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客熙熙

主题:【原创】我认为许霆案是不当得利 -- 冷眼

共:💬132 🌺12
分页树展主题 · 全看首页 上页
/ 9
下页 末页
    • 家园 盗窃后ATM不可能平账

      楼主的观点不错,但似乎更应该作为恶意透支来惩罚更加妥当.有个从财务角度可以判断盗窃(或贪污)的标准,就是一个财务系统,被盗窃后一定无法达到账面的平衡.

      这许某案,若按照出错的ATM记账结果,看来确实是发生了严重的失窃案,十多万现金的帐目不能平衡.这也是银行向警察机关报案的依据.而经过实际查证,ATM故障造成的错账可以恢复,也就是ATM的帐目可以按正确的方式得到平衡.此时就显示出了许某及其同伙实际获得的现金数量.而此时许某及同伙的行为就不能再算"秘密窃取",因为有账可查,有据可依.以可以正确平账的结算方式来判定许某等为盗窃,不仅与"秘密窃取"的行为方式不符,也与一般财务系统被盗后即便正确结算也无法平账的特点相矛盾.

      但许某在知道ATM的特殊故障以后,因为贪图个人合法拥有的额度以外的现金,反复地重复取款操作,获得了远远超出其应得数额的现金,即便其所有操作过程都属合法动作,仍具有"恶意占有"的特性,因此,将许某的171次取款作为恶意透支来处理应更妥当.

      仍在审判中的宁波恶意透支五十多万的案件,也应该与许某案具有相同的特性,都是ATM故障.两个帐号,一个被透支若干万,一个"多出来"那么多万,二者之差恰好是原有的余额,似乎是1.54元.若许某定罪为盗窃而判无期,那两个家伙就大约要死刑了.

      至于有河友这两天吵吵的提取他人卡内1.4万的"盗窃案",跟前述两案不同,从一开始就是"用他人信用卡",因此应该按"信用卡诈骗"来起诉,法条明列.可居然按盗窃起诉,真是对中国法律的漏洞或者执法的漏洞无话可说了.

        • -- 系统屏蔽 --。
        • 家园 一次不是,多次重复就是了

          许某早知道自己实际拿到的比账面多许多了.当帐目正确结算出来,就等同于超数额透支.

            • -- 系统屏蔽 --。
            • 家园 有意不是关键

              某甚至给出了一个特例,就是车祸后处理方式的,来表明主观恶意并不能作为判罪的根据,手段才是关键.转抄如下:

              再说个可能刺激点的例子.君与某有隙,某恨不君早死(设君死某有大笔生意可成).一日分别驾车高速突遇浓雾,发生连续追尾,某恰追尾君车.下车探视见君卡于车内,遂让开己车,并祈祷(且知道,刚超车故)后来之车是辆高速大客.果然,君遂毙命.某有何罪?若某下车探视见君卡于车内,遂再行倒车复撞,致君毙命.如此某又有何罪?

              目的:君死.二方式相同

              机会:故障(车祸),非可预见

              手段:前无直接侵权,后则直接凶杀

              结果:君死.

                • -- 系统屏蔽 --。
            • 家园 谁说“不告而取”是盗窃的必要条件?

              就好像有天晚上,你家里的人全部睡着了,睡的很死。

              第二天起来,发现家里丢东西了。

              后来抓到盗贼后,他辩解说:我在进去之前,先敲了门的,然后发现门没有锁上,所以才进去拿东西的。

              是"有意的告而取之", 后面拿那么多次东西只能证明我是"有意的", 却无法说明我是"不告而取"是不是? 所以你可以说我是个混蛋恶棍人渣(因为有意嘛, 可恶呀), 但就是不能说我是小偷.

                • -- 系统屏蔽 --。
              • 家园 凡说盗窃的,都有"进入他人场地"的前提

                许多人这样争辩过,但是都给出了进入他人"私有"区域的前提条件,都属于额外附加的限制条件.包括那个用别人插在ATM上的卡直接提款的案件(其实应按信用卡诈骗判).

                实际表明,盗窃都有一个"入侵"的过程,然后才可能非法取得.而这许某案件,恰巧不是入侵,而是特殊条件下的不公正的"正常交易".

            • 家园 这圈子绕的,不得了!

              许某人是"有意的告而取之"

              可根本的问题是:到目前为之,谁是那17万钱款的合法所有人,银行还是许霆?

              在重审法庭上,许声明:“我不是偷钱,我只是想帮银行保管钱!”也就是说许霆在法庭上承认钱为银行所有。

              但他好象还没有把“保存的钱”还给银行。

              从银行和公诉人的角度看,钱是银行的,民事上许属于不当得利。到目前为止还没有还钱给银行,已经符合刑法第270条规定,拒不偿还不当得利者,则构成侵犯财产的刑事罪。至于公诉人按盗窃罪起诉,或是按其它类型的侵犯财产罪起诉,如侵占罪或抢夺罪,那是公诉人的策略问题。不是关键。

                • -- 系统屏蔽 --。
                • 家园 从警方接案开始,此案已与银行没有直接联系。

                  由于已获得厂商赔偿,银行现在也不能对许进行民事诉讼。

                  警方将案件移交检查院后,由检查院决定是否以行事罪起诉。

              • 家园 是否盗窃,是许某案件关键

                是盗窃,则属于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符合"巨大"条件,刑期从无期开始.

                若是恶意透支,就没有多大罪过,一般不会超过5年.当然要以追回资金为主要目标.

分页树展主题 · 全看首页 上页
/ 9
下页 末页


有趣有益,互惠互利;开阔视野,博采众长。
虚拟的网络,真实的人。天南地北客,相逢皆朋友

Copyright © cchere 西西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