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觉得主要是限制人身自由而无法律依据,又非司法机关来执行。
其实这个问题比南京老萝卜兄的文章更值得讨论。
宣誓入党时怎么说来着
“服从党的决定……不怕牺牲……”
连生命都是党的,何况人身自由。
中国目前没有强迫入党的吧。入党他们自愿的,誓言也没人拿枪逼着他们念,所以,被双规对象是自愿被限制人身自由的。
我有段时间一直在想,如果某人被双规时宣布退党,那该怎么办,是不是就该立即双规转两指,还是先开除党职公职,再提请检察院立案
既然GCD们宣称自己是特殊材料制成的,既然GCD还是“历史的选择”,那就别拿老百姓的标准说事儿
但绝对不会那么“下3滥”,感觉那篇东西就是编的。
随手写了几句:
http://www.talkcc.org/article/1073206
江先生刚从国内回来,探了次监,吹成了红颜走一遭
这位得此猛料,喜不自胜,发上来大家娱乐一下
另外,兄台列的这几点,我还准备一点一点的回帖骗花呢,这下,小鲜花一下少了4朵
无论如何,花律师一下。
不知道那位原创作者怎么想的,公然这样低估河友的智商,我作为河友之一,伤自尊啊。
如果真是娱乐,我们倒也是不必如此较真,
不够那文中漏洞实在太多。
档了兄台的花路,得罪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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