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猥亵?我还搂个腰,摸个手,亲个小脸呢!官字两个口 -- 阳明
证据事实:高官右手摸了11岁的女孩,左手也摸了11岁的女孩,并且用力较大。这个事实,高官是认了的,看官们也是认了的。
实施条件:在高官去上厕所的途中,11岁女孩为其进行了指路行为。在此行为过程中,高官有没有必要,右手搭在陈小朋友的右肩靠脖颈处,又将左手搭上陈小朋友的左肩靠脖颈处,并且用力较大?
司法实践---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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猥亵儿童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猥亵儿童罪,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儿童的隐私权和精神纯正权。所谓精神纯正权,是指善良操行和作风的养成权。易言之,是在操行作风养成中不受不正当教唆的人格权。
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儿童,即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包括男女孩。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猥亵的手段如抠摸、舌舔、吸吮、亲吻、搂抱、手淫、鸡奸等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间接故意和过失不构成本罪。
二、处罚
犯本罪的,依“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从重处罚,聚众或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的,应依“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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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通则》第十六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民法通则》第十二条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刑法》第262条规定:“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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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四十一条禁止拐卖、绑架、虐待未成年人,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
第六十条违反本法规定,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法律、法规已规定行政处罚的,从其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一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责任,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或者对提出申诉、控告、检举的人进行打击报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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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猥亵?我还搂个腰,摸个手,亲个小脸呢!官字两个口
🙂6岁男童被指控性骚扰-回糯米园子 阳明 字932 2008-11-13 14:10:58
🙂美国人民不满意是因为校长神经病 糯米园子 字38 2008-11-14 06:45:18
🙂我觉得你有问题! 6 赫然 字339 2008-11-14 08:49:39
🙂留着,怕丢了找不着 阳明 字383 2008-11-14 09:02:25
🙂6岁和4岁都要被控性骚扰,成年人摸10多秒呢? 阳明 字940 2008-11-14 07:03:45
🙂我真是不知道该怎么说了,再多说几句吧 4 糯米园子 字582 2008-11-14 07:21:17
🙂能给6岁和4岁的男童判刑法吗?并谢谢landlord指正 阳明 字585 2008-11-14 07:3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