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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半【原创】:中国的经济诈骗一角 -- 副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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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半【原创】:中国的经济诈骗一角

    中国在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出现了很多的问题,其中之一就是经济诈骗.在网上看到一篇文章,摘录出来让大家看看,讨论一番,可以认识社会,减少损失.

    作者: 南方周末 特约撰稿 冷 锋

      经济诈骗带来了大量的暴力犯罪以及社会惰性的恶性综合反应,一些受骗者在投诉碰壁后,干脆转化为诈骗集团的新成员,或以“私力救助”形式“有组织、有预谋”地运用暴力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公信和法律权威被彻底打倒。

      诈骗这种古老的行当,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已经演变成一个巨大的产业

      《南方周末》揭露的美国纳斯达克上市融资服务公司只不过是众多骗子公司的一个代表。这些骗子公司大多集中在北京和深圳,两地各有千家以上。

      笔者从2002年开始与这些骗子公司接触,发现它们群体巨大,成员庞杂。其中有劳改和劳教释放人员,有退休或下岗的

    公务员,甚至有一些真正的海归人士,更有被骗后就地转化的“觉悟者”。他们的惯用手法是“依法”敛财,通过一系列的所谓“国际惯例”,在合法外衣的庇护下达到目的而致受骗方于无法投诉的境地。

      他们的行为导致极大的社会危害。笔者这些年所接触的受骗企业,基本上都处于破产状态。更严重的是,危害没有停留在被骗的当事人处,而是通过当事人向更深的经济关系延伸。

      以广东企业主吴友志的破产为例,为了所谓的“国际项目”,吴志友借债数百万元,订购了某纺织厂2000万元的原料布匹。结果外贸合作方没了身影,吴的资金链骤然断裂。最后,在民工工资的压力下,吴的企业被法院依法封厂,造成了新的就业问题,还拖累了下游企业,造成生产资源的浪费。

      更为严重的是,经济诈骗带来了大量的暴力犯罪以及社会惰性的恶性综合反应。如一些受骗者在投诉碰壁后,干脆转化为诈骗集团的新成员,或以“私力救助”形式“有组织、有预谋”地运用暴力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公信和法律权威被彻底打倒。

      笔者曾和央视“新闻调查”记者一同在南方某口岸城市调查,得知当地2005年度记录在案的经济诈骗涉案金额高达320亿元。这仅仅是有报案记录的。这几乎相当于西部一个贫困省份的年财政收入。

      诈骗的猖獗折射出中国市场经济制度的不完善。这些年,经济诈骗的主要形式随着经济的发展发生了转变,从早期的贸易诈骗到融资诈骗以及日益严重的招商诈骗。

      另一方面,国家一些主管部门在虚假注册和假冒伪劣面前并没有发挥有效的监督作用。

      如今的经济骗子,基本都具有合法身份,他们只需通过中介服务市场,而不是正常繁杂的注册渠道就能获得工商执照。会计师制度就更不值一提了,花点碎银,即可把没有资金实力的公司验证为资产超过千万元。有了一身好行头,再勾结一个几乎同样注册的黑心律师事务所,就可大肆编造国际财团的神话。在权威证件面前,全国各地的中小企业便源源不断地给这些公司送上了自己的全部家当,作为所谓的国际合作项目的前期费用。

      当然职能部门也有为难之处,工商系统由于执法手段弱化,没有采取强制措施的权限,往往只能看着诈骗者合法地实施犯罪后撤离现场。对于公安部门来说,由于经济诈骗无明显的刑事危害,且受限于1992年公安部“不插手经济纠纷”的规定,也往往在不好定性面前左右为难。也正因此,形成了一个与受骗者鲜明对照的犯罪经济蓬勃发展的怪现象。

      政策认识和制度建设上的不够,是形成大面积经济诈骗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在从上到下都没有认识到经济犯罪的“暴力”实质的背景下,行政资源的配置严重倒挂。比如,深圳一个几百万人的行政区,打击经济犯罪的经济警察只有区区十八个人,大量警力耗费在不能治本、但又乐此不疲的表面打击上。以至于出现经济犯罪者在受骗者找上门来后,还猖狂地指点你到哪里去告状的荒诞局面。

      数日前,深圳市公安局打掉了两个破坏中国市场经济形象、专门诈骗外国人的团伙,北京市公安局也查获亿霖木业的诈骗案。不过,可以预见的是,随着深圳和北京打击力度的加大,经济诈骗的精英们会向中国其他的经济重镇转移。想当年,轰动全国的深圳“ABA诈骗案”破获之后,许多ABA公司的成员纷纷扩散到全国,不久在宽松的环境下,又干上了老本行。

      (作者为民间反骗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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