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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投票【讨论】你是否认为在当前中国存在美国人和中国人同罪不同罚 -- 学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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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目前中国,存在美国人犯罪,犯错误,没有受到应有惩罚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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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目前中国,不存在美国人犯罪,犯错误,没有受到应有惩罚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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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沈崇案的辩护内容

        被告辩护:

        到1947年1月21日,双方展开辩护,被告辩护指出:在事发当晚,事发地点周围行人多在百人以上,都未听到沈的叫喊,又有中国兵士七人往观,都没听到沈呼喊。前后三小时之久之性行为,而臀部等处都没有伤痕,可见未有挣扎。[2]

        皮尔逊的辩护律师约翰·马斯特斯不能证明沈崇是个妓女,但他长时间地使劲争辩说,沈同意和皮尔逊发生性行为。马斯特斯声称,所谓强奸发生的地方交通通常很繁忙。如果沈大声呼救,就会有更多的人更早地前来援救她。 [2]

        马斯特斯还说,如果沈像被强奸时那样挣扎,其私处就会受到更多瘀伤和伤害,缺乏激烈的体力抵抗提示那是合奸。关于沈崇在警察局提出强奸指控一事,马斯特斯声称,沈崇这么做只是因为她在合奸中被捉到了,因此觉得说那是强奸更有利。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尽管皮尔逊的律师很可能没有看过《大清律》中强奸罪的严格条文(其中的僵硬的证据要求给受害人施加了沉重的证明犯罪的负担),他的辩护却是按照类似的路线走的。根据《大清律》的强奸条,为了确立强奸犯罪,受害人必须提供证据,以证明她在那折磨中自始至终都在反抗,“此类证据须包括:甲、目击犯罪或听到受害人呼救的证人。乙、身有瘀伤或伤口。丙、撕破的衣服。”如果那女子在性攻击的过程中停止反抗,则该案须断为“非法合奸”。换言之,如某个学者所言,如果不是受害人的死亡,起码必须是严重受伤,才能让判案官员认定强奸指控的真实性。在沈崇案中,她实际上已经满足了中国传统的强奸罪的三条标准,但马斯特斯还要争辩说,为了强奸案得以确立,她应该受更多的瘀伤和叫喊得更响亮。 [2]

        原告辩护:而被害人称被扼住颈部,但颈部也没有伤痕。而膝盖小腿上的伤痕,是在当天11小时后才发现,也不能算是理由。所以可能是沈同意与被告发生性行为的。而当天她并没有向值勤美国宪兵控诉被强奸,可能是她的姐夫计划好后才控诉的。

        检察官:

        检察官驳斥沈未喊叫,但中国兵作证称听到三次。扼住颈部不一定就有伤痕,所以不能认为同意性行为。而当日没有控诉强奸,原因不确,可能是语言不通……

        检察官保尔·斐茨格若尔德中校指出了两个陆战队员的强大的躯体(皮尔逊身高六英尺,手“又大又有力”)给一位只重125磅的18岁女大学生带来的震慑效应。他进一步争辩说,法律并不要求一个女孩去作超过“她的年龄,力气,周围的事实以及环境允许她做的事,来表示她的反对”。他最后说,很难解释一位出身于良好家庭、受过出色教育的年轻姑娘(注:沈崇出身福建名门,清代名臣沈葆桢之曾孙女,林则徐之外玄孙女,为世家之女、名门大家闺秀),为何会愿意在一个寒冷的夜晚,在一个空旷的操场上,与一个她刚刚偶然遇到的醉汉度过三小时。唯一的解释就是她因为别无选择不得不呆了下来。

    • 家园 可以非常肯定告诉你“罪”是违反了刑法,必然是同样的罪名

      国内审判时适用同样法律,国内未出现一例非政治涉外刑事犯罪有高低区分,不信你举例!民法典里的法律,外国人违法,国内未出现一例非政治涉外刑事犯罪有高低区分,不信你可以举例。至于一些行政处罚,治安处罚,中国的个别执行部门喜欢讲人情顾面子,给外国人一点额外的机会,这个的确有,总闹得沸沸扬扬的,这里面没有中美的区分,只有中外的区分。觉得你是胡搅蛮缠,将中国人的善良当作你自轻自贱的证明。

      通宝推:红十月,
      • 家园 那你举个例子呗

        被封了很久,刚有机会回你。你举个刑事犯罪,同罪同罚的例子给大家看看。中国有裁判文书网,很容易举证。不是没有一个例外吗?例内是多少个,难道也是0个,改开以后外国人在中国都不犯罪了?

        国内审判时适用同样法律,国内未出现一例非政治涉外刑事犯罪有高低区分,不信你举例!

    • 家园 简单答复一下。

      第一,在那个帖子里,你把现在的案例,等同于当年美苏占领军在中国的治外法权,并不合适。有怨气可以理解,网上自媒体天天骂这些事情,警察给外国人找回丢失的自行车,政府官员去看望生娃的黑人妇女,高教系统弄了一堆垃圾留学生,洋垃圾闹事警察袖手旁观等等。

      第二,这个事情的根源大概有几个:

      一是从建国以来,总理说的“外交无小事”,弄的上上下下畏首畏尾,以前国内外交流少,矛盾显露不出来,现在交流多了,就会有各种洋垃圾来中国讨生活(当然大多数是好的),总不能千千万万的洋人,都是外交官吧。这个算以前历史问题留下来的惯性。

      二是执法层面,给一线的指导不够明晰。涉及外国人,做拘留等强制动作的时候,要通知使领馆,真正执行起来,就会一堆的麻烦。在操作指引不清晰,各层的权责不明的情况下,出了任何事情,一线警察肯定是背锅的那个。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最终可不就是和稀泥,放纵各种洋垃圾。

      法律层面,特别是基层的相关指导明晰了,管理起来不难。洋垃圾闹事的时候,只要警察敢管,估计一帮围观群众会帮忙。

      暂时想到这么多。

      总之,你那个类比,是完全不合适的,本质上完全不同的两类事情。

      通宝推:红十月,审度,
      • 家园 那么冻雨兄,把南京的无辜百姓和杀害我军高级将领的凶手相提并论

        是否合适?

        你把南京的无辜百姓和杀害我军高级将领的凶手相提并论,是在亮屁

        @征夷大将军

        • 家园 同一类事情,同一类比较。

          如果苏联能枪毙苏联红军中的败类,给受害的中国人一个交代,而同时期的美国人不能,那苏联就比美国人道。

          如果同样是占领军,因为苏联红军军纪败坏,死伤的中国人,比美军带来的少一些,那苏联就比美国人道。

          反之亦然。

          言尽于此。

          通宝推:红十月,
          • 家园 有人把南京大屠杀的无辜受害者和杀害卢冬生的凶手相提并论呢? -- 有补充

            @四方城 南京人来评判一下吧。

            作者 对本帖的 补充(1)
            家园 那楼下面有人讲长辈回忆苏军恶行 -- 补充帖

            老人几十年后梦见当初毛子来了,还会无助地哭喊。

            苏军在东北对普通百姓做恶深深留在民间记忆里。沈阳老老辈讲述邻居很漂亮的小媳妇被抢到军车拉走到军营,连尸体都找不到。其它不需细谈了。几十年后 亲人做恶梦见老毛子来了,夜里无助的哭喊是我童年记忆

            毛子在东北的行为,底线之低,非常挑战人类的想象力了。不好视而不见吧。

            • 家园 就事论事说两句

              搞不太懂你们这个讨论的“历史经纬”。就事论事说两句。

              但凡外国占领军,无论日美苏还是八国联军,无论敌友,“从实力地位出发”就是能为所欲为。给你交待怎么样,不给你交待又能怎么样。杀人放火强奸,数量上程度上有区别,性质上完全没有区别,都是犯罪,都是负数。要避免只能自己也从实力地位出发,永远别让外军踏入中国。

              乌克兰这事就是两个帝国主义互相争地盘,老弱的那个被强壮的堵在家门口了而已。城门失火,殃及池鱼,乌克兰老百姓就是护城河里那条鱼,所有老百姓都是鱼。

              • 家园 这个话题起源,是冻雨兄根据毛子们在俄乌的一些行为,推测

                美国未来可能对海华采取的行动。

                @冻雨

                俺回贴认为不宜用毛子的行为预测米国人的行为,并以卢冬生案为例,证明美国人比毛子文明些。

                冻雨兄回:

                二战后,美国人在中国驻军的烂事更多吧

                此后的争论,无关国际形势,纯粹是为了争论:是否可以用目前毛子的行为推测米国鬼子未来的行为。

                =========

                俺认为:

                沈崇案和景明楼事件闹得很大,由此可以推断这两个案件是美军罪行中比较恶劣的。我不是说美军没有更恶劣的案件没有报出来,而是说不会太多(当时国民党的控制没有那么严密)。

                --------

                卢冬生案中:卢冬生那样的我军高级将领竟然被抢劫犯杀了,而且杀人犯事后也没找到,普通百姓的安全状况可想而知。因此我认为:苏军在东北抢劫杀人应该是比较普遍的现象。

                ---------

                然后我引用西河经典《战场上的蒲公英》比较两个案件的恶劣性质,认为:

                以当时中国的保守程度,妇女大半夜去鬼子招待所陪跳舞被强奸;和普通百姓走在大街上被抢劫枪杀,恶劣程度还是有很大不同的。而且前者是美军罪行中较恶劣的,后者是苏军罪行中比较普遍的。

                【原创】战场上的蒲公英(二十一,补)

                在当时,对“沈崇事件”感到强烈义愤的主要是大学生或者与大学有关的知识青年,行伍出身的军人以及大多数普通百姓都对这桩强奸案比较淡漠,甚至还有些老头老太太表示:“大姑娘家,半夜三更四处乱跑,那是自招祸害”,居然责怪女学生不守规矩。蔡智诚虽然同情沈崇小姐,但他还是觉得这只是个“孤立事件”,与其他美国人无关,只要通过法律程序、实行军法处置就行了。。。

                蔡智诚被骂急了,一把夺过话筒:“沈崇小姐在北平遇害,你们闹了三个月还嫌不够,苏联人在东北侮辱了那么多中国妇女,怎么没见你们出来抗议一声?苏联大使馆就在南京城,有本事你找他们讲理去……”

                =========

                就在这时,红十月说我造谣,杀害卢冬生的苏军士兵被枪毙了。

                我问他:

                士兵姓名、啥时候、在哪儿被抓、在哪儿被枪毙?

                卢冬生那么高级的将领被杀,杀人犯如果被抓住了,苏方应该给我们一个交代吧。他把南京大屠杀的无辜受害者拿出来和苏军杀人犯相提并论

                南京被杀的老百姓姓名、啥时候、在哪儿被抓、在哪儿被枪毙

                你这论调跟日本人似的

                -------

                我想请你这位南京人品评一下。

                • 家园 咱非必要不回国的海华就不操这心了

                  刚度假回来表达欲正盛准备码字,惊闻驻英使馆通知回国前核酸检测时间缩短到12小时,估计周一驻加使馆也会跟进吧。兴致全无。反正日军美军苏军现在都进不了中国,国内人民享有免于被占领军杀人放火强奸的自由。咱海华跟日美苏军队一个待遇,也进不了中国,国内人民享有免于被我等投毒的自由。

                  至于海华会不会被关集中营,首先感谢国内网友关心,咱对西方政府不敢过高估计,不过目前还不至于到这种程度。但若真有排华的那一天,也不知算不算回国的“必要”理由。如果有身处高位的河友,希望能向前三排反映一下,别让海华还没给扔集中营关死就先给回国航班憋死了。

                  • 家园 这事吧,我觉得既不指望、也没有资格提要求

                    现在是非必要不回国,需要回国的人口不到海华总人口的千分之一,就已经憋成这样了,真排华,需求一下上升千倍,会是什么样?身居高位的河友好像也只能满足一下自己的同情心吧。

                    明明不可能有指望,有关集中营的话题,在河里隔三差五都会有人提出来,还要煞有介事地给海华提一番建议,不听从建议者,要被教训一番,又是为了什么呢?

                    • 家园 真有同情心那可谢天谢地了

                      越往上越是“理性”越是屁股决定脑袋(中性陈述),咱也不指望缺少共同利益基础的人之间会真有什么共情。反倒是真正底层的老百姓容易从人的角度出发和别人共情。

                      • 家园 四方兄,“同情”和“满足自己的同情心”是两码事

                        “同情”是一种情感,一种站在别人的立场、感同身受的感觉;

                        “满足自己的同情心”是一种需求,需要通过看到或想象别人倒霉,来找到一种满足感,一旦这种满足感找不到,就会恼羞成怒,进而转化成诅咒。

                        四方兄这句话,

                        反倒是真正底层的老百姓容易从人的角度出发和别人共情。

                        让我想起你的一个老贴:一句大实话惊起一滩鸥鹭

                        提到社会保障就“捅了马蜂窝”。

                        如果咱们老百姓不站老百姓的立场,还能指望谁?指望某些要么身居高位、要么财务自由的陆华河友?

                        • 家园 看法和你接近

                          所谓“真有就谢天谢地”,意思就是没有。当然我说的是身居高位者,对普通网友我没那个胆子开地图炮。你说“满足自己的同情心是一种需求”,我倒觉得有这需求不算是坏事,总比没需求体面一点。这大概是网络时代特色,现在有条件远程第一时间旁观别人在危局中或奉献牺牲或苦苦挣扎,喊两句加油或者stand with you或者换个头像加个tag,好像自己一下就有了多崇高的品质。无害也无益,仅此而已。自己的事情总归还是要靠自己,哪些人是自己人,哪些人不是,需要经过一些事情才能认识到。

                • 家园 你就别搅合了

                  我不是把“把南京大屠杀的无辜受害者拿出来和苏军杀人犯相提并论”,而是把你七天和死不改悔、百般抵赖的日本人相提并论;

                  我说杀害卢的凶手被毙了,你让我列出姓名、判决记录,我没这能力,你就认为凶手没有得到惩处。

                  我们说南京我们遇害者有30万,死不改悔、百般抵赖的日本人让我们提供所有遇害者名单,否则就没有南京大屠杀。

                  你和死不改悔、百般抵赖的日本人有区别吗?

                  不要因平时不用母语就可以瞎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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