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客熙熙

主题:我做个投票,认为成都的别车女司机该打或不该打的都来投下票 -- 芷蘅

共:💬989 🌺3664 🌵117
分页树展主题 · 全看首页 上页
/ 66
下页 末页
      • 家园 你这里不少颠倒黑白颠覆事实的内容

        估计下面回复你的人都没仔细看你的内容。

      • 家园 有人说限速100

        有人(自称是本地人)说三环(事件起始路段)限速100,不过白天一般只能开60。

        那人强调的是平时开60,是拿这点替女司机辩护,因为别人说女死机强行并道留的距离不够,那人辩说车速不快距离够了。

        还有一点不知道你注意到了没有:女司机后来是把车甩过来后急刹。当然你还是可以说女司机技术好才敢这么干。不过别车后急刹这种事,不是只看前车司机技术好不好的,更重要的是被别的司机反应快不快,因为刹车慢点就直接撞上去了。

        另,网上舆论一边倒,主要是因为:一、男司机事后道歉了(诚恳不诚恳看你主观认定),同时也基本确定会因打人受法律惩罚了;二、女司机(及其家人)一直各种狡辩不认错,交警的判罚(扣3分加罚款)也让很多围观的网民很不满意。

        前面几点还可以说就事论事,视角不同。说“硬拉上交通行为作辩护”,扯上“这种人后面的能量不小”,还真不能叫就事论事。

        • 家园 扣3分加罚款好像低了,他后来故意别对方来着

          故意互相别应该严惩。

        • 家园 就事论事,是整个事啊,

          有什么不对,前面是分析视频显示的事实,后现评价的是我对事情的看法,前面是就事(摆事实),后面是论事(发表个人看法),这也不对啊!

          • 家园 就事论事

            如果都是就视频内容或者事件本身进行评论,那可以说是就事论事。

            你那第五点都延伸到哪里去了,还说就事实摆事实……

            来说说吧,这人背后的能量不小,是基于哪个事实来摆的?我还可以说呢,一开始女司机接受采访时候撒谎(不知道对方为什么打她?!),紧接着一堆媒体(连央视都可以算上)都替女方说话,这能量比男司机强大太多了。

            这事件的起因看来很简单,但是网友的情绪被激发到这种程度,显然有很多因素同时在起作用。而且在我看来,男方就算有水军,也不会是起主要作用的那个因素。

            • 家园 就事论事

              就事:是就两个视频 和这几天的的舆论和评论情况,不是只有视频是事,舆论翻转就不是事,你们在上面为暴力犯罪叫好,就不是事!

              论事:是我针对这些事情的议论和看法,事实是客观的,评论是主观的,有什么问题吗!难道是我的评论踩到什么不该踩的,让你这么兴奋了~

              难道论事只能和你们一样,“打人的是汉子,是英雄,是牛B,被打的该打,要打死,打死了还 要批臭才”叫论事?

              现实点吧,说该打,至少要有原因吧,摆事实吧,实线并个道,是违反了交通法,交通法也规定了处罚办法,这是被打者该承担的,到于路上故意别车,打人者被打者都犯了都应该承担法律规定的处罚,而故意伤害他人,打人者犯了,而且不只故意伤害1人,而是2人,其中一个是路人,是持械伤害。按法律办事吧。该怎么样就怎么样。

              我不同意被打者的行为,不良驾驶习惯,害人害己,路上相互别车,当然,还有媒体曝光说,的那些讲假话,口无遮挡,什么的,这不是个什么良善之人。

              我也更不能同意打人者的行为,一样的不良驾驶习惯,暴力,嚣张。被抓后的人为操控的舆论能力都是让我不寒而竦的高冷存在。

              这两种人,都不是我们这种小平头百姓可以吃得消的。

              • 家园 我什么时候为暴力犯罪叫好?

                对你的评论有意见的,就是认为打人是对的?

                你自己都知道自己不同意打人者的行为并不等于自己支持被打者的行为。我不过是认为你对舆论翻转的看法有问题,就变成我支持暴力犯罪了。这样真的很好吗?立个靶子打得不予乐乎。

                按你的推理,莫非是我对舆论翻转的看法,踩到了什么不该踩的,让你这么兴奋了?

                • 家园 为什么一定要针对你呢?

                  挺有意思的,网上为打人司机叫好的可不少啊,我的评论为啥不可以针对这些人呢,为啥一定是只针对你呢!你们,是所有为打人行为叫好的人!

                  此事件中,共有四方人分别可以代入:

                  被打者,打人者,阻止打人者,路人。

                  被打者,打人者都算不上无辜者,或者说,都算不上传统意义的好人,都算是社会秩序的破坏者。阻止打人者为传统意义的好人,传统秩序的维护者。路人,社会秩序的受益者。

                  当然路人也分为几类,一类为打人者叫好,一类为被打者叫屈,还有认为都活该,打人者被打者都活该,法律在后面等着,当然,还有一些人认识得更清楚,法律不是万能的,当事人的权,当事人的钱,路人的舆论都可能影响结果。

                  为了社会能更好的秩序,也为了建议相应的法制社会,我们分析一下这四种人的角色可以知道,我们需要第三种社会秩序的维护者,即阻止打人者,而不需社会秩序的破坏者,即被打者,和打人者,路人则是多之不多,少之不少的无存在的人群,但他们是社会秩序的受益者。

                  我在此事中的态度一不维护打人者,二不维护被打者,即我不维护秩序的破坏者,我对两者都声讨,我只维护法律和阻止打人者,即谁维护好的社会秩序,我就支持谁。当然,如果被打者和打人者一定要碰到一个,我情愿是被打者,因为,只要我守法,至多是在第一次追尾,不会有后面的事发生,而如果我碰到的是打人者,如果没有阻止打人者,我也许小命都会没有。我愿意社会多点第三种人,少点第一种和第二种人,至于第四种人,普遍存在,但我还是希望少一点,这个社会多点正义的人士,对我们的生存环境还是有好处的!

                  至于第四种人演变成为第二种人叫好的人,则实在是无脑人士,作为社会秩序的受益人为秩序破坏者叫好,实在不知其为思维逻能力是不是有逻辑性和独立性。这种人多了,只会造成社会思想崩坏,造就更多的第二种人。当然第四种人中演变为为第二种人叫好的,这种人不会少,在人有意识的引导下,还有可能会演变成主流民意,这很正常,因为,大多数人在自己不熟悉的领域并不具备逻辑能力,通常感性会在事情判断时占据优势,这时通常会得出一些非常莫明其妙的结果。所以才会有人民是需要教育的一说。

                  至于说我为什么认为此事有人引导,理由有几下几点:1、事件发生后,视频马上被炒热,大家都知道,一个视频被炒热不可能无任何背景,打人事件本不是一件很热的事,这个视频出来后的热度远超过打人事件本身。2、女方可能没有行车记录仪,所以没有视频,但路上监控多多,不可能没有视频,但打人者行车记录仪的视频出来后,路上监控的视频居然一直没被人翻出来,以现在各大网媒的能力,这有一点点让我意外。3、被打者被人肉了,但打人者无声无息,事件中唯一的一个正能量,且受了伤的阻止打人被捅伤的,也无声无息了。也就是说,对于打人者唯一负面的就是最先被爆出的打人视频,这个应该是视频主人上传的,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但那之后,所有爆出来的,都是关于被打者的负面信息,打人者居然一点都没有,所以个人觉得这里面有偏向性和引导性是非常分别的,不可能是一个完全自然的发展状态。所以才有舆论被引导一说。

                  当然了,这不是说我讲的就一定对,我只是发表个人看法,认不认同在观众。也就是说你自己。每个人的判断都是基于自身的思考得出的。我只是说出我的想法,并不针对特定某个路人甲或路人乙!

      • 家园 一件事情交易两个流氓,不是大好事吗?
      • 家园 你说的对。但是危害公共安全罪大还是寻衅报复罪大?

        这2个犯罪,你不得不挑一个的话,你挑哪个?

        • 家园 被打的算不上危害公共安全

          只是普通的交通违法而以,不用上岗上线了。

          违反交通法规的事,天天都在上演,主要是国人交通安全意识淡漠导致,说白了就是中国汽车和公路发展的超常规速度,及安全教育的滞后导致的。交通法规对于这种行为是有标准的,即一方违法,另一方也不得追逐,否则也是违法。因此,两个司机在停车前都违反了交通法规。如果一定要上岗上线到危害公共安全的话,停车前,两者都是在危害公共安全,而不是说只是其中某一个,在我看来,如果一定要套危害公共安全的话,打人司机在停车前更象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因为他的行为是故意行为。从视频上看,他在追逐后,有急刹慢行的动作,可以理解为故意别车。这种行为性质在我看来远比非故意的并线变道要严重。

          至于别停被打司机的车后的视频我也看了,没有口角,直接暴力,而且暴力程度非常高(大家可以去看看那段视频,网上有),这明显超过一般人的行为程度,通常这种事后都不过是骂架,然后等交警处理,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就属于双方交通违法的范畴了,但打人司机的行为远远超出了这个限度,明显过度使用暴力,个人认为己经是是刑事犯罪了。此时,被打司机完全没有主动动手,更不要说,打人司机对围观人员的持械伤害的行为了。围观人群没有主动侵犯,而只是阻止他离开,等待警察到场处理。此时打人者对阻止及报警人员的,持械伤害,则完全和前面的交通事故没有一点关系了。报复的边都扯不上,只能说是故意伤害他人的刑事违法了。

          当然,被打的司机有过错,交通违法了,但这并不能成为认同打人司机后面的暴力犯罪理由。自己也应该反思一下,平时真的自己就没有交通违法过吗?故意的或非故意的,对普通交通违法喊打喊杀,一时嘴吧痛快了,心里爽了,因为一时喜好,去纵容暴力,对社会共识和秩序建立的负面影响可是完全不容忽视的。

          所以,我们对于被打司机的交通违法不能纵容。更不允许纵容暴力犯罪。

          至于,打人事件被媒体曝光后,的舆论大逆转,利用大家对交通违法的怨气来夹持民意,对暴力犯罪进行回护,这种操纵舆论的行为,大家不觉得很熟悉吗?这不是以前下大棋的战略战术手段的商业化吗!别被忽悠啊!

分页树展主题 · 全看首页 上页
/ 66
下页 末页


有趣有益,互惠互利;开阔视野,博采众长。
虚拟的网络,真实的人。天南地北客,相逢皆朋友

Copyright © cchere 西西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