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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产业园区,特色小镇,大型项目选址方法与原则 -- 成都老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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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产业园区,特色小镇,大型项目选址方法与原则

    厂址比选的原则和方法

    从2005年安徽华塑项目厂址比选完成以来,社会、经济又有许多新的变化,当时还不甚明显的一些问题,现在变得越发突出。这些变化都在直接或者间接影响项目前期工作,厂址的选择更不例外,而且需要更加重视。

    厦门的PX项目,宏达公司的什邡铜钼项目,改变厂址,或者暂时停建,这不能不说厂址选择对项目建设具有十分重要作用,也为厂址的选择增加了很大难度。华塑项目厂址比选整个过程中,我们还是认真考虑了弱势群体—受影响区域老百姓的意愿和利益。但对政府官员来说,这个问题是很敏感的,在政策、工程技术因素都已明确推荐厂址的情况下,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定远厂址投资软环境优势没有写入报告。投资软环境,民众意愿与弱势群体利益这些问题现在看来越发重要,最后补充谈谈个人的一些思考和当时的某些做法,以资参考。

    厂址选择是否合适,会重要到什么程度?小的方面说,不当的选择会使前期投入的时间、人力、财力全泡汤,企业的信誉,政府的形象也大受影响。大的说,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死、兴衰、地方经济的发展与衰退、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厦门PX项目据说前期准备工作投入10多亿,什邡项目已完成前期工作与拆迁,并悄悄秘密动工建设,没有数千万乃至上亿的花费,恐怕做不到。厦门的PX被专家和老百姓叫停之后,地方政府还是不情愿放弃这个总投资260亿的项目,原打算在漳州选址建设,后来再次遭到反对,被大连招商过去。福佳与大化成立合资公司,项目总投资260亿,预计利税20亿,占地80公顷,一期投资95亿,2007年动工建设,2009年投产,2010年4月辽宁省环保厅核准项目试生产,2011年这个老百姓原本不知情的大连市六大重点项目被一场热带风暴打的浮出公众视野,引发万人游行示威,官方默认的人数是1万2千人,民间说法是5万多人参与了这次活动。据说这是辽宁省乃至北方地区自六四之后,最大的一场群众运动。运动中,大连市政府承诺搬迁重建,现在情况不得而知。试想一下,如果搬迁重建,损失必将巨大,不搬迁,谁对百姓安危负责,谁能保证社会的和谐稳定,假如再次出事,对企业来说,恐难以避免灭顶之灾。

    宏达公司什邡钼铜项目,总投资104亿元,年产钼4万吨、阴极铜40万吨、硫酸180万吨,每年伴生回收黄金10吨、白银500吨,年销售收入预计达500亿元,利税超过40亿元。环评报告说,该项目利用国外和国内的矿产资源,选用国际国内同行业最先进的技术、工艺和设备,能实现全部废渣、废水、废气的循环利用和零排放,将建成世界上最安全、最环保、最高效、最节能的钼铜冶炼样板生产装置,是国内同行业技术起点、资源自给率、建设标准最高的项目。请大家注意,在我们所做的任何前期报告中,我都希望不要使用这类高级程度副词、带有浓重感情色彩的形容词与官方新闻体语汇,还是用实实在在的技术语言为好。

    什邡钼铜项目的开工仪式,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工商联主席黄孟复宣布项目开工,副省长甘霖、省政协副主席刘道平出席开工仪式。再来几个大人物恐怕也比上一条微博的力量,开工仪式仅仅过了三天,一条有关项目污染物可能致癌的微博便引发了大规模群体事件。

    我们再来欣赏一幅图片,这是苹果公司准备建设的可以容纳1.3万人的新总部大楼。

    这栋建筑为四层,建筑面积280万平方英尺,占地2.8万平米,苹果公司是怎么做的呢?在乔布斯活着的时候,给库比蒂诺市议会做过规划介绍,算是打的高层,官方牌吧,估计没有请官员们吃鱼翅喝茅台,送红包。不久前苹果公司给硅谷的市民发了一本带有详细规划说明的征求市民意见的宣传册。宣传册中有一份信息反馈卡,用以征求市民意见,并要求市民也可以通过邮件、参加集会等方式表达自己的意见,而多数市民并不买账,认为这个项目会影响他们的生活,增加公共设施负担。

    还有件事情,也和厂址选择有关。

    网络有句流行语,“带你到北京、上海、成都去看海”。去过青岛的朋友不少吧,青岛原来是个海滨小渔村,自然是看海的好地方,但看海的地方在网民眼中没有青岛。为什么?青岛据说是中国仅有的三个不发生内涝的城市,其城市规划是1898年德国人做的,市政设施是德国人建设的。当时清政府和德国签订的青岛租借期限是99年,城市建设按100年规划。17年之后日本人赶走了德国人,但德国人的市政设施却留了下来,使青岛至今仍然收益。

    这次暴雨不少城市受灾,我查了一下,国家标准《城市防洪规划规范》征求意见稿,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城市建设防洪管理的需要,维护城市防洪安全。。。。。,第二条第四款说,“城市防洪规划应贯彻“全面规划、综合治理,防治结合、以防为主”的防洪减灾方针。3.0。4第一条规定,降雨重现期不能低于20年一遇。但国家规定的房屋土地使用权是70年,而城市也不可能70年之后就废弃不用,变成鬼城。你无法想象,这个国家防洪规范编制的依据是什么。

    现在,我们来说说安徽华塑项目也遇到了一次洪灾,加上规划院选择的厂址,可以说这个项目遇到了两次大洪灾。

    安徽华塑项目快要建成了,在审批期间,规划院原选择厂址遇到了50年一遇的洪水,定远的现在建设的厂址遇到了60年一遇的洪水。在县城多处受受灾的情况下,项目厂址没有受到影响;蚌埠的那个厂址没有抵御50年一遇洪水,淹没了。可以自豪地说,这不是侥幸,根据大型项目防洪要求,我们按百年一遇洪灾考虑的。在此期间,蚌埠厂址所在地区还被国家环保总局限制项目审批,如果采纳规划院的厂址建议,那可是祸不单行了,必定再遭遇一回政策风险。政策、厂址与项目这三方面必须统筹考虑,认真分析。

    华塑项目我们做的是厂址比选,简单说是在给定的项目、既定的厂址中进行比较选择。在此之前,规划院已经在安徽三个市初步选出了六个备选厂址。我们的任务是从六个厂址中选出最合适的一个。当然,如果这六个中间,一个合适的都没有的话,那么我们就必须从头再来,找出备选厂址。

    在接手华塑项目厂址比选的时候,压力是相当大的,时间紧、任务重、公司无现成资料可资参考借鉴,唯一的一个本子是规划院所作的《厂址比选报告》,而对这份报告的结论,业主单位有怀疑、备选厂址所在地政府有意见,省政府对这个一号工程该放在那里,犯难了。本来想比葫芦画瓢,整个东西,仔细研究规划院的报告,感觉这份报告原则性错误很多,所用方法也不得当,再加上人为因素,认为其方法不可取,根据我们队六个备选厂址现场踏勘、了解的初步印象,感觉其结论可能有重大错误。后来的结论也证实了这点。

    翻阅教科书、向兄弟单位求援、查找国家规定、有关文章,基本上可以说一无所获。这就是当时我们进行厂址比选所面临的问题。没办法,只能靠我们自己,通过这次工作,还算好,老天不负苦心人,我们设计出一个方法简单、系统、完整、可操作性强、效果不错的厂址选择的方法。

    2005年8月完成厂址比选报告。2006年元月在南京通过由独立第三方组织的专家评审,专家们对该报告给与了高度评价。其中一个上海专家说:“这是一个可以和世界银行厂址选择相比美的高水平报告,只有成达这样的大公司才能做出这样的报告”;评审专家晚上到我房间索要电子版,作为他们的工作范本;根据这次工作体会,我写了一篇文章,发表在工程咨询杂志上,后被中央财经大学收入《改革开放30年—中国经济问题研究》一书。

    大家都知道,我们推荐的厂址是被业主采用的,可以说是成功的选择。这里要感谢当年参加项目的公司同事,这是我们一起努力的结果;还要感谢公司领导的大力支持,在工作期间,三个市的市长都曾到公司拜访领导,但没有一个公司领导干预项目组工作或者暗示什么,这是十分可贵的;当时自己压力很大、火气也大,徐勉副总经理不仅宽容了我的毛病、给予理解,还提出了很多建设性的宝贵意见,本人至今难忘。正是有了这些,才有了华塑高水平的厂址比选报告。这可以说是软环境的作用吧。因此,厂址选择不仅要重视硬的,也不可忽视软的。

    通过上面几个案例直观地谈了厂址选择的重要性,现在把厂址比选的意义和作用,归纳为以下几点。

    为建设项目选择适合的厂址,对增强企业综合竞争能力,提供先天可靠基础;

    企业的竞争从根本上说,是产品质量与价格的竞争,一个好的厂址,对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具有相当程度的影响。例如,安徽华塑项目蚌埠孝仪厂址与滁州路桥炉桥建设投资相差近4亿,运营费用相差2千万,等额年费用相差8000万元,也就是说,炉桥每年的生产成本要比孝仪低8000万元。这是我们报告的数字,根据我们的测算, 可能的生产成本估计会相差3亿多;

    促进地方社会经济的发展,而不是反作用。一个正确的厂址,对保障企业的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反之错误的厂址选择,可能给企业带来灾难性后果,造成投资的失败,不仅不能促进地方社会经济的发展,还会造成当地一系列经济与社会问题。比如上面提到的大连PX项目、什邡宏达钼铜项目;

    保护生态环境,实现资源的有效利用;

    关注弱势群体,重视民众意愿,尽力避免出现影响社会安定现象出现。

    当然,我们还可以罗列很多条,这里就不多说了。

    厂址比选的基本原则

    刚才说过,成达公司这一套厂址比选的方法是比较简单的,正是因其简单,实用性也强,方法系统,科学,效果不错。在华塑项目之后,参照该方法,公司又曾进行过6、7个厂址的选择,效果均不错,这可以说,方法是稳定的。但有必要强调一点,仅有好的方法是不够的,还应有社会责任感、敬业精神、多方沟通技巧与良好的表达能力。

    该方法主要包括两部分,比选的原则和方法。

    比选原则:

    比选原则大致归纳为6条:

    (1)以国家和地方有关一般工业建设项目建设的法律法规为准则的原则

    (2)以基础资料为依据,审慎选择的原则

    (3)主要因素基本满足的原则

    (4)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原则

    (5)以投资效益为中心的原则

    以国家和地方有关一般工业建设项目建设的法律法规为准则的原则

    国家和地方有关一般工业建设项目建设的法律法规是项目能否建设的前提,是不可跨越的。很多从事前期项目研究的同志比较重视建设项目所涉及的国家产业政策、规范与规定,而容易忽视一些基本法律;从事工程设计的同志熟知标准与规范,而对政策、法规重视不够。

    这些基本法对大型建设项目厂址的选择与比选是相当重要的。罗列于下,以供同行参考。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88年12月2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正)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1996年8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正)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2年10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④《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⑤《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一号)

    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1999年12月25日修订通过)

    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了土地的权属、变更、使用、责任等。

    第四十五条 征用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第二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实行建设用地总量控制。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产业政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建设用地和土地利用的实际状况编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编制审批程序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审批程序相同,一经审批下达,必须严格执行。

    第二十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执行情况列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内容,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

      第二十六条 经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

      经国务院批准的大型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要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根据国务院的批准文件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再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三条 在建设铁路、工厂、水库、输油管道、输电线路和各种大型建筑物或者建筑群之前,建设单位必须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了解拟建工程所在地区的矿产资源分布和开采情况。非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批准,不得压覆重要矿床。

    仅仅根据这一条,我们就在定性选择阶段,果断否定了三个备选厂址之一,大大减轻了随后的工作量。

    在项目选址时,如果遇到临近海洋、江河、湖泊的情况,一定要先查找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在安徽盐化项目厂址比选中,涉及到淮河,我们就查阅了《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83号1995年8月8日)。请注意,这是国务院令,而非地方性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也是大型化工项目厂址选择,应该了解的一部法律。

    第十一条 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如有特殊需要,必须经原公布的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家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同意。

       第十二条 根据保护文物的实际需要,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周围划出一定的建筑控制地带。在这个地带内修建新建筑和构筑物,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环境风貌。其设计方案须征得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后,报城乡规划部门批准。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在进行选址和工程设计的时候,因建设工程涉及文物保护单位的,应当事先会同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县、自治县、市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确定保护措施,列入设计任务书。

       因建设工程特别需要而必须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迁移或者拆除的,应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经该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迁移或者拆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决定。迁移、拆除所需费用和劳动力由建设单位列入设资计划和劳动计划。

      遇到这类情况,首先是要确定,建设项目是否在文物保护范围内,如果需要拆迁,必须请有关机构进行专题研究,估算计列相关费用。

    除国家法律之外,国家法改委有关一般工业建设项目的法规,必须及时查阅,研究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当前与以后,尤其是项目见成前的相当一段时间法规的变化、修改的可能。

    涉及到外商独资与中外合资的项目,还要研究投资导向、土地使用等问题。

    国土资源部2004年发布了一个很不成熟的试行文件

    《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行)》,我还不清楚这个文件是否进行了修订,作为正式规定发布。不管这个文件自身存在多少问题,依然是作为建设项目土地控制的主要依据,我们不少同志不太注意这个文件。

    有关环境保护、安全卫生等的法规也是不少的,相对说来大家比较重视,总之,在厂址比选前,一定要重视对法律和法规的研究。这是最基本的原则。

    这里还应强调一点,国家政策法规必须严格遵守,又要前瞻考虑。这有两个原因,意识不少政策缺少系统性、科学性、持续性,甚至闭门造车,瞎扯淡;二是大型化工项目从前期筹划到建设竣工时间跨度较大,尤其是化工项目必定设计环保、安全、健康等问题,敏感度高,更容易因其政策、法规的修改。总之,对可能出现的政策变化,要有预见。

    以基础资料为依据,审慎选择的原则

    建设单位提供的项目建设地的基础资料来自不同单位、部门,资料取得的时间参差不齐,时间距离较大;有些地方出于各种原因,经济发展规划、园区规划、公共设施规划等缺少坚实基础,因此应对所提供的资料进行比对、互勘,以客观、现实资料为主,规划与预测资料为参考。

    主要因素基本满足的原则

    由于该项目规模较大,烧碱和聚氯乙烯的生产过程不仅要消耗大量的矿物资源、水和能源,运输量和建设用地也相当大,不可避免地会有“三废”的产生。因此凡不能满足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与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工程技术要求的厂址,均不再进行下一轮的经济比选。采用政策不符合、重要因素不能满足的排除法,减少了比选数量和工作量。

    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原则

    以科学、求实的态度、严谨的工作作风结合项目特点,确定主要比选因素,在定性分析相关重要因素与项目建设相关法律、法规适应程度的基础上,估算定量因素,计算各方案经济差异。

    确定了比选的基本原则,可以说就有了厂址比选的基本思路,在后来的几次厂址比选中也证明这些原则的确定是合理有效的。反映了一个建设项目能否实施的三个方面的要求,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工程项目自身的要求、项目经济性的要求,这三点归结到项目建设地环境是否能基本并较好地满足这些要求。项目建设地环境是广义的,不仅指技术要求的环境质量与容量,还包含工程需要的硬环境与经济、人文、政策、宗教、风俗等软环境。

    比选原则的确定不仅明晰了比选的思路与方法,也大大减轻了比选的工作量,增加了比选的科学性、实用性与可靠性。

    在后来的东汽乐山多晶硅项目、四川化工投资控股公司的45万吨/年合成氨项目根据这次项目厂址选择的原则与方法,比较容易地就确定了具体厂址。

    比选的一般步骤与方法

    比选的前提。

    厂址比选是在初步选择有限数量的备选厂址的基础上进行的。

    厂址选择原则上与比选在选择范围、项目阶段、研究深度等方面有所不同。厂址选择的范围根据投资规模、投资主体、产品种类、主要原料、公用工程和装置规模等的不同,其选择范围可能是全国、跨地区或者集中在某一地区。厂址选择是在初步调查研究与分析评价的基础上,提出选择方案;比选是在初步选择的基础上对基本具备建设条件的有限的备选厂址逐一落实建设条件,进行深入具体比较研究,通过综合比选,提出推荐厂址。厂址选择通常在项目建议书和预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而厂址比选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较为合适,但也不是一成不变的。

    这里补充几点本本上没有的备选厂址的选择。个人的想法,不一定对,也没有验证过,仅供参考。

    首先要对投资主体,项目基本情况有初步了解,比如规模、占地、原料来源、主要产品销售市场,公用工程用量,三废排放等基本情况。类似于比选的要求。

    投资主体不同,可能会造成厂址的选择范围不同,华塑项目投资主体是安徽淮北矿业集团,我们是二股东,好像没有多少话语权。这便决定了项目只能建在安徽境内,厂址就限定在安徽选择。如果是中石油、中石化哪?很可能可以在全国范围内选择,甚至国外。大型民营企业投资项目,也可能不受区域限制。

    如果原料和市场受制,原料与市场则成为选择区域的限制因素,那么,范围也就可以由主要制约因素确定了。典型的,如煤化工项目,你不会到福建、广东、江浙选厂址吧。

    第二,上网。做两件事情。在可能选择厂址的范围,查找该地区地图,了解行政区划、江河分布、交通等情况;了解当地社会与自然状况;还要了解当地经济发展状况以及相关产业规划,初步判断是否有选择厂址的可能。这个办法,不是瞎蒙的。在华塑项目厂址比选的时候,我查看了安徽省地图并结合沿途考察情况,发现另有一两个地方,具备不错的条件。因为不在我们工作范围之内,懒得费神了。

    第三,走访并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座谈,进一步了解当地情况,初步踏勘推荐的厂址。当然,在此之前,需要业主与地方政府进行必要联系,沟通,介绍拟建项目的基本情况、要求,可能存在问题、解决的办法,使其有所准备。

    第四,收集有关资料,尤其是对公众的心态和基本意愿要有所了解。

    第五,初步比较,选出备选厂址,为进一步工作打下基础。

    有一点必须说明,规划院在同一市,选择2处备选厂址的做法是不可取的。一个地方只可能有一个较佳的厂址,备选厂址过多,无疑会增加后续的工作量。全国范围内的选择,备选厂址有3-5处就足够了,有限制条件的选择,3处备选厂址也不少了。

    项目明确,指投资主体明确、项目资金基本落实、产品方案、装置组成与规模基本确定、工艺技术方案基本确定,主要原料、辅助材料的消耗、公用工程用量、三废排放、占地面积、定员等等基本明确。

    也许有人会问,这些都不确定,还选什么厂址。但实际情况往往是难以在厂址选择阶段上述所有问题有能确定的。比如安徽华塑项目,在厂址比选阶段,电石生产装置并没有考虑与烧碱和PVC在一起,尽管我们提出异议,业主单位还是坚持电石放在淮北,但在可研报告编制阶段改为同一地建设了,还有是外供电还是建设自备电站的问题。工艺方案也是有一些变动的,最初考虑用卤水作电解原料,后经工艺人员反复比较研究,还是改为以固盐为主。当然这是在比选阶段提出与修改的。工艺方案的变动有两种情况,一是主动地变化,前提是厂址能够满足要求;而是被动改变,由于厂址的某些限制,要求工艺有所改变。

    主要产品目标市场基本明确,这项工作不仅涉及到以后产品的销售趋向、市场容量、还对项目的运营成本有很大影响。比如新疆天业的PVC生产成本较江苏、河南、内蒙、陕西、四川等地的低很多,但长距离的运输费用却是很可观的。

    准备工作

    项目基本情况,仍以华塑项目为例。

    投资主体:安徽淮北矿业集团等

    项目规模:80万吨/烧碱、100万吨/年PVC及配套装置

    建设方式:分二期建设

    总投资:150亿

    主要技术指标

    序号 项 目 单位 数量 备 注

    1 装置规模

    1.1 烧碱装置 万吨/年 80 折100%NaOH计

    1.2 聚氯乙烯装置 万吨/年 100

    2 主要原料消耗

    2.1 电石 万吨/年 144

    2.2 盐(98%NaCl) 万吨/年 12.8 以用100%固盐计

    2.3 盐卤(NaCl290g/l) 万Nm3/年 382 以用10%固盐+90%盐卤计

    3 商品量

    3.1 烧碱

    (1) 50%液碱 万吨/年 31 折100%

    (2) 固体片碱 万吨/年 20

    (3) 固体粒碱 万吨/年 20

    3.2 聚氯乙烯 万吨/年 100

    3.3 液氯 万吨/年 5.0

    4 公用工程消耗

    4.1 新鲜水 m3/小时 3254 90%盐卤计

    4.2 电 MW 339.5 25.8X108kWh/a

    5 工程总占地 公顷 280

    6 总运输量 万吨/年 976

    6.1 运入 万吨/年 352.95

    电石 万吨/年 144

    固盐 万吨/年 12.8 以用10%固盐计

    燃料煤 万吨/年 196.15

    6.2 运出 万吨/年 623

    聚氯乙烯 万吨/年 100

    50%液碱 万吨/年 62

    固体片碱 万吨/年 20

    固体粒碱 万吨/年 20

    液氯 万吨/年 4.95

    31%盐酸 万吨/年 12.1

    电石渣 万吨/年 315.8 以含水40%计

    煤渣 万吨/年 87.2

    盐泥 万吨/年 1.0

    这张项目情况表对任何项目都是必须有的,是十分重要的。就华塑项目而言也足够了,但对其他石化项目来说,却可能是存在重大遗漏。假定某个项目的厂址靠近原料地,远离居民区,但可能在山区或者其他交通不便地区,我们就需要考虑超限设备的运输问题,这点一定要根据具体情况,认真分析,找出影响项目的重要因素和关键因素,这些因素不要人为增加,更不可遗缺。这也是该比选方法的灵魂所在。

    在四川化工投资控股集团45万吨合成氨厂址比选时,也出现类似情况,其中一个备选厂址在现有公路、铁路和水路运输条件下,超限设备运输的问题无法解决。根据这一因素,我们也剔出了该厂址。

    进入比选阶段,首要任务是收集、补充有关资料。

    厂址选择阶段已经对各厂址的建设条件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调查,但对是否能满足厂址比选的深度要求,需要项目研究人员进行仔细分析研究。一般来说还是需要对各项建设条件进行逐项分析,如有必要还需要进行专题研究,例如地质灾害评价、水资源评价、超限设备的运输等。由于大型项目自身要求高,地方有关部门在有限的时间、财力、人力等因素制约下,要拿出准确、全面、详尽的资料是困难的。并且这一阶段厂址尚未最后确定,不可为追求资料的全面、准确一味要求当地提供这类资料,增加地方经济负担。对非重要的建设条件咨询人员应结合以往的经验和类似资料,进行分析判断。对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分析,验证也不可忽视。造成资料不真实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也是比较常见的。实地踏勘、走访是十分必要的。

    优化技术方案,提出项目的工程技术要求

    由于建设条件的差异,尤其是地区跨度大的厂址,自然条件的变化较大,工程技术人员应该根据初步了解到的情况,设计不同方案,尤其是界外工程,供水、供电和交通运输,不可一概而论,否则容易造成偏差和比选失误。由于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产业结构差异,还应该结合各地特点,结合循环经济的理念,分析产业的关联性和原料综合利用的可能。在此基础上,提出比选所需的工程技术条件,如项目规模与装置组成、工艺技术方案、原料与辅助材料消耗与物料平衡、水电消耗量、运输量与运输方式、占地面积、环保影响的敏感范围、安全卫生距离等。

    比选的方法与步骤

    厂址资料的整理、编辑

    重要影响因素的确定

    定性分析

    定量分析—经济分析

    综合评价与推荐结论

    这部分的着重点是关键因素的确定,定量分析同异点的分析与筛选。

    厂址资料的整理、编辑

    尽管厂址的比选是在厂址选择的基础上进行的,但仍会因各种原因造成资料的混乱、矛盾、缺漏等问题,加上新补充的资料,必须进行按设定因素分类、整理、归纳、勘校、核实与编辑,才能成为有价值的资料。这是一项细致而艰苦的工作。

    重要影响因素的确定

    一般工业建设项目,尤其是大型、特大型项目的建设,建设厂址的确定对项目能否顺利实施、建成后的生产运营,项目本身及与之相关各个层面的社会、经济及环境都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因此对大型项目的选址应十分慎重。影响厂址选择的因素主要可以分为以下三类:

    政策与法律法规

    工程技术条件

    社会经济因素

    这三大类因素又进一步分成21个子项,如资源、土地、运输、工程地质、水文、防洪等。其中部分子项又有细化。如:土地分为:土地性质与权属、拆迁户数、可供土地数量; 交通运输条件分为铁路、公路和水路; 环境保护分为环境质量现状、敏感目标、污染治理设施与依托、渣场、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供水分为水源现状、可供水量、取水点与输送方式、水质与净化等。

    政策与法律是项目建设与厂址选择应遵守的首要因素,项目的选址必须在政策与法律约束之下,分析判断基本因素与国家相关政策与法律的符合程度。

    重要工程技术条件与社会经济因素之于项目的成功与否同样非常重要,一方面它们与政策、法律法规密切相关,另一方面在一定条件下可以通过一定程序或资金投入,不利因素可部分或全部得以转化,并且多数情况可以将这些因素逐一量化,最终反映为投资与运营费用,作为厂址比选的经济依据。

    厂址主要工程条件包括:占用土地的性质、权属与可供土地数量、地形地貌、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环境现状、供水条件、供电条件、交通运输条件等。社会经济因素为:征地拆迁移民安置条件、资源条件等。

    从上述三个方面出发,结合本项目能源、资源消耗大,占地多,三废排放量较大,运输量大等的特点,初步确定影响项目选址的重要因素为:建设用地、给排水、环境保护、交通运输以及原材料供应等。按其重要程度依次为环境保护、水资源与供给、建设用地,交通运输、原材料供应等其他外部条件在满足项目要求的前提下,作为定量比较的因素。政策与法律的符合性在厂址比选过程不作为单独可比因素,而是与工程技术的要求一并作为重要因素符合程度的判据。

    定性分析

    我们把对重要因素的符合性分析作为定性分析的主要方法。按照重要因素基本满足原则,依据前面对备选厂址基本条件的归纳与分析,结合法律法规与工程技术的要求、(各厂址方案“三废”排放初步估算,主要技术指标表和水平衡),判断重要因素的符合程度。符合程度分为三级:不满足、基本满足与满足。不满足为该因素明显不能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或工程技术的基本要求;基本满足为具备一定条件,但尚存在差距,通过一定程序或投入可以达到相关法律法规或工程技术的基本要求;满足是指具备与相对应因素适宜的条件。对重要因素中的任何一项因素不能满足且难以在一定条件下改变的备选厂址,不再作为进一步比选的厂址。

    例如,通过分析比较发现淮北小湖集厂址,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工厂建设未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批准不得压覆重要矿床”;而且当地的水资源满足已规划建设项目用水要求尚存一定困难的情况下,再解决该项目的用水困难较大;就环境容量而言,根据提供的资料,PM10和降尘已超标;地表水总体已属中度污染,水质以Ⅳ~劣Ⅴ类为主的情况下,焦化项目的建设还将占用一定的环境容量,也不符合环境保护相关法规的要求。由此可见该厂有三两个重要因素与项目所考虑的重要因素不能基本满足,涉及两个政策因素和一个工程因素,没有在下步工作中再进行考虑的必要。

    定量分析—经济分析

    定量分析主要是对不同厂址影响投资与运营费用差异的经济分析

    对于主要因素都能满足或基本满足的厂址,通过经济分析的方法进行比较,以满足以投资效益为中心的原则,这也是项目厂址比选的根本目的所在。

    为进行经济比较,需根据备选厂址的异同点,确定影响投资和运营费用的主要因素,包括工程条件:占用土地种类及面积、地形地貌、气候条件、地质条件、地震条件、环境条件、供水条件、供电条件、交通运输条件等 ;社会经济因素:征地拆迁移民安置条件、资源条件等。对上述因素逐一细化定量,分别估算相对投资费用和运营费用,将投资费用转化为等额年费用,年运营费与投资的等额年费用算术相加得到两方案的总年费用,以此作为相对经济优劣的指标。

    对地方给予项目的优惠政策和承诺按其作用,归类于上述两个因素中。需要强调的是,在实际比选过程中我们并没有完全采纳当地政府以红头文件形式给予项目的优惠条件和承诺。而是结合国家税制改革的趋势、地方政府的优惠权限、政府财力、项目建设给予当地社会、经济的贡献等因素综合考虑的。例如,某地政府承诺拿出3亿元对项目厂地行平整。我们认为在政府财力和政府开支的程序等方面这一承诺,得到兑现的可能性不大,从国民经济角度看,进行经济分析比较的厂址都同属安徽省,政策优惠多支出部分属于安徽国民经济的支出,如果采纳也有失公平。

    为进行经济比较,确定影响投资和运营费用的主要因素,包括工程条件:占用土地种类及面积、地形地貌、气候条件、地质条件、地震条件、环境条件、供水条件、供电条件、交通运输条件等 ;社会经济因素:征地拆迁移民安置条件、资源条件等。对上述因素逐一细化定量,分别估算相对投资费用和运营费用,将投资费用转化为等额年费用,年运营费与投资的等额年费用算术相加得到两方案的总年费用,以此作为相对经济优劣的指标。

    (1)基础数据选取

    1)投资费用相关基础数据的选取

    ? 土地

    项目用地面积均暂按280公顷即4200亩考虑。

    项目用地的土地价格,影响范围的居民房屋拆迁费用依据当地政府所提供的文件及承诺。蚌埠孝仪每亩1.2万元、滁州炉桥每亩1.0万元。厂区内的房屋拆迁、人员安置、补偿等费用均含在土地综合费用中,无特别说明的不再另行计算该项费用;厂区外安全距离影响范围内的居民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费按当地政府部门提供的房屋类别及相应的补偿价格计算补偿费用,有地方政府承诺承担该项费用的厂址不计算该项费用。

    ? 土石方工程

    场地平整与地基处理根据备选厂址所在地有关部门提供的地形图结合本项目基本要求估算工程量,土石方单价根据同类工程经验参照当地物价水平确定。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氯碱项目的承诺》(2005年5月16日):为项目建设提供“五通一平”的场地,但根据蚌埠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提供的1:10000的地形图及现场考察情况看,石方量相当大。根据地形图估算挖方约1080万方,地方政府拟通过放开开采限制,由农民或用户自行开采,达到场地平整的目的。就项目实施计划进度来看,通过该措施完成场地平整的难度较大,并且有关部门目前尚未提供该措施实施可靠性的保障依据;如地方政府出资平整场地,费用较大,故经研究未予采纳。

    ? 其他

    铁路专用线、厂外管线、供电外线与区变的改造等费用,据备选厂址所在地有关部门提供的基础资料估算工程量,根据工程要求和上述条件确定单位价格。排水管线两地政府部门都已承诺,厂址如选在本地由政府承担该项费用,故不再计投资费用,但在运营费用中计算维护费用,费率按0.5%计。

    孝仪厂址的铁路专用线原计划与国电项目采用按运输量分担投资比例的做法,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文件(发改办能源[2005]102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安徽省电站项目清理及近期建设安排有关工作的通知》,国电蚌埠电厂为2007年备选项目,文件同时明确指出备选项目不等于获得核准。由于两项目在建设进度方面可能不同步及国电蚌埠电厂核准的不确定性,不再考虑共同建设的问题。另外,蚌埠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致函成达公司:本项目铁路专用线与规划中的蚌埠精细化工园按蚌埠国电运输量分担投资,共同投资建设铁路专用线。考虑到本项目计划建设进度与蚌埠精细化工园建设的时间难以同步进行以及该规划园区的性质,因此该专用线暂按自建考虑。

    安徽省电力公司滁州供电公司2005年6月23日文,同意出资建设炉桥厂址外部输变电工程。由于本项目按建设自备热电站考虑,该线路暂定为备用电源,且投资较大,滁州供电公司出资建设项目备用电源线路对两个平等的经济实体来说有失公平,在项目建设单位未同滁州供电公司签定正式经济合同前未考虑采纳。

    2)运营费用相关基础数据的选取

    蚌埠孝仪项目用水取自淮河,根据当地政府提供的文件,水资源费0.04元/吨,取水费0.014元/吨,合计0.054元/吨;滁州炉桥项目用水取自高塘湖,根据当地政府提供的文件,水资源费0.04元/吨,取水费0.02元/吨,合计0.06元/吨。

    盐、卤、动力煤等原料、辅助材料价格均按统一价格考虑,由于消耗相同不再进行比较;电石为本项目内容,只比较其运输费用的差异。电石铁路运输费用按淮北矿业集团与上海铁路局初步议定的到西泉街和年家岗的价格计算,并适当考虑铁路专用线的运输成本。

    由于项目厂址比选已按建设自备电站考虑,外部电源仅作为备用电源,并且根据安徽省电网供电价格,可视为网电价格相同,故暂不考虑电价差别,不对外购电费用进行比较。

    管输费根据输送流体性质、输送量、管线材质、路线情况等估算年用电量,电价暂按网上电价0.49元/kWh计算相应的年输送费用;由于暂不考虑中间加压站,人工费用视为相同,但按投资额计算维护费用,费率按2%计。

    公路、铁路运输距离有所提供的资料依据的,依据资料;没有提供资料的,根据1:76万的安徽省地图(2004年1月第一版,中国地图出版社)和安徽省地图册(2004年新版,中国地图出版社)估测其距离。

    根据项目建设单位提供的铁路、公路运费表,铁路运输费按0.15元/吨公里计,汽车运输费按0.5元/吨公里计。

    厂址经济比较所采用的基础数据和重要因素比较中的三个备选厂址的现状表述一同由备选厂址所在地的相关部门确认或修正。经确认后作为计算依据。

    由于厂址比选方案为互斥方案,对于两地可依托的硫酸厂与水泥厂,尽管各地所提供的条件不同,但我们仍视为类似,不再进行比较。例如,炉桥厂址距定远硫酸厂4公里,而孝仪将依托目标厂定为75公里远的蚌埠硫酸厂,如按此比较显失公允;再如,尽管蚌埠市所辖范围内水泥厂的生产规模远小于滁州市,但凤阳水泥厂距两厂址距离相近,无论最后选择哪个厂址都可作为依托条件。

    (2)费用估算

    将各相关因素,逐步分解为不可再分解的单一因素,将涉及投入的因素分成两类,投资与运行费用,再将投资费用根据财务处理方法,这算成等额年费用,这样投资便可以与年运行费用相加,求得等额年费用。这算年限结合装置使用寿命、预测的盈利年限与资金的时间价值确定;折现率对相对比较的结果一般不会产生相反的影响,可取项目财务评价的折现率。

    将不同厂址方案投资费用列表比较。

    将不同厂址方案运营费用列表比较。

    合理确定计算年限与折现率对厂址方案进行经济综合比较。

    华塑项目备选厂址运营费用比较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蚌埠孝仪 滁州炉桥

    1 投资费用 78612 34839

    2 等额年投资费用 11860 5256

    3 年运营费用 8564 6837

    4 等额年费用 20424 12094

    5 孝仪与炉桥费用差值  

    5.1 投资费用差额 43773

    5.2 等额年投资费用差值 6604

    5.3 年运营费用差值 1726

    5.4 等额年费用差值 8331

    综合评价与推荐结论

    根据定性、定量评价结果,提出明确的厂址推荐意见,并说明依据、理由。推荐厂址结论应是明确、肯定的,不能模棱两可。

    附言

    项目建设需要占用宝贵的土地。实践中,这些土地很少是通过所有者自愿出售的办法获得的。这就涉及到失地农民的补偿、未来生计以及周边居民的人身安全与健康问题。安徽华塑项目涉及近千户农民的拆迁,但无一户上访,更没有出现影响社会安定的群体事件,至少到目前还没有。这和地方政府能够听取咨询者的建议,深入细致的工作、合理的补偿、对农民未来生计的考虑有关。

    根据项目用地和居民分布情况,我们把农民按是否失去土地分为两种,一是既失去土地又必须搬迁的农民,二是需要搬迁但不是去土地;按照年龄和是否具备劳动能力将年龄段分为20到30岁,30-60岁以及60岁以上三个年龄段。20-到30岁的,如果有外出务工意愿的,由政府出资进行一定技能的免费培训;30到60岁的,通过土地调整,给予一定数量的土地并在项目建成后优先考虑安排非技术性的服务工作;60岁以上的根据不同情况给予一定的低保。在现场调研期间,我们有意识地增加和有关村民接触机会,了解他们的意愿和对项目的态度;政府官员在听取村民意见时,要求放下架子,不得威胁,恐吓,只能耐心听取意见。另外还将自己手中的资料: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移民安置导则》

    《世界银行贷款湖南城市发展项目长 株 潭 沿 江 防 洪 景 观 道 路移 民 安 置 规 划 报 告》

    《宁波市东钱湖环境整治工程移民安置计划》等文本发给政府主管领导,希望能够按照国际上先进方法处理棘手问题。

    通宝推:strain2,GWA,surfxu,回旋镖,振振公子,薄荷糖家族,学菩提,南宫长万,大众河蟹,
    • 家园 城市防洪规划规范 没有20年一遇条款

      城市防洪规划规范 GB 51079-2016

      1 总 则

      2 一般规定

      3 城市防洪标准

      4 城市用地防洪安全布局

      5 城市防洪体系

      6 城市防洪工程措施

      7 城市防洪非工程措施

      附录A 城市防洪规划编制基本要求

      本规范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条文说明

      3 城市防洪标准

      3.0.1 城市防洪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防洪标准》GB 50201的规定。确定城市防洪标准应考虑下列因素:

      1 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集中防洪保护区或独立防洪保护区内的常住人口规模;

      2 城市的社会经济地位;

      3 洪水类型及其对城市安全的影响;

      4 城市历史洪灾成因、自然及技术经济条件;

      5 流域防洪规划对城市防洪的安排。

      3.0.2 当城市受山地或河流等自然地形分隔时,可分区采用不同的防洪标准。

      3.0.3 当城市受技术经济条件限制时,可分期逐步达到防洪标准。

      已经没有《征求意见稿》中的3.0.4 款了

      • 家园 其实我很奇怪,这个XX年一遇

        怎么个定义法?以前我记得某个城市的下水道系统花大价钱弄了还积水,被骂很惨。就是二十年里遇了五十年一遇,一百年一遇好几次。为什么不用简单的有水文资料以来,均值+XX倍方差来定义呢?

    • 家园 满满的干货

      原创?

      • 家园 明显不是。

        新兵,全文搬运。注册时间是6月13日。

        看来西西河似乎有点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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