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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整理】那些喜欢恶意揣测萨苏的ID们不妨看看这则新闻: -- 史文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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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一伙无能官僚过敏反应,现在拿诈骗小题大做给自己体面结尾。

            那个国家的官僚都会这么处理,毕竟牵扯自己的饭碗。要俺的话结案后(警方不起诉的话)立马起诉警方,官司打赢的话以后就可以吃政府了。

            但苍蝇不叮无缝的鸡蛋。萨在领取失业救济金上确实有把柄叫别人抓住了。警方先起诉萨,这样如果萨起诉警方时双方就可以通过律师做利益交换。司法上有时候挺黑的,不过文明有文明的玩法,不文明有不文明的玩法而已。

            日本的失业救济金领取很苛刻的,比俺们这里都苛刻,而且对冒领的处罚很严。俺们这里一般退赔而已,日本竟然可以被以诈骗罪起诉。

            对弄虚作假的惩罚

            注意,对于谎报真实情况来骗领失业保险的人,一经查出,有比较严厉的惩罚:首先会停止失业保险的支付;然后,会追回已支付的金额;然后,再要求支付 已支付金额的2倍作为罚款;对于性质恶劣的,还会被以诈骗罪起诉。因此,一定不能因小失大(该保险金相对来说,的确比较“小”)。

            领取金额

            能领到的失业保险的金额,跟离职前6个月的收入和年龄等因素有关,具体应到政府相关部门(“ハローワーク”,或称“職業安定所”)去询问。基本的算 法是求离职前6个月的收入总额,除以180,算出平均每日的所得金额,再乘以50~80%的支给率(收入越高,支给率越低)。但是,对于收入很高的人来 说,并不可能得到以前工资的一半,因为还有一个支付上限。在2009年,对于30~45岁的人来说,每天的支付上限为7030日元,也就是说,每月顶多能 拿到21万日元左右。

            手续必须的材料:

            离职票(雇用保険被保険者離職票):离职后,公司会在大约一周以内寄给你“离职票”。

            雇佣保险证(雇用保険被保険者証)

            驾照等带照片并能确认申请者身份的证件(没有的话,也可以交护照、外国人登录证、外国人登录原票等,请咨询相关部门)

            照片两张(3×2.5厘米)

            印章(其实并非必须,但是如果填错了,应该盖印章来修改。带着比较方便)

            银行存折(必须是申请者本人的,邮局的存折不可)

            带着上述材料,到管辖的ハローワーク,确定自己的领取资格。

            然后,在指定的日期参加“雇用保険受給者初回説明会”,领取“雇用保険受給資格者証”和“失業認定申告書”。

            之后,每4周要在指定的日期到管辖的ハローワーク去一次,提交“雇用保険受給資格者証”和记入了求职活动记录的“失業認定申告書”,来证明自己的失业状况。原则上,根据是公司解聘的还是自己辞职的,每4周要有2~3次以上的求职活动才会被认可。该手续日语称“失業認定”。

            在失業認定后一周左右,这四周的失业保险金会被汇入自己的账户。

            萨的法律意识不是很强,自己在网上写的东西中有对失业保险起诉非常不利的证据。除非萨在那个时间段没有申领到手过失业保险。

            • 家园 所谓冒领的那两个月,老萨根本不在日本,他怎么冒领?
              • 家园 领失业金要本人去,如果人不在日本,就不应该有领取记录
              • 家园 人不在日本根本不说明不能冒领,而是说明可能冒领!

                1.西方社会大部分政府与个人的财务往来都是电子转账,比如个人税务退税,领取失业保险。在俺们这里,申报和领取失业保险上个网都可以搞定,申报人申报的时侯在南极北极都成。但是申报的时候申报人在什么地方政府一般是知道的(搞IT的人都懂,俺就不和你多解释了)。

                2.时间细节才是构成是否冒领的关键!!!比如2月申报,钱3月到帐,但3-4月(60天)人在国外。俺们这里这种情况绝对是冒领,除非后来退钱。俺看日本的领取条件只会比俺们这里苛刻,不会宽松。按萨的收入和15万的数目,萨最多收到过一次(泥烘是每月领取一次)。

                3.”抓贼拿脏“。萨为什么不说2010年上半年没有申报过失业保险,2010年上半年没有领到过失业保险?如果没有领到过失业保险,日本地方政府的指控自然无效---”抓贼无脏“。如果领取后退还,日本地方政府也很难指控,一个错误不能处罚两次。

                4.萨3-4月在什么地方(俺指是否在日本境内)日本政府知道的是一清二楚;什么时间申报失业保险(当然包括是否申报),什么时间领取过失业保险(当然包括没有领取)政府知道的也是一清二楚(全部资料都在政府的数据库里)。不用和萨本人接触,日本地方政府就可以决定是否起诉。

                • 家园 这事老萨就错了

                  能怎么地?

                  已经被找茬了,个人对国家机器,能躲就躲吧,讲理的事可以等以后小鬼子头脑清醒了再考虑之。

                  • 家园 现代社会没有诚信的个人是NOTHING。
                    • 家园 老萨对中国老乡够意思就行了

                      明明人家不和你讲理,你还去凑?你希望老萨3年后从鬼子牢房里出来还是一条好汉,人家自己还不愿意呢。你愿意自己去么?

                      • 家园 萨那点事情能蹲3年,你也太不拿泥烘

                        纳税人的钱当回事情了。侬要是真想帮忙,不仿上网查查这种事情在泥烘的判例。俺们这里蹲一年监狱的成本据说要男犯9万刀,女犯16万刀。可是本地家庭平均年收入才9万刀,单身平均年收入不到为4万。

                        • 家园 你光看成本没算收益

                          抓鸡警猴,看你中国人在日本还不老实点?顺带出口腌咂恶气,怎么都值了。鬼子大牢就在那里了,多关老萨一个,能多花多少钱?这事要看边际成本和收益,抓住这条大鲇鱼,可赚大发了。都这时候了你还善良的以为鬼子警察是在替国税局收税啊,人家早转了特高课了,不跑,你是傻的么。

                          还那句话,谁爱去谁去,别鼓动别人去。

            • 家园 恐怕这个不是一般法律问题,也不能用一般法律对策解决。
        • 家园 老萨回国最主要原因是治病,

          他已经因病不少时间没更新博客了。

          小小魔女也回来了。

          他回来是七月份,离打官司还很远。那时只是以间谍嫌疑遭到入户搜查,搜到的照片也根本不足以送检,否则日本人能让他回国?根本不存在什么擅自回国的问题,没有被起诉老萨是自由的,回国不需要日本人批准。

            即使要打官司,老萨回国让小魔女在那里抵挡才是正确的做法,外国人在那里想打赢日本政府可以说是做梦,日本政府不敢把小魔女怎么样。凭什么要让老萨在日本等待那不可知的命运?

            万不得己官司打不赢,小魔女也可以到中国来工作生活。她在中国住过,外表语言与中国人无异,看不出是外国人,老萨就是因此“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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