并于1838年建立了阿萨姆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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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印政府的阿萨姆省与西藏噶厦政府、藏南各部落之间的关系

与大吉岭地区(原属锡金、后被英印政府强买,划入孟加拉省)类似,英印政府在阿萨姆的统治重心主要是发展对藏贸易和种植茶叶。西藏和阿萨姆通过达旺到乌达古里的商路开展贸易,其规模相当可观,每年交易额可以达到数十万卢比。英印政府通过乌达古里的贸易市场才了解到,达旺并非不丹领土,而是受到拉萨噶厦政府的直辖(当时不丹也是西藏地方政府的藩属)。1844年,英国人以每年5000卢比的价码,交换驻达旺的西藏官员同意放弃在乌达古里附近的吉惹巴惹地区收税。有人认为,这种收税权代表了西藏噶厦政府对该地区的统治,不过这种贡金(也称为“波萨”)更类似于一种防止劫掠的岁贡。

1852年,这笔英国人代缴的岁贡引出了麻烦。西藏方面一个名为格隆的官员卷钱跑路,逃到了英国人统治的达兰加。西藏政府出兵威吓英国人,要后者交人,英国人针锋相对地派出了400名步兵和2门六磅炮。藏军于是退让,要求英国人出文件证明格隆已经死了,方便他们拿回去销案交差。经过一番讨价还价,英国人又掏了5000卢比让藏军回师。格隆后来在1861年又回到了达旺,但不久再次出奔。1864年,他被西藏方面派人暗杀。

据说1853年双方的一份协议规定英藏双方在乌达古里地区进行联合标界(注意不是定界)。阿拉斯泰尔·兰姆转引的一份材料说,1872年有四名西藏方面的僧官前来监督英国人的标界工作,我个人怀疑这次标界是1866年英国人和不丹政府所签订《辛楚拉条约》的后续流程。总之,英印政府此时很清楚,达旺、申隔宗、德让宗、邦迪拉、鲁帕、色岗等地都是西藏噶厦政府的有效行政管辖范围。不过这一达旺走廊以东,是喜马拉雅山区各土著部落民的控制范围,包括阿卡、达夫拉、米里、阿波尔、密闪密等部族,我国将其称为珞巴族和僜人。

这些部落民一方面同南面的阿萨姆和北面的藏区贸易(主要是食盐),一方面经常劫掠(包括下山劫掠阿萨姆平原地区的居民和打劫到南迦巴瓦峰等地转山朝圣的藏民)。阿霍姆王国就长期向他们缴纳“波萨”。英国人来了以后,为了保护茶园的安全,也沿用了给部落民付波萨的做法,不过英国人也会不时派出考察队、探险队沿藏南各河流上溯,对部落民地区进行测绘和渗透。对于跳得太欢的部落,英国人会扣发他们的波萨,再进一步则会禁止该部落人员到阿萨姆的市场买卖货物(尤其是盐)。如果这种封锁仍然起不到效果,英国人就会派出小部队搞一次讨伐行动,烧几栋屋子、杀一波人立威。但为了节约开支,实际上很少搞讨伐行动。英属印度法案也对印度财政的军事用途做了很大的限制。总的来说,与阿富汗和克什米尔、拉达克方向不同,在19世纪到20世纪初,英印政府在阿萨姆北部边境地区的政策是相当克制的。

在英印政府看来,国际边界只能在两国主权国家之间划定,而部落民的组织谈不上主权国家,而西藏政府也没有在这一地区露面,因此英印政府就很自然地将这一地区视为没有多大价值(只有一群蛮子)的无主之地,当然不急于划界。

关键词(Tags): #边疆史#中印战争#西藏#印度#中印边界问题通宝推:铁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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