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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江姐》第30集江姐对王秉仁的台词让我联想到 -- gzd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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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我也看到过说这事的文字,说是当时女法警的回忆,

          不知道是不是就是你这上面说的那两个,亦不知这俩女法警已经官升几级了——

          说宣判者故意在死刑两字之后停顿了一下,然后江青就腿软,险些摔倒之类的,说者洋洋得意,俩字:嘴脸

          • 家园 也不能怨这俩女法警。。。。

            因为迫害毛主席,资产阶级分子,特务叛徒,极右分子的一大堆罪名和“证据”都指向江后等人,不由得不信---哇,搞了半天你们四人帮整别人,你们才是罪大恶极的叛徒呀,你们多可恨呀!

            女法警们当时也必定心里有惩恶锄奸的正义感的,认定江后是罪人,若要回忆评价当然是要负面回忆评价江后的。

            腿一万步,就算这俩女法警,是江后的同情者,当时就看穿了审判的把戏,她们也不能对江后正面评价的话,就算说了,印刷出来的,也绝对不是她们所说的。

    • 家园 向主贴以下所有各位道个歉:经验不够,不能献花
    • 家园 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四大罪状

      正义的审判

      一、诬陷、迫害党和国家领导人,策划推翻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

      二、迫害、镇压广大干部和群众;

      三、谋害毛泽东主席,策动反革命武装政变;

      四、策动上海武装叛乱。

      XXX发言的第一句话是:这个起诉书可以用啦!

    • 家园 del
    • 家园 资产阶级野心家、阴谋家、反革命两面派、叛徒江青

      中国共产党第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

      决议指出,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是一个反革命的阴谋集团。他们根本反对“要搞马克思主义,不要搞修正主义;要团结,不要分裂;要光明正大,不要搞阴谋诡计”的基本原则,进行分裂党、篡党夺权的阴谋活动。早在文化大革命初期,他们就同林彪一伙勾结在一起,破坏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党的十大以来,王张江姚“四人帮”使用种种阴谋手法,猖狂反对毛主席为首的党中央,妄图实现全面夺取党政军领导权、架空毛主席的狂妄野心。他们利用党的十届二中全会和四届人大,阴谋组织自己的“内阁”,妄图打倒周恩来同志。他们违背毛主席的指示,另搞一套,疯狂打击和诬陷邓小平同志。他们对毛主席、党中央先后确定华国锋同志任国务院代总理和中共中央第一副主席、国务院总理,极端仇视,疯狂反对,妄图打倒华国锋同志。他们大搞反党乱军的阴谋活动,妄图打倒一大批中央和地方的党政军负责同志。在伟大领袖毛主席病重期间,他们丧心病狂地迫害毛主席。毛主席逝世以后,他们加紧进行篡夺党和国家的最高领导权的罪恶活动,阴谋推翻以华国锋同志为首的党中央,实行反革命复辟,妄图使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共产党变为修正主义的党,使我们的无产阶级专政变为资产阶级法西斯专政,使社会主义的中国重新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国家。

      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反党集团披着马列主义的外衣,肆意篡改毛主席关于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伟大理论,篡改党的基本路线,蓄意颠倒社会主义历史阶段的敌我关系,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推行一条极右的反革命的修正主义路线。“四人帮”是一伙资产阶级野心家、阴谋家,是一伙彻头彻尾的极右派,是一伙新老反革命结成的黑帮。他们是地主资产阶级在我们党内的典型代表,是蒋介石国民党在我们党内的典型代表。他们的社会基础是地富反坏和新老资产阶级。他们的一切罪恶活动,都是由他们的反动阶级本性决定的。

    • 家园 你倒真会联想,这类似吗?

        江青那是在法庭上,法庭不是市场上吵架,不该她说话的时候就无权开口,不该她说话的时候硬要说就是藐视法庭,这在各国法庭上都一样,难道到了江青身上就有特权?

      • 家园 请看名著《历史将宣告我无罪》

        作者:古巴律师 菲德尔·卡斯特罗

        • 家园 大体上看来您认为

          法庭上就没有所谓的胡搅蛮缠,藐视法庭。

          我还有个更好的例子,川岛芳子。

          那可比江青精彩多了。

          • 家园 程序正义啊

            被告人的陈述权是不可剥夺的权利

            • 家园 对啊,违反了程序

              江青违反了程序,他非要和江姐联系起来。那能一样么?

              • 家园 看来你不懂啊

                辩护分三类

                一类是定性

                一类是事实

                一类是程序

                其中对于程序的辩护又可分为两类

                一是程序错误,根本违法,所以不能支持指控而无罪

                还有就是卡斯特罗律师这样的,从根本上否定法庭建立的正当性与正义性,根据自然主义法学的观点,恶法非法。既然法庭的建立都是根本非法,那法庭的对于被告人的规制自然就不正当,自然可以藐视。这是革命者的大无畏的战斗姿态。

                而且人家江某人可是在指控完了后才进行的自我陈述,完全符合一般的庭审规律。老实说,在这个政治强奸司法的丑恶现场,云鹤同志已经很客气了。

      • 家园 “会联想”我可不敢说,江青该不该在法庭上训人我也不敢说,

        只是我觉得:

        江青事实上确实在法庭上训了人——不过在njyd看来不合规矩罢了;

        我也没敢说江青身上有这个特权,因为看了njyd的意思,我已经又联想到:

        其实江姐在王秉仁面前说那么多的话是不合规矩的(当然她没这个特权),因为徐鹏举是让王秉仁来做江姐的思想工作,而不是让王秉仁来由江姐反做他的思想工作——其实在首帖中我已经说得很清楚:这就是徐鹏举恼羞成怒的主因,只是可能njyd尚未看明白

        不过,回帖又让我进一步联想到:

        原来江青的不合规矩的乱发言是有沿革的——江姐留给她的坏习惯~~~~~~~~~~~~~

        因此,又让我联想到:

        既然有江姐的坏习惯流传了下来,难道反而好习惯却不能流传?答案是明确的——徐鹏举的恼羞成怒也在类似的场合重新显示了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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