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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一个都不能少-- 乘机离去的约翰丹佛 -- 屠狗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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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原创】一个都不能少-- 乘机离去的约翰丹佛

    最近几位网友介绍了我们中国人民喜爱的欧美歌手比如ABBA和The Carpenters已及“什锦菜”这样的我们熟悉的歌曲。书生忽然想到,要说我们中国人最熟悉最喜欢的美国歌手,绝对不能少了约翰丹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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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43年的最后一天,Henry John Deutschendorf, Jr.出生在新墨西哥的Roswell市。这个德国裔的小男孩一直跟着担任空军飞行教官的父亲,辗转在美国各个城市,没有一个固定的家。在居住过的城市里,他最喜欢的还是Colorado的Denver,加上他的姓氏Deutschendorf 没有一个人知道怎么拼写,于是,他就把名字改成了John Denver。在这段辗转和漂泊的生活中,他学会了弹吉他,学会了唱歌。他的音乐才能逐渐的展现出来。

    1964年,约翰丹佛决定在洛杉矶定居。1965年,当地的The Mitchell Trio乐队要招一名歌手,约翰丹佛打败了其他250人进入了乐队。1969年,约翰丹佛开始单飞,到了1970年,他的第四张专辑《Poems, Prayers and Promises》成为了约翰丹佛音乐生涯的第一个高峰,专辑里面的单曲《Take Me Home, Country Roads》是约翰丹佛的第一支白金单曲。整个70年代是约翰丹佛的年代,他的好歌接二连三的出来,占据了各种排行榜的榜首。约翰丹佛总共有十张专辑的销售突破了百万。《Rocky Mountain High》, 《Sunshine on My Shoulders》《Thank God I'm a Country Boy》 和 《Annie's Song》都是我们耳熟能详的歌曲。

    《Annie's Song》是约翰丹佛1974年在Colorado的Aspen滑雪的时候写出来的。从山下乘雪缆车上到Bell Mountain的顶峰需要十分半的时间。约翰丹佛坐在座位上,遥望落基山的群峰,银色的山峰在蔚蓝的天空背景映衬下异常美丽;缆车不停地上升,约翰丹佛遥望大地,阳光照射的大地一片生机勃勃;约翰丹佛的心情犹如雪山和天空般爽朗,犹如大地般开阔,才思泉涌,音乐和歌词不停地在脑海出现,一切都是如此的美好,当缆车到达山顶,一首歌曲已经完成。约翰丹佛把这首歌献给他的妻子Annie Martell。《安妮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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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约翰丹佛和妻子安妮

    [flash]http://www.youtube.com/v/HkGS263lGsQ[/FLASH]

    约翰丹佛是个热爱自然,热爱户外运动的人,他对于大自然的热情无与伦比,他说:我喜欢钓鱼竿胜过喜欢我的吉他。他还说:你可能不知道West Virginia在哪里,你一定有你喜欢的country road,知道take me home 的感觉,你一定也能想象出阳光照在你肩上的感觉,这就是大自然的感觉。

    1980年之后,约翰丹佛的艺术生命开始走下坡,他资助成立了的WindStar 基金会,更多地把精力投入在环保,促进世界和平这样的活动。1984年,他成为了冷战期间第一个访问苏联的美国艺术家,他在莫斯科的演唱引起了轰动,为他在苏联取得了巨大的声誉。

    中国人开始熟悉并喜欢约翰丹佛是从1978年开始的。那年的春天,邓小平副总理出访美国,卡特总统用欢迎国家元首的礼节欢迎邓小平。在华盛顿肯尼迪文化中心,约翰丹佛表演了他的著名曲目《高高的落基山》和《安妮之歌》,代表美国人民对戴着牛仔帽的邓小平的表示欢迎。那是 一个新历史的开始!美国接受了中国的这个个头矮矮但是精神矍铄的共产党领导人,而中国人则接受了美国人送过来的那顶牛仔帽,邓小平代表中国人自然而潇洒地 戴在头上,然后John Denver的那清亮阳光般的歌声也一并来到了中国。央视以大篇幅介绍了这位有着纯净声线,明媚笑容的美国乡村歌手,他的那首《Country Road, Take Me Home》在中国也成为了家喻户晓的美国歌曲。1982年,约翰丹佛到中国旅游,见证了生机勃勃的中国八十年代初,回国后写下了《Shanghai Breeze》,大概是他最后的一首著名歌曲。

    几乎所有的到中国旅游的美国游客,都会惊奇地发现,任何一个会讲一点点英语的中国年轻人,都能够唱出《乡村路带我回家》这首歌,在中国任何的一个酒吧,都会有一支乐队,弹起这轻快的旋律,勾起美国游客的思乡之情。

    [flash]http://www.youtube.com/v/BM5-kMmHF3s[/FLASH]

    绝大多数的美国人都很喜欢约翰丹佛的歌曲,但他们对约翰丹佛的喜欢是一种羞答答的喜欢,美国人说如果在别人面前承认他们喜欢约翰丹佛会感觉很怂。在他们看来,约翰丹佛的相貌和打扮真是太普通,太简单了,约翰丹佛像是他们的一个好脾气的邻居,是大家可以平等地交谈聊天的对象而不是崇拜的偶像。大概是约翰丹佛太没有Camera Face了,人们在电视上看见他总是布衬衫,牛仔裤,便鞋,还有一副巨大的老式眼镜,约翰丹佛在美国从来没有象Bruce Springsteen 或者Beyonce 或者Garth Brooks 那样红过。我的朋友们告诉我,他们会在一个人开长途车的时候听约翰丹佛的歌,而不会和朋友们共享。

    1997年10月12日,53岁的约翰丹佛此时定居在风景如画的加州Monterey半岛。他刚刚买了一架二手小飞机。约翰丹佛继承了他父亲的基因,是一个有经验的飞行爱好者,1989年他经历了一场飞机失事,但是自己安然无恙。约翰丹佛新买的飞机是一架单引擎的Adrian Davis Long-EZ。这架飞机并非来自大公司的定型产品,而是一家小公司的实验机型,是飞机的第一个主人,一个业余机械工程师买来各种配件,在自家后院组装完成的。当然,即使这样的飞机也通过了FCC的检查并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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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失事飞机同型号的Long-EZ小飞机

    约翰丹佛的飞行执照因为两次酒后驾机被吊销了。这一天他为了测试新购进的飞机,并没有喝酒。从Pacific Grove机场起飞后,他来了几次通场和Touch and Go测试飞机的性能,然后飞向了不远处的蒙特利湾。

    有不下二十个目击者后来描述说,他们看见约翰丹佛的飞机从外海向海岸线的方向飞,离开海面的高度大约有500英尺。忽然他们听见飞机的发动机发出了“呯”的一生巨响,然后飞机就失去了动力,象断线的风筝一样直直地落下了,摔在海面上,飞机落下的地方离开海岸线只有150英尺,那里的水深大约有30英尺。巨大的冲击力把飞机摔得四分五裂,驾驶员的身体也被巨大的冲力和飞机的碎片撕裂,大批的海鸥马上围过去啄食飘在水面上的血肉和内脏,场面十分骇人。后来救援人员收集到了125磅的尸体碎块,通过指纹比对确定了驾驶员就是约翰丹佛本人。

    专家通过检查飞机的残骸,确定了失事的原因。飞机的主油箱没有汽油了,显然约翰丹佛没有意识到油箱空了。等他注意到主油箱空了,想要把发动机供油切换到备用油箱的时候,才发现转换旋钮被前任飞机主人改装在了驾驶员左肩后面,而不是在原本两腿间胯下的位置。驾驶舱的空间很狭小,约翰丹佛是个身高六尺的大个子,手忙脚乱之际,造成了飞机失控,坠落海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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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蒙特利半岛约翰丹佛飞机失事的海岸

    约翰丹佛的遗体火化之后,骨灰洒在了他热爱的科罗拉多落基山上。

    《Leaving On A Jet Plane》是约翰丹佛早期的作品,最早是交给Peter, Paul and Mary三重唱组唱红的,后来约翰丹佛坚持自己买回歌曲的版权,自己重新演绎,并作为代表作在他个人演唱会上演唱。约翰丹佛说这首歌是他早年深思人生真谛时候的心得,人们惊叹约翰丹佛的宿命原来就是乘机离去。

    So kiss me and smile for me

    Tell me that you’ll wait for me

    Hold me like you’ll never let me go

    cause I’m leavin on a jet plane

    Don’t know when Ill be back again

    Oh babe, I hate to go

    [flash]http://www.youtube.com/v/vLBKOcUbHR0[/FLASH]

    • 家园 比较喜欢那首高高落基山
      • 家园 约翰丹佛的这首歌就是在写他自己

        约翰丹佛的这首歌就是在写他自己

        歌词的头两句

        He was born in the summer of his 27th year

        Comin' home to a place he'd never been before

        他在落基山下的Aspen写这首歌的时候正好27岁,刚刚与妻子Annie结婚不久,把家安在这里。

        歌词里还隐晦地提到了他朋友的死,还有70年代丹佛市申办冬奥会等内容。

        Rocky Mountain High 因为这个High字,还被基督教团体指控约翰丹佛的歌里含有毒品的内容。70年代的基督教团体经常用这种手段攻击他们不喜欢的人或者事情。

        [flash]http://www.youtube.com/v/OwARpaKHx_w[/FLASH]

    • 家园 也就是说中国流行音乐从一开始就喝错了奶
      • 家园 元帅说得再明白些

        不是太明白元帅的意思。

        我的理解八十年代的流行音乐甚至其他的流行元素是按照这样一个步骤走的:

        欧美-》日本-》港台-》内地

        • 家园 我也就是个感觉

          我总觉得大陆接收欧美风格时间不很长,即使如卡彭特、约翰丹佛这样的民谣风格也没有很好的吸收。很快就转到日本、港台去了。(日本和港台其实可以算一拨)

          而且,印象里当时在大陆比较红火的欧美乐队都没有留下什么特别的影响。这不是说民众的熟悉程度,而是对乐坛的影响。

          大陆很多成功的歌手似乎都是自己吸收养分的,比如崔健为代表的摇滚,比如艾敬。

          其他的几乎都是港台一路的。

          以前没考虑过这方面的问题,所以也说不太清。

          比如说,我一直认为1984年LIVE AID促成了1986年的百名歌星《让世界充满爱》。但是那个年代欧美最顶尖的乐队都没对中国流行音乐产生过什么影响。摇滚方面有一批,但是已处于地下状态,而且往往是流星一般。

    • 家园 一次意外的《Country Road》现场

      就在上星期,我们学校中国学生会组织春节晚会,节目单上有个老美表演吉他弹唱《朋友》(周华建版)。彩排的时候我在现场,唱的字正腔圆,吉他也很有味道,到了正式演出的时候果然满堂彩。谁也没想到的是,这老兄等大家的掌声平息下去以后,说:“我还准备了一首歌曲,想在这里献给大家……”舞台旁边的主持人和导演一时间都没反应过来(我估计都傻掉了

      这老兄不慌不忙继续自己介绍:“我想在座的中国朋友一定都很熟悉这首歌:《Country Road, Take Me Home》”随着吉他响起,观众和演员都完全沉浸在熟悉的旋律中,那样好的气氛以及那样彪悍的老美实在令人难忘……

    • 家园 好文送花

      在这里回帖看贴的都是人到中年了吧?嘿嘿,诸位年兄握个手先。

    • 家园 约翰丹佛92年曾在首体开过个人演唱会

      上座率非常不理想, 开演后首体门外黄牛手中的票被打压到5元一张也少人问津.

      不过场内的气氛相当的不错, 空旷的首都体育馆也比较适合约翰丹佛歌曲的风格, 不能想象在一个万头攒动, 尖叫不断的场地上,Country road会演绎成什么样.

      • 家园 那场我也去了

        票是朋友送的。首体里面坐了一小半人。那时候John Denver已经不流行了。

        • 家园 嘿嘿

          俺也去了,陪前女同学,不过我记得是在93或是94年。

          后来北京青年报介绍这次演出说北京市的英语高手都到场了,每首歌大家都会跟着唱。俺心说:胡扯,我就是英语低手,唱的我都听不懂,无聊的就快睡着了。

          的确,那时对英语不感兴趣,加上音乐素养比较差,根本不知道蒋丹佛是谁。只不过是奉命陪同,好在听到乡村路的时候,知道在收音机里听过。

          • 嘿嘿
            家园 蒋丹佛对牛弹琴?

            那场音乐会俺看见前排有一帅哥,根本不听人家唱,总是借机对身边女朋友毛手毛脚,难道就是老踢

            俺的英语也不行,但是蒋丹佛的歌听了无数遍,所以还是能跟着唱,而且蒋丹佛唱乡村路的时候,我们都跟着唱重唱的声部,蒋丹佛直朝我们这边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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