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别人喝汤都眼红的。更看不得其他人吃点儿海鲜了。
连“眨眼”都能成为“唆使做伪证”的证据,何其可笑!既然拥有铁证为何不公开审判?那样更能震撼黑社会与黑律师。
更何况并不是完全封闭的审判!
既然这么高调宣传的“打黑”光荣事业,为什么要遮遮掩掩?
当然后来又翻供了。那就是一无赖。你说你那么心疼他,为啥?
为啥?打黑我不反对,但反对不光明正大的打!以流氓手段对付流氓,最后大家都是流氓。
西西河也有不了解情况就回信的了
李庄案的证据是什么,这些证据法律上有什么要求,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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