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中间就有很大的操作空间,同样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A有礼,B无礼,那么法官就会区别对待,3-10年,A可能判3年,B恐怕要在监狱里待上七八年。即使其中没有猫腻,同罪不同判也会造成司法不公。再如盗窃罪,起刑点各地就不一样,富裕地区较高(2000元),贫困地区较低(500元),同样是盗窃1500元,判刑就会有很大区别。
无礼的就差别不是很大了?
量刑规范化能够执行下去吗?
怀疑中。
反正我不认为法官的自由裁量权问题能这么简单就解决了。
坦率的说,我对法官和律师都没有什么好印象。
可是,又真的不知道怎么去解决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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