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客熙熙

主题:和zimmerman(美国协警)案件本身无关的一些背景 -- zzzzz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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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有些东西换一种说法就不一样了

      1、不论从哪点方面来看,当时的马丁没有犯罪,即使吸毒了,或者说预谋犯罪,但当时确实没有犯罪。

      2、即使马丁想要犯罪,这个罪也不包括蓄意攻击GZ,也就是说主观上客观上马丁都不可能去攻击GZ。

      3、911让GZ不要继续跟踪马丁,显然GZ跟踪马丁的行为失去了合法性。

      4、从上面三点推论,如果确实有马丁攻击了GZ的行为,显然主要的原因在于GZ。

      5、某个人拨枪杀了另外一个人,只因为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是谋杀,或者说是有一定的可能是正当防卫,所以这个人就是无罪的,这个不管怎么说,能让人理解吗?

      6、假如再次发生枪杀案,无目击者,开枪者辩称是正当防卫,在开枪致死的证据确凿无疑的情况下,按照该案的逻辑,能给开枪者定罪吗?

      • 家园 这逻辑亮瞎了我的狗眼
      • 家园 3也经不起推敲

        那个不是911报警电话,接线员也不是警察,只能是建议而不是命令

        • 家园 “义务”社区保安连基本的执法资格都没有,他不听执法人员的

          明确阻止,在黑夜无故击毙路人----呵呵,幸好是黑人,于是大摇大摆回家。

          警局当时并未对其逮捕----说明这位白人在警局内的关系铁着呢。

          至于后来据说黑人手持的木棒,指纹都验不出。

          身上的伤,更可能是杀人后为了制造开枪借口,自己撞的。

      • 家园 你的第四点推论是从哪里来的

        那么就是说,你在大街上可以随时攻击你身后走的人,因为你可以怀疑你身后走的任何人是在跟踪你。

        引发枪杀的直接原因是打斗和后脑破裂。按照正常人类逻辑,后脑被人打破,都被认为是生命受到威胁的情况。

        • 家园 生命受到威胁和正当防卫是二个概念

          已知实际上只有二个事实,马丁在打GZ,GZ把马丁杀了。

          马丁为什么打GZ?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马丁是蓄意攻击GZ,相反有足够的证据证明GZ蓄意跟踪马丁。

          从我国的司法实践来看,如果二个人斗殴,双方都是徒手的话,性质并不严重,而如果一方拿出了管制刀具等凶器的话,性质立马变了。

          在美国这个案件中,好像没看到马丁使用了器械,那么GZ即使后脑被打破,在一般情况下也不能认为生命受到了威胁。所以,GZ蓄意挑起了冲突,并且在对方徒手的情况下,开枪击毙了对方。

          该案中,认定GZ谋杀证据不足,但认定GZ是正当防卫(也就是反过来说马丁在实施犯罪同样证据不足)也同样是不恰当的。正当防卫的前提是“不法”侵害,而不仅是侵害。

          那么,如果都没有证据的话,一个人开枪杀了另一个人,该怎么判?

          • 家园 提醒:不能把中国的司法套用到美国的案子上。
          • 家园 你说的都是想象吧。太荒谬啦

            在美国这个案件中,好像没看到马丁使用了器械,那么GZ即使后脑被打破,在一般情况下也不能认为生命受到了威胁。

            这个,去年美国纽约法拉盛一个中国女子,哈尔滨来的,被一个老墨用拳头打死。。注意,是拳头砸脑袋,砸脸上打死的。

            真是荒谬的想象。

            推荐你看个电影《a man apart》。用拳头打死人是杠杠的。

            • 家园 一根针也能杀人,那缝纫机能视作违禁武器?拳头杀人很难的,

              没受过长期训练,手部的骨格与皮肤在击打过程中会疼痛难忍。

              腕关节更是个脆弱部位,打人太狠会脱臼的。呵呵

              更重要的是,不是常年斗殴的有志青年,你打人根本用不上力!

              ----当年我认识的一个混混,在斗殴中一拳就打断了对手的肋骨!

              换成你试试!

              就是你打一头死猪都用不上力!

              • 家园 你怎么老叉来叉去的啊。

                上面你说用拳头揍人揍不死。我举了实际的例子。还举了电影的例子。你是不承认事实呢?还是觉得先假设黑哥们的拳头是棉花,儿芝麻人的脸是钢筋汽车人?

                你要真觉得打不死,你自己找个黑哥们试试。要是在国内找个同体型同身高,同重量的,也在自己身上比划比划。

                老是假设打不死。法律也先假设打不死么?

                • 家园 呵呵,事实证明,拳伤没逮捕之前就好了,枪伤火化了都没好-

                  你想证明的拳头打死人没实现----一枪毙命倒是效果明显。

                  顺便说一句,就算你被黑人揍了,也不说明是个黑人就要揍你,奥巴马也万里迢迢赶去揍你,以偏概全的绝对化阐述----现在是智力衰退的标志。

          • 家园 在美国自卫的法律概念中是不分器械的

            只要是对方使用 "deadly force", 你就有无限自卫权

            在本案中,把头往水泥上撞就是 deadly force

            你要考虑到不同的人有不同的体力,比如你让一个弱女子,面对一个一个彪形大汉,要行使自卫权,难道还要求只能使用相当的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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