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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整理】那些喜欢恶意揣测萨苏的ID们不妨看看这则新闻: -- 史文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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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如果你见识过民主自由的法律体系,你就会有多远躲多远

          有官司花钱打官司就成了

          看来是没见识过民主自由的法律体系是可以如何轻而易举地把你整破产的。鬼子已经摆明了是找茬了,你还让别人在那里“抗”,不是坑人吗?至于妻子儿女,跟着走就是了。萨苏不走,留在日本更是让妻子儿女着急。

          • 家园 侬是在米国的?网上有N多的美国人不屈不挠,把美国的

            各级政府机构搞的下不来台的例子。比如这个美国最高法院案例列表这是非完全列表,看看里面有多少普通民众告赢的案例?不管最后判决如何,普通民众能把案子上诉到最高法院已经就是一个非常非常了不起的事情。

            河里的LANDLORD写的BLOG应该很有点可信度吧?比如这一片“同事又上法庭了”

            牛同事的老婆又拿了个交通罚单,这次是超速,牛同事理所当然不可不戒的再次走上了法庭。

            在上庭之前,他通过法院给当地的警察局发了近10份传票,要求警察局的执勤记录、训练手册、警察配具的说明书等等等等。

            第一次开庭,他两口子都去了,警察也去了,同时还带去了那些资料。牛同事对法官表达了不满--警察没有按照传票上的日期按时把资料寄给他,现在才给他非常不公平,因为他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看完,无法据此进行对自己的有效辩护。法官同意,问是否可以延期开庭。牛同事再次反对:宪法规定任何人都有享受speedy trial(既从被告说“无罪”之后45天之内必须开庭审理)的权利,而本次无法开庭责任全在控方(警方),故应该依法宣布案件解除。

            法官不同意,强行把案件延期,牛同事当即宣布可能会因此提出上诉,并要求将自己的抗议记录在案。法官同意,并当着大家的面指示法庭工作人员安排再次开庭的日期---而且一定要确保那天他轮休--让其他法官来和这位难缠的被告折腾吧!......

            一个不屈不挠,为了曲曲几百美刀独自与警察和交通法庭喋喋不休(有人留言问警察会不会记下车号报复?);另一个可以为自己的名誉而战却选择了36计中的上计。都是"龟工“(硅谷华人工程师戏称),怎么反差是如此之大?米国的计算机要是搞不过泥烘的还是真没有天理咯!

            “饿死事小,名节事大”。现在俺相信书读的越多越反动了。

            • 家园 那是因为那些人是美国人,且不处在敏感时代

              所以要不萨苏咋提麦卡锡呢,到麦卡锡时代就算是美国人也一样死

            • 家园 请复习李文和案,再回顾一下2000年后是如何整公司弊案的

              拖着你,耗着你,你就是打赢了官司也得破产。

              象那位牛同事,不该搞挨踢,应该去当律师。

              另外,拿一两个例子就推而广之,不知道是正动还是反动。

              • 家园 你在这里提李文和案,在某种程度上是对李文和的侮辱。

                看看李文和是如何做的!一个60多岁的华人,一个在监狱里呆了一年多的华人。

                6年过去了,李文和依然背负着冤案造成的不公,还有一条“罪名”没有洗刷,失去的工作没有恢复,依然没有投票权。那么,这些年李文和是怎么过的呢?2000年走出监狱的李文和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要把他在监狱里的遭遇公之于众,于是便有了2002年的自传《我和我的国家对簿公堂》(My Country Versus Me)。在这本自传中,李文和发出了心底的呼声:“我要为洗刷最后一条罪名而奔波!”

                法庭最终还了李文和清白。而《纽约时报》等媒体随后也撰文承认在报道过程中有失公允。李文和获释后,向联邦法院提起诉讼,认为美国司法部、能源部等政府机构在调查期间向媒体透露本人及其妻子的个人信息,对自己的名誉造成了损害,已经构成了违法行为。

                但是,参与报道的记者出于职业操守,一直拒绝透露线人身份。美国哥伦比亚特区巡回上诉法院的3名法官6月28日裁决,要求4名涉案记者必须说出线人的身份。

                这4名记者分别是:H·约瑟夫·赫伯特(美联社)、詹姆斯·里森(纽约时报)、罗伯特·德罗金(洛杉矶时报)以及皮埃尔·托马斯(曾任职美国有线新闻网,现在美国广播公司工作)。目前这4名记者因藐视法庭每天被处以500美元罚金。

                59条罪名中的58条已经被撤销,但李文和就是不放弃,哪怕就剩下一条微不足道的“不当处理机密”。

                李文和是个战士,勇敢的战士,不是一个懦夫!

                • 家园 死道友不死贫道

                  摆明了要整你,还非得以身试法么?老李是美国人,你让他有第二个选择,他也不一定愿意在牢里呆着。

                  个人平安最好,其他名利都是浮云。老萨四十岁的人了,人家也拼过,都上了鬼子的黑名单了,现在歇歇,没错。

                  • 家园 其实要摆平这事也简单:

                    大家群策群力,挖个几在中国货真价实的日本间谍出来,国家处不处理都无所谓,就也让日本人如芒在背,让这些间谍也尝尝头上悬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的滋味。

                    • 家园 个人与国家机器的对抗

                      怎么都是悲剧,中外皆如此啊。

                      这时候,日本的朋友们自求多福,能回就回来吧,留在外面做质子肯定不好受。

                  • 家园 老李还是台湾人。台湾承认双重国籍,老李可以长住台湾。
            • 家园 那是美国人在美国打官司,

              那个牛同事只不过是交通违章的小事,打不赢只不过出点钱而已。

                明摆着日本政府要整中国人,你还想让老萨往火坑里跳?

        • 家园 假定如下

          先找两个黑社会暗地人身威胁,然后,家里人决定让其先回中国避避风头,让后,在突然以诈骗、间谍罪名起诉,因为人在中国,那么这两项罪名给民众看起来像这么回事,而且黑社会暗地里威胁又很难拿出有效证据

        • 家园 最后一段不地道!

          没有证据不要瞎猜,我情愿相信萨苏夫人爱夫心切,在有理说不清的情况下让他先回国,日本还不至于公开株连九族,把他夫人孩子怎么样吧?

          • 家园 “书类送检”不过是日本警方给自己的一个台阶。

            离检察院起诉还远着那。与"书类送检"相关的是另外一词略式起诉。那就是说轻的不能再轻的小屁事,比如高速路上的交通事故。这么办就是给萨同学挖的坑,有可能还是连环坑。

            如果检察院起诉的而不去的出庭的话,官司不论,肯定再加一条藐视法律的罪名。藐视法律在西方社会的罪名可比2千美刀的欺诈案大多了。

            俺可以举个美国的例子。如果在美国的某个州吃个交通罚单既不交款又不抗辩。30天(可能不同的州有差别)后再次入境该州被警察发现立马可被请入警察局做禁闭。办法不是没有,永远不进入那个州。日本是不是这样办就不清楚了。不过日本的宪法都是美国鬼畜搞出来的,估计其它法律也是按美国鬼畜的精神搞出来的,日本人山寨的本事俺是佩服的很。

      • 家园 15w日元按购买力算相当于2k左右人民币吧

        2k在中国如果不是抢劫的话连立案都够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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