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客熙熙

主题:【讨论】两个重要消息 -- wqnsih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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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这两个事情。都指向两个字:紧缩。

      对于紧缩,已经预期了很长时间了,从12月开始,"紧缩"进入到实际的操作过程当中。各个方面都应该有一定的备案和措施,如果没有,那就活该了。

      美元的反弹也应该与紧缩相关吧。

    • 家园 GDP增长适度平衡,9%偏低了。历史数据要高10%以上

      取几组数据,

      如果以入世后2002~2008年七年平均年复合增长率是10.54%,

      如果以南巡后1992~2008年十七年平均年复合增长率是10.23%,

      而且这两组数据都不包括经济普查额外的增加。如果摊进去,实际复合增长率在11%以上。

      所以如果把增长率目标确定为9%,会比历史均线低2个点以上。严重偏低了。会引起比较严重的失业。例如2009年初步数据是增长率8.7%,相比最近几年是个低洼值,结果就业矛盾就很突出,从农民工到大学生研究生博士就业,都陷入很大困境,影响是全面的。

      • 家园 超过9%带来的后遗症极大,因为产业结构原因,我们在10年

        GDP增长都是靠投资拉动,必然带来通胀压力和资产泡沫,带来产能过剩,最终导致银行坏账率增加,危及金融安全。这种情况在这20多年来不断上演,不然也就没有4大银行的技术性破产和4大资产管理公司出现。在人口就业压力开始逐步下降后(请看本帖子下东晓山回帖),适当放低GDP增长率是必须的,这已经是决策层共识。

    • 家园 谢宝!

      恭喜:你意外获得【通宝】一枚

      鲜花已经成功送出,可通过工具取消

      提示:此次送花为此次送花为【有效送花赞扬,涨乐善、声望】。

    • 家园 不矛盾

      忙总总是能带来很多前瞻性的东西,让人受益良多。但忙总对就业方面的看法,我有一点异议:我认为就业优先和产业升级并不矛盾,中国应该可以做到劳动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企业并举。因为中国的就业人口里1000万不全部是农民工,哪怕只有5%的的就业人口从事高技术产业,也足以支撑中国的技术密集产业的发展了,而中国东西部的发展差异也为所谓腾笼换鸟提供了操作空间。中国在很长的时间里不会放手血汗工厂,也会慢慢向欧美的地盘蚕食。即所谓高低通吃。唯一担心的是会引起其它国家的敌视,这需要执政者有相当的外交智慧。

      • 家园 我没有说产业升级与劳动密集型是非此即彼的选择,

        实际上在发改委就专门有一个司是负责产业升级的。我想说的是,第一,产业升级是市场行为,政府只能提供政策支持(就像目前的:税收优惠,贴息贷款等等),而不能政府主导;第二,扶持劳动密集型产业的政策还不能退出,必须至少扶持10年。广东腾笼换鸟,政府强制介入产业升级,放弃对劳动密集型产业支持,结果已经证明换鸟兄判断失误,目前是鼻青脸肿,被嘲笑得一塌糊涂。相比而言,发改委要理性得多,老练得多(可能也跟他们不想在别人面前露一手,不用冲政绩有关,所以能够实事求是)

        • 家园 工信部主要也在管这个,金融危机来后

          李毅中发了多篇文章,有关技术改造。因为工信部主管这笔资金的审批。其名言是,用3%贴息带动97%投入。

          • 家园 但是基本上为了简单(实际是偷懒)、便于管理,都是

            打包发放,我就接过一个物流项目的补贴,实际我们根本不需要这笔钱,非给不可。而一般民营企业他们是不给的,因为怕被人说腐败。所以现在是一个怪圈,真正需要支持民营企业时,没人敢支持,怕被说政商勾结,不需要支持时,反而坚决支持(一般叫引进战略投资人或体制改革)

        • 家园 【文摘】美国政府直接投入资金给企业提供研发支持

          二战后,美国政府以大量商业合同的方式,向企业直接投入研发经费。目前,产业界的研究经费有12%来自联邦政府,其中大部分都是通过商业合同的形式提供的,而军事工业是商业合同的最大支付者。1950年,美国联邦政府的科研经费为27 亿美元,其中,14亿美元支付给了企业。1990年,美联邦政府的科研经费为617亿美元,其中,280亿美元支付给了企业,占总数的45%。1997年美国政府投入研发的经费为2000亿美元,超过了日、德、法、英研发支出的总和。美国科研经费的资源配置也非常稳定,从20世纪60年代到90年代,其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实验发展的经费一直分别稳定在12%~15%、21%~24%、61%~67%的范围内,且波动较小。最近几年,由于反恐的需要和“新经济”给美国社会带来的实际福利越来越明显,社会各界对科技重要性的共识加强,联邦政府明显加大了科技投入。2000财年预算,美国政府建议的科技投入为779亿美元,国会批准的最终方案却增加到833亿美元,使得当年科技投入比上一年增加5%,超过了通货膨胀率和经济增长率。2000年初,克林顿宣布“向21世纪研究基金投入前所未有的30亿美元”。2005年美国联邦政府的国防与非国防研究开发投入分别达到 749.8亿美元和572.2亿美元,各比2004年度增长6.8%和2.2%,分别占联邦研究开发投入总额的56.7%和43.3%。2006年,美国联邦政府研究开发投入达1320亿美元,该年的国情咨文称,未来10年内美国联邦将加倍扩增科技计划研究经费,主要投入纳米科技、超级计算机应用、新能源开发等领域的研发。

          美国科技创新体系中的政府作用(注:这篇文章还是有很多观点错误,比方说列举了那么多的美国政府的支持措施,还说美国政府是小政府,但是其中的一些资料有价值)

        • 家园 【文摘】美国政府对半导体产业的扶持

          1,利用政府采购创造产业需求

          20世纪80年代,日本半导体产业崛起,美国半导体霸主地位受到冲击。90年代克林顿上台不久采取措施,仅计算机及其相关产品的政府采购就高达90亿美元,这一措施在很大程度上支持美国重新夺回了集成电路工业的世界主导地位。

          除了在国内实行政府采购外,美国还努力争取各国政府采购美国的科技产品,在对外贸易谈判中极力消除各国政府对美国产品采购的歧视,争取更多的国外政府采购。从某种意义可以说,美国的半导体和集成电路产业是在政府采购的直接推动下发展起来的,政府采购甚至被认为是美国政府推动半导体产业发展的隐蔽的产业政策。

            进入80年代以来,英国、法国、韩国及台湾地区也实行了这一制度,要求政府部门优先采购本国或地区的高科技产品。可见,在发展集成电路产业的过程中,政府采购是一种不可忽视的政策措施。

          2 通过半导体产业联盟组织联合研发

          对于美国半导体竞争力日渐下降的困境,美国政府在1987年补助50%经费,包括国防部(Department of Defense)与美国多家IC厂成立SEMATECH(SEmicOnductor MAnufacturing TECHnology)组织,每年计有2亿美元的经费支持。SEMATECH的做法为促进元件厂与设备供应商(主要为SEMI/SEMATECH成员)的合作关系,鼓励SEMATECH会员与供应商会员分享策略目标与计划,为设备开发成本的控制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分析资料。整体而言,虽然美国微影设备在日本Nikon与Canon等强劲竞争下无法取得领先地位,但通过R&D经费的补助,SEMATECH已大幅降低会员厂商在评估下一代设备与材料方面的风险,并加速半导体设备与材料的研发能力,重拾市场竞争力。

            SEMATECH推动半导体业界公开化贡献良多,尤其发挥其主导权的标准化问题,努力求得制造设备本身或设备之间界面的标准化,这将可降低设备开发成本与加速设备开发速度。至今SEMATECH仍持续与各半导体设备厂商进行下一代设备开发工作,合作大厂包括Applied Materials、ASML、Novellus Systems等,而现在除了美国半导体厂商为会员之外,还有来自韩国、法国、德国、荷兰及台湾地区的厂商,该组织已将其版图拓展成为国际性先进半导体研发组织。

          3通过税收减免激励和支持私人企业的研发活动

          为激励私人企业增加研究开发投入,美国政府通过税收减免激励企业的研发活动,如《经济恢复税法》将资本收益税从28%降至20%,将研发投资税从原来的49%降到25%,凡是企业研究开发经费支出超过前三年平均值的,可按超过部分的25%抵免所得税。此外,美国税法还鼓励企业、非营利机构或个人捐款给研究机构,该部分捐款可获得相应的减税待遇。美国的科技税收优惠主要体现在1978年《美国国内税法》、1981年《经济复兴税法》及1986年修正案、1986年《税收改革法》、1987年《投资收益税降低法案》中。此类政策措施极大地鼓励了半导体企业投入巨资开展研发活动。

          4制定《半导体芯片保护法》保护集成电路知识产权

          在当时,复制他人的集成电路已经成了芯片产业中的一个突出问题,不仅威胁着布图设计者的合法利益,而且威胁着芯片产业的进一步发展,这迫使芯片产业积极游说国会,制定有效的保护集成电路布图的法律。

            通过国会和产业界、学术界的共同努力,1984年通过的《半导体芯片保护法》对集成电路布图采取了一种特别权利的保护方式。这是一种新型的知识产权法,既不同于版权法,又从版权法中借用了大量的概念和原则。同时,这部法律还针对集成电路布图保护的特殊性质,创设了一些新的概念和原则,并且吸取了专利法中的一些要素。由此而形成的保护,相当于是一种“工业版权”的保护。根据众议院的报告,这部法律的立法宗旨是:“保护半导体芯片产品,以便奖励创新,鼓励半导体产业的革新、研究和投资,以及防止盗版,并在同时保护社会公众。”

          美国国会分别在1987年、1988年、1990年和1997年对《半导体芯片保护法》进行了一些细微的修改。自1984年以来,《半导体芯片保护法》就被纳入了美国版权法中,成为版权法的第9章。自此以后,这部法律不仅影响了日本、韩国、加拿大、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和当时的欧盟成员国的立法,而且影响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集成电路知识产权条约》和世界贸易组织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时至今日,对集成电路布图提供特别权利的保护,已经成为世界贸易组织所有成员的义务。

          5 通过扶持风险投资为产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6 综合利用外交、贸易等手段为半导体产业创造良好的国际环境

          外链出处

          • 家园 中国政府做的比美国政府多得多,每年至少5000亿人民币投

            只是在央企和军工,外面不公开报道而已。政策支持更多,例如每年都有与银行总行的联席会议。

            • 家园 虽然投入的多,可能钱也是没有用在真正的研发上?

              听国内做电脑硬软件的前辈说:由于领导不懂行,对自主研发不放心。只要有的抄,即使是我们自己能做,而且能做的更好,也只管抄。有时候研发组指出来:拿来的设计或code有错,领导也叫照抄!当年的四机部是这样,现在的工信部还是这样,抄了30年了。如果说电脑硬件受工艺的限制,起码软件应该做出点东西来。可是去年的“绿霸”还是抄的!而电脑软件技术的创新到做大,如果下决心作自己的OS,database,security,office,......,30年足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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