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江姐》第30集江姐对王秉仁的台词让我联想到 -- gzdcl
江青受审时的类似情节。
王秉仁是在徐鹏举的授意下想要做江姐的思想工作的,但是江姐直指人心的台词让王秉仁哑口无言,让偷听的徐鹏举恼羞成怒(估计林秘书被杀加剧其情绪波动),立即要求将江姐带回牢房,同时叫回王秉仁将其枪杀。
这个情节是不是是很像江青受审时,审判者无言以对只好要求将江青立即带下去,并要求以后审讯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这个事?
估计这个超越了影音栏目的要求,所以直接发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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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是江青神采飞扬,铿锵有力,真不知道是谁审谁?
审江青就是笑话呀。政变了之后的表演而已
法官工作人员嘛,哪里能不惴惴不安?
想当初,刘主席,彭老总,贺老总想笑话一下都不可得。从想笑话一下而不可得到能笑话一下就是进步。遗憾的是从能笑话一下到现在,中国法治的进步还是太慢了。
江青在法庭上胡搅蛮缠,撒泼耍赖,到你眼里居然成了“神采飞扬,铿锵有力”。
江青自号是毛主席的学生,毛主席的思想,韬略,文采的一星半点也没学到。本来在法庭上是一个宣传文革,宣传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继续革命理论的大好时机。而江青不但错过这个时机,而且拙劣的表演丢人现眼,徒增笑耳。
面对文革苦主的控诉,江青一副讪讪的表情,不知如何应对,最后索性万事往毛主席身上一推了事:俺是主席的一条狗,主席让咬谁就咬谁。然后把追随毛主席转战陕北一事拿出来吹嘘,可乐的是居然以此质问审判员检察员:你们那个时候在干嘛?!弄得人家哭笑不得。到最后理屈词穷,只好耍赖:我就是小和尚打伞--无法无天!继而高喊口号:革命无罪!造反有理!唉,表演也不分个场合,这是法庭,不是法场。
远的不说,跟春桥比一下,江青就远远地落了下乘。从出场开始,春桥拒签起诉书,江青乖乖地签了,还由于紧张而签错了,只好重签。出庭后,春桥一言不发,拿出狄克对头的招牌表情--横眉冷对,显示了对审判的极大蔑视和无畏。相比之下,从江青走火入魔的表演,俺们看到的是色厉内荏和黔驴技穷。
搞得法官一个劲的吼,要江青闭嘴,呵呵。
就是西方“民主国家”的法庭,也是法官让你说才能开口,就是律师在不该他发言的时候顶多能说个“我抗议”。
江青那是在法庭上,法庭不是市场上吵架,不该她说话的时候就无权开口,不该她说话的时候硬要说就是藐视法庭,这在各国法庭上都一样,难道到了江青身上就有特权?
只是我觉得:
江青事实上确实在法庭上训了人——不过在njyd看来不合规矩罢了;
我也没敢说江青身上有这个特权,因为看了njyd的意思,我已经又联想到:
其实江姐在王秉仁面前说那么多的话是不合规矩的(当然她没这个特权),因为徐鹏举是让王秉仁来做江姐的思想工作,而不是让王秉仁来由江姐反做他的思想工作——其实在首帖中我已经说得很清楚:这就是徐鹏举恼羞成怒的主因,只是可能njyd尚未看明白
不过,回帖又让我进一步联想到:
原来江青的不合规矩的乱发言是有沿革的——江姐留给她的坏习惯~~~~~~~~~~~~~
因此,又让我联想到:
既然有江姐的坏习惯流传了下来,难道反而好习惯却不能流传?答案是明确的——徐鹏举的恼羞成怒也在类似的场合重新显示了一番
的思想工作,因此:
有事的是王秉仁的嘴巴,至于江姐的嘴巴本来是没什么事可做的,但是,江姐的嘴巴却不合时宜地运动,是不合规矩的,不夸张地说,简直就是在明目张胆的捞取特权
难道江姐是在法庭上审判的吗?
王秉仁不是审讯江姐的,也不是让江姐训斥的来的,而是带着明确的任务去给江姐做思想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