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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最高检雄文《那个如春风一般的女法官走了》 -- 大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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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你正好全部说反了

          不患寡而患不均,跟福利制度,正好是反过来,福利就是患寡,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是不患不均。意思是我保障你的基本生活水平,你别再闹了。

          而中国是反过来,不患寡,而患不均。富人必然有罪,无罪不可能致富。这个罪不是刑法的罪,而是天理的罪。所以富人被没收财产天公地道,不存在任何冤屈。你可以不认同这种思想,但是这才是不患寡而患不均,跟西方的福利制度完全相反。

          民主投票制同样。从西方和日韩的实践看,民主投票是在加强,而不是削弱,地方豪强的势力。让地方豪强制约国家层面,建立不起中央集权,是在为王侯将相确实有种,保驾护航。这也是西方千百年来的实践,贵族都是亲眷,还跨国的。

          中国的实践,是天街踏尽公卿骨,这在西方从未实现(在俄国的沙皇尼古拉二世勉强算半次)。

          你可以不喜欢这种实践,还有给你投宝的@Swell 网友,认为西方制度才是就是好来就是好,这是不同意见。但是事实层面,中西方确实是不同的,不患寡而患不均,王侯将相宁有种乎,西方确实达不到这个高度,西方现行的福利也好票选也好,都是在背离而不是接近这两条。

          • 家园 西方的选票民主其实就是精英共和

            未庄搞选举,候选人是赵府的秀才和钱府的假洋鬼子,那这和阿Q小D吴妈他们有多大关系,值得他们兴奋到打鸡血吗?

            至于欧美的福利制度,确实就是给底层民众的封口费。只是这两年物价房价飞涨,这点福利的内里也快给掏空了。

          • 家园 天涯当年有个回帖:说自由主义的右和文革的左实质上没什么两样,

            不过是镜子中的文革左,左右换了个个而已。

            “民主”、“革命”、中国封建时期的“道德“。

            某些人只看到传统社会主义的弊端,看不到西方社会的弊端,更看不到西方文明的问题(如:贩奴不是偶然的)。甚至认为西方基本上一切是美好,殖人们更是愿意撒谎来维持自己信仰(西方美好)的不崩塌。

            等你理解了毛为什么发动文革,你才能理解文革,才能真正知道文革错在哪里,和传统社会主义错在哪里。

            同样,站得高了,才能看到西方文明的弊端。

            第一、西方制度不像林达的书中那么美好,比如几十年前美国还黑人不能和白人同在公车的同一区域,现在美国对中国的无理攻击和巴勒斯坦。

            第二、文明更高于制度。这世界不只是制度。政治哲学被哲学决定。

    • 家园 他们还真以为他们的权力来自道德。。。。。
    • 家园 【中评有干货求花】我一开始还在想,检察院这不是狗拿耗子吗

      检查机关给法院唱赞歌,

      这不跟锦衣卫给知府上书褒奖一样,

      颇有沆瀣一气之嫌么。

      待点到回复才发现还有补充更正,是误会,

      文章是法院而非监察发的。

      这就对了,很少有上级不维护下级的。

      其实看这个文章,我第一反应是阴阳怪气。

      估计是法院自己也看不过去。

      反正我理解的内容,是这个法官:

      1、不务正业:深度参与保险会议;

      2、架火上烤:外地的不清楚,但98.9%的结案率绝对傲视全武汉几乎所有的法官。武汉法院结案率能95%就烧高香、拉横幅、上喜报、登板报了。(据说今年的目标是90%,哪个区能达到哪个区发奖金,听说,听说啊)。一般法官能达到95%不说傲视全市吧也属于区院标兵了。而文中居然没提到该法官有没有评先进,是不是员额?如果没有,那就是法院也知道她有问题了,只是不明说,拿出98.9%来让大家体会;

      顺便说一句,武汉去年结案率81%,最高的是武昌区,89%。这还是报告(肯定有一点点水分)。

      这个数据大家听听就算了。

      可想而知她这个98.9%的结案率,同行看了怎么想。。。。

      我愿称之为曾经执掌结案的神。

      反正我们是当笑话说的,天方夜谭,可不是笑话。

      3、玩物丧志:根据我出入武汉、上海、南通、长沙等地法院的经验,一般法官最多在办公桌上或窗台边摆放一两盆绿植。至于什么花茶、锤、唇膏、护手霜。。。反正我见无论法官还是书记员,桌上满满的都是牛皮纸卷宗(柜子装不下,最近几天要用的干脆都放桌上,好找,因为随时有人要来补充/签收发材料)。

      干净没问题,整洁不可能的,太多了。

      她怎么不整个功夫茶桌呢,这文章把她能的。

      再安排个躺椅泥炉蒲扇吧,意境要高。

      4、消极怠工:“空闲时间发展业余爱好”。还是那句话,其他地方不了解,反正我8月14日晚上8点45接到一通来自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法院执行庭的电话,他通知我某个案子立案材料缺个送达地址。我当时还奇怪你咋周六还加班,他说现在案子太多没办法。我问他那没事好歹你们加班费有保证,他说嗨那点钱。

      我不知道王佳佳是不是员额法官,但一般来讲有事业心有上进心哪怕有点良心的法官,其实业余时间都不多的。像她这么全能又是户外运动又是戏曲书法刻章的,那真的很空闲啊。

      我本想着把我人生第一次接到加班法官的电话截图的,结果刚一看,

      没有了。

      手机里最早的通讯记录只保留到8月21号。

      辣鸡苹果。

      (这话不能让我家领导听到,不然她又要说好好好,辣鸡苹果,我以后不给你买了。)

      那可不行。我买手机,那属于私人掏钱=个人全款。

      领导买手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公家出钱=个人免费。

      我又不傻。

      不过胖总,我真的觉得法院这一块这些年还是有进步的,

      真的。

      起码我这个案子里的执行,周六在加班做。

      虽然我知道是考核制度逼的

      但总比不加班的强。

      我也骂法院,但很多时候,队伍里有坏人是没法避免的。

      这种“春风”般的法官,还是少一点好。

      祝诸位河友精神气爽,耳清目明!

      通宝推:混沌之源,onlookor,潜望镜,崂山一道士,
      • 家园 G总,借宝地请教个事

        我看您社会矛盾处理经验极其丰富,正好我最近碰到一件烦心事,求教一下。

        不久前开车,压到一只没栓绳的小泰迪,我当即报110,社区派出所和交警,结果交警听说没狗牌没牵绳,不予出警,让我后面找社区派出所协调。后来狗主据说花了6600,找我要8800包括2000多后期营养治疗费,我没有同意,社区派出所先是电话我协调,我说我只同意最多1000,如果对方不满意,请他上法院起诉我拿一个责任依据我马上掏钱,我一没酒驾二没超速,我没太大过错不承担太大责任,对方一没狗牌二没栓狗绳三在不合规地方遛狗,理应负主责甚至全责。派出所民警跟我说,你不同意的话,狗主说要去你单位闹的,到时候你就不好办了。后来果然狗主就跑我单位去了,首先找我单位领导,其次到我办公室堵门,非要我出8800。然后派出所也打电话给我单位领导过问这件事情,那我就只好去派出所跟他当面协调,但是派出所也拿不出一个责任依据,就是跟双方讲价,言下之意,一边承担一半。这种搞法对方和我不满意,也都不同意。最后狗主还是经常跑我单位找我要钱,烦不胜烦。我跟他说了法院有简易起诉程序,一周搞定,他就是不同意。

        不知你对这个事情的意见如何?请教一下。也欢迎各位网友也给我支支招。

        • 家园 我也压过小狗,在后视镜里看了一眼,加油,走人

          这种事交警不会管的。

          对方要告你,得上法院,

          法院需要的东西可就多了,首先要有狗证,证明这玩意是他家的。

          还要有现场的视频、照片,证明是你压的。

          还要根据你的车牌号,找到你,这个难度也不是一般的大。没有出警记录交警也不会帮你查的。私下查难度更大。

        • 家园 这个我可以回答,一分钱都不要赔

          re: 不久前开车,压到一只没栓绳的小泰迪,我当即报110,社区派出所和交警,结果交警听说没狗牌没牵绳,不予出警,

          ---------

          一分钱都不要赔,让他们去法院起诉。

          谁主张的,谁提供证据。

          在法院上,你主张:

          1. 你在小区里压死了一条野狗,然后有一个莫名其妙的人跑出来,主张他是狗的主人,要敲诈你

          2. 你让狗主人证明他是狗的主人

          提供购买记录、狗证,狗的DNA与狗证是否相符

          -------

          狗主人去你单位,你报警,寻衅滋事。

          请你们亲戚,找一个做过牢的混混,找一个另外的是由,比如在路上撞了一下,要赔偿5000元。不同意的话,就堵在狗爹狗妈的门口。

          谈好价格,比如:堵门一天600,互殴坐牢一天2000。

          网上好好找一下,有这个生意。

          混混自己会把握好度的。

          ----

          你名声出来后,一是以后没有人会欺负你;二是到时候有人会找你,请你帮忙介绍混混。

        • 家园 你们单位以及领导真没有当担

          我觉得还是那人是真把狗当儿子,真看上去有点不正常那种你还是从了,看着主要想讹钱的,来了就报警,磨吧。

          • 家园 中肯,干练,简明扼要

            @Morpheus

            我那个帖子核心思想,

            这位河友帮我总结了。

            河里还是高人多。

            你看我废话那么多,昨天喝嗨了还有一大堆错别字病句。

            不能再喝了,再来最后一杯嗷。

            ——GGGG北北北北北北GGGG北北北北北北

        • 家园 几种方法供您参考(我对交通事故处理不专业啊)

          你这情况我没遇到过,

          我根据武汉的经验向您简要汇报两点:

          1、协调吧,认栽;

          2、决不妥协。

          工伤事故时,家属也不能干扰公司正常经营。这方面楼下寄意寒星大佬说的没错,对方再来,无论是来你单位还是堵你家,你都不需要出面,直接报警(烦是烦,但是没办法。往好了想,他们白跑一趟)。

          遇到无赖,要么认栽,要么耗。

          就像以前抱着你腿要你买花的孩子,你说他违法吧,太牵强。你说他不违法吧,这也有强买强卖的性质。当年那会儿就算报警也最多是驱离,顶多加个口头教育(如果那时的警察愿意出警的话)。

          如果他们经常来,警察自己也会受不了。

          你/你单位报警,警察必须出警的。

          时间长了,警察会跟他们讲法治。

          补充下,交警不会出警处理压死小狗的事,这是正常的。能推就推嘛。

          理由太多了。

          其实是不对的。针对这一点,你可以找法治或者督查投诉。

          但毕竟麻烦啊(而且要抓紧)。

          假设交警以狗法律上被视为财物(如果有主人的话),这不被视为交通事故。

          性质上类似于“A把自己刚买的酸奶放路边,结果被路人B不小心碰倒。B认为是A被管理好自己的财物,A认为即便自己有错在先,难道B没有观察周围情况导致碰倒自己奶茶就没有责任吗”

          这种理由推脱,而你又不想去挑交警的刺。

          那么派出所这边,其实也没什么好办法。

          一般就是跟你抱怨下你为什么不赔点算了,

          一边跟对方说你别闹了行吗。

          如果对方经常闹,派出所会警告他们:

          要么起诉,要么算了,如果再闹,就寻衅滋事拘你(大概是这个意思)。

          你这件事,狗爸爸/妈妈未对狗采取安全措施导致被压,派出所(不是交警)会进行调解直接损失,

          所以这就回到了第一种情况:

          认可部分,以求息事宁人。

          第三种方法,先礼后兵。

          再坚持一周两周时间,争取达成1000和解的方案。结束后你让朋友买点异烟肼,然后投放到小区。

          没办法,头疼事。

          派出所也没什么办法,更不可能出具什么责任依据。

          按道理,如果在马路上(我不清楚你是在马路上还是小区里)压死有正经身份的狗,那交警会(应该会,这是交通事故啊)出具责任认定。

          但对方狗没身份啊。。。

          就卡在这里了。

          啊对了,他没登记,你可以举报他给狗登记。

          不过泰迪好像不属于大型或者烈性犬,

          具体规定我不太清楚,现在是凌晨12点,也不太好问,

          您可以自己查一查,我记得是有罚款的。

          我奇怪的是,

          1、对方怎么得知你单位信息的?

          2、交警是怎么推脱的?

          3、你单位啥情况啊,这种人能放进来堵门?

          假如我遇到这种事,一般给点钱算了。

          因为交警也有可能认定你次责;

          因为派出所只会和稀泥(也不能全怪派出所,毕竟不是治安案件。对方要是打你那就另说了)

          然后搞点异烟肼。

          反正我不喜欢狗。

          小区里的狗我就没见有纤绳的。

          它们要是敢伤我家人,我要全小区的狗陪葬。

          不过上法院的话,你可能一分钱不用赔,因为他狗不正经(我怀疑疫苗都没打),这波属于为民除患未遂(我开玩笑的)。

          抱歉啊,我打得比较乱。

          另外说说特殊情况的处理办法:

          对方要是不讲理,不好说话,脾气冲,那我是一分钱不出的。

          然后开始跟公司说明情况,准备材料。

          包括而不限于收入证明,工时证明,打卡证明。

          然后联系朋友给我找个精神科鉴定,

          证明我因此抑郁了。

          接着着手起诉,以对方骚扰到我单位和家人(社区)导致我社会评价降低+抑郁(精神鉴定实锤)+不得不居家休养丧失可预期收入(自己给自己办材料,嘿嘿),需要对方赔偿可预期收入(不指望)+精神损失(不指望)+治疗费用并发公告道歉。

          他不是恶心你吗?

          你也恶心他,来吧,拼吧。

          法治社会,要文斗不要武斗。

          他要是公职人员,那更好,除以上之外,直接把庭审记录不小心遗失多份在他单位门口(当然要抹掉隐私信息,但某X某也够了)。

          然后反手起诉所在公司违法解雇,接着接受公司调解(一定要诉前啊,别真上网了),拿到XX万补偿金(免税的,而且劳动仲裁调解嘛,宽泛的很。比法院还宽,主打一个愿打一个愿挨,金额只要不是太离谱,劳动仲裁都是支持的)。

          调解完毕后第二天跟老板另一分公司重新签合同(你该上班还是上啊),反正是一套班子几块牌子无所谓的。补偿金通过现金的方式还给给老板(相当于帮老板免税的,这他要不封你个大红包或者放你几天假都说不过去)。

          主打一个对公司忠诚,一鱼两吃,坏事变好事。

          当然以上我是打个比方。我这方法可能部分适合你,可能完全不符合你的为人,要看个人情况和公司情况(其实最主要的是对方把你气到什么程度)

          至于获取对方信息给他添堵的事,

          比如他家有车的话,躲开监控给他车窗上胶水、给他排气管塞钢丝球,

          给他家里钥匙孔上水,

          给他加门口喷漆。

          大不了恢复嘛,找错人了嘛。

          这些事可以花钱请人做,反正也就是再花点钱恢复原状,让他去报警查呗。

          这种事就不说跟你说了,毕竟我不是这样的人,哪里能知道这般招数,哪里认识这样的人。

          我觉得还是点到为止,

          认赔一点,然后上异烟肼。

          即便你赔了2000,

          但毒翻他一条狗(还花了一万抢救,笑死了,不办证不纤绳还真是当亲爹在救)

          他亏的比你多,就是赚。

          说不定还能看到他给狗爹买骨灰盒呢。

          到时候记得丢给他一块钱,聊表心意,彰显人道主义风采和崇高的人文关怀。

          不行,

          在说下去我都要被自己的高尚情操感动了。

          您要问的是啥来着?

          算了,就这么着吧。

          踩到了粑粑,就别问粑粑是怎么来的了。

          TOMORROW 是另一个TOMORROW.

          希望我的帖子能让您心里舒服一些。

          算了吧,他是心中有畜生的人,你就别再跟他一般见识了。

          ——正大光明大G菩萨

          谁还没有点头疼的事呢?

          ——美国总统肯尼迪

          2024年9月6日凌晨零点四十一分。

          我抽完了桌上的最后一支烟,

          望向窗外漫天繁星,

          睡不着。

          ——现代诗人大G

          通宝推:方恨少,崂山一道士,桥上,
          • 家园 投毒,入刑,行为罪,三年起步

            其他都可以搞,投异烟肼就想清楚,现象没抓的案例不等于没抓,现在没抓也不等于以后不抓。

            投毒罪的要件自己查吧,不是一定要毒死,造成公私财产损失也是投毒的后果之一。

            • 家园 【原创】哈哈哈哈,审总,您着相了。

              同样情节的一场打架,

              有的公检法认为是互殴;

              有的认为是一方不法侵害一方正当防卫;

              更多的是双方和解签个出警的字就结束了。

              是法律不够严肃呢,还是执行不够严谨?

              或者是案情不够清晰?

              都是,也都不是。

              法条真有这么大威慑的话,

              为什么网红案件总能闹的沸沸扬扬?

              就说压死骑行男童案,

              那条路究竟是否属于道路,男孩监护人/碰倒男童的/骑行组织者/路政的(没及时封路或重新封路)/拆毁封路物的村民以及施工方,难道没有适用的法条定责?

              都有。

              但现实就是单抓着司机不放,先“涉嫌过失”再说。

              其他的可能要往后稍稍,或者部分没有,或者全部没有责任。

              实践中能绕过法条的方法太多了。

              指鹿为马都不新鲜(当然得双方愿意),无中生有现在都还是拿钱安排(多见于酒驾醉驾,您看,这个和前面的“指鹿为马”相反,其中奥妙无穷呀)。

              而且能做到的,并不需要什么警督处长,警司科长或者人缘好的警司副科就能串联搞定。

              法律有没有规定警务人员不能收取保护费呢?

              你猜派出所最有钱的是哪个部门,是刑警吗?

              武汉某交警大队公共办公室,每个人桌子里都有起码一抽屉的好烟,没有合适的法条规矩他们不要收受吗?

              武汉某检察院某检察长在武汉某重点合资项目上跟中方总经理说“哪个官员不听话,查他”,是只有这个检察长懂法律懂法条吗?

              法律,就是统治阶级的工具。

              我作为被统治的阶级,太了解它的运作了。

              法律,以前就是惩治恶人,

              后来变成压制老实人(要忍耐啊,维稳啊,苦一苦啊,大局啊)。

              最近几年稍有好转,我是倾向乐观的。

              别背法条了,它就像身份证。

              有它才能进站,

              但归根结底,有钱你才能买到票。

              大声告诉您一个秘密:

              大多数法官都没有通过正儿八经的司法考试(改革后补票上车的含金量一言难尽,不过该调的调该走的走了)。

              我曾经不只一次遇到过法官问我:

              “XX里是这么规定的吗?”

              我没办法只能当庭查百度给他看。

              情况较好专业程度较高的是各地知识产权法庭,

              毕竟点了专精天赋。

              现在搞的员额法官制度,我感觉也是起到了变相专精作用。

              你老走简易程序审村民纠纷经济纠纷,

              时间长了不会写诗也会吟了。

              还是感谢习大大给很多领域打了补丁。

              比如公安,比如军队,比如法院司法改革。

              我又说远了。

              审大大,您书卷气太重了,到基层看看吧。

              政策的归政策,执行的归执行。

              即便是法院里,审判跟执行还分成了两个挺呢。

              这就说明审理(法条)是一回事,

              执行就是另一回事了(A审B执)。

              至于投毒。

              管理严格的高等学府实验室内,有毒物质被恶意投放造成同学死伤,

              到现在都是“悬案”呢。

              审大大,

              我觉得国家会往你期待的那个好的方向发展,我在基层看到了变化。

              但是,最起码,现在来说,

              这将是一段漫长而曲折的过程。

              您别再这种大方向挑我的刺了,

              我大方向不会错的。

              我欢迎您给我的细节挑错,就像

              @寄意寒星

              河友这样。

              他的挑刺,能让我发现各地以及实操的不同。

              毕竟时代变了,以前的一些操作手法现在可能不适用了。

              虽然我更倾向于是代价更高更隐蔽了。

              因为有些活动涨价了。

              反正打了这么多,我再说两句。

              “投毒”成立与否,不在于法条怎么规定,当事人怎么想。

              而在于:

              1、公安想不想管;

              2、公安想怎么管;

              3、检察院想不想管;

              4、检察院想怎么管;

              5、法院怎么想(法院这方面有点苦,以前特别好用的“证据不足不予立案”这个理由,现在几乎没施展空间了。这要感谢科技进步,智能手机录音录像+微信支付宝。最近几年唯一被踢过皮球的一次案子,是房屋租赁案件归属地。第三方平台(A地)/业主(B地)/租户(C地)/房屋本身地址(本地),你说心累不累吧。)。

              12345,都是空间。

              在法律面前,最重要的就是统治阶级的意见。

              在当事人面前,最重要的就是统治阶级的意见。

              只有当事人的家人,可能才是最重视当事人意见的人。

              古今中外皆如是。

              ——每个月就没几天不喝酒的话痨大G

              审大大,为您的健康,干杯!

              我一直很尊敬您,但您有时候的回帖确实让我看了之后不知说什么好。

              写了一堆了乱七八糟的也每个条理,还请海涵。

              通宝推:为什么不可以,潜望镜,方恨少,林三,大胖子,寄意寒星,陈王奋起,
              • 匿名 一个没有削藩的地方就容易出现行政司法地方利益化的倾向

                1.我有个习惯,观察一个地方的吏治(含司法体系是否执行同案同判原则和效率)如何,首先看市民社会属性和离谱的治安处罚和刑事、民事案件(集中于类彭宇、离婚女性财产分割等吸引眼球)如何。

                2.事实证明,只要没有削藩的,不管是沿海还是内陆,要么有离谱的案件出现(江苏彭宇,上海红楼),要么市民社会属性(武汉比较典型)较弱。而相反,经常被削藩的地区,或者之前没被削藩后面被削藩的,很多时候不敢搞搞太离谱的事情,因为怕被追责。

                3.最终导致的是,中下层的利益无法保障,容易被各种离谱的案件损害利益。不由感叹,“为人民服务”这个词实际就是主席调和/缓解/制衡(你觉得用哪个词都好)资产阶级法权的一个价值取向。

                4.学法律学久,一开始还信奉“法律职业共同体”这套,最后发现,如果自己成为不了中上层以上(统治阶级等),很多时候也是“我为鱼肉”的境地,无比佩服主席“为人民服务”这种制衡统治阶级的做法。

                5.挑个刺,审执分离是诉讼法法理due process要求的,起因并不是政策的归政策,执行的归执行,而是保障程序正义的同时节约司法资源,基层干的多,好的是实践多,经验多,不好的是容易一叶障目,有时候看不出背后变化的走向。

                6.你的司法考试是过了,但法理部分总感觉干巴巴,估计是具体部门的外国法和外国法制史学的不深,更多的就不多说了。

                写于主席逝世48周年,再次怀念敬爱的领袖。

                通宝推:潜望镜,土地革命,南门桥,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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