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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王佳佳法官事件对体制的一点现实影响 -- 大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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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我提供点个人想法

                    一,中国女性的地位升降,是外因内因共同作用的典型例子。共产党提供了外因,包括意识文化和法律保障,女性则自己主动争取,包括土地革命以来到前27年女性地位的不断提高和“改开”以来女性地位的不断下降。这里肯定有人不同意“改开”以来女性地位不断下降,之前我回过某河友,大意是你自己管不了老婆别怪社会。女性地位的看点是社会经济政治活动中的地位,而不是夫妻生活中的体位。这个问题我陈述过多次,不在这里讨论。

                    二,从事经济收益大的工作与房价高低无关。利润高赚大钱的工作,不是IT金融医药,是传销,诈骗(含金融骗局),p2p,制造经济危机。

                    • 家园 女性在机关里占大多数的原因

                      主要是因为一方面女性好控制,提职之后也能掌控。另一方面就是有姿色的女性优先得到资源,当然也要懂得交换。这些是二十年来的积弊之一,根深蒂固,改良很难。

                      • 家园 还有考试的因素

                        现在的考试,从小学到考公考研,总体上是对女生友好而对男生不友好的。这是各级机关里女性多的一个重要原因。

                      • 家园 也许你说的有道理

                        这个女性变多,是不是真是控制和权色交易这个原因,或者说仅仅这个原因?我是存疑,倾于不是主因甚至否定。

                        • 家园 当然不否认靠本事靠能力打拼的

                          但在专业性比较强的企业和事业单位,尤其是关系国计民生、一线业务权重比较大的单位,大量女性主导中高层管理岗位的现象并不正常,毕竟这些单位脱实向虚的空间很小。事实上这种情况在最近十几年有加速的趋势,个人观察,与18大会以来反腐有关。12年之后的一阵子确实有些“官不聊生”,但一段时间之后都摸着了门道,把圈子做小做实,确保组织严密,及时识别出有原则、有情怀的异类并屏蔽在圈子之外即可确保“马照跑 舞照跳”。这样一来,虚荣心强胆子小好控制的女干部大量被选拔上来就成为常态,而在这个基础上有权色交易也属于搂草打兔子,毕竟这个规则本身也是为了对抗反腐和从严治档。

      • 家园 是按过失致死的刑责被捕

        理由是非交通路段机动车造成死亡。

        同问:

        1. 就算死者为大,小孩父亲,包括路段管理单位都没责任?

        2. 如果入刑,司机如果不积极赔偿(破罐破摔),会不会重判?

      • 家园 想起发生在我家亲戚身上的惨剧

        我家一个亲戚,自己骑电动车上下班。一天路上,前面的公交车停车进站,她就想着绕过公交车继续行驶。但是她绕的动作有点猛,后面一辆小车躲闪不及,从后面追尾了她。她人被摔了出去。 如果到此为止,她最多是擦伤。

        但是摔倒对面道上,迎面来一辆卡车。卡车停不下来的,直接从头上碾过去,人就没了。

        最后如果我没记错,卡车/小车均无责任。 街口有录像,看得出来是她拐弯太猛,别人躲闪不及。 她留下一个残疾的丈夫和几岁的女儿。一家也很惨。

        只是当时没有互联网,也不懂炒作。家人根据朴素的价值观,也认可了警察的结论。办了后事,这事情就过去了。

        • 家园 这是一个悲伤的故事

          看你的描述,你亲戚在没有任何征兆的情况下突然变换车道,确实是她自己的问题,摔到对向车道就是悲剧了,想来是她变道确实力度有点大,如果是正常行驶被人追撞也是摔在自己车道上而不是对向车道。

          但要是较真的话,我猜后面的小车和对向的卡车虽然是在限速范围内正常行驶,但在路面上有公交车进站停车的情况下没有做到减速缓行,所以才刹不住车。

          虽然不减速并不违法,但在有公交车停靠的情况下,同向车道的车应该减速缓行,同时把脚放在刹车上,随时准备紧急刹车,因为要防止有人突然从车头前冲出,尤其是孩子。对向车道虽然危险程度降低,但也应该减速并准备刹车,因为要防止有人从车尾冲出并冲过马路。这在德国驾校里都是重点强调的内容,路考如果经过停靠的公交车不减速,不给已经打转向要启车的公交车让路都属于危险驾驶,可以直接挂的。我猜两辆车的司机都没做到。

          德国没有电动车,但有自行车,尤其柏林这样的大城市,自行车是我最怕的,简直肆无忌惮,生死看淡,所以每次经过自行车我都尽量远离,缓慢超车,经过之后加速驶离,在后视镜里确认距离之后才敢并道回来。

          我开车经常超速,但经过停靠的公交车时是不敢快开,一定要减速慢行准备刹车的,虽然十多年了也没碰上一次有人冲出来的。公交车后面别说有电动车自行车,就算是别的汽车,我也要减速,就是担心它突然变道。如果我在公交车后面,那也是宁可停下等着也不敢急转,因为转弯并道肯定速度很慢,并完道肯定要踩油门加速,万一一脚踩重了,又刚好有个孩子从车前冲出来,画面太美不敢想象。

          有孩子从车后冲出来碰到过一次,不是公交车后,是从路边停放的车中间突然冲出来,一个阿拉伯还是土人小孩,被车挡住了,但后面路上还有他妈妈推个小车,我看见她的时候就把脚从油门挪到了刹车上了,他一探头我就一脚急刹蹬下去了,同时他妈妈就喊出来了,我车还没踩死他倒先刹住了,然后我和他对视了一眼,又转头看了他妈一眼,继续开车,他大概被他妈骂了两句。

          说回你亲戚的悲剧,卖保险的听到了大概率要拿来添油加醋推销人身意外险了。

        • 家园 事情本来就该如此

          人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她家里的其他人必然要负担生活重任,包括那残疾丈夫去向镇府要生活补助也是合理的。

          但是如果通过公众舆论索要不合理利益,那就是。。。

        • 家园 你最后一句话就是现实中的矛盾点

          按照你所说,这个事故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是没问题的。因为有录像,证据明确。

          但你最后一句话,其实就揭示了现实中,很多人是本着谁闹谁有理,谁穷谁弱谁有理的态度去闹事的也就是你说的炒作

          只是当时没有互联网,也不懂炒作。家人根据朴素的价值观,也认可了警察的结论。办了后事,这事情就过去了。

          在炒作者笔下,一个弱女子是家庭主要劳动力,法律应该同情弱者,所以她不能全责,而要汽车司机承担责任。交警不这么认定就会被喷成跟后面的小车司机有关联,欺压死者云云。然后直接被引导到社会制度问题、老百姓太难了、阶级矛盾、官官相护,最近网上的几个热点,其实都是这个路子。

          遇到这种闹事的,警方就会息事宁人,灵活执法了,在裁定时运用自由裁量权,将原本没责任的小车司机也会被判负次要责任。交通事故责任只有无责、次要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全责这几种,次要责任就是负担20%主要责任00%,同责各50%。

          理由嘛当然也好找:根据道路交通法,机动车在通过人行横道、学校区域和公交车站等区域时,应当提前减速慢行,小车司机在经过公交车站时没有提前减速慢行,未尽确保行车安全之义务,负次要责任。

          就是这样,一个本来无责任的小车司机变成了次要责任。当然,小车司机有保险,也不用出这笔钱,最终保险公司买单了。而如果警察再泼皮一点,那就是要对面的大车也负次要责任,最终两个司机赔付40%。

          所以看看很多行人电动车冲红灯、违章、逆行被撞死撞伤的新闻,最后还不是全责,基本都是这种情况。

          第一个警察是严格公正执法,最终的结果是违规者越来越少,因为知道自己违法行车死了白死。第二个警察就是让渡小车司机的权利给死者,死者感谢执法者有温度,小车司机保险公司有怨气,交通状况依然如故。第三个警察就是拿法律当儿戏,看似照顾死者,实际是在枉法,大车司机的权益因为警察一己私名而被侵占,如碰到较真的可能就对警察进行暴力反抗了,而当地的交通状况只会越来越坏,甚至一些碰瓷的专门到此赚钱,毕竟这里的警察对违法者太纵容了。网红闹事的也会喜欢这里,毕竟这里的警察很容易被舆情裹挟。

          通宝推:翼德,
          • 家园 威信在下降吧

            过去大家的潜意识里,人命关天。不涉及人命的事情,警察,公检法收点钱,送点礼还是可能的。涉及人命,一般不会乱搞。

            肇事者也都是普通人。大家无冤无仇,就是赶上了。如果是汽车闯红灯把正常走的行人给撞死撞残,人家让你管一辈子你也说不上来什么。

            其实,另一半故事就是。她的丈夫,后来变成贫困人口了。频频的去“讹”政府了。一开两会就去火车站,问就是去上访。于是街道就来和他谈,问他想要什么。他就要点。这些年下来还真的要了不少。没办法,他一个瘸子,动都不容易,年龄大了,要不然真的很难生存。

            我也是看最近这些被舆论裹挟的新闻。说实话这个事情要是现在发生,保不齐就像你说的那样了。其实一次性的赔偿是小事,如果认定你有责任,那恐怕余生都很难过。

            • 家园 责任认定法律规定的还是倾向于照顾行人跟非机动车的

              你亲戚那件事,关键点还在于她骑的车被交警认定为摩托车也就是机动车了,如果是现在流行的电动车,那汽车司机是必须要承担责任的。

              交通法立法就是本着优者危险负担原则,机动车承担更高的避险义务。所以哪怕是在城市高架路、高速公路上行人有百分之百的责任,机动车没有任何责任,也要承担至少10%的赔偿责任,而在普通道路要承担至少20%的责任。

        • 家园 绕过公交车的话,那就是典型的“鬼探头”了。

          以司机的角度看,委实是怕这种的。

          比如西安这边,公交道在边。一般的经验是:并排正常行驶的公交车突然减速、刹车,那么,你最好跟着减速,因为肯定有从公交车的车头方向过来横穿马路的。

          这个事例中,公交车靠站,一般而言,旁边的小车司机会减速但大多不会刹车。遇到行人还好,行人速度低,能避让或刹车。冲出来的是电动车的话,,,加上“看得出来是她拐弯太猛”,大半来不及的。又凑巧摔在了对面车道,对向卡车刹不住,,,惨剧无可避免的发生了。

          就事论事,这个事件中的警察结论么错。

          发个牢骚,因为现在城市的电动自行车大多都不愿意严格遵守交规,搞得我现在都不爱开车上路了。

          你们遇到过多少次,红灯的时候,电动车不停在斑马线区域,喜欢趋前停,一堆车子把右拐路线挡的死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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