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客熙熙

主题:【原创】安培拜鬼- 日本的算盘,中国的对策 -- 脑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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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逻辑!

                        对你来说,这是“非常非常轻微的侵权”,

                        对我来说,这是“非常非常严重的侵权”,

                        你似乎完全不懂得逻辑对比,请问国际上这种违法行为非常普遍吗?就像是无证骑车这么普遍吗?

                        • 家园 对于存在岛屿主权争端的国家,这样性质的侵权行为太普遍了

                          日本国有化钓鱼岛,如果得到中国政府批准的话(从中国法律角度来说,就如同中国的一块地皮从一个日本家族,转让给日本中央政府)这完全可以是一个正常的商业行为。

                          而在世界的岛屿主权争端中,一国政府采取某个行动而不经过另一国政府的批准是正常的,反之则不正常(如果一国政府采取某行动需要征求对方政府的同意,那只能说明主权争端不存在)也就是说类似日本国有化钓鱼岛却不经过中国批准这样的性质的行为相当的普遍。

                          为了更具体的说明一下,还是以日本执法船在钓鱼岛巡航(自从上世纪70年代以来,几乎每天都在进行)与日本国有化钓鱼岛两件事情的侵权程度进行一个更具体的比较

                          首先我们要确定,日本的行为的侵权度由两个方面构成,即

                          1

                          是否经过中国批准,

                          2假设经过中国批准的话,日本政府的接下来的行为是否违反了中国法律

                          日本国有化钓鱼岛没有经过中国政府批准

                          日本执法船在钓鱼岛海域航行也没有经过中国批准

                          从没有得到中国政府批准这一点来看,两者的侵权度相同

                          现在我们假设日本国有化钓鱼岛经过中国批准,以及日本执法船在钓鱼岛海域航行都经过中国批准。

                          那么日本政府支付一笔钱给日本某个家族,获得产权,违反了中国法律吗?

                          特别的是违反了中国台湾省的法律吗(台湾的土地是允许私有化的

                          答案是只要经过了审批,那么产权转让,不管是转让给谁都是合法的

                          但是对于日本公务船在中国钓鱼岛海域巡航,显然中国政府只可能允许对方在中国海域航行,中国可以给对方以在中国钓鱼岛海域航行的许可,但是不可能给以对方船只在中国海域执法的许可。

                          但是日本公务船显然还在钓鱼岛海域对中国渔船采取了执法行动,因此即便这些船只在钓鱼岛航行得到了中国政府的许可,他接下来的所谓的执法的行为直接的干扰了中国渔民在中国海域上的行动自由,是违法的。

                          因此国有化钓鱼岛的侵权行为就只表现在一点---他们国有化钓鱼岛不经过中国批准

                          而日本公务船常年在钓鱼岛海域执法的侵权行为就表现为两点,一是他们在中国海域航行没有经过中国政府批准,其次是他们对中国船只采取了非法的执法活动

                          因此,国有化钓鱼岛是比日本公务船执行了几十年的钓鱼岛海域执法在侵权程度上轻微很多的行为。

                          中国人几十年以来都对日本公务船在钓鱼岛海域执法不认为是一件大事,却把国有化钓鱼岛理解成为一件大事,只能说明中国人的逻辑普遍还太差。

                          • 家园 日本在钓鱼岛巡逻几十年就能把钓鱼岛

                            永远霸占下去。如果是这个逻辑,那美国占领日本也好几十年了,您们日本人是不是认同美国可以永远占领下去。

                          • 家园 我不被允许评论你的逻辑能力

                            憋得快吐了。

                            中国法律角度来说,就如同中国的一块地皮从一个日本家族,转让给日本中央政府

                            这个日本家族,从来就没有在中国法律允许下拥有这个岛屿,凭什么转让呢?

                            而在世界的岛屿主权争端中,一国政府采取某个行动而不经过另一国政府的批准是正常的,反之则不正常(如果一国政府采取某行动需要征求对方政府的同意,那只能说明主权争端不存在)也就是说类似日本国有化钓鱼岛却不经过中国批准这样的性质的行为相当的普遍。

                            唉,你又缺了“因为”“所以”这样的关键词,我还是帮你补上吧,把你的逻辑链就是:

                            因为岛屿主权争端中,一国政府采取某个行动而不经过另一国政府的批准是正常的,

                            所以日本国有化钓鱼岛却不经过中国批准这样的性质的行为相当的普遍。

                            你又在转移话题了,我的原文是说这种行为不能跟中国乡镇的无证骑车类比,你的说法属于举例不当。怎么可能说是“非常非常轻微的侵权”呢?

                            你没看到这么多战争都是这样引发的吗?这能跟中国乡镇的无证骑车类比吗?

                            我知道不允许评论你的逻辑能力,我可以评论你的逻辑水平吗?

                            • 家园 首先投草一颗,因为我看见能力,水平两个词就感冒

                              你可以用水准一词来代替水平一词。

                              其次关于你前面说的问题

                              你的这句话

                              这个日本家族,从来就没有在中国法律允许下拥有这个岛屿,凭什么转让呢?

                              说明你的逻辑还是不够

                              日本家族非法的自己以为拥有中国钓鱼岛的产权,是过去的事情,而我们现在要讨论的刚发生不久的钓鱼岛国有化这件事情的侵权度。

                              确实日本家族自己以为自己拥有钓鱼岛产权,这是侵权的,但是在计算钓鱼岛国有化的侵权度的时候,日本家族认为自己占有中国钓鱼岛产权这件事情与国有化钓鱼岛的侵权度的计算是无关的。

                              这个就好像甲和乙之间,甲曾经对乙做过一些坏事,现在甲又做了一件坏事,乙认为甲刚做的这件坏事很严重,甲回答说,我做的事情没有你说的那么严重,然后甲回答说,你以前还做过了一件坏事呢。

                              你认为甲的回答是对乙的问题的有效回复吗(即能够因为甲以前做过了坏事,就说明甲现在做的坏事也是很严重的坏事吗?)

                              你下面提的问题根据你现在表现出来的逻辑水准,我怀疑我解释了你也一下子难以理解,所以我就打住

                              • 家园 日本人正是因为能力和水平都不行

                                才被美国占领的。

                              • 家园 你不用怀疑我难以理解

                                因为你的逻辑水准是大家公认,自成一格的。

                                • 家园 喜欢从众的中国人的公认算不得什么

                                  很多人根本就没有自己的看法,就是人云亦云。

                                  你如果对我前面给出的分析有异议,请具体的说出来,如果说不出来,我只能认为你已经无法在逻辑上进行回应,而只能拿出别人的看法来掩饰了。

                                  • 家园 不好意思,我只是表达一种现象而已

                                    也许你要认为我喜欢从众,那是你的自由,我绝不干涉。

                                    至于我的逻辑,已经表达得很清楚了,我只能认为你已经无法在正常的逻辑上进行回应,那是你的水准(不是水平,也不是能力,不要搞错了!)的问题了。

                                    • 家园 逻辑只有正确和错误之分,没有什么正常不正常之分

                                      当然我明白你想说的是我这个人不正常,这个构成人身攻击,我看你态度不错,我把你当朋友,不举报你,就送一颗小小的草。

                                      至于你认为你已经把逻辑说明白了,但是并不是说明白了你的逻辑就一定没有漏洞,稍微懂一点数学史的人知道,很多逻辑的漏洞,就是大数学家自己也不一定能够发现。

                                      我还是举一个例子来继续说明你的逻辑的错误,你的看法是因为钓鱼岛本来就不是日本的,所以接下来日本国有化钓鱼岛就是严重的侵权是吧?

                                      有一个人偷了你一把刀,然后他把那把刀拿去切菜,你能够说他切菜是犯罪吗?

                                      当然他偷了你的刀以后拿刀去杀人,是严重的犯罪。

                                      那么怎么确定他偷了你的刀以后的行为的性质呢,就要对他偷刀以后的行为进行具体的分析,而不是因为他偷了你的刀就以为他以后做的事情就如同杀人一样严重。

                                      • 家园 你的标题是对的

                                        确实“逻辑只有正确和错误之分,没有什么正常不正常之分”

                                        但你的逻辑错误之多,已经达到一个不正常的地步了。我这里说得是你的逻辑不正常,不是你的个人不正常。

                                        你的例子又有问题了,某个人偷我的刀的时候,就已经犯法了,我才不管他是拿刀去切菜,还是切人呢!

                                        难道偷刀去切菜的话,就可以随便偷?

                                        • 家园 他是偷了刀然后去卖,这是销赃,是另一项犯罪。绝不是切菜

                                          而且是在闹市中公然销赃。目的是通过正常交易形式来把窃物洗白。

                                          以前的巡逻行为可以类比于切菜,只是使用赃物,不会增加偷盗行为的判罚,除非他使用中降低了赃物价值。但销赃是另一项罪了,法官判决中会对整个事件多一条论述和判决。

                                          但他告诉你,我买卖是和切菜一样正常的行为,不算犯罪。相比以前偷刀都不追究,为什么要追究现在这个非常轻微非常轻微的正常生意行为,所以你的逻辑有问题。

                                          这个日本人还是挺狡猾的,悄悄通过类比更改了继续犯罪行为为正常行为,然后指责你反应过度。

                                          同时通过指出你以前没有能力反抗最初偷窃行为,而否认你现在有要求退还窃物和制止进一步犯罪的权利。如果这个逻辑成立,这个世界的强盗就太快乐了。

                                          我有点不相信,网上传言这个人是个吃药的神经病。这个黄军狡猾大大的,和神经病还是有差距的。

                                        • 家园 不管犯了多少逻辑错误都是言论自由的

                                          你一边接受了我的标题的说法,承认逻辑没有正常不正常之分,接下来又说我的逻辑不正常,你这不又说逻辑不正常了?难道我的逻辑就 不是逻辑了,白马不是马吗?

                                          至于你在这里的辩解,依然是无力的,不要忘记了我们在这里辩论的是什么?

                                          我们在这里辩论的是国有化钓鱼岛这件事情的严重度,或者说辩论的是日本偷刀以后做的某一件事情的严重度。

                                          日本偷刀,当然是不对的,但是这是几十年前发生的事情,而且老一辈对日本偷刀有了搁置争议的策略了。

                                          现在人们争论的是偷了刀以后的日本,做的一件事情即国有化钓鱼岛是如同拿刀砍人那样严重的情况还是如同拿刀切菜这样的情况呢?

                                          • 家园 没错,不管犯了多少逻辑错误都是言论自由的

                                            但我也有批评你的逻辑的自由吧?

                                            呵呵,从你的文章看,你似乎承认日本偷了钓鱼岛了。

                                            偷钓鱼岛本身就是一件很严重的事情了,遑论之后的严重度。

                                            我可不像你这么大方,可以容忍日本随便偷,偷完再讨论这件事情的严重度。

                                            • 家园 所谓偷是指日本接受昧国把不属于他们的钓鱼岛给他们

                                              你认为这件事情很严重,但是这件事情发生的时候的中国领导人诸如毛泽东邓小平他们认为不是很严重的事情。

                                              认为日本人当年偷钓鱼岛不严重,我根据的就是毛泽东邓小平的政策。

                                              实际上,在钓鱼岛问题上是昧国抢夺在先,昧国抢了钓鱼岛后把这个赃物给了日本,日本主要的责任是接受了赃物而不把赃物还给中国,这个就如同人在大街上捡到了钱不还给原主一样,是非法的,但是违法性质比偷的违法程度还是要低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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