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客熙熙

主题:【原创】非诚勿扰男生攻略 -- 说了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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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马诺是既要爱情又要宝马

                      马诺是吧,我对她没什么感觉,既不觉得她长得漂亮,也不觉得她的言论得到我的认同。但这有什么关系呢?她觉得宝马能给她带来的快乐,胜过爱情给她快乐。这有什么错了
                      人家是既要爱情又要宝马。但宝马是个前提。就比如某些人要求房子是前提一样。

                      关键词(Tags): #马诺
                      • 家园 我没说她不要爱情啊……

                        我说的是她觉得宝马的快乐,胜过爱情。

                        因为从她的言论中,她只强调了宝马。没有爱情。

                        但是吧,爱情这东西,也不算是什么坏事,我看不出马诺有什么不要的理由。但也是在有宝马的前提下。

                        这我不了解,算是乱猜吧。

                      • 家园 你的理解有偏差

                        马大拜金欲女的真实意思是,宝马是必须的,爱情是无所谓的。

                    • 家园 怪姨这个帖子真是畅快淋漓,

                      读之回味悠长。。。

                      • 家园 畅快淋漓个屁

                        这位怪话先生心中充满了怜香惜玉英雄救美众人皆醉我独醒横眉冷对千夫指为了自由为了多元挺身而出上台和马大拜金欲女一起陪斗正气满人间呢。可恨的就是台下那一群浑浑噩噩的看客愚民,启蒙之路任重道远啊……

                        • 家园 你真了解我

                          我心里怎么想的,你都一清二楚。

                          佩服你对别人心理娴熟的探究能力,也感谢你愿意来研读我的内心。

                          • 家园 不用佩服要求献花最好献宝

                            我不了解你,我只知道观念决定文字,心态决定语气,感情决定倾向,利益决定立场。

                    • 家园 亏你码了这么多字归结起来就是两个字

                      ——“矫情”!

                      诛心怎么了?有心就可以诛!难道你也是在发无聊之言为无心之语吗?

                      所谓的道德多元主义者道德相对主义者最大的毛病就是自己的道德肯定一元的绝对的,谁要是批评谁就是诛心的极权的。

                      满嘴的矫情作怪,忘记了你那道德多元主义相对主义的宏伟建筑要建立在人格平等的基础上。拜金欲女为什么不能自己去赚辆宝马车养个小白脸来证明她在人格上是和男人一样的呢?

                      理性思维的大敌就是观山情满山看海意溢海移情入戏不能自拔。自己的鸡毛蒜皮东拉西扯不打自招自认有罪了一大堆的烟雾弹,你能不能涉及实质性问题啊?那些印度男子汉们问印度女孩索要高额嫁妆的行为是不是也可以用你那道德楷模的标准辩护一番?拜金欲女不容于社会舆论难道是因为没有去过茹毛饮血赤身露体的原始生活?社会道德的底线实际上就是享受自己的劳动成果任何人都无权非议,坐宝马算什么,坐宇宙飞船都没问题!

                      最后一段你就别自己绕口令了,省得你找不到自己回家的路。以多欺少是不正确的,难道以少欺多就是正确的?男人欺负女人是不对的,难道女人欺负男人就是正确的?标准答案就是以理服人才是最保险的,所以标准要统一,逻辑要严密,别搞得自己精神分裂就以为是左右逢源了。至于最高的答案以德服人,你已经把道德当作谎言了,所以这一选项自动消失。

                      • 家园 这个……是有点麻烦

                        怎么说到诛心这个词,你就跳了呢?

                        诛心是好是坏,你有你的价值判断,但我无所谓,我觉得吧,有人愿意猜我是怎么想的,说明别人看得起我,我该感谢,这是实话。

                        好吧,我说了自己的真实想法,你觉得这样是矫情,那就是矫情好了,没什么关系,你问,我答,你再评价,很合理。

                        马诺从来没说过自己和男人一样的吧?她只要求过宝马,没要求过男女平等。

                        我个人赞赏人格平等,所以尊重马诺的选择,这和马诺本人是什么样的人没有关系吧?就算她愿意放弃自己的人格,那也是她的自由。这里你似乎有点混乱。

                        印度的法律是不是这么规定的?印度男人烧死新娘无罪?如果这么规定,我无话可说,相反我还挺佩服印度女人,冒着生命危险去追求金钱。

                        这里的问题的实质我已经很明确的说了,法律。还能更实质吗?

                        金钱之于婚姻,并不都是要上火刑架的。如果你一定要我明确表态,我就说明白好了,杀人是不对的,你再讨厌一个人,只要法律不允许,你也不能杀人,什么是底线,这才是底线吧?还要怎么表态?钱?要钱犯法吗?只要不犯法,我尊重她的选择。你不喜欢你不给好了。

                        继续诛心,反正是诛自己的心,如果我爱一个姑娘,那姑娘说结婚需要钱,好啊,我爱她,总是胜过爱钱的,没钱就努力赚。要改变穷,只要付出努力,多少有点改观,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也满足不了姑娘的愿望,似乎也没必要粘在一起。找个自己能承认的好了,要宝马的姑娘娶不起,就娶要奥拓的好了,不然和我一样娶个要电动车就OK的姑娘。如果每个姑娘都要宝马?哦,没关系,反正有宝马的男人本来就少,她非得要宝马,就让她嫁不出去好了。

                        享受自己的劳动成果是你的道德底线,我尊重。我也没什么意见,很好。

                        但是我得说啊,我从来就不相信就不劳而获的宝马?不劳而获连电动车都换不来。一个正常的男人为什么要用宝马来取悦马诺呢?仅仅是因为天上人间关门了吗?换句话说,如果马诺想得到宝马自然会付出努力。当然这些努力能不能得到你的认可就是另一回事了。

                        我说上边这段,只是在提醒你,你的道德底线,最好加点限制词。比如指明什么样的劳,是合乎道德的劳。

                        最后一段,我只是承认错误罢了,承认错误被你说成精神分裂。那就算我精神分裂好了。只是,我只想说一点就是,我从来也没想过让人服。我既没有这个欲望,也没有这个能力。

                        • 家园 你的确是一没有欲望二没有能力

                          来使用理性思维。有的就是装疯卖傻舍车保帅声东击西四处点火瞒天过海的能力和欲望。

                          印度男人索要高额嫁妆跟拜金玉女索要宝马聘礼在行为上是对等的,因此在一个心智正常标准统一的人看来,这两者都是人格卑劣的。看你答非所问了些什么东西,“印度的法律是不是这么规定的?印度男人烧死新娘无罪?如果这么规定,我无话可说,相反我还挺佩服印度女人,冒着生命危险去追求金钱。”看来你不仅道德是多元的智力也是多元的。

                          你就别诛自己的心了,边说边抽自己的嘴巴,打扮成了一幅任劳任怨受苦受难的模样也不能证明你正确高明。你言下之意还看不起在天上人间辛勤工作的劳动妇女?你认为这些心口如一敬业乐群的女服务工作者们比那些在公共舆论上犯贱找抽的拜金欲女在人格上低劣?这很不符合你那道德多元主义相对主义的作风嘛,前面你不还是赞成人格平等吗?

                          拜金女和拜金男在人格上都是同等卑劣的,那些打着爱情的幌子作金钱交易的不管是女是男都是令人不齿的。不过还想问你一个问题,为什么似乎从来没有听说过那非城勿扰娱乐组里面的男人说过什么宁肯跟着老丑富婆结婚也不娶年轻漂亮的穷妞呢?难道是当今中国男人们的道德普遍都高出女人们了?不过我有言在先,根据你那多元主义的智力和道德,这个问题你又会答非所问,不知所云。

                          “宁肯坐在宝马车上哭泣,也不愿意坐在自行车后面微笑。”你真的读不懂这曝光人性勘破世情的势利女人独白?坐宝马车上怎么会哭泣呢?按照你这个移情男人的现身说法,这完全是疯话嘛!一个女人甩掉了单车男、摩托男、奥托男、夏利男、本田男、最后如愿以偿钓到了宝马男,她应该从在自行车上微笑,到摩托车上大笑,到奥托上疯笑,到夏利上狂笑,到本田上笑得死去活来,最后到宝马上笑死过去马上进天堂。同样按照你的现身说法,一个女人宝马男不要她、本田男、夏利男、奥托男甚至连摩托男都不要她,最后只能钓到自行车男她怎么可能微笑呢?绝对是应该从哭泣到嚎啕到捶胸到抢地到自残最后自尽算了。落差这么大,简直是从天堂到地狱,活着还有什么意思涅?

                          看在你我同好红楼梦的缘分上,最后还是劝你,你证我证,心证意证。是无有证,斯可云证。无可云证,是立足境。无立足境,方是干净。要玩道德相对主义多元主义就要直接玩最高级的去实相,去执念,物我两忘,梵我合一。菩提本非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像你这种开口闭口就是我我我的,指手画脚都是他他他的,表面上服低自贬,实质上张弓踊跃,只说明你唯我自恋,外宽内忌,欲盖弥彰,自我中心主义的尾巴就跟大圣庙的旗杆一样藏也藏不住。

                          • 家园 这么多帽子啊

                            你喜欢扣,扣也无妨.

                            还是那句话,不管是看在何种缘分上,你有心劝我,总是善意,我这里心领了,非常感谢.

                            我虽然说没有欲望和能力改变别人的看法的意愿,但是还是希望能表明自己的看法.

                            首先说天上人间的小姐吧,我从来没有说过我看不起她们的话.我只说过,她们从事的是违法的职业.

                            马诺没有从事违法的职业,如果一定有人将她的想法,做法来和一些从事违法职业的人.我不得不认为这是一种侮辱性的比喻.

                            在这个问题上,我没有答非所问,只是你似乎在回避这个问题.

                            要彩礼在法律上来说,一点错都没有.

                            杀人在法律上来说,历来是重罪.

                            这里根本不需要借助道德.

                            拜金男和拜金女在人格上是平等的,这一点我认同.

                            至于卑微不卑微,我没有评价的权力和能力,你觉得他们卑微,那他们就是卑微好了,但愿他们的卑微能让你带来优越感和充实感.如果不能,那我也希望别因此过于愤怒,对身体不好.这算是诛心吗?如果是,从我的标准出发,我向您道歉,一个人总有行为和意愿脱节的时候,这里你同样可以说我是精神分裂.你觉得好就好.

                            至于哭笑那节,这么说吧,她想得到宝马,实际上可能只会得到自行车.这之间自然需要付出一些代价,她如愿以偿了,我个人祝福她,她没得到,那是她自己的选择,什么后果自己承担.不喜欢她的人大可诅咒她自残自尽.只是我没这个爱好而已.

                            最后还是谢谢你的指点,但我非佛家弟子,我很尊重佛法,但不能遵守所有的戒律.我是个世俗中人,有着世俗的欲望.

                            • 家园 看了你在整个帖子里的发言

                              你哪里是如你所言只是个世俗之人,有着世俗的欲望?你分明就是摆出了一幅世外高人所见不同凡俗的扮相嘛。

                              什么叫世俗?就是从众从上从传统。按照你这种刻意反众反上反传统的作派只能叫特立独行矫情作怪。你刻意学习中国自由主义个人游击队队长王小波同志的风格最重要的是要记住王大队长理工科思维的语重心长的教导,“赤裸裸的谈利害,就接近于理智。”所以劝你一要讲逻辑二要谈利害,别一心道德相对论多元论东拉西扯掩盖立场,欲盖弥彰适得其反。

                              非法勿言非法勿行,看来你还真是护法模范爱国先锋,既然如此国家权力机构下令整顿非诚勿扰在你看来又该如何评价?某人仅仅是在网络上发文批评了拜金欲女被你定性为无聊,那么在你看来国家权力机构出面整肃拜金欲女是无耻无趣还是无极啊?

                              你凭什么侮辱天上人间的劳动妇女把她们跟那些在公共舆论领域大放厥词的拜金欲女等同?人家自食其力产权明晰不占地无污染零排放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工作从不到公共舆论领域抛头露面犯贱找抽,三险一金自己交国家权力机构凭什么去骚扰她们?前一阵子听说天上人间惨遭落花流水,那么你到底是否支持国家以法律行政手段来整肃这群劳动妇女?如果支持,请回到上一段,如果反对,请回到这一段。

                              至于本人的道德感充实感,多乎哉不多矣,足够自己用。倒是提醒你注意自己的道德相对主义多元主义和吹气球似的时大时小的充实感,你证我证,心证意证,不知道你是怎么解读的,其实很简单,就是立身持论之本在正心诚意。不正不诚,难免心机深意淫重走火入魔移情入戏装妄想连篇就会跟巫婆神汉般千里万里之遥而关心起他人的身体健康来了。

                              人如其名,文如其人。既然夹着报纸说着怪话自称中年人就不要一会儿装老一会儿充嫩。马大拜金欲女的大放厥词能够做你那种纯纯小男生的代入感解读吗?此女的重点难道不是在强调——她不愿意缺乏物质享受而享有爱情、尊敬和社会舆论赞美,宁肯为了物质享受牺牲爱情、尊敬和社会舆论赞美。要不然她坐在宝马车里哭干啥?你以为她跟你一样有着时大时小的道德充实感,充实感一大就笑,充实感一小就哭?又或者马大拜金欲女跟大观园里的林妹妹一个脾气身居罗绮丛眼中泪不干?

                              最后告诉你,佛家精髓在哲学逻辑思辨而不在那些矫情自虐的戒律,而且我佛慈悲为怀,众生平等,决不会跟你一样在拜金欲女和天上人间劳动妇女之间还要排个道德等级的。所以作佛家子弟你是绝不够资格的。根据你在这个帖子里面的所有发言,郑重推荐你加入有罪教,这个组织的教义哲学含量低,一不讲逻辑二不讲利害,只要会念口诀就行。来来来,跟着念——我们大家都有罪,娘胎里面带原罪,罪大罪小不用分,反正大家都犯罪,社会是个窝囊废,国家更是罪中罪,每天磕头作忏悔,祈求上帝快赦罪。

                              • 家园 世外高人……

                                听起来好像是表扬我……

                                嗯,不管是在表扬,讽刺,批评,你一直在定义我,这是你的自由,你觉得我是个什么样的人,那么我在你的眼中就是那样的人。即使我本人不大喜欢那种形象,但也无可奈何。相反,我再一次的向你表示感谢,谢谢你对我的关注。

                                先说世俗,这点比较好讨论清楚,我说的世俗是就你文中的宗教而言。比如饮食男女之类,或者说我身上有一些所谓的凡人固有的缺点,我一时半会还难以克服。而你说的世俗是另一重意思,混在一起说似乎不好。从你所谓的世俗来看,我也不知道我算不算世俗。因为我自己说了不一定算,比如说在你眼里我就不是。那不算就不算好了。说这个,是因为你总在强调逻辑,理性,我想在这个小问题上把前提厘清,逻辑理性什么的,自然就显现了。

                                在继续讨论之前,这其实也不算讨论了。暂时称为讨论吧。我想,能不能提个前提,就是说,我们最好不要牵涉到宗教,你说我说得一点都不错,做佛家弟子我绝不够资格,事实上,无论以那家宗教来衡量,我都绝不够资格。甚至在某些教派的教义里,我这样的人比异教徒还可恶。但,我还是不得不说,我尊重他们的信仰。在我们的讨论中,我想似乎没必要牵涉到别人的信仰。当然你不同意也无所谓,这是你的自由,但我不会对这一点继续回应,希望你能理解。呃,不理解也无所谓。

                                好了,继续说吧,王小波的书我看得很少,这没什么好隐瞒的,所以你认为我刻意学习王小波的风格可能是个误解。虽然学习王小波的风格也不是什么坏事,他名气比我大,著作比我多,身上想必有值得我学习的东西。说到逻辑,我尽量吧,我也不能保证我所有的言论都合乎逻辑,但如果你能指出令我信服的地方,我一定改正,同时更加感谢你对我的帮助。

                                你一定要坚持小姐比马诺高尚,我尊重你的看法,也并不想改变你的看法。

                                至于说我的看法是这样,卖淫是现行法律所不许可的行为。会受到法律的惩罚。如果国家依照相关法律整顿卖淫场所,我个人表示赞同和支持。

                                国家行政机关当然有权干他们想干的事情,就在这个机关出台文件之后,各电视台自然应该遵守。不然也会受到惩罚。国家权力机关想整顿什么自然就有他的依据,我无心也无力置嘴,作为个人我只能祈求自己的一些不良嗜好不要被国家权力机关整顿到,如果真整顿到了,也只好改正。就我这个小身子骨从没想过能和谁对抗。

                                但曾子航先生是国家权力机关吗?那么他的观点似乎只能代表他个人的观点。既然他发表了个人的观点,别人也有评论的自由。而在这一点是,我也承认过自己有不对的地方,毕竟我说他无聊是在他回不了嘴的情形下。如果一定要我为此道歉,我就道歉好了,虽然坚持不道歉也是我的自由。

                                在你眼里,我都精神分裂了,所以在你看来我难免一会装老,一会装嫩。

                                但是吧,我还是要说。

                                我似乎也没必要去理解马诺,我要去理解她干嘛呢?这和我是不是纯纯小男生没关系,有人一定要这么看我,我也没意见就是了。

                                马诺怎么想,和我没关系。再说我也没有推测别人想法的嗜好。我所说的都是就马诺的言论而来。比如说马诺喜欢宝马这是她自己说的,稍微引申一点,当然就是嫁给一个有宝马的男人。马诺的现实生活和想法如何,我不知道。

                                我只是在强调马诺拜金是她个人的自由,OK,在国家权力机关介入后,她在电视台上说这些就是不对的了,不对的原因是因为国家权力机关不让她说。国家权力机关有权力规定什么是对的,什么是不对的。至于遵守不遵守是个人自由。至于我,我是坚决遵守的,如果发现马诺再在电视台发表此类言论,我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举报,这样你满意了吗?

                                • 家园 怎么?这么快就变成了一个

                                  唯国家之命是从的犬儒了?刚刚还浩然正气充塞宇宙陪绑陪斗毫无惧色的英雄作风哪里去了?

                                  曾某某批判拜金欲女被你认为是无聊,你就曾某某的无聊之文唧唧歪歪了不少,是无聊之极还是有趣得很呢?所以一直劝你标准要统一逻辑要严密,省得摆出了一幅世界多元唯我一元人人相对唯我绝对的故作冲淡平和实则妄自尊大的派头。

                                  你其他的东拉西扯没兴趣再批驳,一个人要是一付自我中心主义的态度,那就会自己的补丁打不好,干脆就制造一堆病毒来掩饰。你要紧跟着国家权力机关的步调去检举马大拜金欲女是你的自由,我为什么会满意呢?“再说我也没有推测别人想法的嗜好。”这话谁说的啊?你不会是相对论多元论之外还要来一个矛盾论吧?

                                  • 家园 在你笔下,我的形象可算是千变万化

                                    连我自己都没发现我的人生是如此的精彩,能扮演这么多的角色。嗯,还是得谢谢你对我的细致分析。

                                    唯国家之命是从,目前算是吧,毕竟我的工资是国家发的,而我又指着这些钱养家糊口,国家真想临幸我,我也只能忍了。最多就是希望办事的时候温柔一点。万幸的是,现在国家还看不上我的姿色。

                                    说起来我还真不知道,自己在您眼中居然还有英雄作风。

                                    好吧,我再来梳理一下自己的观点。

                                    在我个人看来,马诺在国家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有权力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这在我看来是值得尊重的。

                                    马诺在有关部门没有出台什么文件之前,有权在电视上说任何她想说的话,只要没有触犯法律。我尊重她的言论自由。

                                    当在有关部门出台文件之后,马诺仍然有权在电视上说她任何想说的话。但电视台也有权力不播。

                                    马诺在公共平台上发表自己的言论,任何人都有权力对她的言论进行评价,我可以,你可以,曾先生也可以。

                                    曾先生既然公开发表了他的评价,那么任何人也有权力对他的评价言论进行评价。我可以,你可以。

                                    曾先生的文章在评价时,使用了侮辱性的说法,将合法的行为和违法行为相比。从我个人的角度,觉得这是很无聊的。但如果别人觉得这么说有聊,那自然是他们的自由。

                                    我的评价发表在BBS上,有幸得到你的垂青,自然你可以从你的角度做出任何评价。

                                    在我感谢你对我这些东拉西扯文字的关注,想必也耽误了几分钟的时间。而你关注的问题,我也一而再,再而三的进行了说明。这些说明仅仅是出于回应你的关注,而并没有任何说服人的意思,事实上,我也没对你的想法做出过任何评价。

                                    最后一段,这里是这样,我原文是个问句,这和我不喜欢推测别人的想法,似乎并不矛盾。当然,你可以做出任何解读,这是您的自由。至少我不想干涉。

                                    但是我要说明的是,写最后一段的时候,因为急着出门接人,表述上有些问题,准确点说即使举报也不应该举报马诺,她的言论不违反法律。但如果她的言论在电视台播出了,按照现在电视台上级机关的规定来说,违反规定的是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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