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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猥亵?我还搂个腰,摸个手,亲个小脸呢!官字两个口 -- 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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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不懂就不要装懂好不好

        立案,取供,侦察。从录像中的争执,到认可的身体接触,无论如何应该移交检察院。起码由检察院决定是否公诉。而不是深圳市公安局出来发布新闻发布会。

        我国刑诉法赋予了侦查机关自行采取搜查、扣押、拘留、逮捕等强制性措施的决定权。根据刑诉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侦查的案件,除逮捕须经检察机关批准外,有权自行采取搜查、扣押、拘留等强制性措施。检察机关自行侦查的案件,有权自行决定采取包括逮捕在内的所有强制性措施。

        对于本次风波涉及的此类案件:

        ①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有权依法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确认是否有必要立案,如果立案,才进入案件的侦察阶段;

        ②进入案件的侦察阶段后,随着侦察工作的推进,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向检察机关申请批捕,这时候检察机关才会介入案件;

        ③侦察结束以后,根据侦察的结果、如果需要提起公诉,再向检察机关移交卷宗,由检察机关进行复核、审查,这个过程中,如果检察机关认为事实不清、可以打回公安机关要求补充侦察;

        ④如果检察机关最终确认为可以提起诉讼、则进入法院审理阶段,否则作不提起诉讼、嫌疑人开释的处理。

        ——根本就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为什么要立案(莫非有人以为立案就是上下嘴皮碰一碰就可以了……)?

        ——不满足批捕条件的,凭什么批捕(逮捕在司法上是多么重要的一个环节,不知道某些人是否有这个常识……)?

        ——案件根本就没有发展到检察机关介入的环节,人家干嘛要出来开新闻发布会(法律对检察机关的职责范围有明确规定,人家可不敢、也不愿意捞过界……)?

        不懂、没常识,这都无所谓,不要咋咋呼呼充内行,行吗?

        • 家园 我早就提到了,这个不予立案,我当然是法盲啦

          阳明:我等小民对”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的猫腻当然是不懂的

          公安机关是侦察机关,检察院是监督和刑事起诉机关,法院是审判机关。

          一个案子立案以后,由公安机关侦察,收集证据。如果认为要起诉就把所有案卷资料移送至检察院,如果检察院审核后决定起诉,就由检察院起诉,并由法院审判。

          行为不检嘛,不属于猥亵儿童,当然不予立案。即使立了案,也可以不移送至检察院,更不可能由法院审判。

      • 家园 不好意思 又要请问一下

        无论如何应该移交检察院。

        根据什么得出“无论如何”的结论来的?有没有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据?

        • 家园 原来你色盲,看不到我的红字?

          从录像中的争执,到认可的身体接触。

          女孩逃离到这段争执也是有口供的,身体接触也是认可的,林高官都认了掐。

          猥亵的手段如抠摸、舌舔、吸吮、亲吻、搂抱、手淫、鸡奸等行为。

          请问抠摸和掐的区别?双手按肩和搂抱的区别?

          喔,掐是掐,抠摸是抠摸嘛。林高官又没有恋颈僻。

          搂抱,瞎说啦,179哪能搂抱148的陈MM。

          不就是掐嘛,FQ又胡言乱语了。

          错了!

          不是 掐。

          是右手先放在肩上,左手再放在肩上,林老同志老革命嘛,力量大了点而已。

          陈MM吓得逃跑了?

          哪能呢,她年龄小,跑着玩呢。

          争执?

          靠,这叫碰瓷。

          公安局就搞定了,不必递交检察院了。

          结了。

    • 家园 这破事儿其实没啥好讨论的

      满篇的法律条款辩论俺看不懂,俺就问问诸位看官。若林某人不是高官且没关系且没钱财,你们认为本案的结果还会依然如此吗?

      一个个的提证据如何如何,依次说本案有猫腻,可有谁想过这“没有证据”本身是不是有猫腻儿呢?深圳报纸的记者说有,俺不知道,不好说啊。

      司法有漏洞就要承认,犯了案子先送礼是基本常识,像你们一个个还绞尽脑汁的翻法律书,真是书呆子。

      • 家园 呵呵,如果换一下角色呢

        如果小姑娘的父亲是高官,而林某只是一个普通的吃客,你会对这个案子如何判断?

        你站在哪一边?

        • 家园 哦,对了!再补充一下。

          如果换了一下角色。首先人物不同了,您的中医看相估计不会有了;碰瓷儿也不可能了,林大人怎么可能碰瓷儿呢?陷害也不可能了,堂堂正局级需要亲自出马陷害一个无名之辈么?

          所以啊,我的判断不见得改变,您的判断是肯定要变啦!

          • 家园 请别回避--

            如果小姑娘的父亲是高官,而林某只是一个普通的吃客,你会对这个案子如何判断?

            你站在哪一边?

            • 家园 谁回避啦?

              先提问的是我,你不但没有回答,反而抛出另一个问题,要说回避问题,也应该是我指责你,恐怕还轮不到laska先生您吧?凡事讲个先来后到嘛。

              不过我不是斤斤计较的人,俺还是回答你。如果人调换过来,我站在证据多的一边。啥“中医看相”、“碰瓷儿假设”、“陷害假设”之类的狗屁“证据”俺不看,俺只看录像,看时候当事人的“就是我干的”、“你们是个屁”之类的言论。

              不要看到别人有相反意见就扣上“只看位置不看事实”的帽子,这本身就是只看对方的位置不看事实。再加上一堆诡辩和“猜想”,只能显得更加可笑罢了。

              • 家园 当事人的“身份”从来不是我判断问题的主要依据

                所以,我不认为我有必要回答你的问题。

                现在,我只是很想知道-- 如果小姑娘的父亲是高官,而林某只是一个普通的吃客,你会对这个案子如何判断?

                你站在哪一边?

                哦,对了,你说你“站在证据多的一边”,那么,现在根本就没有证据表明林某实施了猥亵,你为什么不站在他这一边呢?

                难道是因为“没有证据证明某人犯罪”=“某人处于证据少的一边”?

                不知道这是什么逻辑

                • 家园 疑罪从无,本身否定的只是对被告追究刑事责任的可能性,而并

                  这是在你的主帖下的一篇回复,建议你认真的看一看别人的回帖。

                  你如果说“林某人不被判刑符合法律”,我举双手赞成(当然这个“没有证据”是否属实另说)。但是你如果抛出一堆中医相面、碰瓷儿假设之类的东西,从而得出“此案蹊跷”的结论,然后又自称自己“理性”,讲“证据”,有“逻辑”,那我铁定会一砖头拍过去,这是毫无疑义的。

                  • 家园 拜托,那是我说的么。你砖头拍错人了。

                    呵呵,我补了一个题记。

                    “有人说,世界是平的,比如,blablabla...;有人说,世界是圆的,比如,blablabal...”

                    我要说--是的,这都是可能的,不过,可能性是不大的......”

                    “我认为,以上都只说明对世界的认识会有各种可能,但是,我认为,还有有另外一种可能。。。”

                    得,我刚想喘口气喝口水,你以为我又画图又贴照片,兼写分析的,是一眨眼就做好的啊。

                    这不,我还没说我认为可能存在的另外一种可能呢,已经有人扑上来咬了。

                    毛主席说:现在有人主张灭亡论,有人主张速胜论,不,我认为既不会灭亡,也不会速胜,我要提出的是“持久论”。

                    你说,你要拍砖头的话,是拍提出持久论的毛主席,还是拍灭亡论和速胜论?

                    我也只不过看到有人提出了两种可能性,先摆在台面上而已,我光报个名字:有人提出"栽赃论"啦,有人提出"碰瓷论"啦,不把人家的原话引出来,你知道到底怎么回事儿?

                    我就没有先对“猥亵论”拍砖头,而是去搜集信息,作分析,再比较系统完整地提出了自己认为的一种“可能”。《图析林某”猥亵“很可能是冤案--仅指“猥亵” 》链接出处

                    别一看到自己不喜欢的论点先拍砖头上去,至少要看清拍的是谁。

                    要我说,所谓“猥亵论”也是一点根据都没有,完全是网上那段“解说字幕”给引导出来的,你光凭感觉就信了?

                    怎么没看见你给“猥亵论”拍砖头上去?

                    双重标准也不是这么搞的嘛。

                    • 家园 为避免大家误解,帮Laska补充两点

                      第一点,关于laska的话和老毛的话的区别

                      猪头笨笨:人家老毛三句话连贯一气不到一分钟就说完了

                      第二点

                      ,“有人说,世界是平的,比如,blablabla...;有人说,世界是圆的,比如,blablabal...”

                      我要说--是的,这都是可能的,不过,可能性是不大的......”

                      “我认为,以上都只说明对世界的认识会有各种可能,但是,我认为,还有有另外一种可能。。。”

                      这些文字是11月11号才加上去的,Laska用来回诛心11月10号文章的质疑说明对方11月10号误解自己。

                      提出中医看相海事缉私的人当然要负主要责任,但到处散布这种言论的人在后面加上未必不是一种可能的人就很无辜么?

                      • 家园 这点我也很郁闷

                        我没确凿证据证明林某人有猥亵企图,但是我个人猜想他有。Laska也没有确凿证据证明林某人没有猥亵企图,但是他个人猜想他没有。

                        我也是猜想,他也是猜想,为啥我一猜想就成不懂法的暴民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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