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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Colossus -- 淮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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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原创】Coloss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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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lossus》(巨人)一书初版于2004年,凭着作者弗格森(Niall Ferguson)的大名,一跃成为畅销书。弗格森是一个在哈佛教书的英国人,确切说是苏格兰人。2004年的时代周刊把他列入最有影响力的全球百人榜,那一年弗格森40岁。

    虽然年纪轻轻暴得盛名,可是听他的谈吐,绝少做作之态,他本人是电视访谈节目的常客,给我的印象是一位笑容生硬相貌平平的英伦绅士,我对他的定义是:糙男版的休格兰特。

    弗格森的专长是政治经济史,尤其是资本主义兴起以来的金融史。这方面我推荐他早期的一本书《The Cash Nexus》很见他的专业能力和独特的思考角度。您尽可不同意他观点的武断,但是不得不赞赏,他的研究功课做得不错。

    弗格森的治学兴趣算得上驳杂。实际上,真正让他成为世界级的明星学者的,并非他的经济史著作,而是他的杂学---在国际外交、政治、军事等题材写的畅销书,每一本都厚重有料,可值一读。

    在一个访谈中,他解释自己的高产,没直说,说的是反话(大意):“有人花了十年的时间却写不出一本书,这真让我困惑。”-- 我不是很喜欢他这个“流氓会武术,谁也挡不住“的气宇轩昂的样子,可是,他的书,我还是忍不住想读。因为,弗格森的文笔实在太好了。

    除了文笔生动,弗格森吸引读者,更在他的历史观念,给读者以启发。这并非说弗格森的理念无懈可击,事实上,以我看来,他的书时常讲的是“歪理”,而且引发不少争议。有争议总比没争议好,我们读历史书,都希望有所收获,不满足于仅仅知道历史上发生过什么,还想知道,为什么历史是这样。也就是说,探求历史的规律。

    探求历史规律之前,有一个更基本的问题:历史到底有没有规律?

    这个问题已超出历史的范围,而成为一个有名的哲学层面的争论。历史决定论者(determinism),包括马克思,认为历史大势有必然性和客观性;历史偶然论则看重人的自由意志(free will)对历史走向的影响,认为人类历史只是无数个偶然事件堆积起来的画卷。

    弗格森的看法是接近后者。正因他看重历史的偶然性,所以“虚拟历史”一直是弗格森喜欢讨论的一个话题。我见过不少讲“what if”的书,最有名的恐怕还是弗格森的那本老书《Virtual History: Alternatives and Counterfactuals》。

    这本书讨论了若干历史上的关节处,“假如没有发生….,将会怎样?”比如:假如英国没有克伦威尔将会怎样?假如纳粹德国打败了苏联将会怎样?很可惜此书没有把讨论的范围扩大到中国:假如鸿门宴刺死了刘邦将会怎样?

    下面,简单说说这本与经济史和金融史无关的书:《巨人》。

    这本书近400页的篇幅。自一战起手写起,4/5的篇幅倒是在讲9/11之后的美国。严格来讲,这是一本讲当代美国的书,历史又一次地被弗格森“古为今用”了。

    《巨人》这本书唯一的关键词,就是“帝国”。弗格森说,帝国,以及帝国主义,一直以来是有贬义的词汇。冷战时,美苏互骂对方是美帝和苏帝。美国历来是反帝反殖民主义的,对别的国家又没有领土野心,怎肯承认自己是一个帝国。

    但是,尽管人们回避“帝国”而用各种替换词汇称呼当今美国 – “hegemon”(霸主), global leadership”(全球领袖),”primacy”(老大), 甚至法国人创造的词汇“hyperpuissance”(超级强权) --- 但是,对美国最好的描述是:它是一个“帝国”,而且是一个自我否认的帝国(empire in denial)。也就是说,干着帝国的事儿,却不打帝国旗。

    悄悄的进村,打枪的不要。

    弗格森说,尽管人们眼里的帝国通常都是侵略性和剥削性的,但是这世界上还有一件好东西,叫做“liberal empire”(自由的帝国)。自由帝国在人类历史有两个:一个是19世纪的英国,另一个,就是二战以后从英国手中接过接力棒的美国。

    弗格森对大英帝国的赞叹之情溢于言表。他说(大意):“从1850-1930年代,英国对它的全球领地的管理基本上是自由化的。英国支持自由贸易,自由资本流动,和自由移民。殖民地政府(受益于英国统治)得以保持预算平衡、低税收、和货币稳定。”

    美国,在弗格森眼中是一个完美的英帝国的继任者。他说,美国的军事占领不是为了统治其他民族,而是为了迫使其他民族按照美国模式来治理自己。美国管制下的战后德国和日本,实现经济腾飞和民主政治。这是可以和英国治下殖民地成就(比如埃及)相媲美的历史成就。

    弗格森甚至说,美国需要保持一个帝国的行为模式,这不仅为了它的自身利益和国家安全,而且完全是利他主义的行为。因为这个世界上存在许多的失败国家(failure country),如果没有像美国这样有能力的帝国干预,只会走向自我毁灭。

    弗格森拨动了一下地球仪,手指停到一个最典型的,等待美国拯救的失败国家:利比里亚。弗格森说“如果21世纪利比里亚可以被美国殖民化统治,将获得巨大好处。”我有时想,弗格森最向往的职业未必是大学教授,而是回到维多利亚时代的大英帝国,到殖民地当个总督什么的。

    弗格森讲了半天历史,提出“帝国主义就是好“的论断,之后话题一转,在书中大谈美国在9/11之后对阿富汗和伊拉克的侵略和占领,这就有了历史和现实的联系。那不是占领,而是帮助落后国家进行nation-building,是自由帝国对世界繁荣的贡献。这大概是本书的一个很重要目的:向布什总统献礼。

    《巨人》结尾处,弗格森忧心到,未来制约美国发挥帝国作用的一个大问题:人力短缺。

    美国怎么会缺人呢?

    缺的是有帝国意识的人。普通的美国人更愿意呆在国内,而不是到伊拉克承担全球责任。是啊,谁愿意给布什当炮灰啊。弗格森提出两个很生动的形象:一个是施瓦辛格扮演的terminator,这个是帝国公民。一个是窝家里看电视的懒人(couch potato),这个是美国公民。弗格森说,他写这书的用意,也是唤醒美国人的帝国意识。不然,美帝早晚变成美洲病夫。

    在《巨人》一书,弗格森还用两个章节分析了当今美帝的两个潜在对手:欧盟帝国和中华帝国。结论是,尚不足惧。

    弗格森写作此书的2004年,中国的储蓄已经是支持美国低利率消费的重要动力,面对布什政府巨大的财政赤字和日益依赖中国央行的现实,弗格森说:没错,中国是比欧盟更强劲的新帝国。但是,不要忘记,就像80年代人们过于乐观的预测“the world would turn Japanese“一般,今天的中国也有很多内部问题。

    弗格森在书中列出了几个妨碍中国挑战美国世界霸权的死穴:银行坏账、过分依赖出口和外国直接投资、专制政治。他说,尽管中国不大可能再搞一次革命,这些棘手问题也够北京喝一壶的了。

    不知弗格森在09年是否会修改他的判断。以后见之明来看,弗格森当年提到的坏账、出口、和FDI都没能要了中国的命。

    中国今天的局面尚可,美国却提前成了美洲病夫。这是弗格森误判的一件历史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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